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诱惑”:高学历连环杀手(1 / 1)

1973年12月6日,美丽的麦肯尼公园迎来了冬日的寒冷,到处呈现出萧索的景象,但仍有几个年轻人在公园中散步、闲聊。在公园一隅,当一个年轻人经过那里时,发现了一具被肢解的尸体,吓得魂飞魄散。他慌忙招呼附近的人,随即有人向FBI报了案。

FBI探员闻讯赶到了案发现场,法医对受害者的尸体进行检查后发现,死者是被人勒死的,并遭到凶手的性侵。残忍的是,凶手还将死者的喉咙割开。FBI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但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后来经调查得知,死者是15岁的凯西·迪瓦恩。

一个月后,当FBI正在调查这起凶杀案时,又有一名受害者乔尼·莉茨的尸体被人发现。经过法医现场勘查发现,这起凶杀案与麦肯尼公园的案件在作案手法上极其相似。因此,FBI怀疑这两起案件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可是,这仅仅是他们的猜测,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1974年1月31日,有人向FBI报案称,一个名叫琳达·安·希利的女生在居住的公寓中失踪了。接到报案后,FBI立刻赶到琳达所住的公寓。在搜查时发现,琳达的枕头上有血迹,但是床垫和枕套却不见了;在琳达的衣柜中,有一件睡衣的领口也残留着血迹。

除此之外,FBI再也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这让FBI陷入了困境,不知该从何处着手调查。同时,他们无法预测,失踪的琳达是被人绑架了,还是已经被凶手杀害。

不久,类似的失踪案在美国华盛顿、犹他、俄勒冈等地也时有发生。FBI在调查这些案件后发现,失踪者大多是年轻的白人女性,单身、留着长发、身材修长,独自一人居住在公寓中;失踪的时间都是晚上,而且她们穿着随意,不像是出门与朋友约会的样子。

FBI对这些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时发现,很多目击者的说法不一:有的人称,曾看见失踪的女孩与一个手上缠着绷带的男子交谈;有的人称,曾看见一个腿上打着石膏的男子向一些年轻的女孩询问问题;还有的人说,曾看到一个男子声称自己的车坏了,向年轻女孩寻求帮助。

虽然目击者的说法不一,但FBI在调查的过程中还是掌握了一条关键但用处不大的线索。两名女孩珍妮丝·奥特和丹妮斯·尼斯伦是在同一天失踪的,而且在她们失踪前,有目击者曾看到她们与一个长相英俊的男子交谈过,还听到那名男子介绍自己叫泰德。可是,失踪的这两名女孩彼此并不相识,这表明凶手是在一天之内犯了两起案件。

因此,FBI怀疑这个名叫泰德的男子正是他们一直追查的凶手。不过,在美国名叫泰德的男子数不胜数,如果要调查的话,对FBI来说,简直是大海捞针。同时,FBI难以确定的是,泰德是不是凶手所使用的化名,如果是这样的话,调查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当FBI正准备深入调查这个名叫泰德的嫌疑人时,一个名叫卡罗·德洛克的女生戴着手铐,慌慌张张地跑到了警察局中,她心有余悸地对警察哭诉道:“快救救我!一个叫罗斯兰的警察要杀我!”可是,警局中根本没有叫罗斯兰的警察。待她的情绪平静下来后,警方才搞清楚事情的原委。

当天卡罗在书店看书时,一个相貌英俊的男子走过来对她说,他刚刚在外面看到有人偷她的汽车。当时,卡罗以为他是书店的职员,于是就跟着他一起出了书店。

可是,到了停车场,那个男子却称自己是警察,需要卡罗到警察局协助他调查一起汽车盗窃案。卡罗有些迟疑,那名男子看出了卡罗的怀疑,便拿出自己的证件,声称自己是罗斯兰警官。

虽然卡罗依然心存疑惑,但还是跟着他上了车。当车子行驶在路上时,卡罗发现汽车并没有载着她朝着警局的方向开去,而是去了相反的方向,这让她感到更加疑惑和不解。她正想问那名“警察”问题时,他却突然停下车,用手铐将卡罗拷住。此时,卡罗非常害怕和担心自己的安全,但她很快让自己冷静下来,伺机寻找逃脱的机会。后来,她趁那个“警察”不注意,立刻打开车门跳了出去。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被送到了附近的警察局。

