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呢,就是他的辩证论。实践理性里面也有辩证论。他这一套模式在哪个地方都是反复地运用的。前面两个都是分析论,也就是对自由和道德律的分析,那么下一个就是讲他的辩证论。就是他对于他的实践理性的体系,也是当作一个逻辑体系来处理的,跟他的先验逻辑一样,有分析论,也有辩证论。那么他的辩证论呢,主要是讲的道德和幸福的关系,德福之间的关系。有道德固然很好,但是呢,人们还是要追求幸福。道德是不考虑幸福的,刚才讲了,道德是撇开一切具体的感性经验的需要,只考虑按照理性应不应该去做。应该使你的行为的准则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使它保持一种形式逻辑上的同一律和不矛盾律。如果自相矛盾,自我取消,那就是不道德的;如果能构成一贯的、良性的运作,那么它就是道德的。这是按照纯粹理性来建立的道德的法则。但是涉及跟幸福的关系呢,问题就变得复杂了。康德并不是一个禁欲主义者,他在考虑道德律的时候,固然是撇开了一切幸福考虑,但是他并不认为幸福就是罪恶,幸福跟道德律并不是冲突的。他也认为,人生在世确实也应该去追求幸福。人也是有生命的嘛,人也是有理性的动物嘛,既然是有理性的动物,那他也就有动物性的需要。动物性的需要也给他带来一些感性的快乐。这方面的快乐也是不能够完全取消的。甚至人为了有条件按照道德律行事,也有义务满足自己的感性需要。问题就是怎么样对待两者之间的关系。
康德认为历史上有两种不同的伦理学派,一个是伊壁鸠鲁派,代表幸福主义,强调幸福。伊壁鸠鲁是古希腊晚期的哲学家,他的幸福主义伦理学或者说享乐主义的伦理学认为,凡是幸福的就是道德的,快乐的就是道德的。道德并没有另外的法则,道德法则完全是感性的,就是我获得了多少快乐。当然伊壁鸠鲁这种享乐主义跟后来很多人打着他的名义讲的纵欲主义还不一样,伊壁鸠鲁认为,纵欲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快乐,纵欲肯定伤身体,肯定会缩短寿命。真正的快乐要从总的方面来看,就是你稍微节制一下,你可以得到更多的享乐。所以伊壁鸠鲁所理解的享乐主义呢,是心灵上的无纷扰,肉体上的无痛苦,这样的人长命,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快乐。纵欲主义呢,一次就完事了,就了结了,就心脏病突发了,就脂肪肝什么都来了,那样的人实际上不会享乐。他讲得也很有道理,也有很多人追随。就是过这样的生活那是很愉快的了,也是很道德的。犯罪是不道德的,因为犯罪既给别人带来痛苦,也给自己带来痛苦,心灵上也很紧张嘛,你犯了罪,你杀了人,你要逃跑,你要隐藏,要躲到这里躲到那里,那是不幸福的。真正的幸福呢,应该是心灵上没有纷扰,坦然,我们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人,对得起任何人,但是呢,我也对得起自己,肉体上也没有痛苦。这是一派,把道德归结为幸福。
另外一派就是斯多葛派,也翻译成斯多亚派。斯多亚派跟伊壁鸠鲁派是同时代的另外一个对立的学派,认为幸福是微不足道的,道德才是幸福。要做道德的人才是幸福。你按照理性,按照宇宙的逻各斯,逻各斯也就是理性了,整个宇宙都是逻各斯在那里运作,那么你的行为,按照理性的逻各斯顺从自然的规律,那就是道德的;而要把你自己的那些欲望啊,情欲啊,幻想啊,把那些东西全部抛弃。世俗中间有苦难,你要忍受,你要用一种理性的、清醒的头脑去忍受。那么,这样一种忍受,你有一种心安理得,因为我是按照逻各斯在那里行事。逻各斯代表上帝,宇宙的理性代表上帝。我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在那里生活,所以我有一种心灵的安宁。内心的那种安宁,才是真正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这一派人呢,把真正的幸福归结为道德。道德就是幸福。有道德,你已经幸福了,你还追求什么幸福啊?不要另外去追求什么幸福,道德本身就给你带来一种快乐。我们今天也有很多人追随这种观点,我只要做了一件好事,我自己心里快乐,就够了,这就是我追求的幸福。我也不需要扬名,我做了好事也不留名,我自己感到非常心安理得,非常舒服,那就够了。斯多葛派也是这样。当然斯多葛派更加极端,就是他们主张禁欲,禁欲主义,有意地去克制自己的欲望,忍受自己的苦难,甚至于制造一些苦难让自己去忍受,自虐。比如说把手放到火上去烧,比赛看哪个忍受得最久。哪个忍受得最久,哪个就最英勇,道德上就最高尚。能够克服他的欲望嘛,能够克服他的痛苦,肉体的痛苦不在话下,在这个里面反而追求一种快乐。这是一派。
