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人的故事
三十五年前,我曾到施坦尼劳斯淘金。我整天拿着鹤嘴锄,带着淘盘,背着号角,四处跋涉。我走遍各地,淘洗了不少泥沙,总希望发一笔大财,总是一无所获。
那是个可爱的地方,树木葱茏,气候温和,景色宜人。很多年前,这里有很多人,现在早已人迹罕至,迷人的伊甸园成了一片荒凉之地。人们把地表挖了个遍,就离开了。有个地方曾是一座繁忙的小镇,那里有银行、报纸和消防队,还有过市长和市参议员。可是现在除了绿色草皮之外,什么都没有留下,甚至找不到人类曾在这里活动过的迹象。这片荒原向下延伸到塔特尔镇。在这一带附近,沿着尘土飞扬的道路,不时可以看到一些漂亮的小农舍,它们整洁而舒适,茂密的藤蔓和玫瑰一起遮住了门窗。这些住宅都已荒废,那些遭遇挫折的家庭很久前就离开了它们,因为这些房屋没人买也没人要。再走半小时,就会看到一些用原木搭成的小木屋,它们是第一批淘金者建造的,他们也是建造村舍的那些人的前辈。偶尔,这些小木屋也会有人居住,你可以断定这些人就是建造小木屋的人。你还能断定他住在那儿的原因——他应该有机会回家乡过好日子,但是他没有回去。他宁愿舍弃应得的财产,出于羞耻心,他要与所有亲友断绝往来,好像他死去了一样。那个年代,加利福尼亚附近散居着许多这样的“活死人”——这些可怜的人,尊严被摧毁,四十岁就已头发斑白,未老先衰。他们的内心里只有悔恨和渴望——悔恨虚度年华,渴望结束自己的搏命生涯。
这是一片孤寂荒凉的土地!除了令人昏昏欲睡的虫鸣,辽阔的草地和树林特别安静。这里杳无人烟,不见兽类,没有一样东西能使你精神饱满,体会到生存的乐趣。因此,一天正午过后,当我终于发现一个人的时候,一种感激之情油然而生。这是一个四十五岁左右的男人,他正站在先前提到的那些被玫瑰包围的小屋中的一间门口。不过,这一间看起来没有被遗弃,它的外观表明了这一点,它备受关爱和照顾。所以,它有一个前院,那里鲜花盛开,五彩缤纷。当然,我受到了主人的邀请,主人让我放轻松,不要客气——这是乡下的惯例。
走进这样的地方,真令人身心舒畅。几个星期以来,我都在和矿工的木屋打交道,我熟悉那一切——肮脏的地板、凌乱的床铺、锡杯盘、咸肉、蚕豆和浓咖啡。那种屋子没有什么装饰,墙上只有一些从东部出版物上裁下来的描绘战争的图片。那是一种艰苦、沉闷、唯利是图的生活,而这里是一个温暖的休息之地,能让疲倦的双眼得到休息,精神也得到放松。在长时间的禁食之后,当艺术品出现在面前时,人们才会认识到心灵一直处于饥渴之中,现在得到了滋养。这些艺术品可能低廉、朴素,但是这不重要。我不敢相信一块碎布地毯会使我如此愉快、心满意足;或者说,我没有想到,这个房间会带给我心灵上的慰藉——那些墙纸、带框版画、色彩鲜艳的沙发布和台灯布垫,几把温莎时代的细骨靠椅,还有陈列着海贝、书籍和瓷瓶的架子,以及那种随意放置物品的巧思和风格。这是女人干活儿留下的痕迹,人们看到时不以为意,一旦这一切消失,就会立刻想念不已。我内心的快乐表现在脸上,那个男人见了,很是高兴。这快乐如此明显,以至好像说出过似的。
“都是她弄的,”他亲切地说,“全部是她亲手弄的——每一个细节。”他瞥了一眼屋子,满心崇拜。画框上方悬挂着一种柔软的日本纺织品,女人看似随意,实则精心地用它做装饰。男人注意到它好像不太整齐,便小心翼翼地整理了一下,然后退后几步观察效果,反复几次,直到满意为止。他用手掌轻轻地拍了两下,说:“她总是这样。说不出它哪里缺点儿什么,可是看上去的确缺点儿什么——整理好后也只有自己知道,仅此而已。你找不出这有什么规律。我估计就像母亲给孩子梳头一样,最后在梳好的头发上拍一拍。我看她经常做这些,所以就照她的样子去做。尽管我不知道其中的规律,但是她知道。她知道为什么这样做和怎样做,但我不知道原因,只知道怎样做。”