听完卡罗的叙述,警方怀疑,那个自称是罗斯兰警官的男子很有能就是几起凶杀案的凶手泰德。

1975年8月16日,鲍勃·海伍德警官在盐湖城的公路上巡逻时发现一辆褐色的甲壳虫汽车从身边开了过去。可是,在当地巡逻已久的鲍勃对本地的车辆相当熟悉,他从来没有见过那辆甲壳虫汽车。因此,经验丰富的鲍勃觉得非常可疑,他准备上前拦住那辆车,按例询问一下。

可是,当那辆甲壳虫汽车的车主发现有警察追上来时,他立刻加速前进,想要摆脱警察的追赶。这让鲍勃感到更加可疑,他一边加速追了过去,一边打电话请求支援。结果,开过了两个路口,鲍勃才将那辆车逼停。此时,支援的警察们也赶到了现场。

鲍勃走到那辆车旁边,示意车主拿出证件并下车。鲍勃接过驾驶证件,看到上面的名字是西奥多·罗伯特·邦迪,抬头看那个车主时,他发现这是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

随后,警方对邦迪的汽车进行了搜查。结果发现,邦迪的车后排竟然没有座位;行李箱中有手铐、电线、绳子、一根撬棍以及一个用丝袜做成的面具等。最后,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他逮捕。

但对邦迪深入调查时,他车内的那双手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那副手铐与之前报案的卡罗·德洛克手上的手铐一模一样。而且,卡罗曾对警方说起,那个自称是罗斯兰的警察开着一辆甲壳虫汽车。因此,警方怀疑邦迪并不仅仅是涉嫌盗窃车辆,他可能与之前的几起凶杀案也有关联。

于是,警方通知卡罗前来警局认人。结果,如警方推测的那样,邦迪正是那个自称是罗斯兰的“警察”。在后续的调查中,警方还在邦迪的车中找到了几名受害者的头发。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都指向邦迪就是一系列凶杀案的罪魁祸首。于是,当地警方将这些信息反馈给FBI。在掌握足够的证据后,FBI决定起诉邦迪犯有谋杀罪。

邦迪在接受审判前被关押在监狱中,但非常有心计的他很快获得了狱警和检察官的好感。不久,他就被允许到监狱的图书馆中看书。在图书馆待了一段时间后,他开始酝酿越狱计划。因为图书馆的戒备比较松懈,邦迪成功地逃脱了,并在附近的小镇上“逍遥快活”了几天,很快,他就被警方抓了回来。

邦迪的出逃让警方对他进行重兵看守,虽然他依然能够去图书馆看书、查阅资料,但他被戴上了手铐脚镣,而且还有警员贴身跟随。可即使如此,邦迪仍然没有放弃他的逃跑计划。在准备了7个月后,趁看守他的警员松懈时,他将书和一些杂物放在**,用被子盖住,伪装自己在睡觉,然后偷偷地钻到事先打通的天花板隔层中。趁人不注意时,他潜入警员休息室,换好警服后,大摇大摆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

逃脱后的邦迪更加肆无忌惮:绑架并残忍地杀害了一位21岁的年轻女孩。另外,他还偷走他人的甲壳虫汽车。根据这一线索,警方再次将邦迪抓捕,并让他接受审判。但精通法律的邦迪却不接受判决的结果,一次次为自己上诉,坚持了十年之久。最终由于证据确凿,西奥多·罗伯特·邦迪由于杀害了多位年轻的女性而被判死刑。

其实,真正被他杀害的人数远不止这些,据FBI估计,邦迪曾在美国十几个州杀害35~60名年轻的女性,他利用自己英俊的外表,将这些女孩骗到车子上或是无人的地方,将其残忍杀害。因此,在FBI的档案中,邦迪的外号叫“漂亮的**”。

在邦迪被判刑后,FBI犯罪心理学家对其残忍性格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犯罪心理学家认为,邦迪之所以成为一个残忍而冷酷的连环杀手,与他不健全的童年和感情生活不顺的经历有很大的关系。虽然邦迪受过高等教育,而且还获得过心理学的学士学位,但他却压抑不住内心的“邪恶之火”,抑制不住想要杀人的冲动。

