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中的花园里逛来逛去,本来想逃课,可是最后一节是体育课,体育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很难缠,逢课必点名。所以我们班男生赐名“斑点狗”。而且我还没有好好看看杭州市最好的高中,就来个校园一日游。
走到花园的一角,突然听到有人在读英语。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他来来回回重复了三四遍,还是没有继续下文。
这是莎士比亚的著名小说《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一场的一段对白。很著名的一段对白。我在初二的时候看过中文版本,当时好奇,还拜托撒娇找来了英文版本看过,所以恰好知道。
生存还是死亡,果真是个问题啊!
我站在原地,想听着这个男生把这一段背完,可惜,他一直在重复这一句话,死活不肯看一下书,提醒一下自己下面的内容。这种和自己较劲的人,有点可怕,也有点可爱,我看他焦头烂额的重复着:“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终于忍不住开口:“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他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我轻轻松松把接下来的内容背了出来,他立刻转头看着我。
我背了几句后停下,朝他善意的笑了笑:“你是哈姆雷特吗?非要复仇一样的背书?”
他怔住。
我突然意识到也许我太不给他面子了,立刻说:“我,我……很久前看过,看过很多遍了。”
他跑过来,笑着说:“谢谢你!你英语说的真好!我叫陈典,高一2班。你呢?怎么不上课?”
“严希为。高一8班。”我点点头,朝他狡黠的一笑:“你不也没上课。”
他立刻会意,哈哈笑起来。我也是心知肚明,又一个同道中人,笑的没心没肺。
我万万没想到,因为一段“生存毁灭”的英语对白,我竟然认识了一个男闺蜜,直到我大学,知道我出国,直到我工作,他都和我一见面就说笑打闹,甚至我觉得,直到我结婚生子,发丝尽白,我想他还是当年和我在花园里面背《哈姆雷特》的小子,还是和我笑的没心没肺的朋友。
体育课。
我人生的又一个转折点就起源于这堂体育课。
我没有穿校服裤子,穿了一条不适合上体育课的牛仔裤。体育老师“斑点狗”把我叫出了队伍,板着脸问:“为什么不穿运动裤?”
我觉得我今天一定是走背运。“我。过敏了,裤子穿着不舒服。”我照实说了。
“过敏?借口倒是多!我看你不是过敏,是青春期虚荣心膨胀!”
很多年后,我一直觉得,我在高中遇到的老师虽然让我恨得牙痒,但是依旧对我有帮助,不管多少,不管结果。
他这样说我,几个爱八卦的女生立刻开始交头接耳。我过敏,又被死人脸罚站,又被情敌欧阳卿照顾,本来因为陈典这个新朋友稍稍好一点,这下被斑点狗一说,火气冒上来。既然你说我青春期,那我就青春期!
“我就是不喜欢校服,就是不想穿。”
全班都笑不出来了。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斑点狗很生气的朝我吼,完全已经忘记了应当为人师表和尊重学生的宗旨。
“我就是不喜欢校服!就是不想穿!”我瞪着他,一点也不退缩。
“还理直气壮
了!你这样的学生也配进一中?跟我去见你们班主任!”斑点狗伸手来扯我,我一把甩开他,很不屑的说:“就算见校长我也不怕。”
全班都震惊了。男生个个都朝我投来崇拜夹杂疑惑的神情,女生多半都是惊讶和鄙夷。无所谓,我早就清楚一件事了,当别人心里对你已经有了设定好的角色,任你怎么扭转,都不可能改变,反而落得个做作虚伪的名声,与其如此,既然你说我这样,我白担了名声也不好,不如就真的做了。
不过是件校服,闹到死人脸那里,不过就是臭骂一顿,我也没少被她骂,习惯了。至于校长,最好闹到校长那里,我可以好好控诉一下这校服和斑点狗的恶劣之处。
斑点狗也许是彻底被我“破罐子破摔”的作法吓到,也许是因为一中从没有这样的学生,瞪着我看了一会儿说:“你跟校长去说,让他给你换衣服!上我的课就要听我的!今天你带着同学做准备活动,哪一天想穿校服了,哪一天归队。”说完拿着哨子就走了。
他这一走,反倒我走也不是,站也不是,实在是进退两难。
“严希为,我们还要解散呢,别耽误我们时间!”那个军训时很爱八卦的女生林秋华很不高兴的叫起来。
我不想变成害群之马,可是我现在又实在丢不起这个人!我在丢脸和被群攻两边犹豫,终于开始喊着口号带准备活动。一开始声音太小,我见过杀人放血的场面,就是没见过在球场上当着全班的面喊口号的场面,羞得头都抬不起来。
“一二一,一二一……”身后突然有人喊道。
我回头看去,是周勇。
我朝他感激的点点头,跟着他的声音喊起来,声音大了些,有了力量。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其实只是开始。
我的过敏症状稍稍好一点后,我换了校服裤子,可是没穿一天,又长了红斑。我这才意识到,我过敏的原因不是芦荟,真的是校服!
