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品是向目的论的一个过渡。为什么它可以成为向目的论的过渡呢?因为艺术作品跟审美鉴赏有一点区别,虽然都是在美学里面讲的,但是艺术作品已经不是纯粹的自由美了。纯粹自由美完全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人的诸认识能力在那里自由地游戏,好玩。但是艺术作品就不能光是好玩了。我们知道,凡是艺术家在创作一个作品的时候,他是有目的的,他不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至少他要以这个艺术品的完成作为他的目的,为了这个目的,他必须要经过预先的长期的训练,要获得完成他的目的的手段,比如说技巧,并且还要选择恰当的材料,来表达他所要表达的这样一个美的理念。所以艺术品跟一般的审美鉴赏呢已经不一样了,它不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它着眼于它的目的。一个艺术家,他创作的时候,他不仅仅在做游戏,不仅仅说他游戏了一番就满足了。他要把他的作品做出来,他要完成一个作品,这是他最终的目的。所以在艺术品里面呢,已经显示出了一种不仅仅是主观形式的合目的性,而且有一种客观质料的合目的性。也就是在客观上面我要把它作为一个物质产品产生出来,有这么一个目的。那么,尽管艺术品有这样一个目的,但是呢,我在前面已经讲了,艺术品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说它作为一种美的艺术,它跟一般的技巧、跟一般的工艺、跟一般的实用的艺术很不一样,就是说,它是以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形式作为它的一个目的。他最终要做出这个艺术品来,是要表现那种美,表现那种无目的合目的性形式。所以它有两个层面,从一个层面来说呢,它是一种客观质料的合目的性,但是从它所表达的那个意图来说,它又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也就是说他的艺术作品要显得好像是毫无目的的,自然天成。我们前面讲的自然美和艺术美,它们的相通之处就在这里。艺术品必须要像是自然的,像是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那才是美的。艺术品有这么一条法则。
当然这条法则跟实际情况不太吻合,因为实际上它是有目的的,它是经过雕琢的,它不是非人为的。你非人为地随随便便搞一个艺术品,那是不成功的。你要高度集中注意力,全身心地投入,经过精雕细琢,但是你不要露出雕琢的痕迹,你要显得好像是未经雕琢的。那么在这一点上呢,它一方面跟审美鉴赏搭上了钩,它是美的艺术,他的目的不是说要造一件东西来自己用,他的目的就是造一件东西纯粹是为了审美,好像自然美一样。造出一个艺术品好像是自然美一样,纯粹是审美的,不考虑功利。但是另一方面呢,它事实上又是具有一个目的的这样一种活动。因此它就成为一个过渡的桥梁。就是说,一方面呢,它是有目的的,但是另一方面它又像是没有目的的。这样呢,就提供了一条原则,就是艺术品的原则。有的人就说,艺术品就是有意识的自欺,明明是有目的,但是要把它当作是好像没有目的,这是现代的美学家们给艺术下的定义。康德在这里当然没有这样说,但是也有这样的意思在里头。就是说,我把艺术品的这样一条原则抽出来,它本来是一条主观的原则,我把它扩展到自然界身上去,就是用艺术的眼光去看待大自然的造物。我们经过艺术训练的人,都有一种艺术的眼光,这种艺术眼光就是我刚才讲的,看似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实际上呢,又是有目的的。那么,这样一种眼光,我把它用来看待大自然,我就可以把它设想为大自然本身的原则。也就是说,大自然本身在我们看起来是无目的的,但是实际上我们又可以把它设想成一个有目的的产物。大自然是无目的的,这个我们受过自然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大自然有什么目的呢,自从牛顿物理学以后,目的论就被赶出了自然科学,赶出了自然界。大自然在我们眼睛里头本来是无目的的。但是一个抱有艺术眼光的人,在看待大自然的时候呢,他会这样想,大自然看起来好像是无目的的,但是也许是某个造物主在冥冥之中有意识地造成的。
