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格里姆威格的预言
布朗洛先生突然一声惊呼,把奥利弗吓昏过去,但他很快又苏醒过来了。在此后的谈话中,老绅士和贝德温太太都小心翼翼,避而不谈画像的事儿,也不涉及奥利弗的过去和未来,只谈一些能把奥利弗逗乐而不会使他激动的话题。他仍然没有力气下地吃早饭;但是,他次日下楼来到女管家房间里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地朝墙上望一眼,希望再次看到那位美丽夫人的容貌。然而,他大失所望,画像已经被取走了。
“啊!”女管家顺着奥利弗的目光看去,说,“你看,画像不在了。”
“我也发现了,奶奶,”奥利弗答道,“他们干吗把它取下来呢?”
“你要知道,孩子,把画像取下来,是因为布朗洛先生说,它好像让你不得安宁,说不定还会影响你康复。”老太太答道。
“哎呀,不会的,真的不会的。它没有让我不安宁呀,奶奶,”奥利弗说,“我喜欢看那幅画像。我很喜欢它。”
“很好,很好!”老太太和蔼地说,“你快快好起来,亲爱的,画像还会挂上去的。肯定会的!我敢向你保证!现在,我们来说说别的事儿吧。”
关于这幅画像的事,奥利弗当时就知道这么多。看到老太太在他病中把他照顾得那么好,他眼下尽量不再去想那件事;于是,他全神贯注地听她讲故事。她给他讲了许多许多故事,她讲到自己有个可爱而漂亮的女儿,她嫁了个可爱而漂亮的男人,现在住在乡下。她讲到她有个儿子,他在西印度群岛给一位商人当办事员;他还是个好小伙子,很有孝心,一年要给家里写四封信。她讲到他们的时候,禁不住热泪盈眶。她一五一十地讲到子女们的美德,还讲到她善良体贴的丈夫的好处;他已经走了二十六年了,可怜的亲人儿!等她讲完的时候,已经到喝茶的时间。喝完茶以后,她开始教奥利弗玩克里比奇牌戏,她教得有多快,奥利弗学得有多快;他们玩得兴致勃勃,极其认真,一直玩到小病号该吃晚饭的时候。他喝了点加水的热酒,还吃了一片干面包,然后舒舒服服地上床睡了。
在那些日子里,奥利弗过得非常快活,身体渐渐康复。事事都是那么宁静安适,有条不紊;人人都是那么和蔼可亲——一向生活在喧嚣和纷扰之中的奥利弗,觉得简直过着神仙般的日子。他刚有力气穿衣服,布朗洛先生便给他送来一套新衣服、一顶新帽子和一双新鞋子。奥利弗听说可以随便处理自己的旧衣服,就把它交给一名待他很好的女仆,让她拿出去卖给一个收旧货的犹太人,并且把钱留给她自己用。她欣然照办;奥利弗从客厅的窗子里望出去,只见那犹太人把他的旧衣服卷起来塞进麻袋里,然后走开了。想到自己的旧衣服确实已经处理掉,从今以后再也不可能穿着它,他心里觉得高兴。说实在话,那不过是一大堆破布;奥利弗过去从没有穿过新衣服。
一天晚上,大约在画像的事儿过去一个星期之后,他正坐着跟贝德温太太聊天,这时候布朗洛先生捎来口信说,要是奥利弗觉得精神不错,他想在书房里见见他,跟他说一会儿话。
“老天爷啊!赶快洗洗手,我来把你的头发梳整齐,孩子,”贝德温太太说,“啊呀呀!早知道他要见你,我会给你换一条干净的领子,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奥利弗按照老太太的吩咐办了;在此期间,她不停地埋怨说,连替他整理衬衣领子上褶边的时间也没有。但是,他看上去竟是如此英挺俊秀——尽管里面包含着他人长得漂亮这个重要的有利因素——她不无自豪地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甚至说,即使她提前接到通知,恐怕也只能把他打扮到这种地步了。
在这番话的鼓舞之下,奥利弗轻轻地叩了叩书房门。布朗洛先生叫他进去,他来到一间小小的后屋。屋里堆满着书,窗子对着一个可爱的小花园。窗前放着一张桌子,布朗洛先生坐在那里看书。他一见奥利弗,就把书放到一边,叫他走到桌子跟前坐下来。奥利弗一面服从,一面感到好不纳闷,这么一大堆书看来都是为了让世人变得更加聪明而写的,可是哪里找得到那么多读书的人呢。在日常生活中,这个问题连许多比奥利弗见多识广的人也是想不明白的。
“这儿有好多好多书,你说对吗,我的孩子?”布朗洛先生注意到奥利弗在以好奇的目光打量着那些下起地板、上达天花板的书架,就说。
“真是好多好多呢,先生,”奥利弗说,“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书。”
“要是你乖的话,将来我让你读这些书,”老绅士和蔼地说,“你会喜欢它们的,不仅喜欢它们的外表,更喜欢里面的内容——我是说,在有些情况下,确实有那么一些书,它们的封面和封底要比内容漂亮得多。”
“我想,你指的是那几本厚书,先生。”奥利弗指指几部封面上镀得金光闪闪的四开本大书。
“那倒也不一定,”老绅士拍拍奥利弗的脑袋,笑眯眯地说,“有些书尽管开本要小得多,写得也很厚,内容却很精彩。你长大以后愿不愿意当个聪明人,愿不愿意写写书,嗯?”
