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阴谋
案件还原
琳达的丈夫在监狱里突然死了。时间是琳达探监后的一周。经法医初步判断,她的丈夫是死于中毒。可是尸检的结果却大相径庭,法医并没有从死者的肠胃里检测出任何有毒物质,也没有找到任何导致死者猝死的蛛丝马迹。因此,监狱长怀疑死者是死于谋杀。他特意请来了FBI警长赫德,来查明真相。
赫德警长看了法医的尸检报告后问道“:死者是因为什么罪名入的狱?”监狱长说:“死者生前误杀了自己的女儿。”“死者生前和谁有过来往。”赫德警长例行公事地问道。
“就是和同牢房的犯人来往最密切。哦,对了,一周前他的妻子来看望过他。给他带了几本书,还有牛肉。”监狱长如实地说。
听到这里,赫德警长立刻精神了起来。他非常肯定地说:“你们肯定检查过牛肉,也翻过书,对吧!”
“是的,没有发现异样,而且据我所知,我们检查完,他就把那份牛肉给吃了。可是,即便是牛肉有毒,也不可能在一周后才发作吧。”监狱长说。
“是的,没错,牛肉早都消被化掉了,不可能有毒,但是那几本书就不一定了,如果要在书里面添加点毒,还真不是你随便翻两下就能发现的了的。我建议你把那几本书拿去让法医化验。”赫德警长说。
后来,经法医鉴定,那几本书中均含有氛化钾,它是一种初接触对人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接触久了就会从毛孔进入体内的,置人于死地的剧毒。由此可以判定,琳达就是杀死自己的丈夫的凶手。
案件侦破
FBI警员在破案过程中惯用逆向思维来思考案情,比如说从瓶颈推回已知。既然案情的侦破到达了瓶颈,那么就不妨回过头来再仔细研究一下已知线索。这和走迷宫是一个道理,如果你在最开始走错了,那么继续走下去的话,就会一错到底,与其这样,还不如在彻底迷路之前,再原路返回,重新寻找正确的路径。
在本案中,已知线索是死者生前一周曾见过自己的妻子,并接受了妻子送来的牛肉及书籍。一周后死者中毒身亡,法医按照惯例进行尸检,并没有发现异样,那就证明死者不是食物中毒而死。当排除了同牢房的狱友的杀人动机后,案子到达了瓶颈。此时,负责此案的警员必须要将思路重新回到原点,看看是否有什么细节之处是之前被忽略的。然后重新做出假设推论,并进行相关调查。
“邮递员”的心思
案件还原
立威集团董事长莫克的儿子被人绑架了,莫克接到绑匪电话给,要求他准备五十万美金来赎回儿子,另外不能报警,否则他们就“撕票”。对于堂堂立威集团的董事长而言,五十万美金显然没有儿子的命重要。所以他一口答应了。当他按照绑匪的要求,把五十万美金用报纸包好,放在公园喷泉附近后,没想到绑匪非但没有履行诺言,反而狮子大开口,再次提出等他交出一百万美金的赎金,才肯放人。
莫克思前想后认为,一百万美金不重要,儿子的命才是最重要的。但是,令他倍感奇怪的是,这次绑匪不让莫克用报纸包赎金放在某个地方,而是让他将赎金包成包裹,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出,更令莫克摸不着头脑的是,绑匪竟然还提供了邮寄地址。哪有这么傻的绑匪,提供地址,不就等于是自投罗网了吗?难道是绑匪又在使诈,收到钱后依然不放人,然后继续使出新的花招向他索要赎金?挣扎了许久,担心儿子安危的莫克给身为FBI警长兼好友的麦克打了电话,向他求救。
麦克听完莫克的诉说后说:“首先,绑匪知道你不缺这点钱,其次,他们第一次向你索要五十万美金,是想试探你,看看你会不会报警。既然你没有报,他们就比较放心地实施了第二次行动。不过,我办案这么多年了,绑匪写明地址的事情,这还是头一回遇到,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他们的思维。这样,你按他们的要求把包裹寄出去吧,我明天就能把绑匪缉拿归案。相信我。”
第二天,麦克果然找到了绑匪,不过不是在包裹的目的地,而是在包裹邮寄的途中。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吗?
