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封建制度与骑士制度(1 / 1)

第一节 封建制度

412.封建制度的定义

“封建制度”是一种基于特殊土地占有权之上的社会与管理体制。中世纪后期盛行于欧洲,在11、12和13世纪取得了最完美的发展。

采邑(fief)或封地(feud),可以是几亩地,也可以是整个王国。这也是“封建制度”(Feudalism)一词的由来。授予他人封地之人被称为封建主(suzerain)、封建君主(liege)或封君(lord);接受封地之人则被称为其封臣(vassal)、臣下(liegeman)或侍从(retainer)。

413.理想的制度

上述定义可以使封建制度的原理更易理解,理论上,帝国土地之上的所有国王都是皇帝的封臣,而忠诚的帝制拥护者认为皇帝是上帝的封臣,但虔诚的教会人士却认为皇帝是教皇的封臣。国王将采邑作为领土,其条件是对宗主的忠诚和对自己权利和公正的恪守。如果某位国王不忠、不公乃至无道,其封地会因此而被没收,由宗主收回并将其封给另外一位称职的臣下。

同样,国王从皇帝那里得到封地之后,再分块授予其要员,一般来说,作为对分封的回报,他们会许诺效忠、侍奉并援助他。同样,这些国王或封建主的直系封臣,可能把他们的封地以类似的方式再分给其他人,以此类推,直至任何阶层。

到目前为止,讨论的只是一国的土地,然而,必须要注意的是,此种分配制度下人民将如何分配。国王得到封地之时,便得到了统治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的权力,成为了他们的统帅、立法者和法官,实际上就是绝对且无须负责的统治者。然后,国王把自己的封地再封给他的要员之时,便也附带了所封土地内的统治权;各封臣也成为自己封地上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当这些封臣再将自己的封地分封给他人,便也将该封地上被赋予的统治权或多或少地赋予了他的封臣。(28)

为了说明这个制度的运行机制,假设此时国王或封建主需要一支军队。他要求自己的直系封臣给予援助;封臣则要求他们的封臣给予援助;命令这样一级一级地向下传达。每个封君只能向自己的封臣发号施令。最底层的封臣集合在他们的封君周围,封君带着队伍再集合到自己的封君那里;这样逐级向上,直到封建主或最高封君的直系封臣带领训练有素的追随者出现在他面前为止,他们便组建了一支封建军队。这在理论上有条不紊,但在实战中却糟糕透顶。

这是理想的封建国家,然而毫无疑问,理想从未完全实现。该制度只是在欧洲几个国家或多或少地接近理想而已。

414.臣服之礼

封地会举行一场庄严而特殊的授予仪式,称为“臣服之礼”(Ceremony of Homage)。即将成为封臣的人脱帽跪地,将双手放在他未来封君手中,庄严地宣誓此后便是他的封臣(29),要忠实地侍奉他,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在效忠宣誓之后,封君吻一下封臣表示接受他的臣服,仪式的这一部分告一段落。而整个仪式会以授权典礼收尾,封君将封臣送于封地之上,或通过将一块泥土或一根树枝交到其手里,象征着将这块他刚刚行过臣服之礼的封地移交给他。

415.封君与封臣的关系

一般来说,封臣的义务就是侍奉;而封君的义务则是保护。封臣义务中最为光荣且战时必须心甘情愿提供的是军事援助。臣下必须随时准备跟随封君进行军事远征;但一年内服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0天。封臣必须在战斗中捍卫自己的封君;如果封君没了马骑,封臣必须把自己的坐骑让给他;如果封君被囚禁,封臣必须把自己作为人质以换取他的获释;还必须在封君及其随从的征程中款待他们。

还有其他主要涉及财务性质的权利附属于封地之上,如继承金(reliefs)、充公(escheats)及特征税(aids)。

继承金是继承人要继承封地时须向封君缴纳金钱的名称。继承金通常数额巨大,几乎为封地一年的全部收入。

充公即封地没有继承人时由封君收回。如果封臣不忠或有其他不法行为,其封地则被没收。

特征税是封君为满足其例外花销有权要求封臣缴纳的金钱名称,特别是当他的长子授爵、长女出嫁以及他在战争中被俘需要赎回时。封君回馈封臣的这些侍奉与援助的方式是忠告和保护,而绝非动**不安时期的小回报。

