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你爱我还是爱她(1 / 1)

当我拿起铅笔对比着照片上的皮鞋以及脚印的时候,突然觉得我学画画还不是一无是处的。

一个接一个的想法在脑海里闪过,甚至我想到了,或许我可以去常遇爵的公司担任个美术顾问什么的,就算是个小职员也无所谓,天天在家待着的我几乎成了与世隔绝的人,用网络用语,我就是与世界脱轨了吧。

白夭夭回来的时候,我还在卧室里抱着画板,仔细观察着照片。

她敲了敲我的房门,我没应,然而她很自觉的打开房门,走了进来。

她叫着我的小名,“妍妍,妍妍你在干嘛。”

我知道她要耍什么把戏,我在同一个把戏上摔倒两次,这一次说什么都不会让她得逞,我已经有了心理防备,当她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时,我猛地转身,吓得她往后退了好几步。

“你...你...你不是应该.......?”她指着我,满脸的不可思议。

笔在手指尖灵活转动,五根手指成了它展示自我的地方,我很悠闲的站起身子,一步一步走向它,“我什么?我应该做什么?嗯?”

她苦笑,面露难色,“没什么,没什么,我走错房间了。”,说着她就要往外走。

“白夭夭,你就不怕装鬼,鬼上身?”

她身子明显一震,站在原地迈不出步子,她的身子在颤抖,害怕的那种颤抖,“姜妍,你才是应该害怕给鬼上身的那一个,姜心找的应该是你,是你害死了她,她应该找你。”

我撇头看了眼时间,差不多常遇爵也改回来了,如果还不回来,电话应该也要打来,正巧,何不让常遇爵来处理这件事。

我和白夭夭在屋里周旋,从在山庄我流产的事情,讲到了这次的失语,两者无一不是最大的伤害,而她还逍遥法外。

她笑我太傻,更笑我是爱情的奴隶,常遇爵的牺牲品。

心里闷的发慌,说不出的感觉,当伤口被别人轻描淡写从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有一种要抓狂的冲动。

我忽然想起前一晚常遇爵在床上跟我说的话,白夭夭不能走。

心里更闷了,在常遇爵推门进来的时候,白夭夭几乎是头朝地,栽了过去,不用想,她的头碰出了豁口,往外冒着血,又是一次栽赃的把戏,这一次我没有解释,只看着常遇爵等待着他的第六感作出判断。

别人都说女人的第六感是最准的,但我相信常遇爵,就凭他对我的忏悔,对我的补偿。

常遇爵直直的站在门口,凌乱的头发足以证明,他是跑着进门的,只是进门前是喜悦还是慌张,我无从得知。

“遇爵,你看她,你看她啊,她根本不能和我和平共处,我真的是什么都没做,可是每一次受伤的都是我,都是我。”说着,她抬胳膊故意从豁口处摸了一把,“血,流血了。”

她昏了过去,但我确定她是装的。

常遇爵看着我,我看着他,不卑不亢,像是在做无声的斗争,谁先动身谁就输了。

“你送她去医院吧,至于我有没有做这件事,用你随我的信任做判断,你信我,我就没做,你不信我,我就做了。”

他很认真的看着我,从他的眼神里我看不楚他此刻的想法,其实内心我是害怕的,害怕他不相信我,害怕他经不住考验。

“你信我吗?”他开口,很严肃。

我不知该不该相信,但是我怕他伤心,“如果你觉得我信那我就信。”

“是吗?”他微微翘起嘴角,同时慢慢弯了腰。

不!不!不要!

我的内心是挣扎的,崩溃的,如果他真的抱起了白夭夭,我相信,我和他真的是走到了尽头。

“常遇爵。”我很严肃的喊他,他蹲在白夭夭身边,看着我的眼神明显一顿,我还是问出了我心里所想的问题,“在你心里,是我重要,还是她?”

我口中的她指的是白夭夭。

常遇爵静默一瞬,忘了撩起拖在地上的衣角,有风吹过,他的衣角轻轻晃动。

我和他四目相对,周遭的空气仿佛被冰冻一般,他看着我,良久才回答,“这个答案,你心里有吗?”

我要抓狂了,不自觉的握紧拳头,真想一拳捣在他的脑袋上,看看他的脑海里是不是全是浆糊。

我依旧在等着他的答案,眼看他修长的手指要碰触到白夭夭的衣角时,我咬破了嘴唇,痛呼一声,捂住了嘴唇,尽管如此,鲜红的血还是顺着手背往下流,沁入衣衫。

他忽然笑了,站起身大跨步从白夭夭身上跨到我面前,将我拥入怀中,“傻不傻?想测试我也想点高妙的招,比如,我们再回爱尔兰的莫赫悬崖,你看看你跳下去了,我会不会跟着你一起。”

泪滴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止不住的往下流。

“你到底想要我怎样,为什么你非要让我经历濒临绝望然而再将我拉回来,就像在莫赫悬崖上,折磨我。”

我捶打着他的肩膀,责怪他,心砰砰的跳,说不出是惊险过后的欣喜,还是这次我赌赢了。

白夭夭在地上装昏倒,是管家找了四个大汉把她抬出去的,我问常遇爵要不要跟着一起去,他点了点头,说,“要!”

“要?那你就去吧。”我故作失望走到画板前又坐了回去。

没几秒,他高大的身影倒映在我的画板上,正好与纸的尺寸融合,一时兴起,我决定好好拿起笔画一个他。

“遇爵,你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他从身后抱住我,在我耳边吐着热气,惹得心里直痒,“要我帮忙可是有利息的。”

我抓住他不安分的手放在心口,偏头对上他的眼睛,“利息多少?”

他笑,眼里满是算计后的喜悦,“坐上来自己动!”

我瞬间感觉从耳朵到脖间都是红的,我羞涩的低下头,却被他从后勾住下巴让我仰起头与他的唇纠缠悱恻。

我一直以为常遇爵是个精虫上脑的男人,一旦有了反应就会不顾一切的解决了再说,但是这一次他倒让我刮目相看了。

他坐在床边为我整理好散乱的衣衫,为我系好扣子,眼里是隐忍的欲望。

“你确定要不解决完就站那么就让我画吗?我画的可是很慢的。”我同上午一样跨坐在他的腰间,他为我裹了一层又一层,生怕我冻着。

“你开心就好,反正午夜很漫长,实在不行那就一辈子不下床?我挣得钱已经够我们花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

说罢他做事要把口子再次解开,我连忙裹住外套,使劲摇头,“不,不,生活那么美好,我还不想和你当连体婴儿,我还想看看外面美妙的世界,看看电影,喝喝下午茶,啥的。”

我几乎是乱晃而逃,怕是再晚一步就要被他抓去当连体人儿了。

他一丝不挂的站在我身后,连个内裤都不穿,他知道我要画什么,自己调整好位置,“行了,你画吧。”

一个一米八几将近一米九的男人通过光线把影子映在纸上,那姿势说不难受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