案件侦破
侦破此案,最需要的即是逆向思维。任何警员都不应顺着绑匪“写明包裹邮件地址”这条思路往下想,那个亦假亦真的地址只是绑匪用来迷惑警员的,如果该地址确实存在,也不一定和绑匪有很大关联,因为绑匪不可能透露自己真正的藏身之处,这个只是随便填写的地址;如果该地址不存在,那么警员之前的所有努力不仅是白费,而且还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机。此时,作为警员,必须要让自己的思路原路返回,仔细想想绑匪提供如此详细的地址究竟有什么目的。
事实上,绑匪不可能如此愚蠢,他们这么做完全是想给莫克或是警察以误导,借以掩盖他们真正取走赎金的方式。亲爱的读者,让我们继续逆向思考,绑匪为什么不选择更加传统、更加保险的方式取走赎金呢?为什么要邮寄?难道他们会蠢到中途劫持携带包裹的邮递员?这样做岂不是更暴露目标了吗?哦,不,他们不需要劫持邮递员,因为邮递员本人就是绑匪。在整个过程中,只有他能接触到这个包裹。条件是:包裹邮寄的地址是他负责的街区。
邮票上的秘密
案件还原
近日,FBI正在对一恐怖分子实施密切监控,当他们发现该恐怖分子准备携巨款搭乘飞机离开美国时,他们立刻赶到了机场。并在休息室里故意制造了一次事故,然后趁机仔细地检査了该恐怖分子的行李。结果是,这名“旅客”的行李很正常,除了证件,几件衣物,几封信件之外,别的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检查一无所获。
可是,他们一天前明明通过银行的监测系统查到,他从账户中取出了一百万美金。这笔钱很可能是他用来支持境外恐怖活动的。FBI警长左思右想觉得不对劲,既然他如此匆忙地取出了钱,而且FBI已经将所有监控范围内的嫌疑人的海外账户都给冻结了,所以,他不可能在没有充足资金储备的情况下就离开美国。既然他铁了心的要离开美国。想必一定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是,行李箱里没有这笔钱啊!他到底是把它们藏在了哪里?当警长的思路陷入泥淖后,他决定重新回到原点,即嫌疑人的行李箱。结果,不到五分钟,他就发现了玄机。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名嫌疑人将那笔巨款藏在哪里了吗?
案件侦破
思维定式,是人按照生活经验的积累而形成了一定的思维规律或模式,而逆向思维是人们打破固有思维定式而采取的反向思维方式。在本案中,FBI警员最开始的思维固定在查找嫌疑人行李中的现金,可是,在没有搜到任何现金的时候,案件就陷入了泥淖。此时,FBI警长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式,进行了逆向思考,现金只是金钱的一种表现形式,金钱还可以被赋予在其他物品上,比如说嫌疑人的行李本身,比如说嫌疑人的衣服,这些都是可以代表金钱价值的东西。顺着这个思路,警长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几封信上了,确切地说,是信封上的邮票。嫌疑人信件上的几枚面值为1美元的邮票,均为稀有邮票,它们加起来的价值差不多就是一百万美元。嫌疑人的聪慧无不让警长惊叹连连,当然,在层层监视下,嫌疑人也只能这样“铤而走险”了。
高智商的凶手
案件还原
一天早上,FBI波士顿分局接到了一名自称是小区物业管理员的报案的电话,说在他们小区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请FBI马上派警员前来调查。接到报案后,FBI警长麦克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案发现场。
