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共和国行政官:执政官和独裁官
随着君主制被推翻和末代国王及其家族被逐出罗马,人们开始对政府进行重组。取代国王的是人们选举出的两位贵族行政官,他们起初被称作“领导人”,但是后来,又被称作执政官。这些行政官一年一选,除了一些祭司的职责外——由王政时代的国王行使,他们被赋予了所有的权力。在公共场合,就像过去的国王一样,每个执政官身后跟着12个扈从,每个扈从都手持一根“令人敬畏的束棒”(第232条)。
每个执政官都拥有阻止另一个执政官行动或者否决另一个执政官命令的权力。这被称为“提出否决的权力”。这种分权的行为削弱了行政官的权力,以至于在面临巨大的公共危险时,有必要通过任命一位拥有独裁官(Dictator)头衔的特别官员来取代执政官们。独裁官的任职期限为6个月,在此期间,他的权力像之前的国王一样不受任何限制。
244.平民的第一次出走(传说为公元前494年)
在塔克文家族遭驱逐之后的混乱和战争时期,贫穷的平民欠了富有阶层的债务,在偿还的时候,又会遭到无情的勒索。欠债人成了其债权人的绝对财产,债权人可以将其卖作奴隶来偿还债务,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将其处死。
这种情况是无法忍受的。平民们决定从罗马出走,在附近的一个高地——即后来著名的圣山——上建造一座属于他们自己的新城。有一次,在被命令去抵抗入侵时,他们拒绝向敌人进军,而是一起从罗马撤离,到那个事先选好的地方去,并开始为建立家园作准备。
245.协议与保民官
贵族们很清楚,这样的分裂会导致对国家的毁灭性破坏,他们必须说服平民放弃自己的计划,并返回罗马。执政官瓦勒里乌斯受命去同反叛者谈判。平民起初非常固执,但后来还是向使者屈服,同意返回,正如人们所言,胜利的取得归功于一位智慧的元老,是他很好地运用了“肚子与器官”这个著名的寓言。
接下来进入协议阶段,与之连在一起的是最为庄严的宣誓:贫穷平民的债务一笔勾销,被当作奴隶的债务人全部释放;两位(该数字不久就增加到十个)被称作保民官的平民行政官被选举出来保护平民。
保民官可以保护平民不仅仅是名义上的,保民官则被赋予了一项著名的非凡权力——“帮助权”;也就是说,如果任何贵族行政官试图欺压一个平民,他们被赋予了宣布其行为无效或者阻止其继续这样做的权力。
保民官是不可侵犯的,就像传令官或使节一样。任何阻止保民官履行其职责或者向其施暴的人都将被宣布为歹徒,任何人都可以诛杀他。人们总是很容易就能找到保民官,他们不能走出城墙外超过一英里远,他们的房门必须日夜敞开,这使得任何遭受不公的平民都可以在任何时候逃到那里寻求保护和避难。
设立平民保民官的重要性怎样高估都不为过。在有神圣不可侵犯誓言庇护的保民官们的保护和领导下,平民为了获取担任国家职位及高位的权利而进行了不懈的斗争,直到罗马共和国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共和国,一个贵族和平民平等地享有所有的权利,是一个真正民主的国家。
246.边境战争和边境故事;辛辛纳图斯(Cincinnatus)
早期罗马与其拉丁盟友的主要敌人是沃尔西人(Volscians)、埃魁人(Aequians)、萨宾人和伊特鲁里亚人。共和国创建100多年后,罗马几乎要么独自,要么同其盟友一起不断地与这些民族中的一个或另一个抑或所有这些民族打仗。但是,这些行动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战争。对于交战双方来说,它们充其量只是进入敌方领土进行抢掠或掠夺牲畜罢了。如果我们把它们比作英格兰与苏格兰之间早期所谓的领土战争的话,我们就不应该对他们的真实特征持有错误的看法。就像苏格兰战争一样,它们被罗马的故事讲述者用最为华丽和生动的故事加以美化。其中最有名的便是辛辛纳图斯的故事。
这个传说讲述了执政官之一在外同萨宾人战斗时,埃魁人是如何击败其他军队,并把他们阻截在一个狭隘的山谷里无路可逃的。军队面临的危局传至罗马时,城里产生了巨大的恐慌。元老院立即任命世系久远的大贵族辛辛纳图斯为独裁官。元老院派出送信给他的特使发现,他正在台伯河对面自己的小农场里犁田。辛辛纳图斯立刻接受了任命,召集起罗马军队,包围并俘获了敌人,并迫使他们全部从轭门(8)下钻过。然后,他率领得胜之师凯旋,辞去了仅仅担任16天的职位,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农场。
247.十人委员会和十二铜表法(传说为前451—前450)
