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是佐治亚州罗马市一名12岁的小女孩,她长相可爱,热情待人,在学校中还是乐队的女指挥。因此,很多同学都喜欢玛丽·弗兰西斯爽朗、友好的性格。可在一天晚上,玛丽·弗兰西斯的父母迟迟没有见到女儿回家,本以为她去其他同学家里玩了,但打电话询问很多同学后才知,玛丽·弗兰西斯放学后是与她们一起坐学校班车回家的,她是在家附近的公路边下的车。
此时,玛丽·弗兰西斯的父母不由得担心起来:如果女儿在家附近的公路边下了车,这么短的距离早就应该到家了。他们担心女儿遭遇不测,随即打电话报了警。
于是,当地警方立刻搜寻失踪的玛丽·弗兰西斯。正当警方展开搜查时,有人打来了报警电话:在一条长满树木的小路边有一具小孩子的尸体。
警方闻讯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待他们准备检查尸体时,首先注意到小孩子的脸上盖着一件鲜黄色的外衣,身上的衣服凌乱不堪。尸检报告显示,小孩子致死的原因是由于头部遭到钝器的强烈打击,颅骨破裂正是遭受重击的结果;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表明在她死前曾被凶手从背后勒住其脖子;小孩子还曾遭到凶手的强暴。
根据尸检报告,警方推测,小孩子受到的致命伤害有可能来自凶手随手捡起的案发现场的大石头,因为在她头部附近就有一块血迹斑斑的大石头。后来,警方查证得知,这个年幼的孩子正是失踪的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
玛丽·弗兰西斯的父母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难过,他们请求警方务必抓到凶手。负责此案的是佐治亚州罗马市常驻办事处的FBI特工罗伯特·利里,他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他理解玛丽·弗兰西斯父母失去孩子的心痛和难过,因此,他决定要亲手抓住这个杀害孩子的变态“恶魔”。
随后,他联系了FBI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希望他能够协助破案。道格拉斯在拿到案情报告前,为了尽可能多地了解受害者的详细情况,他与警方一起调查了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
玛丽·弗兰西斯是一个非常懂礼貌且讨人喜欢的小女孩,只要是认识她的人都会对她赞不绝口。在学校里,她是乐队的女指挥,与同学们相处也不错。由于乐队女指挥的演出需要,她时常穿着制服去学校。她从来没有喝酒或是吸毒的记录,也没有发生过性行为。这在验尸报告上也有所体现,在玛丽·弗兰西斯遭受强暴前,她还是处女身。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道格拉斯认为,玛丽·弗兰西斯是低风险环境下的低风险受害者。这表明凶手是随机作案,并不是有预谋的。
随后,道格拉斯开始仔细查看案情报告和现场照片并进行分析:从受害者身上凌乱不堪的衣服可以看出,她是在他人的强迫下脱光自己的衣服,遭到凶手的强暴后,又被允许匆匆地穿上,这在案发现场的照片中也有所体现:受害者的一只鞋子并没有系好鞋带;而受害者的背部、腿部等部位并没有明显的杂物,表明她是在汽车内遭到强暴的,而不是案发现场的树林中。
凶手之所以用外衣盖住受害者的头部,表明他对犯罪行为的感觉非常不好。但是,通过这起凶杀案可以看出,凶手的智商属于中等到中等偏上的范围。他在犯案后,头脑比较清晰而且有条理,他可能会对犯罪过程进行思考,并将自己所犯下的错归咎于受害者,从而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这个思考的过程越长,那么,凶手越是难以坦白自己的罪行。即便他接受测谎仪测试,也能顺利地通过。