“我想,我宁可看书,先生。”奥利弗答道。
“什么!你不愿意写书?”老绅士说。
奥利弗思索片刻以后说,他觉得当个卖书的要比写书的好得多。老绅士一听禁不住哈哈大笑,认为偏差得有意思极了。奥利弗为此心里很高兴,虽然他压根儿不知道自己的话怎么会那么有意思。
“好吧,好吧,”老绅士收起笑容说,“别担心!只要有正当的手艺可以学,哪怕去学做砖头,我们绝不会强迫你去当作家。”
“谢谢你,先生。”奥利弗说。老绅士看到他一本正经接话的样子,又一次笑出声来,还说本能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奥利弗听不懂,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
“现在,”布朗洛先生以尽可能温和的口气,而又以奥利弗从未见过的严肃的态度说,“我希望你集中注意力,我的孩子,听我下面要说的话。我把我的想法全部讲给你听,相信你能像许多年岁大一点的人那样明白我的意思。”
“哎呀,千万别对我说你要打发我走,先生!”奥利弗听到老绅士以那样严肃的口气说了这番开场白,心里一惊,大声说,“别把我撵出门,别让我再去街头流浪。让我留在这儿当一名仆人吧。别把我送回我来的那个讨厌的地方去。可怜可怜一个穷孩子吧,先生!”
“我亲爱的孩子,”奥利弗突然如此苦苦哀求,老绅士听了很受感动,就说,“你用不着担心我会抛弃你,除非你自己不争气。”
“我一定一定争气,
先生。”奥利弗插话说。
“但愿如此,”老绅士答道,“我认为你一定会争气的。以前我力所能及地接济过一些人,结果却上了当,不过我还是很愿意信任你的。我这么关心你,连我自己也说不清什么道理。我最钟爱的人现在都已经深深地埋在坟墓里;我一生的快乐也已埋在那儿,但是我没有把我的心变成一口棺材,也没有将我最真挚的爱永远封在里面。相反,内心的痛苦只是使我爱得更强烈,更细腻。”
老绅士说这番话的时候,声音很轻,与其说在说给他的小伙伴听,不如说在自言自语。说完以后,他沉默片刻。奥利弗始终一声不响地坐着。
“算了,算了!”最后,老绅士用稍稍愉快的口气说,“我说这些话,无非是因为你年纪还小;你要是知道我经受过多么大的痛苦和悲伤,也许会小心行事,不再伤我的心。你说,你是个举目无亲的孤儿;我会尽可能作一些了解,证明你确实是个孤儿。我很想听听你的身世:你是哪儿人,是谁把你养大的,我怎么会发现你跟那些人混在一起。倘若你对我说实话,只要我还活着,你就永远不会缺少朋友。”
奥利弗抽抽搭搭,有几分钟时间说不出话;而他正要开始讲述自己怎样在寄养所长大,怎样被邦布尔先生带回教养所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不耐烦地砰砰敲了两下临街的门。仆人奔上楼梯,禀告格里姆威格先生来访。
“他上楼了吗?”布朗洛先生问。
“是的,先生,”仆人答道,“他问家里有没有松饼,我告诉他有的,他便说是来喝茶的。”
布朗洛先生脸上露出笑容,转身对奥利弗说,格里姆威格先生是他的老朋友,虽然举止粗鲁一点,奥利弗是不必介意的;其实他是个很值得尊敬的人,他这么看是有根据的。
“我要不要下楼去,先生?”奥利弗问。
“不必,”布朗洛先生答道,“我倒希望你留在这儿。”
