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迂回思维”破案案例精选01(1 / 1)

FBI破案课 诸葛明 3749 字 29天前

时间迷

案件还原

下午4点,FBI洛杉矶分局的报警电话突然响起,报警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她说她的老板在家被人杀害了,希望FBI警员赶快前来调查。

警长约翰逊和几个警员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赶到了案发现场。当他们把车停在死者家的门口时,见一中年妇女急匆匆地从别墅里走出来,用很恐慌的语气说:“你们可过来了,我是这里的保姆,当时我正在客厅里擦地板,主人叫我去买菜,我一看表,已经3点了,差不多该出去买菜了。回来时,老板已经被人杀害了。”

“你回来的时候,是几点?”警长例行公事地问道。

“是3点45分左右。通常我都会在买完菜后,向老板打声招呼。我见老板的书房门半开着,就走了进去,却看到老板的背上插了一把刀,趴在地上的血泊里,这太可怕了。”

警长和几名警员对整个别墅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排査,在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凶手留下的指纹和脚印,现场也丝毫没有打斗的痕迹。看来此案又是一桩复杂的谜案,得花费点时间才能侦破。此时,警长突然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钟表,又看了看窗外的落日,发现有点不对劲。怎么太阳这么晚才落山?虽然还没有到冬天,但是太阳也不会这么晚才落山吧。探长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此时才5点半。死者家的钟表比正常时间整整快了一个小时。这是为什么?警长站在原地想了五分钟后,走到了保姆跟前,对她说:“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说谎。”听到警长的话后,保姆的情绪显得很激动:“我没有撒谎,你凭什么认为我撒谎?你有什么证据?”“莫里,你去把墙上的那面大钟摘下来,不过你要仔细一点,小心破坏上面的指纹。”警长吩咐道。

此时,保姆的脸瞬间苍白,眼睛睁得圆圆的。这一切都被敏锐的探长捕捉到了。后来经证实,钟表上的指针上面,确实存有保姆的指纹,而且,也是她杀害了自己的老板。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吗?

案件侦破

很多警员一到案发现场,首先要做的是检查案发现场,录口供,查找指纹,或是查找别的一些线索,而对于钟表这种微小的细节,大多警员不会重视,但这正是侦破此案的关键点。警长接到报警电话时,是下午4点,开车前往死者家花费了半个小时,所以,警长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应该是4点半左右。当他们在案发现场进行侦查工作时,时间也在一分一秒地过去。当大家基本上快要收工时,警长看到了死者家墙上的钟表,已经是6点半了。而窗外的落日则正好与钟表显示的时间矛盾,虽然没有入冬,但是深秋季节的太阳也不可能这么晚才落山。当警长发现钟表上的时间不对劲时,他立马想到了保姆出门买菜以及回来后的时间。按照保姆的话推算,她真正出门的时间应该是下午2点。回来的时间应该是下午2点45分左右。警方的表没有问题,他们接到报警电话的时间确实是下午四点,所以,死者真正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下午2点到4点之间。这也就意味着,在钟表上动手脚的人,一定是本案的凶手。案情分析至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思考:谁会在钟表上动手脚呢?从作案时间上来看,保姆的嫌疑不能排除,因为她在2点45分到4点之间,有充足的时间作案。结果,警长只是假装试探了一下保姆,保姆的情绪就立即紧张焦虑了起来。警长不可能放过这一幕,他赶紧让警员去摘墙上的钟表,搜集指纹,其实也是想试探保姆,而保姆的圆睁的双眼,发白的面孔已经证明了一切。因为她忘了擦掉自己留在钟表上的指纹。

“草率”的窗帘

案件还原

一天晚上,FBI纽约分局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对方说他的老板亚当上吊自杀了。FBI警员火速赶到现场,亚当的司机走出来跟警长说:“是我报警的,你们可到了,老板上吊自杀,他上吊自杀了!”司机的情绪十分不稳。

警长问司机:“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司机说:“晚上,我把老板的朋友送回了家,然后回来交车,准备下班,结果,我刚把车开进大院,就看见老板在三楼的房间里上吊,他没有关灯,透过窗子可以看得很清楚。我赶紧下车往屋内跑,但是门死活都打不开,管家也不在,一楼的窗子都有护栏,我就算砸碎玻璃也没办法进去,于是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门给撬开了,结果上楼一看,老板已经断气了。”

警长看了看那个被撬坏的门,门口还放着一根铁棍,看来司机确实是敲过门。警长接着问:“你亲眼看到你的老板上吊吗?你是从什么位置看到的?”

