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报亲恩入汉关,奉书一阙拜天颜。世间不少男儿汉,可似缇萦救父还。”这是后人所作的一首诗,这首诗赞扬的是西汉王朝初期的一个小女子——缇萦。在父亲无辜蒙冤时,少女缇萦挺身而出,为父申冤,并以一己之力推动了汉朝的刑法改革,成为备受赞誉的古代女子。
挺身而出的女儿
汉文帝时期,齐国临淄有一个读书人叫淳于意,曾做过齐国的太仓令。但淳于意喜爱医学,不愿做官,后来就拜同郡的阳庆为师,学得一手精绝的医术,能根据病象诊断人的生死,施治极为灵验。但他有一个毛病,就是一向自由散漫,喜欢周游天下,故而辞官行医。
因为他能预断生死,所以他觉得能治好的人才治,对于那些已病入膏肓的人则不治。人们不理解,就以为他是故意见死不救,因此虽然他治好了许多人,却也结了不少冤家。
公元前176年,有人举报说,淳于意在担任太仓令时有贪污行为,按法当处以肉刑(12)。因为淳于意当过太仓令,需要押往长安经过朝廷审理后才能判决。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临行前,父女话别,五个女儿看着披枷戴锁的父亲,哭作一团。
淳于意无端蒙冤,心中已十分窝囊,看到五个女儿只会哭哭啼啼,无人能为自己洗刷冤屈,更加烦恼,不禁感叹说:“生女不如生男,遇到急难,五个女儿一个也派不上用场。”淳于意的小女儿缇萦听到父亲的话,看着父亲失望的眼光和四个哭得泪人似的姐姐,心中豪气陡升,暗想:“女儿是人,男儿也是人,女儿就不能为父做事吗?”于是她决定随父西行,解救父亲。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缇萦到了长安,要见皇帝相当不容易,就写了一封信上奏汉文帝说:“我叫缇萦,是齐太仓令淳于意的女儿。我父亲为官,清正廉洁,齐地百姓有口皆碑。现在却犯法要处以肉刑,我作为女儿,不仅替父伤心,也为那些受肉刑的人伤心。人死不能复生,手足被砍也不能再长出来,以后就是想重新做人也没有办法了。我身为女子,愿被罚做官奴,替父亲顶罪,好让他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皇帝,他恭俭仁厚、以德化民,在位期间海内安宁,百姓安居,人民乐足。他见到缇萦的上书后,感其孝诚,就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同时颁发诏书,废除由来已久的残酷肉刑。不久,丞相张苍等人根据这个诏书废除了肉刑,决定用笞刑(13)代替割鼻、砍脚等,并颁布了新刑法。
缇萦不仅救了父亲,也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百姓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刑事案件逐年减少。据说,当时全国一年里的刑案不过四百件。人们纷纷称赞缇萦的胆识与勇气。
后来,东汉著名的史学家班固还专门写了一首长诗称赞缇萦:“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14)。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书诣阙下(15),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百男何愦愦(16),不如一缇萦。”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是:一个缇萦远远胜过一百个平庸的男子,借此批评长期流行的重男轻女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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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的“五刑”
“五刑”是指古代的五种刑罚。其中,“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制肉刑开始逐渐被废除。于是“封建五刑”产生了,封建五刑分别为笞、杖、徒、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