他把我带进卧室,让我洗手。我已经多年没见过这样的卧室了:白床罩,白枕头,地上铺有地毯,墙壁上装饰着墙纸、挂着画,梳妆台上面有面镜子、针垫和精致的梳妆用品;墙角有一个脸盆架,一只瓷
钵和一只有柄水罐,一只瓷盘里放着肥皂,一个架子上放了不止一打毛巾。对一个很久不用这种毛巾的人来说,它们真的太干净了。我的表情再次表露了我的想法,于是他欣慰地说:
“都是她弄的,全部都是她亲手弄的。这儿没有一样东西不是她弄的。好啦,您会想到的——我不必多说啦。”
我一面擦着手,一面仔细观察房间里的每一个细节,就像来到新大陆一样,这儿的一切都、人赏心悦目。接着,我忽然意识到,那个男人想让我自己在这屋子里发现某种东西。我的感觉是对的,他显然用眼神暗示了我什么,我也急于让他满意,于是仔细地搜寻起来。我失败了好几次,因为没有人告诉我答案,终于我明白了,我应该直视前方——快乐像无形的波浪从他那里涌来。他爆发出一阵笑声,搓着手叫道:
“是的,您找到了。我就知道您能找到。那是她的相片。”
远处的墙上有一个黑色胡桃木托架,我走到近前,确实发现了我先前没注意到的一个相框,相片是早期照的。那是一张最甜美的少女的脸,在我看来,也是最漂亮的。那个男人看出我的赞叹,满意极了。
“她十九岁生日时的相片,”他说着,把相片放回原处,“我们就在她的生日那天结婚。当您见到她时——哦,等一会儿您才能见到她!”
“她在什么地方?她什么时候在家?”
“哦,她现在不在家。她探亲去了,去了一个离这里四五十英里远的地方。她已经走了两个星期。”
“她什么时候回来?”
“今天是星期三。星期六晚上她会回来,九点左右。”
我很失望。
“我很遗憾,那时候我已经走了。”我遗憾地说。
“走了?不——您为什么要走呢?别走,她会非常失望的。”
她会失望的——这个漂亮的人会失望!如果她亲口对我讲这些,我就是最幸福的人。我很渴望见到她,这种渴望如此深沉、如此执着,简直令我恐惧。我对自己说:“我要马上离开这里,这样我才能得到安宁。”
“您知道,她喜欢和见多识广又健谈的人待在一起——就像您这样的人。她觉得这样很快乐,因为她知道——哦,她几乎无所不知,而且健谈,哦,就像一只小鸟——她还读过很多书,您会吃惊的。请别走,不会耽误您很多时间,否则她会非常失望的。”
我听着这些话,但是几乎没有留意他说了什么,因为我深陷于自己的内心挣扎。他说完就起身离开了,我都没有察觉。他很快回来了,手里拿着那个相框,对我说:“现在您当着她的面说吧,您原本可以留下来见她,可是您不愿意这么做。”
这第二次“见面”彻底粉碎了我的决心,我要留下来冒这个险。那天晚上,我们静静地抽着烟斗聊天,直到深夜。我们聊各种话题,但是大部分都围绕着她。当然,我从没经历过这么愉快的闲适时光。星期四到了,又愉快地度过了。傍晚,一个大个子矿工从三英里外赶来——一个头发灰白、无依无靠的拓荒者——他用庄重的语气同我们打招呼,然后说:
“我顺便来问问夫人的情况,她什么时候回来?有信吗?”
“有一封信,你愿意听吗,汤姆?”
“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听听,亨利!”
亨利把信拿出来,说,如果我们不反对,他就跳过一些私人用语。然后他读起来。这是她亲手写的一封信,里面充满爱恋、平静的情感,在附言中还真挚地问候和祝福了汤姆、乔、查理以及其他好友和邻居。
他读完了,看着汤姆说道:“啊,你又是这样!拿开你的双手,让我看看你的眼睛。我读她的信时,你总是这样,我要写信告诉她。”
“别,千万别这样,亨利。我老啦,任何令人失望的一点儿小事都会使我流泪。我原以为她回来了,可现在只有一封信。”
“咦,你这是怎么啦?大家不是都知道她星期六才回来吗?”