“是的,我亲眼看见他蹬开脚下的凳子,当时我还在车里,我的车就停在那个位置,你瞧,它现在还在那儿。”司机情绪有些激动。

之后,警长上楼仔细观察了一下亚当的房间,他看见亚当正躺在地上,已经断气了。窗户是开的,从外面吹进来的凉风吹得窗帘一个劲儿地飘。警长让一个助手下楼,站在车的位置。当他看到助手到达指定位置后,便站在屋内亚当上吊的位置,还原了一下亚当上吊的场景,当然,他在站上凳子的同时,双眼直盯着站在一旁的司机,然后大声喊道:“大卫,你能从外面看见我吗?我正在干什么?”此时,司机的脸色瞬间煞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楼下传来了大卫的回复:“警长,我什么也看不到,因为窗帘挡着呢,我什么也看不到,你在干什么?”

警长从凳子上下来后,拍着惊呆了的司机说:“这种戏码,我们一眼就看穿了,所以,我很纳闷,您是在挑战我们的智力,还是在挑战您自己的?但无论如何,先生,您还是和我们回趟警局吧!”

案件侦破

在这个案件中,司机以为自己将犯罪事实掩饰得天衣无缝了,于是报警,可是显然他太草率,其实当警长进入案发现场,看到窗户上的窗帘后,就发现了破绽。只不过,他没有明说,而是派一名助手下楼,亲自示范给司机看,让司机看看自己到底是有多么荒谬。而司机的面部出卖自己的表情,正是警长所希望看到的。

狗与命案

案件还原

凌晨1点左右,FBI底特律分局的报警电话响起了。报案人拉尔森是当地的一名教师,他说他的妻子被人杀害了。FBI警长查理携五名警员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当他们的车停在拉尔森家中的花园时,突然从屋里传来一阵狗的狂吠。拉尔森一声令下,那条狼狗便乖乖地蹲在他脚下,一看便是平日里训练有素。

拉尔森的妻子的死因是头部受到撞击,死时身穿睡衣,倒在厨房的地板上。拉尔森悲伤地说:“我晚上和妻子吵了一架,憋着一肚子气跑了出去,在外面兜了两个小时风,没想到一回家,就发现她躺在地上,被人杀死了。”

“有什么东西被盗了吗?”查理例行公事地问。“放在柜子里的现金和妻子的钻戒不见了。”拉尔森回答道。“你兜风时,带狗了吗?”查理漫不经心地问道。“没有,我一个人去的。”拉尔森的回答显得有些犹豫。

当现场取证工作结束时,天已经亮了。早上七点,查理敲开了拉尔森邻居家的门。其实,查理等这一时刻等了很久了,因为他在和警员调查取证的这几个小时里,发现了一个很特殊的情况,但是他没有和其他警员说,他也不想三更半夜地去打扰拉尔森的邻居。如果案情真像他推测的那样,早点晚点没什么区别。在此期间,他一边例行公事地录口供,搜查线索,一边观察着拉尔森。

当查理来邻居家里调查取证时,邻居显然被拉尔森的妻子被杀一事吓了一大跳。他们非常配合查理的问讯。查理也从中得到了一项重要的线索,即昨晚12点以前,拉尔森的家中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也没有听到他家的狼狗叫。这一点正好与查理的推测相吻合。