这时候,一位矮矮胖胖的老绅士走进屋来。他拄着一根很粗的手杖,一条腿瘸得厉害。他身上穿一件蓝色外套、一件条子背心和一条紫花布马裤,腿上裹一副皮绑腿,头上戴一顶绿色边缘往上翻起的白色宽边帽;衬衣上有一条褶裥打得很密的饰边露在背心外面;下边滴溜儿地挂着一根长长的钢制表链,但是链子头上只有一把钥匙。他脖子上系一条白围巾,两头打成橘子大小的圆结;他的脸部扭曲成奇形怪状,简直无法描绘。他说起话来把头扭向一边,同时眼睛看着斜里,旁观者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鹦鹉。他一进门就摆出这种姿势,手里还拿着一小块橘子皮,伸直胳膊让大家看,很不满意地喊着说:
“瞧!你瞧见这东西没有!你说怪不怪?我去哪家串门都会在楼梯上发现一块这种穷医生的好朋友。过去橘子皮害得我摔瘸了腿,我知道到头来橘子皮还会送我的命。这是毫无疑问的,先生,橘子皮会送我的命的,要不然我甘愿吃掉自己的脑袋,先生!”
格里姆威格先生每次发表声明,最后差不多总要毅然决然地使用这句漂亮的口头禅;他的情况尤其非同寻常,因为格里姆威格先生的脑袋实在大得出奇,即使为了说明问题,承认有朝一日科学会发达到这种地步,容许万一有那种打算的人吃掉自己脑袋,那么恐怕连天底下最乐观的人也很难有希望把它一顿吃下去——而且还压根儿没有把敷在他脑袋上的那层厚厚的白粉考虑进去。
“我甘愿吃掉自己的脑袋,先生,”格里姆威格一面重复,一面用手杖敲击地板,“喂!这是谁呀!”他朝奥利弗看了一眼,后退一两步。
“这就是我们谈起过的小奥利弗·特威斯特。”布朗洛先生说。
奥利弗鞠了一躬。
“但愿他不是那个害热病的孩子吧。”格里姆威格先生说着,又后退一步,“等一等!别说话!且慢——”格里姆威格先生接着说。他突然有个新发现,觉得沾沾自喜,对热病的恐惧心理已经消失殆尽,“是这个孩子吃了橘子!倘若不是这个孩子吃了橘子,还把这块皮扔在楼梯上,我甘愿吃掉自己的脑袋,还有他的脑袋。”
“不是,不是,他没有吃过橘子,”布朗洛先生笑着说,“快!放下你的帽子,跟我的这位小朋友说说话。”
“我对这个问题很**,先生,”那位烦躁不安的老绅士边说边脱掉手套,“我们那条街的人行道上或多或少老是有几块橘子皮,我知道那是拐角上一位外科医生的徒弟扔在那儿的。昨天晚上,有个年轻妇女踩着滑了一跤,撞在我家花园的篱笆上;她一爬起来,我就见她朝那盏招揽生意的该死的红灯看。‘别去找他!’我从窗口喊着说,‘他是个杀人犯!他是个害人精!’他就是。倘然他不是——”说到这里,这位性情暴躁的老绅士用手杖狠狠敲一下地板;他的朋友们都知道,他这么敲一下,代表没有从嘴里说出来的那句口头禅。接着,他坐下来,手里仍然拿着手杖;他打开用黑色宽带子挂在身上的一副夹鼻眼镜戴上,看着奥利弗。奥利弗发现他在打量自己,脸涨得通红,又鞠了一躬。
“就是这个孩子,对吗?”格里姆威格先生最后说。
“就是这个孩子。”布朗洛先生答道。
“你觉得怎么样,孩子?”格里姆威格先生说。
“好多了,谢谢你,先生。”奥利弗回答。
布朗洛先生似乎担心这位古怪的朋友会说出什么不恰当的话,便打发奥利弗下楼去对贝德温太太说,她可以把茶送上来了。奥利弗压根儿不喜欢客人的举止,所以很乐意走开一会儿。
“这孩子长得挺漂亮,你说对吗?”布朗洛先生问。
“我不知道。”格里姆威格先生绷着脸回答。
“不知道?”
