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体面的哈克当上强盗
汤姆和哈克发了横财,在圣彼得堡这个贫穷的小村庄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对此读者也许早已料到。那么一大笔钱,而且都是实实在在的金币,简直令人难以相信。人们嘴上谈论,心里羡慕,如醉如痴,最后,那种病态的兴奋情绪终于使许多村民失去理智。在圣彼得堡和邻近的村子里,每栋“闹鬼”的房子都被一根木头一根木头地拆得七零八落,连地基也给翻了个底朝天,寻找秘藏的财宝——不是孩子,而是大人,有些还是一本正经、不富幻想的大人。无论汤姆和哈克走到哪里,都有人奉承他们,羡慕他们,瞪大眼睛望着他们。两个孩子记不起过去自己说话有什么分量,可是,如今他们的一字一句都被当成金口玉言,四处传扬。无论他们干什么事,好像都被看成是了不起的大事。他们显然已经失去干平常事、说平常话的能力。而且,他们过去的经历也被搜集起来,结果发现它们明显带有与众不同的特点。村报还刊登了两个孩子的简历。
道格拉斯寡妇把哈克的钱以六厘的利息拿去放债;应波莉姨妈的请求,撒切尔法官把汤姆的钱也作了同样处理。如今,两个孩子都有了一笔收入,数目大得简直有点儿惊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当中,从周一到周六,加上半数星期日,每天都可以进账一块钱。这恰好相当于那位牧师的薪水——不对,人家只是答应给他那么多钱——他往往是收不回来的。在过去那个简朴的年代里,每个星期有一元二角五分钱就足以支付一个孩子的吃住和学费,还包括衣着和洗衣费在内。
撒切尔法官对汤姆的评价很高。他说,普通的孩子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把他的女儿从山洞里救出来。当贝基以极其秘密的口气告诉她父亲,汤姆在学校里是怎样替她挨鞭子的时候,那位法官显然深受感动。她请求父亲原谅汤姆为了替她承受那顿鞭子而撒的那个弥天大谎。那个法官却突然万分激动地说,那是一个高尚的谎言,一个仗义的谎言,一个崇高的谎言,一个可以理直气壮地跟乔治·华盛顿那句广为称颂的有关斧头的实话一起永留青史的谎言!贝基觉得,她父亲的形象从来没有像他在房间里踱着步、跺着脚说那番话时那样高大,那样神气。她立即去找汤姆,把那话告诉他。
撒切尔法官希望看到汤姆有朝一日成为一名杰出的法官,或者一名杰出的军人。他说,他打算帮助汤姆进国立陆军军官学校学习,然后再把他送到全国最好的法律学校去培养,为他将来从事其中一个职业,或者同时从事两个职业,作好准备。
由于哈克有了钱,现在又有了道格拉斯寡妇的监护,他被引进了社交界——不对,是被拖进社交界,扔进社交界的。他苦恼得几乎无法忍受。寡妇的仆人们不停地给他梳呀,刷呀,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晚上他们让他睡在被褥里,上面没有一个他可以视为知己、当做朋友的小污点,因此他丝毫不觉得暖和。他吃饭得用刀和叉,还得用餐巾、杯子和碟子;他还得看书学习,还得上教堂做礼拜;他说话还得合乎体统,因此说起话来
嘴巴里觉得没味道。无论他拐向哪里,都有文明的铁栏把他挡在里面,都有文明的枷锁把他从头到脚牢牢套住。
他勇敢地熬了三个星期。有一天,他失踪了。寡妇心急如焚,两天两夜到处找他。村民们也很担忧,他们四处寻找,还用抓钩在河底打捞他的尸体。到底是汤姆聪明,第三天清晨他来到那个废弃的屠宰场后面,在一些空的旧桶里寻找,果然在一个桶里找到了那个逃难的孩子。哈克夜里就睡在里面。他刚刚把偷来的一点儿残羹剩饭当做早饭吃了,此刻正拿起烟斗,准备舒舒服服地躺下去歇息。他衣不整,头不梳,还像过去逍遥自在、无忧无虑的日子里那样,穿着一身别有风姿的破烂衣服。汤姆把他叫起来,对他讲了他给大家所添的麻烦,竭力劝他回家去。哈克脸色顿时有点儿慌张,显出愁眉苦脸的样子。他说:
“别提了,汤姆。我已经试过,可是不行,不行,汤姆。那不是我过的日子,我过不惯。寡妇对我好,够朋友,可是那套规矩我受不了。每天早上一到时间她就把我叫起床;她还让我洗脸,他们还给我梳头发,梳得可重呢;她不准我睡在柴屋里;我还得穿那种该死的衣服,穿着就觉得憋气,汤姆。不知怎的,那种衣服好像不透气似的,那该死的衣服太漂亮,害得我坐也不敢坐,躺也不敢躺,想在哪里打个滚也不敢打。我已经有——嗯,好像好多年没有玩过滑门板了。我还得到教堂去做礼拜,真是活受罪啊——我讨厌那种胡说八道的布道!我在那儿连一只苍蝇也不敢捉,连一口烟草也不敢嚼。星期天我还得整天穿鞋子。寡妇吃饭要摇铃,睡觉要摇铃,起床要摇铃——什么事都得按规矩办,谁受得了呀?”