所以,当我再一次穿着牛仔裤出现在斑点狗面前,他觉得我不可救药,脸皮厚到一定程度。所以,我光荣的再一次喊口号带着准备活动。
而另一边,死人脸也看我不舒服,百般刁难我。挑三拣四,嫌我作业写得乱,嫌我来学校来得晚,嫌我上课低着头不看黑板……总之,所有其他同学做起来很顺眼的事,在我做来,那就是,错,错,错!
两头都是难缠的老师,我居然还是顽强的一心看书、背单词、做题、分析、记笔记。连我也开始佩服自己了。
又一堂体育课。
在斑点狗的“重点关照”下,我的脸皮已经上升了一个层面,完全可以理直气壮,脸不红、心不跳的站在全班面前喊口号。我和周勇,还有一个叫李沁语的女生玩的不错,算是也有了新朋友,所以一切苦难,都见鬼去吧!
可是斑点狗不满意。他看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惩罚,很不高兴的改了惩罚措施。他要我往实验楼上爬楼梯,到了顶楼后,站在顶楼叫他,等他看到我,我再返回。
不说实验楼有七楼,我爬上去是个体力活,就单单在楼顶叫他这部分,足够羞死我!整个球场都是人,我要在七楼大喊“老师,我到了”,还不如让我周一升旗的时候站在主席台上来的痛快!
但是斑点狗态度坚决,逼着我爬楼。
我偏偏又不肯服软,当年多少次生死,我都挺过来了,这一次绝对不服。所以只好
硬着头皮上了。周勇和李沁语很够义气,两个人一个说不想打球,太累了,一个说要减肥,陪着我开始了爬楼运动。
“希为,你也太倔了。这上课和死人脸对着干,体育课还要和斑点狗对着干,你的光荣事迹已经在全校都传开了。”周勇一边爬一边说。
“我也觉得你做的不对,老师毕竟要面子,你这样和他们几个对着干,老师肯定不放过你。”李沁语连连点头,帮我分析。
“随便,我说了实话,他不相信,那我怎么办?既然他觉得我是这样的,那我就这样了,免得辜负了他。”我耸耸肩,拉着栏杆往上爬。
周勇捂着肚子笑起来:“你太牛了!看你眉清目秀的,瘦瘦小小,怎么脾气倒是大!真的想不通你怎么考进一中的!”
“希为这样多好,我羡慕死了,换了我,我可不敢。”李沁语瘪瘪嘴。
我沉默着爬楼。
于是,我继续和两个老师拉锯战。久而久之,我以人类顽强不屈的本性,加上动物适者生存的本能,战胜了一切困难!死人脸气得一到英语课就请我去走廊大声朗诵,斑点狗拿我实在没办法,只好让我继续爬楼,也不再逼我在七楼大喊,一切随我自生自灭。很好,我要的就是被忽视。不知道是不是初中被肖老师惯出来的,我总是不喜欢被老师关注,和小学时百般讨好老师,争着做班委形成强烈对比。
当然,我伟大而光荣的行为很快就在高一传开了。
8班的严希为是个脸皮厚、不学好、每节课被罚站的差生!反正我本来就是坏学生,比起“黑手党”这顶帽子:“差生”真的算不上什么,我欣然接受了。但是我没料到,我竟然因此成了全校的“偶像”。
小学,大家喜欢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初中,大家喜欢体育运动厉害的学生,高中,大家喜欢特立独行,和老师对着干,专门惹怒老师的学生。
我恰好成了后者。
一下子,我出名了。大家都开始效仿我不穿校服的举止,觉得校服太丑,本来就该如此。我真是哭笑不得。
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在一个大课间,我正站在楼道上背单词,欧阳卿走到我身边朝我甜甜一笑。
我心理阴暗的认为,这是笑里藏刀,所以立刻合起书看着她。
“之前就听说你在道上混,脾气很冲,这下子我倒是领教了。”欧阳卿打量了我一番,笑着说。
她果然也是混的。
“过奖。”我挤出个笑。
“和班主任还有体育老师对着干的滋味肯定不好受,你不想办法解决一下,还有心情背单词?”
我耸耸肩:“我读高中是为了考大学,不是为了讨好老师的。”
欧阳卿长长的哦了一声,淡淡问:“为什么这么讨厌校服?虽然我也觉得挺难看,可该糊弄的时候糊弄一下也就行了。”
我叹口气说:“我也不想和老师为敌。可是我真的对校服的材质过敏,只能这样。”
“过敏?”欧阳卿瞪着眼睛。
我点头。
她回头看了一眼7班,又很快的看着我说:“你真……惨。那我就祝你早一点摆脱校服的折磨吧。”她拍了拍我的肩就走了。
她前脚刚走,后脚高三的田青禾,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居然在大课间,在广播站里婉转的表达了对高一7班高湛同学的爱慕之情。
那是一首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