在风头不那么紧时,凶手可能会悄然离开这个地方,潜逃到其他地方。这对于警方的抓捕工作来说,无异于难上加难。因此,道格拉斯认为,警方应尽快抓住凶手。
从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有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可能曾被警方调查询问过,不过,他会很积极地配合警方的工作;凶手并不是初次犯案,可能曾有过强奸、纵火等犯罪记录,但他有可能是第一次杀人。而从案发现场看,由于这个地方较为偏远,表明凶手对这一带非常熟悉,知道那里不会被人轻易发现。
凶手所使用的汽车可能有好几个年头了,但由于经济问题,他一直没有买新车;汽车的性能不错,而且保养得也很好;从案发现场来看,凶手做事比较有条理,同时,也表明他可能有强迫症,所以这类人往往比较喜欢颜色比较深的汽车。
通过分析,道格拉斯还设想出了这起凶杀案的全过程:由于年幼的玛丽·弗兰西斯比较热情,而且行为外向,很容易相信他人。因此,凶手可能对她连哄带骗,将其带到了汽车上。
凶手并不是有预谋地犯罪,他可能是开车正好经过这里,遇到玛丽·弗兰西斯后才决定下手的。由于小女孩活泼可爱而又性格开朗,导致凶手的内心受到了幻想的刺激,将她纯真烂漫的态度错认为是对方愿意与他玩性游戏的暗示。
可是,现实打破了凶手的幻想。当他对玛丽·弗兰西斯施暴时,她不停地大声呼救并露出惊恐万分的表情,让他才知道一切都是自己的幻想。可是,面对苦苦哀求他饶命的小女孩,他无法控制局面,不知道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办。
在他冷静过后,他意识到只有杀人灭口,才是他唯一的出路。为了让玛丽·弗兰西斯能够更好地配合和服从自己,凶手让她赶紧穿好衣服,表示自己会放她一条生路。
可是,在玛丽·弗兰西斯刚刚转身准备离开时,凶手却从后面徒手勒住了她的脖子。但这需要相当大的力气,此时的玛丽·弗兰西斯不停地挣扎。凶手本来就控制不住她,如今她剧烈挣扎,更令他无法达到目的。因此,他将玛丽·弗兰西斯拖到一棵树下,随手抓起一块大石头,朝着她的头部猛击了好几下,杀死了玛丽·弗兰西斯。
通过这些分析,道格拉斯对凶手做了初步的心理画像:凶手是一名白人男性;年龄大概在24~29岁;智商中等到中等偏上,但学历最高可能是中学,在上学时曾辍学;已经结婚,不过婚姻有可能出现问题或是已经离异;从事技术类的工作,比如水电工等;性格较为自负、傲慢,即使警方对他进行测谎测试,他也能够顺利地通过;曾经有过纵火、强奸等犯罪记录;所驾驶的汽车颜色有可能是黑色或是蓝色的。
当道格拉斯将自己的分析以及凶手的心理画像交给FBI特工罗伯特·利里时,罗伯特惊讶地说:“这些分析所描述的凶手与我们刚刚放走的一个嫌疑人极为相像。”罗伯特特工将这个嫌疑人的情况告诉了道格拉斯:
嫌疑人的名字叫雷尔·吉恩·德维尔,是一个白人男子,今年24岁,他的工作是负责佐治亚州罗马市的树枝修剪;曾经结过两次婚,但后来又离婚了,目前,他与第一位太太生活在一起;他曾经是一起少女强奸案的嫌疑人,但由于证据不足而没有对其起诉;在青少年时期,他曾由于私藏莫洛托夫鸡尾酒而被拘留;他在上初中时就辍学了,但智商测试显示,他的智商在100~110之间;平时,他总是驾驶一辆已有三年车龄的黑色福特平拖车。
当警方审讯他,问及事发当天他在做什么时,他声称,当时他在一条街道附近修剪树木。后来,警方对他进行测谎测试。结果,他顺利地通过了测试。
听完罗伯特的叙述后,道格拉斯建议,像雷尔·吉恩·德维尔这样的凶手,测谎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用处,也测不出任何结果。因为在他的潜意识中,他认为自己能够战胜机器。所以,在审讯时,不妨采用一种逼其就范的方法:将审讯的时间放在晚上,而且在警察局内进行审讯。在审讯前,先让嫌疑人感到比较自在、放松,目的是让他放松警惕,从而暴露出其心理上比较薄弱的地方。同时,将标有他姓名的诸多档案袋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以彰显警方全力以赴侦破此案的决心。