“嗯,大家都是那么过的,哈克。”
“汤姆,那不相干。我跟大家不好比,我受不了。受那种管束真是太可怕了。吃的东西也来得太容易——我对那种吃法不感兴趣。去钓鱼要问她一声,去游泳要问她一声——真该死,干什么都得问她一声。哎呀,我说话还得文绉绉的,真是难受死了——我不得不天天到阁楼上去骂一会儿,嘴巴里也好有点儿味道,要不然我是活不下去的,汤姆。寡妇还不准我抽烟,不准我喊叫,不准我在别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搔痒痒——”他突然显出很恼火、很委屈的样子,“还有,真见鬼,她老是祷告来祷告去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女人!我非走不可,汤姆,我实在没有法子。况且,学校马上就要开学,要不然我还得去念书。哎呀,那个我也受不了,汤姆。你瞧,汤姆,发了财也不见得像大家说的那么快活,只有担不完的心、受不完的罪,心里老是希望死了算了。如今这身衣服很对我的胃口,这个桶也很对我的胃口,我决不会再抛弃它们。汤姆,要不是那笔钱,我才不愿去招那么多麻烦呢。现在,我的那份跟你的那份通通归你算了,偶尔给我个把角子花花就行——也用不着经常给,不花力气弄来的东西我还瞧不上眼呢——你去寡妇那里替我求个情吧。”
“哦,哈克,你知道我不能干那种事,这不公平。再说,你要是多试几天,兴许慢慢会喜欢上这种生活
的。”
“喜欢!是啊,好比一个火炉,我在上面坐久了,慢慢会喜欢上它的。不,汤姆,我不想发财,我不想住在那种他妈的闷死人的房子里。我喜欢树林,喜欢大河,喜欢木桶,我还要一直喜欢下去。真该死!我们刚好有了枪,有了山洞,什么都全了,就要去当强盗,这时候偏偏出了这桩该死的可笑的事儿,把一切都给毁了!”
汤姆看到机会来了——
“听我说,哈克,我发了财还是要去当强盗的呀。”
“真的!哦,那好极了,你这话当真,汤姆?”
“绝对当真。不过,哈克,你要是不够体面的话,我们是不让你入帮的,你要知道。”
哈克的高兴劲儿一下子没了。
“不让我入帮,汤姆?你不是让我去当过海盗吗?”
“没错儿,那可不一样。强盗要比海盗高雅——一般说来是这样的。在许多国家里,强盗都是一些地位很高的贵族——公爵什么的。”
“嗯,汤姆,你不是一直对我挺够朋友的吗?你不会把我拒之门外的,对吗,汤姆?你不会那么做的,对吗,汤姆?”
“哈克,我不会也不想把你拒之门外,可是,人家会怎么说呢?哎呀,他们会说:‘呸!汤姆·索亚的强盗帮!里面都是些下贱人!’他们指的就是你呀,哈克。你不爱听那种话的,我也不爱听的。”
哈克好一会儿没有说话,进行了一番思想斗争。最后,他说:“哦,你只要让我入帮,汤姆,我就回寡妇家去,再熬一个月试试,看看会不会慢慢受得了。”
“好吧,哈克,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快走,老朋友,我去跟寡妇说说情,让她管得你松一点儿,哈克。”
“真的吗,汤姆,现在就去说吗?那太好了。她只要把一些最严的规矩放松点儿,我就偷着抽烟,偷着骂人,拼命地熬,熬不了就逃走。你什么时候成立强盗帮,开始做强盗呀?”
“哦,马上。说不定今天晚上就把男孩子召集起来,举行入帮礼。”
“举行什么?”
“入帮礼。”
“什么叫做入帮礼呀?”
“就是发誓同生死,共患难,即便别人把你剁成肉酱,你也不说出帮里的秘密,谁要是干了伤害帮里人的事,就把谁满门抄斩。”
“那倒是挺好玩的——太好玩了,我说,汤姆。”
“嗯,我敢打赌,是挺好玩的。还有,宣誓非得在半夜,还要在最偏僻的、最可怕的地方,最好是在闹鬼的房子里,可惜那种房子现在都已给拆光了。”
“反正半夜还是办得到的,汤姆。”
“是的,这个办得到。宣誓还非得在棺材上,还要用血签上名字。”
“嗯,那倒挺有派头的!哎呀,这要比当海盗强一百万倍呢。我铁下心了,就在寡妇家里待下去,一直待到完蛋为止,汤姆。我要是哪天真当上了一个顶呱呱的强盗,而且人家也都这么说来着,那么我想,她也就没有白收留我这个野孩子,她会觉得脸上挺有光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