十分钟后,查理回到拉尔森的家,眼睛直视着拉尔森问:“拉尔森,你和你的妻子昨天晚上吵了一架,之后你就出去兜风了,我想再问你一遍,你兜风时带狗了吗?”拉尔森没想到查理会这么问,他不知道查理从邻居那里了解到了什么情况,心里很紧张,憋了半天后结结巴巴地说:“没带。”查理接着说:“那你的妻子就是在你出去的这段时间被人杀了。你的这条狼狗一看就是比较凶悍的狗,它这么凶悍,看家应该不成问题,你昨天出门没带它,目的就是让它看家对吧?”“是的,哈里是条看家的好狗。”拉尔森不明就里地回答。“可是这就奇怪了,我们来的时候,狗叫得那么大声,怎么凶手闯入你家杀你的妻子的时候,它怎么就不叫呢?莫非凶手是熟人?”查理试探性地问道。“它应该叫了,它是一条好狗,它会保护我的妻子的。”拉尔森头冒冷汗地回答道。“拉尔森先生,你确实出门没有带你的狗,而你的狗也没有叫,甚至在你妻子死的时候,也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这一点,你的邻居可以证明。那么,它为什么不叫,因为凶手就是你。”说罢,查理就命人将拉尔森给逮捕了。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查理是怎么破的案吗?

案件侦破

在凌晨几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里,查理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拉尔森的邻居并没有受到惊扰。平时办案时,案发现场的周围都会被观看的人围得水泄不通。你可能会说,这个案子发生在深夜凌晨,周围的邻居都睡下了,所以不会知道发生了命案。但是拉尔森看了看那条蹲在地上的狼狗后,便将这种可能给推翻了。既然那条狼狗那么凶悍,凶手作案时,狼狗如果在家,怎么可能不发出狂吠。如此一来,拉尔森的邻居也会受到惊扰。当查理第一次讯问拉尔森时,拉尔森显然没有料到查理会问他这个问题,于是草率地回答说没有。当查理从邻居那里得知,他们在案发当时,并没有听到拉尔森的家中有任何异样的动静以及狗的狂吠后,查理就判定出拉尔森就是凶手。只不过,他使用了更加迂回的手段,诱使拉尔森自己掉进陷阱。结果,拉尔森果然中计,说出的话前后矛盾,暴露了自己。

以话套贼

案件还原

美国某博物馆前几日展出了一顶中世纪的皇冠。这顶皇冠上镶嵌了一块特大号的钻石,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两天后,皇冠上那颗美丽的钻石就被狡猾的盗贼偷走了。

FBI警员在经过一番仔细调查后,做出了一份调查报告:博物馆内的报警器并没有响,皇冠的展橱和博物馆的任何一扇门窗都没有损坏。展橱是一个精致而坚固的透明罩,在它的底部交接处有一个不起眼的对位孔,这个孔十分窄小,展橱的边沿有一根极其细小的白色短毛。既然展橱和门窗都没有损坏,那么,破案唯一线索就是这根白色短毛了。几个小时后,白毛的化验结果出来了,它是小白鼠的毛。警长麦克立刻想到了展橱底部的那个窄小对位孔。看来,钻石是被小白鼠给偷了。这真是荒唐可笑,小白鼠怎么可能会偷钻石?是的,小白鼠有能力偷,并不代表它想偷。小白鼠肯定是受到人为指使的。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到小白鼠的主人。

第二天,警长让博物馆馆长在报纸上刊登了一条消息:盗取皇冠钻石的盗贼已经被抓获,现在正在审问中。消息下面还登出了盗贼的照片。

一个月后,警长用化名,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启事:“本人不慎将一块瑞士高级金表掉在了下水道的凹槽中了,这块金表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所以希望高手相助,在不破坏下水道结构的基础上,帮我取出金表,本人一定按金表价值的一半酬谢。”

过了两天,警长接到了一个医生打来的电话说自己可以帮助他找回金表。当警长把医生带到自己家时,医生从包里拿出了一个笼子,里面正是一只小白鼠。这时,警长一个手势,事先埋伏在警长家的彪悍警员立马将医生给逮捕了。

案件侦破

警长推测出这起盗窃案和小白鼠有关,故意让博物馆馆长在报纸上登了一条假新闻,说窃贼已被抓获,其实是为了混淆视听,同时让窃贼沾沾自喜,放松警惕。一个月后,窃贼的心理防御基本上解除了,警长又在报纸上刊登了一条假新闻,诱使窃贼自动登门,结果,窃贼真的自己找上了门。