416.农奴和农奴制度

在封建制度盛行的国家中,各级封臣或封地所有者的数量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约为总人口的5%或更少。而绝大多数人是农奴(30),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土地耕种者。这一被奴役阶层到底是怎样出现的已经不得而知。有人认为中世纪农奴的祖先是奴隶,还有人说基本都是自由人。至少在有些国家,他们似乎是罗马时期奴隶的直系后代,其地位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期有着很大的差异;也就是说,真正的奴隶和完全的自由人之间有许多不同等级的农奴。因此,对任何特定时期内的这一群体的真实状况进行总体描述都绝无可能。所以,只能是通过最笼统的方式描述其义务与权利。

首先,农奴身份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他们依附于土地。他们不能自由离开自己所属的土地或庄园;而另一方面,封君也不能剥夺他们的所有权并将其驱逐出去。当土地改变归属,他们也随土易主,就像“属地的树木或石头”。

每位农奴获得农庄广阔田野上的一个小屋和数亩土地——正常标准为30亩,并为此支付租金,在封建时代早期通常是以某种个人劳役来代替。个人劳役包括一般每周两到三天在领主留作私人农场的土地上的劳动,包括:犁地、耕种、除草、挖沟、筑墙、修路、建桥、伐树并运至领主的家、洗剪羊毛、喂狗以及为城堡里的人采摘坚果和野生浆果。可怜的农奴常常只能在月夜或雨天才能有时间耕种自己的那一小块土地。而且,他还必须要在领主的磨坊磨谷、葡萄榨机上压榨葡萄、炉子上烤面包,并常为此付出不合理的费用。

当农奴把所有的地租都以某种方式交给领主,而且通常并非按照法律而是按照惯例,剩余的农产品便归自己所有了。一般来说,所剩部分也就只够果腹而已。

前面所述传递了一些关于领主与农奴之间现存关系本质的思想,而且表明了农奴只是占有一间小屋和一小块地的土地占有制度对其来说是多么沉重的奴役和负担,以及农奴将如何从地役权的沉重枷锁中逐渐解脱出来成为自由人。

417.封建制度的发展

9、1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各地社会的混乱状况促使作为军事制度的封建制度迅速发展。因为查理曼的去世及其帝国的分裂使得世界似乎再次陷入了混乱之中,社会的纽带似乎完全断裂。

内部的混乱不堪加之外部蛮族入侵,因为没有查理大帝的强大军队抵御,他们再次开始劫掠。北部有北欧海盗袭扰德意志、高卢和不列颠的海岸。这些异教徒海盗引起的恐慌被流传至今的连祷文所记录:“主啊,从北欧人的愤怒中拯救我们吧。”东部有可怕的匈牙利人;而南部海路是萨拉森人,这个同样可怕的敌人已经在西班牙和西西里建立了据点。

正是这种混乱状况,社会各阶层都急于成为该制度的一员,进而享受唯有封建制度才能给予的保护。有大量土地却从未作为采邑的国王、贵族和富人此时都加入了这一行列,这样他们的土地就由履行过神圣的臣服之礼的佃户使用。因此,国君和贵族们变成了封建主和封君。然而,小的土地所有者自愿将自己的绝对所有土地交给某个临近的封建主手中,然后再把它作为封地接受过来,从而成为其封臣,以获得保护。他们认为成了封臣比所有财产都被掠夺强得多。

此外,出于类似的原因并以类似的方式,教堂、修道院和城镇都成为了封建制度的成员。他们把自己的大片领地作为采邑分封,从而成为封建主和封君。主教和修道院成为拥有大量采邑的首领,常常像世俗首领一样领导军事远征。另一方面,这些寺院和城镇经常将自己置于某个强大领主的保护之下,使自己也成为了封臣。有些时候,主教和修道院院长不是通过服兵役,而是代之以为封君及其家人做一定数量的弥撒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通过这种方式,教会和国家,从富有的封建主到最卑微的封臣在内的社会各阶层,都由封建制度的纽带联系在了一起。一切都盖上了封建制度的烙印。

418.贵族城堡

通过封建制度盛行时贵族为自己兴建的住宅类型便很好地表现出来了当时无法无天与暴力横行的时代特征。这些坚固的石头城堡,通常坐落于岩石高地上,拥有用以防御的护城河和塔楼。