在审讯时,不需要做过多的说明,只要把案发现场沾有受害者血迹的石头放在一张矮桌子上,并与嫌疑人的视线保持45度的角,使得他在转头的时候就可以看到。
在这个过程中,审讯者要密切关注嫌疑人的非言语线索:呼吸、冒汗、行为举止等。如果他是凶手的话,是没有办法对那块石头视而不见的,即使警方对它的来历只字不提。
其实,这是道格拉斯多年研究出来的审讯技巧,即给嫌疑人营造出一种“如坐针毡”的氛围。
在审讯场合,可以布置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微弱灯光,而且审讯人员不要超过两名,最好包括一名来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还有一名是当地的警察。在审讯时,审讯人员可以向嫌疑人暗示警方已经掌握了他的相关情况,并站在他的角度上去责怪受害者,宣称一切都是受害者的问题,这样才能给他一个解释自己行为的机会。
在这起凶杀案中,由于凶手使用钝器重击玛丽·弗兰西斯的头部,那么,凶手身上必然会沾有受害者的血迹。所以,在审讯的过程中,如果嫌疑人闪烁其词的话,审讯人员此时只管直视他的眼睛,意在告诉他:他的身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此时,对方必然会方寸大乱。
的确如此,事情的发展正如道格拉斯所预料的那样:当嫌疑人雷尔·吉恩·德维尔被警察带到审讯室时,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块石头。很快,他就开始冒虚汗、呼吸急促,身体也出现防卫性的姿势。当审讯人员故意将罪过和责任推给玛丽·弗兰西斯时,他表示出了附和之意。当警方提到血迹的事情时,他显得坐立难安。因此,审讯人员更加确认他就是这起案件的真凶。
最终,雷尔·吉恩·德维尔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声称是玛丽·弗兰西斯引诱和威胁了他,所以他才那样做的。不仅如此,他还供认了一年前在罗马市曾犯下的强奸罪行。最终,雷尔·吉恩·德维尔因为奸杀玛丽·弗兰西斯·斯托纳被判死刑。在他被捕16年后,即1995年5月18日,他坐在电椅上被处死。
【破案的突破口】
心理画像专家道格拉斯认为,不管在何种案件中,破案的突破口就是要寻找嫌疑人“最薄弱的地方”,想办法让其“上钩”,并让他看到自己所面临的麻烦,从而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让他/她乖乖地与警方合作。比如,在合谋案中,一旦找到了容易突破的嫌疑人,那么,这个团伙很快就会土崩瓦解。
另外,在审讯时还要决定由谁“扮演”审讯的“主角”,即选择有权威性、威风凛凛,且能让嫌疑人心理上感到轻松的审讯人员,但在必要时,就要变得相当严肃和不留情面。
而对付那些非暴力犯罪嫌疑人时,“布置”审讯现场可以取得烘托、渲染气氛的效果。比如,在审讯时,如果特意准备一间审讯室,会让嫌疑人感到警方对这起案件的重视度;如果在审讯室的墙壁上“装饰”一些图片资料或是图表,会让嫌疑人感到警方的调查力度和规模都非常大。同时,在那些图表上,还可以标出凶手所要面临的刑罚,这样能给嫌疑人造成更大的压力,以此让他感到切身的利害关系,从而取得更强的“如坐针毡”的效果。
道格拉斯还表示,审讯的最佳时段就是深夜或是凌晨那几个小时。此时,嫌疑人精神上往往较为松懈,会更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而连夜审讯也给嫌疑人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这起案件非同小可,警方正在全力以赴地进行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