牛奶与窃贼

案件还原

艾玛小姐在休假期间来到拉斯维加斯度假。拉斯维加斯是世界著名赌城,哪有来了拉斯维加斯不赌博的呢?于是下午4点,艾玛小姐刚把行李安放在酒店里,就迫不及待地打车去了附近一家赌场。看来她决定要豪赌一番了。

第二天早上10点,艾玛小姐缓缓睁开了眼睛,一夜的宿醉与兴奋消耗了她太多精力。昨天晚上,她手气很好,赢了20万美金。艾玛想想昨晚的事情就觉得兴奋。在**翻腾了几下,艾玛再也无法入睡,她打电话叫酒店的服务员小姐给她送点早餐来,挂了电话后,她就进浴室洗澡了。然而,她的衣服还没脱掉,就听见外面“扑通”一声。她急忙跑出来,只见服务员歪倒在门口,头上流着血,昏了过去。她马上大叫起来。酒店经理闻声赶到。这时,艾玛才发现,自己床头的旅行包不见了。“天呀,我的包,我的包呢?我的包被人偷走了,哎哟,我昨天白赢了20万美元了。真是倒霉!”艾玛惊叫道。

大堂经理已经报了警,FBI警员20分钟就赶到了酒店。FBI警员询问了一下情况,然后又看了一下案发现场,那个被打昏的服务员此时已经清醒,头部也做了包扎。桌上是她特意给艾玛小姐端来的早餐,是一个三明治和一杯热牛奶。

断案经验丰富的警员很快就明白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儿了。他端起那杯牛奶,走到了服务员跟前,对她说:“小姐,我想艾玛小姐也没什么心思喝这杯牛奶了,小偷的行为太恶劣了,你刚受到了惊吓,希望这杯牛奶能为你压压惊。”

服务员感觉警员说话的口气很奇怪,但她也没说什么,接过警员递来的牛奶一饮而尽。

“好了,你能回忆一下当时是怎样一种场景吗?”警员例行公事地问道。

“当时,艾玛小姐让我给她送早餐。我端着早餐到了她的房间,房间没有锁,我就直接进去了,忽然,我觉得耳边有一阵风,接着头就被什么东西猛砸了一下,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恍惚间,我好想看见一个大汉提着旅行袋逃走了。”

刚才还表情温情的警员此时突然严肃了起来,他对服务员说:“亲爱的小姐,还是照实说吧,你和你的同伙,到底将艾玛小姐的旅行袋拿到哪里去了?你刚都已经喝过牛奶了,莫非,你还要把盘子里的三明治也吃了,才肯承认自己的愚蠢吗?”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警员为什么要这么说吗?

案件侦破

艾玛打完电话后就进了浴室,可是她还没有脱掉衣服,就听见了“扑通”一声,这么短的时间内,服务员已经来了,而且被打晕了,那证明窃贼要比服务员到的还早。假设这是成立的话,那么服务员怎么可能会把早餐安然无恙地放在艾玛小姐的餐桌上呢?她不是被窃贼一棍打倒在地了吗?牛奶和三明治应该都洒在地上才比较符合实际。服务员的话,显然和事实存在矛盾。此外,从艾玛小姐居住的房间的开间格局来看,服务员进门后,窃贼除了浴室可以躲藏之外,别无他处可以藏身,而艾玛小姐刚好在浴室里,所以服务员应该一开门正好和窃贼撞个正着,或是窃贼根本就藏在门后,那么从这两方面看,窃贼都不可能等到服务员把早餐放在餐桌上后才把她打昏。由此可以判定,服务员是在说谎。事实上,窃贼和服务员是同伙,他们是同时到达的艾玛小姐的房间实施作案。他们得知艾玛小姐在赌场赢了20万美元后,就决定联合演出这出苦肉计。FBI警员早已经识破了这出鬼把戏,但他并没有直说,而是通过给服务员递送牛奶这种迂回的方式,让服务员认识到自己的愚蠢。