邦迪是个私生子,他的父亲是谁一直都是个谜。为了避免流言蜚语,外祖父便让他跟自己的姓,并让他称呼自己为父亲,称呼亲生母亲为姐姐。

在邦迪年少时,由于性格比较害羞,而且不自信,因此他时常遭到其他同学的欺负,但他的学习成绩却相当不错,还在华盛顿大学就读过,并且在大学期间非常积极地参加社团活动。

后来,邦迪交代称,他之所以那么努力地学习,并全身心地投入社团活动,是想压制内心的邪恶欲望,因为早在少年时期,在他的脑海中就存在强暴和性的念头。那时,他的外祖父是教堂执事,经常会没收很多色情书籍,因此,邦迪时常拿来翻阅。

FBI犯罪心理学家分析,一般来说,连环杀手的作案手法具有稳定性,但也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邦迪的作案手法有两种,一种是入室杀人,另一种是凭借自己英俊的外表,而且能说会道,将不少年轻的女孩骗到他的车子上,然后将其载到偏僻的地方行凶,而且还有凌辱尸体、分尸和抛尸的行为。从这些行为可以看出邦迪心理的残暴和变态。

据邦迪交代,在被杀害的那些人中,至少有12个人的头被他用锯子割下来,然后将她们的头放在家中一段时间,再将其丢弃。不仅如此,他还将一些受害者的头放在女友家的壁炉中焚烧。后来,FBI探员确实在其女友家的壁炉中找到一些牙齿。

邦迪在上学时曾在一家杂货店中打工,可是收入微薄,满足不了他的开销。于是,为了衣着光鲜亮丽,他开始实施最初的犯罪行为——盗窃。进入大学后,他为了能和追求的女孩一起游山玩水、滑雪,依然靠偷窃来获得金钱。可是,他喜欢的女孩最终还是拒绝了他,这让邦迪深受打击。与此同时,他知道了自己是个私生子,双重打击让他几乎崩溃。后来,他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冷酷的连环杀手。

犯罪心理学家通过研究发现,邦迪与大多数连环杀手有很多共同的特点:从小没有朋友,被孤立,总喜欢独自一人待在家中;有偷窃的犯罪记录;感情受挫,从而让他化身为魔,虽然当时没有爆发出来,但郁积的时间越久,其行为就会愈发残暴。

另外,有笔迹分析专家通过邦迪的笔迹分析他的性格和心理:在他的起始笔画中有漫长的弧线出现,并且在每个单词中都有所体现,尤其是单词的左半边体现得较为明显,这表明邦迪对过去的事情满怀愤恨;而散漫的笔迹、杂乱的节奏则表明他性格有缺陷;单词之间的距离和空间都不规范,表明邦迪在与人交往时缺乏规律。

邦迪在写“I”字母时会将其放大,表明他内心非常狭隘。另外,笔迹专家表示,字母“I”也象征着自我,从他所写的字迹可以看出,邦迪内心很自我,对女性的看法不切实际,而且在他的心目中,没有一个能与“母亲”平衡的“父亲”。

最后,笔迹专家总结,邦迪在写放大的“I”字母时,僵硬的第一笔表明他在追求权力和控制,会为了实现某些目标而不择手段。

【笔迹特征】

在很多案件中,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会请笔迹专家对罪犯的笔迹进行分析,以此为调查人员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所以,笔迹学是一门科学。可是,有一些不了解笔迹分析原理的人却认为笔迹学与手相学、面相学一样都是伪科学。

英语笔迹专家认为,每个人的字迹都有其独一无二的特征和规律,包括字迹的大小、格式、倾斜度、写字时的用力程度等。一般来说,格式和字母的大小写非常重要,能够从中提炼出很多信息。比如,大写字母“I”以及小写字母“i”中的点,它们含有的信息就非常丰富。

一般来说,大写字母“I”象征着自我。如果将这个字母写得很小,则表明书写者缺乏自信,行为表现比较害羞;如果将其写得龙飞凤舞,则表明书写者渴望得到他人的关注;如果将其写得稍微向左倾斜,则表明书写者喜欢欺骗他人。

而通过小写字母“i”上的一点,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如果字母上的点偏左,则表明书写者在面对抉择时较为犹豫、谨慎;如果点偏右,则表明书写者很有远见;如果点居于中间,则表明书写者很认真,却缺乏想象力;如果将点与下面的竖连在一起,则表明书写者比较聪明,做事有计划,有很强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