死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女性。经法医鉴定,死者是煤气中毒而死,死时穿着睡衣,躺在**,看上去好像很安详的样子,现场没有半点挣扎的痕迹。FBI警员在死者的房间里仔细检查了一个小时发现,死者家的所有窗户不仅关得严严实实,而且连房门的缝隙也贴了封条。虽然小区物业管理员破门而入时,封条掉落下来了,但是封条贴过的痕迹还是清晰可见。别人是不可能从门外把封条贴在里面的,也不能从外面把死者家的窗户关得严严实实,只有死者自己才能办到,所以,警员得出结论,死者是开煤气自杀身亡的。
不过,周围邻居的议论引起了警长的注意,从与他们的对话中,警长得知,死者性格很和善,平时和邻居相处得很好,她是一家公司的项目主管,有着大好的前程。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另外,警长也没有从死者家中找到遗书。警长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判断,死者很有可能是死于他杀,而且凶手的作案手段十分高明。
后来,警长从一个邻居那里得知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晚,他在家中听到死者和她的男友在家中看电视。还听到他们有说有笑的在屋子里聊天。他男朋友不经常过来,死者家中平时也没有访客,所以大多时候很安静,但是一旦她的男朋友来,总能听到情侣的打情骂俏。另外,这位邻居还提供了一条更重要的线索,那就是:案发当晚,他听到楼道里有一种很低沉的电动机的声音,像是吹风机,又像是或吸尘器发出的声音,总之没几分钟就停了。他也没多想,就睡觉了。听到这里,警长更加肯定他之前的判断了。这不仅是一起谋杀案,而且是一起高智商谋杀案。
“你知道死者家里有没有吸尘器?”警长故作轻松地问道。
“有,我们这里家家都有,上次我家的吸尘器坏了,我还专门跑去向她借了一回呢。”邻居十分肯定地说。
后来,警长在死者家里找了好几遍,都没有找到吸尘器。案发第三天,FBI警员们将死者的男朋友逮捕归案。在FBI警员的层层问讯下,他供认了一切。
案件侦破
死者如此和善,前程一片光明,为何还会选择自杀呢?这就是FBI警长反问自己的问题。他也是通过这样的反问,找到了更重要的线索。最终将此案成功告破。
案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死者的男朋友要继承一笔遗产,但是前提条件是,他必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他虽然不爱那个女人,但是又抵挡不了金钱的**,所以思前想后,决定和死者分手。但死者不同意,所以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思想挣扎,他竟然动了杀人的念头。如果现女友“自杀”了,一切不就一了百了了吗?所以,他那天晚上来到了死者家中,像往常一样,和她有说有笑地看电视、打情骂俏。等死者彻底熟睡后,他关紧了所有窗户,然后打开煤气开关,小心翼翼地擦去了留下的指纹,然后用死者家中的吸尘器,从外面将事先简单黏贴在门内的封条吸紧,制造了死者自杀的假象,然后带着吸尘器离开了死者的家。
红色、绿色和凶手
案件还原
艾米丽对外是美国某著名音乐剧团的演员,但是她的秘密身份却是毒品走私贩。她经常利用出国演出之际,走私些毒品。FBI已经注意她好久了。不久前,艾米丽被人在家中杀害了。当FBI警员到达案发现场时,他们发现了一个很特别的情景。艾米丽生前有收藏鞋子的嗜好,所以在她房间里的两个大鞋架里,共存放着120双鞋子。女演员鞋多衣服多并不足为奇,FBI警员却发现,在艾米丽的两个鞋架中,标示红色的几十个鞋盒内,竟然放着20双绿色的鞋子。这20双绿色的鞋子与其他标示红色的鞋子整齐统一地放在一起;而在标示绿色的鞋箱内,竟然放着36双红色的鞋子,这36双鞋子也和其他绿色的鞋子整齐统一地摆放在一起。当然,在这两个鞋架中还有黑色、蓝色等其他颜色的鞋子。它们皆按照鞋盒上标示的鞋子颜色一一对应。