“不知道。我就是不知道。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男孩子都是一个样。我只知道有两种男孩子。一种是粉脸型的,一种是肉脸型的。”
“那么,奥利弗属于哪种类型?”
“粉脸型。我有一位朋友,他的儿子属于肉脸型——人家都说他长得挺漂亮——圆圆的脑袋,红红的脸蛋,亮亮的眼睛,简直难看死了。他的身体和四肢好像快从蓝衣服的线缝里鼓出来;他说起话来嗓门响得像个领航员,吃起饭来胃口大得像一只狼。我了解他!这小坏蛋!”
“可是,”布朗洛先生说,“小奥利弗·特威斯特没有这些特征,所以你也犯不着生他的气。”
“的确没有,”格里姆威格先生答道,“他说不定有更加糟糕的特征。”
听到这话,布朗洛先生不耐烦地咳了一声。格里姆威格先生好像反而觉得高兴。
“我说,他说不定有更
加糟糕的特征,”格里姆威格先生重复说,“他是从哪来的?他是谁?他是什么人?他生过热病。那又怎么样?热病又不是只有好人才会生的,你说对吗?坏人有时候也会生热病的,难道不是吗,嗯?我知道,有个人因为谋害他的主人而被绞死在牙买加。他生过六回热病;可是他并没有因此得到宽大处理!啐!这些都是胡说八道!”
事实上,格里姆威格先生内心深处很想承认,奥利弗的外貌和举止给他留下了非同寻常的好印象;但是他很喜欢跟别人唱反调,这一回更是因为发现了一块橘子皮;他已经暗暗下决心,谁也无法让他顺着说哪个孩子长得好看,哪个孩子长得难看。他从一开头已经决意跟他的朋友对着干。布朗洛先生承认,关于这几个问题,他眼下都还作不出满意的回答;他打算等奥利弗身体恢复到有相当的承受力,再对他的身世做调查。格里姆威格先生听后咯咯地冷笑。他以嘲弄的口吻问,每天晚上女管家有没有清点金银餐具的习惯;要是哪天清晨她没有发现少了一两把匙子,他甘愿——如此这般。
布朗洛先生自己也是个脾气很急的人,但他了解那位朋友的古怪性格,还是捺着性子把这番话听完。到了喝茶的时候,格里姆威格先生满心欢喜,一股脑儿称赞那些松饼,气氛也显得比较平和。奥利弗也在喝茶,这时候才开始觉得在这位讨厌的老绅士面前自在多了。
“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全全面面、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地听奥利弗·特威斯特讲述他的身世和冒险经历呀?”快要喝完茶的时候,格里姆威格问布朗洛先生。他一边重提这个话题,一边从斜里朝奥利弗瞥了一眼。
“明天上午,”布朗洛先生说,“到时候我想跟他单独谈谈。你明天上午十点钟上楼来见我,亲爱的。”
“是,先生。”奥利弗答道。他发现格里姆威格先生死死地盯着自己,因此觉得心慌意乱,回答得不大干脆。
“我对你说吧,”那位绅士凑近布朗洛先生的耳朵说,“他明天上午不会来见你。我见他有点迟疑不决。他在骗你,我的好朋友。”
“我敢发誓,他没有骗我。”布朗洛先生激动地说。
“倘若他不在骗你,”格里姆威格先生说,“我甘愿——”他用手杖敲着地板。
“我敢用我的生命担保,这孩子说的是真话!”布朗洛先生拍着桌子说。
“我敢用我的脑袋担保,这孩子说的是假话!”格里姆威格先生也拍着桌子回答。
“我们等着瞧吧。”布朗洛先生按住冒上来的火气说。
“好吧,等着瞧吧,”格里姆威格先生挑逗性地笑了笑,答道,“等着瞧吧。”
也是命运故意捉弄人。恰恰在这个时候,贝德温太太拿进来一小包书。这是布朗洛先生今天上午从那个已经在本书中亮过相的书摊主那里买来的。她把书放在桌上,正要离开房间。