揭穿自己的贼

案件还原

2012年6月8日晚9点,FBI洛杉矶分局的报警电话响起了,某大学的宿舍区内发生了枪杀案,一名生物系的男生在宿舍门口被杀了。FBI警员火速赶到现场时,发现死者正躺在宿舍楼的正门口,头朝里,脚对着门口的大路,趴在地上。FBI警员翻动了一下尸体,发现尸体下面有两张100美元的纸币,警员还在死者的钱包中发现了五张10美元和两张100美元的纸币,此外,还有一张银行的催款单。由此看来,死者的经济情况并不富裕。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解释了他身体下面为什么有两张100美元的纸币。因为他在路过时,看到地上有钱,所以弯腰去捡,凶手正是在此时对他开的枪。那两张100美元的纸币,正是凶手故意放下的“诱饵”。因此,虽然死者是在正对宿舍楼的位置中枪的,但是子弹却是从他的后背射入的。当然,一般人看不出来死者是背部中枪还是胸部中枪,因为子弹射穿了死者的身体,死者的背部和胸前都是血。但是FBI在破案之前,并没有将这些观察到的细节向外界透露。

警察问门卫楼里到底有多少学生,门卫表示,有五百多名。警员根据死者死亡的位置,以及手枪射击的射程,估算出凶手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在五楼第六个窗户至第八个窗户所对应的宿舍之间。

当警员走上五楼时,这三个窗户所对应的宿舍里都没有人。可能还没有回来,也有可能是因为发生了凶杀案,学生都不敢回宿舍。第二天一大早,FBI警员就对这三个宿舍的学生一一进行了审讯。在审讯之前,警员已经从其他方面调查到,死者和一名名叫哈德森的学生有矛盾。哈德森和死者原来同在一个篮球队打球,哈德森是队长,因为一场比赛的失利,哈德森将责任全部推给了死者,这让死者非常不悦。前段时间,死者新交了一个女朋友,那个女生正是哈德森的前女友。而哈德森所在的宿舍,正是五楼第八个窗户所对应的宿舍。由此看来,哈德森有很大的作案嫌疑。所以在审讯他的时候,FBI警员也是做足了准备。

“为什么您要这样盯着我看,难道你们怀疑我吗?不要开玩笑了。”哈德森说话时显得有些紧张。

“我们看谁都是这样的眼神,这是我们的职业病,抱歉先生。案发当时,你在干什么?”

“我在宿舍里睡觉,我昨天太累了,打完球后就回来睡觉了。醒来后,才知道,他被人枪杀了。因为我和他之前有矛盾,我估计这就是你们找我的原因。”哈德森说。

“抱歉先生,要是这个原因的话,我们就只找你,不找别人了。事实上,凶手是在你们这三个宿舍中的一位,但我们现在并不确定是哪一位。所以我们把你们都找来了。在还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你们每个人都脱不了干系,这点你应该清楚。”

“您这样说,我就放心了。其实,我们宿舍是这三个宿舍里最靠右的,从我们宿舍的窗户向下望,只能看到他的侧面,根本看不到他的背面。又怎么可能开枪射中他的背部呢?而且我们宿舍的舍友,都是正经老实的学生,绝对不会干出这样的事。像他这种贪财鬼,活该倒霉。”哈德森略显得意地说。

“先生,听你这么一说,我对你宿舍的学生都放心了,但你得多留一会儿,因为我觉得你对案件的了解显然要比其他同学多。他们根本都不知道死者是后背中枪的,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呢?”FBI警员得意扬扬地说。

案件侦破

我们从死者钱包中整齐摆放的10美元和100美元的纸币,以及银行的催款单来看,可以了解到死者并非是一个家境富裕的人,所以地上的两张100美元的纸币,肯定不是他的,当一个缺钱的人看到地上摆着的200美元,第一个反应就是蹲下来捡,这时,死者的后背正好对着正上方,而凶手就是在这个时候,对死者开的枪。但是FBI警员并没有把这些细节对外宣布,一直在宿舍里睡大觉的哈德森是怎么知道死者是后背中枪的呢?而且哈德森最后还说了“像他这样的贪财鬼,活该倒霉”这样的话。哈德森怎么知道死者是因为贪财而死呢?显然他就是杀死死者的凶手。像他这种杀了人还管不住嘴的人,说得太多反而揭穿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