但是这两派到底哪个对呢?各派都有自己的追随者。康德认为,两派都错了,两派在理论上都是错的。为什么是错的呢?因为他们把德和福等同起来了。德和福是完全不能够等同的。如果有一种道德的幸福或者幸福的道德,那么这只能是一种综合判断,它不可能是一个分析判断。你不能从道德里面分析出幸福来,也不能从幸福里面分析出道德来。所以两者是不能混淆的,你要把道德和幸福结合起来,那肯定是要形成一个综合判断,或者是一个先天综合判断。但是这两派呢,都试图把这个先天综合判断变成一个分析判断,要么是从道德里面分析出幸福,像斯多亚派那样;要么从幸福里面分析出道德来,像伊壁鸠鲁派那样。而康德认为呢,真正的德福一致应该是一种综合的关系。而综合的关系呢,有一种综合的条件,不是随便综合的,它有一种综合的关系。就是说,你必须用道德的法则把幸福综合在一起,幸福必须被综合在道德法则之下,而不是之上。所以他在这方面比较倾向于斯多亚派,伊壁鸠鲁派他是绝对排斥的,斯多亚派他认为还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他们把道德看得最高。康德也认为,道德最高。但是如果道德没有幸福,那也不对,那不合理性。理性还是讲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嘛。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没有幸福,没有善报,那在理性看来也是不妥当的。
所以根据人的理性来分析呢,理性虽然是纯粹的,但是在纯粹理性的基础之上也要考虑感性的东西。就是说,幸福也不能够丢,但是幸福要能够有一个前提,就是你“配得幸福”。幸福有配和不配的问题。有的人很幸福,但是他是不配得幸福的。比如贪污分子,贪污分子很幸福,跑到美国去了,花天酒地,但是他不配。一个好人,他做了好事,我们也要奖励他。为什么呢?我们希望善有善报嘛,这才是公正的,这才是合理的嘛。所以,幸福必须建立在配得幸福这个前提之下。怎么才能配得幸福?就是要有道德。道德跟幸福应该按比例地分配。你有多少道德,你就分配多少幸福。你到最后做了不道德的事情,你就不配得幸福。你做一点道德的事情,你就配得一点幸福。这样一种比例呢,在人世间是得不到的。我们在人世间,幸福跟道德完全是不成比例、甚至不相干的事情。一个人做了好事,当然有的人得了奖励,但是很多人恐怕是吃亏。做好事总是吃亏。康德认为呢,在现实生活中间,要达到德福一致,是没有希望的。所以我们必须指望来世。如果来世还得不到,那就必须指望一个上帝。上帝在来世可以做出公正的审判。使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上帝和来世在康德那里,都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必要的假设,也就是“悬设”。理性必然要假设来世和上帝,因为理性必然要设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应当是这样,这才符合理性。所以上帝和来世是纯粹实践理性的两个必然的悬设。
这种假设在道德上是很有用的,它可以对你提出要求,给予你希望,你做道德的事情不是毫无希望的。当然我们不是指望要得到什么好报,我们去做道德的事情,完全出于自己的自律,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这种人也应该有他的希望。所以基于这种希望呢,就建立起了康德的神学或者宗教。康德的宗教学说就是一种希望的宗教神学。神学里面有一种希望神学,就是把神学建立在希望的基础之上。它不是你要追求的目的,但是呢,它可以给你带来希望。你本来不是为了享福才去做道德的事情。但是做了道德的事情我可以希望自己享福,在来世得到上帝公正的审判。这个是他的宗教哲学。但是康德强调,这种宗教的哲学呢,应该建立在道德哲学之上,而不是相反。以往的宗教哲学,它是立足于信仰,然后把道德建立于宗教哲学之上。一种宗教的道德,或者一种神学的道德,康德反对这个。我们不要用宗教神学来解释道德,反过来,我们要用道德来解释宗教和神学。所以只有“道德的宗教”,而没有“宗教的道德”。所以你一旦有了道德,你就必然要推出一个神学。但是你有了神学的信仰,不见得会有道德。很多神学家、有信仰的人,不一定就能够做道德的事情。但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他就会推出一种神学上的必要性,这就是一种“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或者简称为“理性宗教”。这是康德的伦理学,或者他的实践哲学、道德哲学和宗教哲学的结构体系,大致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