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驾长车的何愁有(1 / 1)

汉乡 孑与2 1751 字 8个月前

第七十九章驾长车的何愁有

汉军南归,匈奴人一样不敢追赶。

军略这东西是相互的,算是尔虞我诈的最高境界,有时候也像是俄罗斯轮盘赌,天知道子弹会在什么时候炸响。

元朔四年的第一场战争开始的时候极为激烈,结束的时候却异常的平静。

伊秩斜与卫青两人,如同分手的情侣,背道而驰,连回头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

这两人中间没有一个失败者,唯一的失败者可能就是於单。

公狼争夺狼王之战一旦失败,原来的狼群里就没有了他的位置。

这人对于匈奴来说没有什么用处了,事实上对于大汉来说,一个失败的左贤王也屁用不顶。

不过呢,如果把这人身上的剩余价值再压榨一下,可能对刘彻想要剥离匈奴外援大业,应该还有一点用处。

何愁有敏锐的发现了这一点,他觉得把一个匈奴左贤王弄回大汉,应该是一件比寻找到冒顿棺椁更加能让大汉人提气的事情。

别的暂且不说,陛下大宴各国使节的时候,如果能把於单这个左贤王弄出来打扮一下,让他与歌姬同舞应该是一件大涨汉家威风的事情。

因此,他一大早就来找云琅商议。

他的身份很高,然而,在受降城,他如果想要出城去执行军务,就需要得到霍去病跟云琅这个军司马的许可。

在对待何愁有的事情上,霍去病一向是唯云琅马首是瞻的,他不习惯跟谍者打交道。

“我是不赞成你去寻找於单的,他即便是战败了,身边的从人也不会少,他对大汉人的仇恨是天然的,是从血脉里带来的,不可能投降。”

云琅努力的劝诫何愁有不要轻易的跑去荒原上找於单,尽管他非常的希望这个老家伙死在荒原上。

“於单已经是丧家之犬,他昔日高贵的身份注定了他没有其余的朋友,在举目皆敌的状况下,投靠我大汉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条活路。”

何愁有倔强的厉害,依然坚持要去寻找。

“既然先生如此肯定於单会投降,何不静静等待吗,等待於单自己来,为什么要去荒原寻找呢?

荒原如此之大,您又要去哪里寻找呢?”

云琅坐直了身子,将手环抱在胸口增加自己话语的坚定性。

何愁有呵呵笑道:“老夫长居皇宫,如同一只被锁在家里的老狗,如今有机会在旷野奔跑,为何不跑个痛快?

老夫知道你没安好心,想要老夫死在旷野上的想法多过希望老夫平安归来的心思,放心吧,不会如你之愿的,老夫一定会平安归来。”

云琅摇头道:“您说错了,站在一个叫做云琅的人的立场上,您说的半点都不错。

可是,站在骑都尉军司马的立场上,您如果可以找到於单并且把他活着带回来,是他最大的期望。

任何符合大汉利益的行为,骑都尉军司马都会不遗余力的支持。”

“怎么支持?”何愁有的蛋头伸向云琅,用一双恶毒的三角眼嘲弄的瞅着云琅。

云琅叹口气从桌子底下取出一顶狗皮帽子扣在蛋头上。

“自然是装备!”

何愁有从头上取下狗皮帽子,翻腾了一下道:“看起来很暖和!”

云琅解下狗皮帽子上的两个耳朵,再次将狗皮帽子扣在何愁有那颗碍眼的蛋头上,把狗皮帽子上的两个耳朵拉下来护住他的耳朵与脸,在他的下巴上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左右看一下又取出两个厚厚的口罩,放在桌子上。

想想这点装备可能不够,又咬牙把自己的鸭绒手套鸭绒睡袋贡献了出来,又让刘二取来了一柄短柄铁锹,一同推给了何愁有。

“这是卧具,外面是软皮,里面填充了鸭毛,有了这东西即便是睡在旷野里也不会太冷。

睡袋,手套,铁锹是我大汉军方的不传之秘,用完之后记得交回,至于口罩就留着用吧。

戴着狗皮帽子的何愁有把手塞进鸭绒手套,活动一下满意的道:“好东西,暖和,就是杀人不方便。”

“这有一双薄的,轻便些的,即便是沾上血,擦擦也就掉了,是小牛皮所制,我们两的手大小差不多,送你了。”

何愁有笑道:“花心思了。”

云琅点点头道:“这些东西看似小巧,实际上将是富贵镇日后繁荣的基础。

还请先生莫要外传。

另外啊,先生豢养的几匹狼,全部拴在爬犁上并不合适,您应该弄一根主绳,再用专门的挽具锁在狼的身上,就能更大的发挥狼擅长奔跑的本能,再带上骑都尉军中特制的野战军粮,您即便是在荒野里也能过得安逸舒适。”

何愁有好奇的看着云琅拿出来的东西,叹息一声道:“既然准备的如此充分,为何先前还要阻拦老夫进入荒原?”

云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何愁有,这让他非常的不自在。

“有什么不对么?”

“当然不对,您虽然待我苛刻,我们相处一月有余,无论如何都算是熟人,再加上同朝为官就是同僚了。

我身为军司马,当然要在你出发之前将孤身一人去荒野的危险性要详实的告诉你,并且给出我的意见。

因为这不是军令,是自主行为,你去了荒野就有丧命的危险,这需要你自己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这是我一个军司马该履行的职责。

同样,你做好了抉择之后呢,为你提供强大的保障也是我这个军司马该履行的职责。

如此,即便是身死荒野,你也莫要怨愤任何人。”

何愁有哈哈一笑,抱着东西摇着脑袋离开了云琅的房间,他喜欢这种公事公办的样子。

如果大汉官员每一个人都能各尽其职,这天下必定太平无比。

何愁有又用了两天的时间来改造他的爬犁已经给那些狼制作新的挽具,云琅也给他准备了大量的牛油炒面,一个小平底锅,一个小汤锅,调配好的调料,就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清晨,送何愁有离开了受降城。

目送何愁有消失在白茫茫的旷野,云琅感慨至极,在大汉从不缺少这种为了一个渺茫的目标就舍命求索的人。

哪怕他是一个宦官!

从何愁有的行为来看,有没有男性标志并非是衡量一个人是不是男子的主要标准。

这才是他娘的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在大汉,很多时候,悲愤与雄壮昂扬才是社会的主旋律。

总体来说,这是一个前进的时代,开拓的时代。

“宦官能做到这个地步,出乎我的预料,阿琅,既然你同意何愁有去找於单,为何不给他一些人手?”

霍去病有些想不通。

“何愁有多得是人手,他们的习惯与我们不同,以完成任务为第一要务,人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如果我派人手了,不论我派去多少,最后都会死的一个不剩你信不信?”

霍去病皱眉道:“不至于!”

云琅摇头道:“这些人做事最大的特点就是——独!有了大功会独揽,有了大罪就会推脱,加上一个个阴鸷的如同阴魂,我们的将士活着回来的可能性不大。

再加上绣衣使者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要是我们的兄弟不小心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被人家灭口了,我们想给他们讨一个公道都没可能,说不定还会背上一个个能让家里都遭灾的罪名。

既然如此,我为何要把自己的袍泽陷入死地?

何愁有自己都没有向我提出人手要求,估计也不愿意我们参与到人家的行动中去。

打探於单行踪,他一定会动用绣衣使者的,跟魔鬼打交道非我们所长,你就把这事忘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