所以,整个大自然在这种眼光之下就变成了一个伟大的艺术品。一个造物主所造就出来的艺术品,一个超人类的艺术品。这样,我们用来评价一件艺术作品的眼光就可以被我们推广到用来评价整个大自然。比如造物主的观点,意匠说的观点,神学的观点,像莱布尼茨讲的上帝创造一个最完美的世界,上帝所创造的世界是一个最完美的世界。当然这是一个假定,就是我们假定有一个理智,在高高在上地把这个大自然创造出来,按照美的原则创造出来。
但是这样一种艺术品的原则呢,有个缺点,有个毛病,就是说,你设想一个在自然之外的造物主,当然这是跟艺术品差不多的了,艺术家在创造一个艺术作品的时候,他也是在艺术作品之外。艺术作品是由物质材料所构成的,但是这些材料不会自动地构成。它必须要由一个艺术家在作品之外把它的各个部分加以安排,加以合理的组织,发挥他的天才的创造性。所以艺术家是身处于艺术作品之外。那么你用这样一种眼光去看待大自然造物主的话呢,那就是一个外在于造物的上帝。而这样一个观点在康德对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的批判里面呢,已经被批判过了。我们没有办法证明有一个上帝的存在,设定一个上帝存在这种想法是不合逻辑的,是没有根据的。
但是自然界在我们看起来又确实好像是一个合目的的,并且是有目的的存在。自然界中有很多事情好像是有目的的,比如说有机体,有机体就好像是有目的的,虽然我们找不出一个上帝来为有机体的这样一种合目的性、这样一种自身目的性来做根据,来做解释,但是我们在考察有机体的时候,我们还不得不把它看作是有目的的,就是以它的生存、它的生命维持和繁衍为目的。不过这样一种自然界的本身的合目的性呢,是一种内在的合目的性,它跟艺术品的那种外在的合目的性又不太一样。有机体不是一架机器,一个人工产品或作品,也不是由外面的一个理智所操纵的玩偶,而是有自己内在的目的。所以这个艺术品的原则呢,只是起了一个过渡作用,就是从审美的领域呢,我们可以过渡到自然目的论的领域。但它还不完全是自然目的论。自然目的论的概念必须是自然自身内在地形成了一种目的,不是一种外在于自然的一个理智把目的加于自然界之上,那就不叫自然目的了,那就是神学目的了。真正的自然目的论是自然自身好像表现出一种目的,一种自然本身的客观目的,那么这种目的称之为内在目的。以有机体为标准,我们可以提供一种内在目的论。内在目的论同外在目的论有什么区别呢?外在目的论是立足于这个对象之外,设想一个有理智的造物者,比如说艺术家,人,或者上帝,使得自然物带上一种外在的目的。但是这个目的并不是自然界自身的,是外在的理智强加于它的,这就是外在目的论。艺术目的论属于这个层次。但艺术目的论也要求作品“好像”是无人为目的的,而是由自然本身长出来的,所以它启示了一种内在的目的论。内在目的论就是没有什么东西外在于、强加于它,而是自然界本身有一种目的。有机体你不一定要设想什么东西造成了它,你也可以设想有机体它自身就有一种目的,好像有一个目的,然后根据这个目的,它利用一切外部提供出来的偶然的条件来实现它。当然有机体是不是有目的,我们没有办法深入到有机体内部,但是我们看出来,它的生长,它的发育,它的一切活动好像都是为着同一个目的,就是维持自己的生存,一代一代地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繁衍。这就是自然界本身的一种内在的目的。
所以康德把这样一种内在目的分析出来,他有一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说,自然物的各个部分,应该是互相产生的。为了同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这个有机体本身,而互相产生,互相修补,互相提供养料。这个跟艺术品就不一样了,艺术品尽管看起来好像是自然生成的,但如果它被损坏了一点的话,它不能自行修复,我们必须人工地去修补。这就暴露出它还是人工制品,艺术品自己不会去修补自己。但是一个有机体你损坏了它的一部分,它自己会长好。就是说,有机体作为一种自然目的呢,它有它的特殊的这样一个原则:各个部分互相产生,各个部分与整体相互之间是一种有机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自组织”的关系,自行组织起来。有机的,organisch,这个词我们翻译过来,其实就是组织的意思。组织起来,就成为有机的,有机化学啊,有机分子啊,有机物啊,都是因为它们有一种自行组织起来的能力,我们才叫它有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