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哈克受不了富裕的生活(1 / 1)

汤姆和哈克发了大财,在圣彼得斯堡这个贫穷的小村子引起极大的轰动,至此读者诸君该感到满足了吧。这么多钱,又全是现金,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人人争相议论,有赞叹的,有妒忌的,纷纷扰扰,闹得许多村民在不健康的情绪的刺激下丧失了理智。圣彼得斯堡和邻近村子的“闹鬼的房子”被拆得一间不剩,木板被一一翻过,地基被一点点掘开,全是为了寻找埋藏的财宝。干这种事的不但有男孩子,其中不乏成年人—— 一些非常庄重、从不作非分之想的成年人。汤姆和哈克所到之处,人们无不对他俩殷勤有加,羡慕不已,热情相待。两个孩子记不得以前他们说的话有多少分量,如今他俩的话语都被奉为至理名言,再三被人引用。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他们似乎已丧失说寻常话、做寻常事的能力。更有甚者,他们过去的一言一行全被挖掘出来,收集起来,人们从中发现了许多迹象,表明他俩早年便有与众不同之处。村里的报纸还刊登了这两个孩子的小传。

寡妇道格拉斯把哈克的钱按六厘的利息放了债。撒切尔法官在波莉姨妈的要求下,以同样的方式处理了汤姆的钱。现在这两个孩子都有了收入,不少的收入—— 一年中每天都有一元的进项,星期天则减半。这恰恰与牧师的薪俸相当——不过这只是人家允诺付给牧师的钱,实际上他还拿不到这个数。当年人们过的是勤俭节约的日子,一周的食宿和上学的花销只一元二角五分就够了——还包括衣服和梳洗的费用。

撒切尔法官非常器重汤姆。他说,寻常的孩子无法救他女儿从山洞里脱险。贝基私底下告诉父亲在学校里汤姆替她挨鞭子的事,法官的感动之情溢于言表。当她说到汤姆为了她不挨鞭子而撒了个大谎,请求父亲原谅汤姆时,法官大动感情,说这可是个高尚的、慷慨的、宽宏大度的谎言—— 一句足以昂首挺胸步入史册的谎言,一句足与乔治·华盛顿广受赞誉的有关小斧头的实话[18]媲美的谎言!贝基看到父亲脚踩地板,跺着双脚,说了这番话,顿时觉得父亲从未像现在这样高大,这样威武。她连忙跑去把这一切告诉了汤姆。

撒切尔法官指望汤姆有朝一日成为大律师或大军事家。他说他有意让汤姆进入国立军事院校,然后在全国顶尖的法学院接受教育,以便将来从事其中的一种或同时从事这两种职业。

哈克·费恩有了这么一大笔财富,又受到寡妇道格拉斯的呵护,他自然被引入了社交圈——不,他是被拖进、被扔进社交圈的——他所受的罪令他难以忍受。寡妇家的仆人把他弄得清清爽爽的,又是给他梳头,又是替他洗衣,晚上让他睡在无情无义的被单上,上面居然找不到一星半点的污渍,而他正是把污渍当他的好朋友,紧贴心头;吃饭时他得用刀叉,要围上餐巾,使用杯盘碗盏;他得读书,还不得不上教堂,讲话不得不文绉绉的、干巴巴的。不管他身在何处,他的手脚无不受到文明的牢笼和枷锁的禁锢和束缚。

他勇敢地受了三个星期的罪,有一天终于失踪了。寡妇悲痛欲绝,四处寻找,足足找了四十八小时。公众也非常关心,把远远近近、角角落落寻了个遍,还到河里去捞他的尸体。第三天一早,汤姆·索亚灵机一动,猛然想起到那废弃的屠宰场后面,在那几只旧空桶里去搜寻,果然在一只桶中找到这位出逃者。哈克正睡在桶里。早饭他吃的是偷来的一些残羹冷饭。这时他正叼着烟斗舒舒服服地躺着。他蓬头垢面、肮里肮脏,又披上当年逍遥自在的日子里穿的那身标志性的破衣烂衫。汤姆催着他起来,告诉他他闯了大祸了,要他赶快回家。哈克脸上那种悠闲自在的神情顿时消失,变成了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说:

“别说了,汤姆。我试过,可没用。没用,汤姆。那种日子不适合我,我不习惯。那寡妇对我好,把我当成了朋友。可我受不了那种生活。每天一大早她逼我起床,逼我洗脸,把头发梳得光溜溜的,不让我睡在木棚里,让我穿上那些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该死的衣服,汤姆。那些衣服密密实实,一丝风也透不进来,还讲究得不行,害得人坐也不是,躺也不是,更不用说随地打滚儿了。我压根没进过地窖——像是好多年没进了。我得上教堂,去受罪,受不完的罪。那些布道词烦死人了!我不能在那儿捕苍蝇,不能嚼烟草。星期天整天得穿上鞋子。寡妇家吃饭摇铃,睡觉摇铃,起床还摇铃——干什么事都得按规矩,我可受不了。”