“叫住送书人,贝德温太太!”布朗洛先生说,“让他回来,我还有东西让他带回去。”
“他已经走了,先生。”贝德温太太答道。
“把他叫回来,”布朗洛先生说,“这事儿马虎不得,他是个穷苦人,书还没有付钱呢。再说,有几本书还得退回去。”
临街的门打开了。奥利弗朝一头追去,一名女仆朝另一头追去,贝德温太太站在台阶上,尖声呼喊那个送书人:可是,哪里有他的影子。奥利弗和女仆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说是没有见到送书人。
“哎呀,太遗憾了,”布朗洛先生喊着说,“我很想今晚把那几本书送回去。”
“派奥利弗去送吧,”格里姆威格先生冷笑着说,“他肯定会把书平平安安地送回去的,你知道。”
“没错儿,请让我去送吧,先生,”奥利弗说,“我会一路跑着去的,先生。”
老绅士正想说奥利弗无论如何不该出门,这时候格里姆威格先生不怀好意地咳了一声,这下子他可拿定了主意:让奥利弗去,而且要通过迅速完成任务来当场证明格里姆威格先生的怀疑——至少在这一点上——是没有道理的。
“就派你去吧,亲爱的,”老绅士说,“书在我桌子旁边的椅子上,你去拿下来。”
奥利弗很高兴能为老绅士办点事,连忙把书拿下来,夹在胳膊底下,手里拿着帽子,听候主人还有什么吩咐。
“你就说,”布朗洛先生一面说,一面把眼睛盯着格里姆威格,“你就说,你是送书回来的,并且付清我欠他的四镑十先令钱。这是一张五镑钞票,你得把十先令找头拿回来给我。”
“我不出十分钟就回来,先生。”奥利弗热切地答道。他把钱放进上衣口袋,扣上扣子,将书小心翼翼地夹在胳膊底下,然后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离开了房间。贝德温太太一直把他送到大门口,向他详细交代了最近的路线、书摊主的姓名和那条街的名字;奥利弗说,这些他都搞清楚了。老太太千叮咛,万嘱咐,叫他不要出差错,还要当心着凉,然后放他走了。
“上帝保佑这可爱的孩子!”老太太目送他远去,“不知怎么搞的,我总不忍心放他出去。”
这时候,奥利弗快活地转过身,朝她点点头,然后拐过弯去。老太太也笑眯眯地打个招呼,关上大门,回到自己的屋子里。
“我来估算一下,他至多二十分钟就可以回来,”布朗洛先生掏出怀表放在桌子上,“那时候天已经黑了。”
“哦,难道你真的还指望他回来?”格里姆威格先生问。
“难道你真的认为他不会回来?”布朗洛先生笑眯眯地反问。
格里姆威格先生这时候本来就怀着相当强烈的唱反调心理,而一见他朋友脸上浮起充满自信的微笑,那种心理变得更加强烈。
“是的,”他用拳头敲着桌子说,“我真的认为他不会回来。那孩子身上穿着一套新衣服,胳膊底下夹着一套值钱的书,口袋里装着五镑钱。他一定会回到他那些做小偷的老朋友那儿,把你当做笑柄。倘使他还会回到这栋房子里,先生,我甘愿吃掉自己的脑袋。”
说着,他把椅子移到桌子跟前;两位朋友坐在那里,中间放着那块怀表,默默地等着。
应当指出,格里姆威格先生绝不是个坏心肠的人,看到自己尊敬的朋友上当受骗会从心底里感到难过,但在这个时刻,他确实真诚而又强烈地希望奥利弗不回来。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我们对自己的判断是多么看重,我们在草率而又仓促得出结论时又是多么自负。
天渐渐黑了,表面上的数字已经几乎看不清楚;但是两位老绅士依然默默地坐在那里,中间放着那块怀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