成文法一直是反抗压迫的重要保障。在什么会构成犯罪和什么会是相应的惩罚被清楚地写下来,并为所有人知晓和理解之前,行政官可能会做出不公平决定抑或给出不公正惩罚,而且还不承担被叫来做解释的风险——除非他们做得太过分了;因为,除了他们自己,实际上没有人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惩罚。所以,在人们反对统治阶级暴政的所有斗争中,对成文法的要求是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而采取的首要措施之一。于是,雅典平民在他们早期同贵族的斗争中,要求并获得一部成文法典(第128条)。现在,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罗马。平民要求把法典写下来,并且公布于众。贵族们对他们的愿望做了顽强的抵抗,但最终还是被迫向民众屈服。
传说,一个委员会被派往意大利南部的希腊人城市和雅典学习他们的法典和惯例。当这个使团返回时,一个十位行政官组成的委员会,即著名的十人委员会(Decemvirs),受命起草一部法典。这些官员从事这一工作时,还要管理整个政府,因此,政府的最高权力都交到了他们的手里。贵族放弃了他们的执政官,平民则放弃了他们的保民官。第一年年终时,委员会的工作还远未完成,因此,一个新的十人委员会被选举出来,用以完成立法工作。法典不久就制定完成,法律条文被写在了十二个铜制、固定在广场演讲台的牌子上,在那里,它就可以被所有人看见和阅读。这些著名法律条文只有一小部分被保留了下来,但是,法典相当一部分的内容通过间接引用或提及出现在后来的作家和法学家的作品中。下列引语将使我们对这个早期法律体系——一个重要发展的起点(第246条)——的特征有一些认识。
关于对债务人处理的规定值得注意。法律规定,经过一定的宽限期后,债权人可能会把拖欠债务的人同牲畜放在一起,或用链条将其绑起来,把他卖给居住在台伯河以外的任何陌生人,或者把他处死。假如有好几个债权人,法律作了如下规定:“在第三个集市日后,他(债务人)的身体可能会被分割掉。任何取走多于其应得份额的人都应该是无罪的。”后来的罗马作家告知我们,实际上,法律的这一野蛮条款从未生效过。
一条涉及父亲对其儿子权利的特殊条款提出:“在儿子的一生中,他都有权囚禁、鞭打、令其戴着枷锁从事劳动、出售或杀戮的权利,即使他们在高级政府部门工作也不例外。”有一条法律揭示了大众迷信的盛行,该法律会惩罚任何用魔法使另一个人庄稼枯萎的人。
数百年来,这些“十二铜表法”构成了所有涉及私人或个人权利的新立法的基础,组成了罗马青年人教育的一部分——每个学童都需要用心学习这些知识。
248.高卢人洗劫罗马(前390)
我们已经注意到,早期,来自高卢的凯尔特人部落越过阿尔卑斯山,在北意大利建立了自己的立足点。公元前4世纪初,这些蛮族成群结队地以令人可怕的速度涌入了中意大利。不久,他们就开始以罗马的邻居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一支罗马军队在距离首都几英里远的阿利亚河(Allia)上或河边与他们遭遇。但是,一种无法解释的恐慌攫住了罗马人,他们丢弃了领地,落荒而逃。
当可怕灾难的消息传到罗马时,整座城市都处在恐慌之中。维斯塔贞女急匆匆地把维斯塔神殿里的圣物埋藏起来,因为这些东西无法带走。接着,她们逃进了伊特鲁里亚,在卡厄瑞城(Caere)受到当地人民很好的招待。一大部分罗马人跟随她们穿过河流,挤进这些他们能够找得到的安全之地。除了避难所之外,人们没有为保护这座城市的任何部分而做防御性尝试。
由于无法驱逐城内的一小股守卫部队,高卢人不得不与罗马人展开谈判。高卢人同意以1000磅黄金作为他们从罗马撤出的条件。正如故事所述,当人们在广场上称量黄金时,罗马人抱怨称重有问题,高卢人的领袖布伦努斯(Brennus)把他的剑扔进天平里,喊道:“败者活该遭殃!”“被征服便意味着灾难!”然而,爱国的故事还在继续,卡米卢斯(Camillus),一位勇敢的贵族将军,被任命为独裁官。他率领一支由散卒组成的罗马军队出现了,经过猛烈的攻击,他驱散了野蛮人,并高呼:“罗马是要用钢铁,而不是黄金赎回的。”
这座城市很快被重建起来。然而,还是有一些东西是无法恢复的,它们是古代的记载和文件。由于这些不可挽回的损失,罗马早期的历史变得非常模糊和不确定。
249.《李锡尼法》(公元前367年)
这些事件之后,平民在争取与贵族平等权利的路上迈出了一大步——《李锡尼法》通过生效了。之所以这部法律为《李锡尼法》,是因为其中的一位提案者是保民官盖乌斯·李锡尼乌斯(Gaius Licinius)。这些法律条文中有若干条款需要我们注意:(1)具有执政官权力的军事保民官一职应该废除,两位执政官像最开始一样要每年选举产生,其中的一位应该是平民;(2)《西卜林书》(第239条)的两位贵族看守者,将来应由10位看守者取代,其中的5位应该是平民。
两个阶级的平等终于实现了。现在,农民的儿子也可能一跃而成为国家的最高行政官。平民后来还相对轻松地获得担任其他职位的机会——这些都是贵族的嫉妒心仍要把平民排斥在外的。
阶级间的和解确保了罗马的未来。接下来一个世纪的成功征战使得罗马成了意大利的霸主,并为其进一步统治文明世界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