在封建制度全面发展的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西班牙北部、英格兰和苏格兰,矗立的贵族城堡多如牛毛。坚固的城墙是那个普遍暴力年代的唯一保护。

当时欧洲许多地区最优美动人的景色,便是这些封建城堡那爬满常春藤的塔楼和城墙,现今却已然一片废墟。

419.封建制度衰败的原因

破坏和最终推翻封建制度最主要的原因有:国王和平民对封建制度的反对、十字军东征、城镇的发展以及战术中火器的引入。

国王反对并企图打破这一制度,是因为它只给他们留下了权力的表象,使得国王再次成为孤家寡人(第五十一章)。12、13世纪期间搅动整个欧洲的十字军东征或圣战大大削弱了贵族的力量;为了给东征筹集资金,贵族经常出售或抵押自己的土地,而其权势也随之传给了国王或城里的富商。许多大贵族还在与异教徒的战斗中阵亡,导致其土地充公转归封君,进而扩大了封建主的领地。

城镇的发展也导致了同样的结果。财富与影响的增加使得城镇有实力抵抗万一碰到的封君的苛捐杂税与暴政,并最终能够从封建领主的管辖下独立出来,把自己的领地变成一个小共和国。

加之作战方式的改善与变化,特别是火药的运用,使自耕农步兵顶得上披着盔甲的骑士,从而加速了封建制度的衰落。正如卡莱尔(Carlyle)所说:“这让所有人都有了同样的身高。”

封建制度作为一种管理制度已随中世纪一起烟消云散,但广义上讲,它仍作为一个社会团体继续存在。贵族失去了作为君主的权势,但仍保留了头衔、特权、社会地位以及大片土地。

420.封建制度的主要缺陷

封建制度最大的缺陷是难以形成强大的国家政府。每个国家都被分割且再分成大量几乎独立的封邑。例如,10世纪的法兰西被大约250个封建领主瓜分,都行使平等的权力,拥有同等的统治权。这些大领主的广阔土地又被分割为约7万块小的封地。理论上,这些小块封地的所有者一定会服从其贵族领主,而这些贵族又宣誓臣服于法兰西国王。但是这些贵族中的许多人比国王本人更富有、更强大,如果他们选择放弃效忠,国王就无法再次令其臣服。总之,法兰西同其他封建制度盛行的国家一样,不是一国之君用权势迫使举国臣服,而只是100多个实际上的君主国组成的联盟,以极为松散的纽带联系在一起,可以毫无顾忌地剪断。国王的时间主要用来徒劳地打压傲慢而倔强的贵族,以使其适当地臣服,并用来无力地干预、平息贵族之间没完没了的争执。很容易想象此种事物状态所致的混乱与不幸。

421.封建制度的有益影响

封建制度对欧洲文明作出的最突出的贡献,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给社会带来的保护。奥曼(Oman)写道:“正是身披铠甲的骑士和坚不可摧的封建城堡挫败了丹麦人、萨拉森人和匈牙利人的袭击。”

封建制度对社会作出的另一个突出贡献是培养了特权成员之间的个人主义及对人格独立的热爱,这是日耳曼人性格的显著特点。欧洲封建贵族强横、暴力、倔强,在中世纪后期为保持自由精神的活力作出了巨大贡献。封建贵族们不允许国王对他们傲慢;他们作为自由人拥有自己的权利。因此,君权本应专制,但却被有效阻止。例如,在英格兰,封建贵族们控制着像约翰王(第486条)这样残暴的统治者,直到自耕农与市民都足够勇敢、足够强大,可以单独抗拒他们专制倾向的君主为止。

封建制度的另一个有益的影响是激发了某种形式的纯文学。就如修道院的与世隔绝培养了学识和哲思,贵族大厅里开放与欢乐的盛宴培养了诗歌和传奇。城堡的大门总是向流浪歌手和说书人敞开着,正是在这些欢宴的场面之中,诞生了中世纪诗歌集和文学中的民谣及传奇。