“星期六!对,我知道。我脑子是不是有毛病了?我当然知道啦。我们应该做好一切准备。行,我先走了,不过,她回来时,我会来的。”
星期五傍晚,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的老淘金者。他住的小木屋离这儿大概有一英里。他说,小伙子们想在星期六晚上来这里痛快地玩一玩,不
知道她回到这里后会不会觉得很累。
“累?她会累?哼,听着!乔,你知道,只要你们高兴,她能连续六个星期不睡。”
当乔听说有一封信时,就请求读给他听。信里亲切的问候让这个老人不能自已。他说他老得不中用了,尽管她只是提到他的名字,他也受不了:“上帝,我们多么想念她呀。”
星期六下午,我不停地看表。亨利注意到了,他惊讶地问:“您不认为她很快就能回来,是吗?”
我好像被人发现了内心的秘密,顿感困窘。不过我笑着说,我等别人时一向这样。他似乎不太满意我的解释,就从那时起,他开始有点儿心神不宁。他四次拉着我沿着大路走到一个地方,在那里我们能看到很远的地方。他站在那儿,举着手眺望。有好几次,他这么说:“我有点儿担心,越来越担心。她本来在九点以前到不了,可我总是觉得她出了什么事。您认为没发生什么事吧,是吧?”
他反复地说了好几遍。我开始觉得他的幼稚行为很可笑。在他又一次询问我时,我失去了耐性。我冷酷地对他讲了一番话,这似乎吓到他了。他看起来受到了伤害,态度也谦卑起来,以至我都觉得自己不必这么冷酷。因此,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又一个老淘金者查理到来时,我非常高兴。他紧挨在亨利旁边听他读信,商量着准备欢迎她的事。查理不停地说着亲切的话语,尽力驱散他的朋友的不安。
“她出过什么事吗?亨利,这纯粹是无稽之谈。她不会出事的,你就放心吧。信上说她很好,不是吗?她说她九点到家,不是吗?她有过说话不算数的时候吗?从来没有。你就别再烦恼了,她会回来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就像你的出生一样确定无疑。我们来布置屋子吧,时间快到了。”
汤姆和乔很快也来了。大家用鲜花装饰着屋子。快到九点时,这三个矿工说他们还带了乐器,小伙子和姑娘们很快就要到了,他们可以演奏起来。他们非常想跳美妙的、老式的“布雷克道恩舞”。一把小提琴、一把班卓琴,还有一只单簧管——这些就是乐器。他们一起奏起三重奏,都是一些轻快的舞曲,他们还用靴子踏着节拍。
快到九点时,亨利站在门口盯着大路,有些站立不稳。伙伴们几次举杯为他妻子的健康和平安干杯。这时汤姆高声喊道:“请大家举杯!再喝一杯,她就到家啦!”
乔用托盘端来酒分给大家。最后剩下两杯,我拿起其中一杯,但是乔压低嗓子说道:“别拿这一杯,拿那一杯。”
我照做了。亨利接过了另一杯酒。他刚喝完,时钟敲响了,九点到了。他听完钟声,脸色越发苍白,说:“伙伴们,我很害怕,帮帮我,我想躺下。”
他们把他扶到沙发上,他躺下来开始打瞌睡。可是不一会儿,他又好像说起梦话:“我听见马蹄声了,是他们吗?”
一个淘金者在他耳边说:“那是吉米·帕里什。他说,他们在路上耽搁了,不过已经上路了。她的马瘸了,再过半小时,她就到了。”
“啊,谢天谢地,真没出什么事。”
话没说完,他就睡着了。这些人灵巧地帮他脱下衣服,把他抬到卧室的**,给他盖好被子。他们关上门,走了回来,似乎就准备动身离开了。我说:“先生们别走啊,她还不认识我,我是个陌生人。”
他们面面相觑,然后乔说话了:“她?可怜的人,死了十九年啦!”
“死了?”
“或许更糟。她结婚半年后回家探望亲人,在回来的路上,就在星期六晚上,在离这儿五英里的地方被印第安人抢走啦。从此再也没听过她的消息。”
“结果他就神志不清了吗?”
“从那时起,他就一直没清醒过。但是,他每年到这个时候会变得更糟。于是,在她回来日子的前三天,我们就来到这儿,让他振作起来,问他是否接到了来信。星期六那天我们都回到这儿来,用鲜花装点屋子,为舞会做好准备。十九年来,我们每年都这样做。第一年的星期六,我们有二十七个人,不包括姑娘。现在只有我们三人,姑娘们都走了。我们给他吃药,让他睡觉,要不他会发疯的。于是,他又等着下一年——想着他们两个在一起。直到这最后三四天,他又开始寻找她,拿出那封旧信,我们就请求他读给我们听。上帝啊,她是一个可爱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