“得了,哈克,人人都这样。”

“汤姆,这不相干。我不是他们。我受不了。把人管得死死的,太难受了。饭来张口的日子我不喜欢——我不感兴趣。想钓鱼得问人家,要游泳也得问人家。干什么事都得问人家。得了,说话还得文绉绉的,多别扭——我只好每天爬到阁楼里,乱骂一气,嘴里才舒服。再这么下去我非死不可,汤姆。那寡妇不让我抽烟,不让我大声说话,不许我在人前打呵欠、伸懒腰、抓痒痒。”说到这里,他显得特别生气,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真是活见鬼,她成天祷告个不停!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我只好开溜,汤姆,只得这么做。再说,快要开学了,我又得去上学。得了,我可受不了,汤姆。你瞧,汤姆,做个有钱人还真的不像人家说的那么好。没完没了地担惊受怕,遭的罪可不轻哩。倒不如死了的好。还是这些衣服适合我穿,这空桶睡起来舒服,我再也离不开它们了。汤姆,我要是没有这笔钱,就不会惹上这些麻烦了。你这就把我的那份钱拿走吧,有时给我一两毛钱得了——别经常给,因为除非是非常难到手的东西,我是不会轻易花一分钱的。你替我去向寡妇求求情吧。”

“哦,哈克,我办不到。这不公平。再说只要多过几天这样的日子,时间一长,你就会喜欢上的。”

“喜欢?!不是吗?就像是在热炉子上坐久了,就离不开它了。我说,汤姆,我不要做有钱人,我不喜欢待在那些该死的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房子里。我喜欢树林子,喜欢河流,喜欢大桶,我离不了它们。天杀的!枪呀,山洞呀,这些做强盗必不可少的东西咱们全有了,可偏生出这档子蠢事,全被搅黄了。”

汤姆见来了机会,便说:“有了钱并不妨碍我去做强盗。”

“好哇!太好了。你说的是真话,汤姆?”

“当然是真话,就像你眼前的我,假得了吗?可要是你做人不让人尊重,我就不让你入伙。”

哈克的高兴劲儿消失了。

“不让我入伙,汤姆?你以前不是让我入伙做过海盗吗?”

“不,那是两码事。强盗比海盗档次要高——这是常理。在大多数国家,强盗都属于高档次的贵族——公爵一类的人。”

“我说汤姆,你不是一向把我看作朋友吗?你不会把我挡在门外吧,汤姆?你不会这样干的,是不是,汤姆?”

“哈克,我不想那样做,也不愿那样做,可人家会怎么说呢?他们会说:‘哼,好个汤姆·索亚帮!里面混进这么个孬种!’他们说的是你,哈克。这话你不爱听,我也不爱听。”

哈克沉默了一会儿,他思前想后了一阵后,说:

“得了,只要让我入你的帮,我便回寡妇家,将就过他一个月,看受不受得下去。”

“好,哈克,好样的!跟我走,老伙计。我会请寡妇不要对你管得太紧,哈克。”

“是吗,汤姆?你会这么做吗?太棒了。只要她把最厉害的规矩放松点儿,我背地里能抽口烟,躲起来说几句脏话,我便使劲熬下去,拼着命熬着。你们准备什么时候成立那个帮,当上强盗?”

“好哩,说干就干。说不定今晚就把那几个孩子召集在一起,举行仪式。”

“举行什么仪式?”

“入帮仪式。”

“到底什么样的?”

“要发誓大伙互相帮衬,永不泄密,就是被剁成肉酱,也不吐一个字。谁要是伤害帮里的弟兄,便杀了他和他全家。”

“好玩,真叫好玩,汤姆,我跟你说。”

“可不是,是好玩。所有的起誓仪式都要在半夜三更举行,尽量在最最偏僻、最最恐怖的地方举行——最好在闹鬼的房子里,可那些房子都给拆得一干二净了。”

“反正半夜三更这么干挺棒的,汤姆。”

“是挺棒的。还得在棺材上起誓,名字还得用血来签。”

“哦,还挺像回事哩!这可比当海盗强千万倍了。我到死也跟定寡妇了,汤姆。要是我真的当上了响当当的强盗,人人都在议论我,我看,到了那时她准会为自己能把我从火坑里捞出来而自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