封建制度还有一个对文明的贡献是贵族城堡中观念与情怀的发展,其中包括良好的荣誉感及对女性的崇高关怀,均在骑士制度中找到了最高贵的表述。

第二节 骑士制度

422.骑士制度的定义;它的起源

骑士制度被巧妙地定义为“封建之花”,是一个军事机构或团体,其成员被称为骑士(knights),承诺保护教会、弱者及被压迫者。骑士制度是通过以下方式从封建制度之中衍生的:所有的封地拥有者都必须服骑兵役成为规则,在马背上战斗逐渐成为常态,并一直延续了几个世纪。封建武士阶层逐渐发生转变,成为独立于封建制度以外的部分。封建制度只在土地范围内,但一个人如果出身良好,而且被恰当地授予相关知识,可能会在没有封地的情况下成为骑士。后来的骑士很大一部分是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子弟。

423.骑士训练

骑士制度刚刚建立起来后,所有贵族的子弟,除了那些要出任教会圣职的,都会被送去接受骑士训练。稍穷一点的贵族子弟通常被寄养于一些声望显赫、家产丰盈的封君家里,并按照骑士职责与礼仪进行训练,城堡俨然成了某种学校。

这种教育早在7岁时开始,年轻人的名头是“学习骑士”(Page)或“骑士侍童”(Varlet),直到年满14岁,才可以晋升为“骑士随从”(Squire)或“候补骑士”(Esquire)。封君与麾下骑士训练这些男孩的男子气概与军事职责,而城堡的贵妇人们则教导他们宗教职责和所有的骑士礼仪。学习骑士虽然偶尔也会陪同领主去野外,但责任通常只限于城堡内。候补骑士总是跟他侍从的骑士一起参加战斗,帮助骑士携带武器,必要时也会参战。

424.骑士晋封仪式

骑士随从在20岁时可以晋升为骑士,然后通过一场别具一格且印象深刻的仪式正式将其纳入骑士队伍。在一个长长的禁食和守夜祈祷之后,要聆听其作为骑士的职责的长篇训诫。然后如臣服之礼中一样跪于封君的面前,并宣誓捍卫宗教、保护贵妇人、救人于困苦并永远忠于他的骑士战友。同时被授予武器,领主将宝剑的平面按于他的肩部或颈部,说:“以上帝、圣米迦勒和圣乔治之名,册封你为骑士;你须勇敢、无畏、忠诚。”

425.比武大会

比武大会(tournament)是骑士时代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是贵族骑士之间的模拟战斗,武器是无尖的宝剑或钝头的长矛。骑士时代后期,比武大会成为了一项愉快而优雅的纪念活动。君主或贵族为这一活动做广泛的宣告,甚至到远方邀请勇敢而尊贵的骑士们到场展示自己的技能和高超本领,从而为比武大会增光添彩。竞技场是一个用绳子或栏杆围出的水平空间,周围有供观众观看的看台,装饰了艳丽的旗帜、挂毯和纹章。

获胜者的奖品包括珠宝、盔甲或披着骑士马饰的战马,而最重要的是赢得了比他人更多的尊重及爱慕之人的赞美与欢心。

426.骑士制度的衰落

15世纪是骑士制度的衰落期。封建制度被推翻的原因也正是导致骑士制度衰落的原因。战争形式的改变有助于破除封建贵族及身着盔甲的侍从,同样也毁掉了骑士精神。而且,随着文明的进步,新的感情与情怀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并在人类的想象中发挥作用。人们追求卓越的雄心壮志可以通过骑士冒险以外的其他形式去实现。国家管理日渐规范,社会秩序和安全日益改善,使得英勇的骑士为弱势群体及被压迫者打抱不平的需求逐渐减少。

427.骑士制度的益处

骑士制度将北方民族对女性特有的尊重感,极大地提升为构成了近代显著特征的对女性的体贴敬慕,骑士精神功不可没,进而使其有异于此前任何一个文明阶段。

而且,骑士精神创造了礼貌、温柔、仁慈、忠诚、慷慨、守信的品格典范,超越了任何先前的时代。正如基督教给了世界一个完美的人性,世人努力去企及,同样,骑士也树立起了一个典范,人们也会学习仿效。实际上,人们从未完美地实现基督教的理想或骑士精神的理想;但是,这两种理想在塑造和赋予人生品质方面的影响怎样高估都不为过。通过热情与努力使之合二为一,便产生了一种新的人性特征,称为“兼具骑士与圣徒品格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