开港后,农民和城市贫民生活恶化,他们反封建的斗争规模也随之扩大,带有全民族的性质。农民起义次数剧增,1860年发生43起, 1865—1867年平均每年发生55.3起,这都超过了上一次农民运动**期——天保年间(1830—1843)每年平均发生32.5起的数目。[301]农民起义的性质也从全体农民起义演变为“改革世道”起义。这是以农民为基础的反抗幕藩领主制、地主制、商业高利贷资本等剥削阶级的斗争。斗争方式已不再“越诉”,而采取直接行动,摧毁地主富商住宅,要求减免租赋,自由贩卖农产品。并烧毁“检地账”,平分土地财产,从而具有比18世纪初更进一步否定领主制的土地革命倾向。
城市贫民起义的次数也显著增加。1865—1867年平均每年发生16.6起,超过了天保年间每年7.2起的数目。[302]城市贫民捣毁暴动,大部分是反对幕藩领主和商人囤积粮食投机涨价的“米**”(抢粮暴动)。
开港后物价高涨,使下级武士的生活更艰难。幕藩统治者非但无法救济,反而继续用“半知”“减知”的办法克扣禄米,致使他们“怨主如仇敌”。这些下级武士本属封建社会的特权阶级,但在幕末已成为日趋没落的阶层。他们有些人从事商业、手工业,当医生、作家,有的设塾授徒,不少人甚至脱离藩籍成为浪人,实际上是在向城市小资产阶级自由职业者转化;他们又是具有一定经济文化、西方科技和政治思想的知识分子,对新事物敏感,他们已不再向幕藩体制寻求出路,而不同程度地希望从政治社会制度的改革中求生机。自天保改革以来,在萨摩、长州、水户、土佐、肥前等藩,大部分下级武士游离在各派政治势力斗争中,一部分被吸收到藩政改革事业里来。开港后,他们与代表领主门阀的上级武士的矛盾和斗争更加剧了。
开港也刺激商品生产的发展。商品经济发达下产生的新社会阶层——新兴地主富农,有的经营经济作物的栽培,有的经营制丝工业,有的作行庄制包买主和从事运输业等。农村生产者也有兼作商人的,这些商人被称为豪农豪商。[303]幕藩领主实施领内物产专卖,勾结特权商人,垄断运输和贸易,采取压抑商品生产者的政策,日益威胁豪农豪商的切身利益,因而后者具有反封建的意识。但豪农豪商中多有兼任村吏、依附封建制度进行剥削的,少数人还买得武士身份,或任官吏,所以他们又多少害怕革命,只要求在不根本改变封建制度的范围内,发展资本主义。
在内外矛盾日益加剧的形势下,萨、长、土、肥和水户等强藩大名与幕府矛盾加深了。这些大名要求参与幕政,反对幕府的专制,推动着尊王攘夷运动的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