显然,凶手是为了毒品才将艾米丽杀死的,也正是因为搜找毒品,才在众多鞋子中乱翻一通。警员想了想说道:“他是色盲,分不清红色与绿色!”警长轻描淡写地说:“好,那么,真正的杀人凶手已经找到了。”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警长为什么如此断言吗?经过FBI的一番调查,最后,FBI警员将与艾米丽关系密切的凯文和希尔列为重要嫌疑犯。当他们二人来到警署后,FBI警员只问了他们一个问题:“你们两个,谁是红绿色盲?”凯文非常自信地说“我不是色盲,更不是红绿色盲,希尔是。”
“希尔,你可以走了,因为我们已经有理由相信凯文就是杀死艾米丽的凶手了。”FBI警员同样非常自信地说。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案件侦破
若按横向思维来分析此案,恐怕要做许多无用功。很多警员会盯着20、36这两组数字不放,但是办案经验丰富的FBI警员仅从“红绿鞋混放”这一线索逆向思考,便很快得出了结论。
20、36这两组数据很可能是线索,但不一定就是破案的重要线索,它甚至有可能是凶手为了迷惑警察,故意制造了这两组数据。红绿鞋子不按鞋盒标示就在鞋盒内混放,但鞋盒又按照标示整齐统一地摆在鞋架上,才是侦破此案的关键点。
从鞋盒中的红绿鞋子混放的情况来看,凶手很有可能是红绿色盲。但反过来想,凶手这么放,还有可能是想栽赃嫁祸于那个“红绿色盲”的人。
首先,凶手为什么在杀死艾米丽,翻找到毒品后,还要多此一举地再把鞋子放进鞋盒中,然后连鞋带盒的又整齐摆放在鞋架上呢?第一种可能是凶手为了掩盖杀人意图,但从经验来说,这种可能微乎其微,因为大多凶手在作案后,首先要做的是尽快离开犯罪现场。因此,凶手摆放鞋子很可能就是为了栽赃嫁祸。从另一方面看,凶手虽然把红色绿色的鞋子混放在鞋盒内,给人以误导,但他又能按照鞋盒的颜色将几十个鞋盒摆放整齐,这足以说明,凶手本身并不是色盲,他做出这件事情是希望将警员的目光转移到色盲患者身上,同时帮助自己摆脱嫌疑,也就是费尽心机地栽赃嫁祸。当FBI警长问凯文和希尔谁是色盲时,凯文心中非常高兴,认为自己成功了,顺势将患有红绿色盲症的希尔推了出来,但警长心里已经有谱了。当凯文非常自信地说希尔是红绿色盲时,等于不打自招了。
死于自己手中的凶手
案件还原
巴克是纽约街头的流浪汉,他的生活就是每天白天游走在纽约街头,到处乞讨,然后晚上回到那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子,既要忍受又脏又挤的环境,还要忍受住在那楼里的流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恺撒是巴克的邻居,脾气很坏,自从巴克搬进去的那天起,恺撒就想方设法地刁难巴克,甚至威胁说要是他不搬离这里,就把他杀掉。
一天晚上下大雪,巴克实在没有落脚的地方了,就眼含泪水地回到了自己的家。和往常一样,他刚一上楼,就听见那个流氓在楼下穷凶极恶地咆哮:“谁让你回来了?你最好赶紧给我滚,否则今天我就杀了你。”巴克害怕极了,战战兢兢地躺在**,心里紧张得一阵阵抽搐,耳朵听着楼下的声音,可能是太累的缘故吧,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一阵悦耳的警铃把巴克从梦中惊醒。巴克舒展了一下身体,走下楼来,只见恺撒的屋子已经被警察围住,里面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又过了一小会儿,恺撒的尸体被抬了出来。他是煤气中毒而死。FBI警员从邻居那里了解到,恺撒和巴克一向有矛盾,几个和恺撒关系很好的邻居甚至一口咬定,是巴克用煤气杀死了恺撒。
但是天花板上赫然醒目的洞,以及死者最终死亡的地点——浴室,让当FBI警长一下想出了玄机,他非常肯定地告诉那些试图污蔑巴克的邻居们:“恺撒是杀人不成反被杀。”亲爱的读者,你看出这其中的原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