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农民的女儿——格列佛被带到市镇上,接着又被带到京城——旅程中的详情。
我的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就她那个年纪来说,做得一手好针线活,很会打扮她的娃娃。她和妈妈把娃娃的摇篮收拾好,让我在里面过夜。女孩很灵巧,我在她面前换了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不过只要她让我自己穿衣服,我从来不会麻烦她的。她给我缝了七件衬衫和床单一类的东西,虽然用的都是能找到的最精致的好布,不过摸起来却比粗麻布还要粗糙。她经常把这些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并且还成了我的老师,教我学习语言。我不论指着什么东西,她都会告诉我用他们的话怎么说。几天的时间,我就能说出我想要的东西了。她是个和善的小姑娘,身高不到四十英尺,跟同龄的女孩比略微矮些。她叫我“格雷瑞格”,开始只有这个家的人这样称呼我,后来整个国家的人都知道我这个名字了。我在这个国家能够活下来多亏了她的照顾,那段时间我们从来没分开过。我叫她我的“格兰黛克利齐”,意思是小保姆。如果我不郑重提到她对我的照顾和关爱,那我真是忘恩负义。
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传说我的主人在麦田里发现了一头怪物,有“斯普拉克纳克”大小,外形极像人,会模仿各种动作,能说自己的语言,还会学着说话,两条腿走路,性情温顺,叫他来他就来,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四肢匀称,脸色比贵族家的三岁女孩还要白嫩。附近的一个农民,是我主人的好朋友,特意前来打听这件事的虚实。我立刻被请出来,放到桌子上。我的小保姆指挥我走路,抽出腰刀上下挥舞,向客人敬礼,用他们的话问好,对客人说“欢迎欢迎”。这个人上了年纪,老眼昏花,为了看得更清楚戴上了眼镜。他的眼睛就像房间窗户上射进来的两轮满月,我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他们意识到我为什么发笑以后,也都跟着笑起来。呆头呆脑的老头子有点儿恼羞成怒。这是个出名的吝啬鬼,并且我以后的遭遇证明:这么说一点儿不冤枉他。可恶的老头让主人赶集的日子把我带到城里去展览。进城骑马要走半个小时,离家大约二十二英里。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嘀嘀咕咕,对我指指点点,我觉察到有些不好的兆头,无意中听到的一星半点儿词句,更增加了我的想象。第二天,我的小保姆告诉了我事实真相,她是巧妙地从妈妈的嘴里套出来的。小姑娘抱着我,又羞又恼地哭起来。她害怕那些粗俗无礼的农民会伤害我,我也许会被碾死,也许会被他们拿来拿去弄断手脚。她说我的性情那么谦逊,那么尊重自己的身份,把我拿去赚钱,给那些卑劣无比的俗人做玩物,我一定受不了。她还说爸爸妈妈保证过“格雷瑞格”是她的,可是她发现这也许是个和去年一样的把戏。那时他们假装给了她一头小羊,可一等羊儿长肥了,就把它卖给屠夫了。我自己这方面,肯定地说,倒是没有小保姆想得多。不过有个强烈的愿望一直缠绕着我,就是有朝一日我一定要获得自由。被当成怪物,带着四处跑,对我实在是个耻辱。
我的主人听从朋友的建议,在又一个赶集的日子里把我用箱子盛着带到邻镇的集市上。他的小女儿,我的小保姆坐在车后座上一起跟了来。箱子四边很密封,留了个小门让我出入,还有一些通风孔。女孩很细心地把玩具娃娃的被褥铺在里面,让我躺在上面。虽然只有半小时的路程,可是把我给晃坏了。身上感到非常不舒服。因为他们的马迈一步近四十英尺,迈得也高,车就像船在大风暴里上下起伏,不过频率要快得多。我的主人在一个他经常落脚的旅店里停下来。和店主商量了一会儿,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后,他又雇了个宣传的人,到镇上去宣传,叫大家到绿鹰旅馆去看怪物。怪物比“斯普拉克纳克”(这个国家的一种动物,外形很好看,大约六英尺长)小一点儿,身体各部分极像人,会说话,还能表演各种把戏。
我被放在旅馆一个大房间的桌子上,房间三百英尺见方。小保姆站在桌边矮凳子上,照顾我,指挥我干这干那。我的主人怕观众拥挤,一次只准进来三十个人。女孩指挥我在桌上走来走去,用她知道我能理解的话问我问题,我就尽量大声回答。我几次向观众敬礼,说欢迎他们,还说了一些我学过的别的话。我拿起一个盛了酒的顶针为观众的身体健康干杯,这顶针是格兰黛克利齐给我当杯子使的。我又抽出腰刀,照着英国剑客的姿势挥舞了一会儿。小保姆递给我一节麦秆,我把这当枪舞了一阵,用的是我年轻时练过的把戏。一整天我表演了十二场,他们一再逼着我演出同样的把戏,直到我疲劳厌倦得半死。看过我的神奇表演后,人们大肆宣扬,大家都挤破门地想来看我。我的主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除了小保姆谁也不让碰我,在桌子四周用长板凳隔开一段距离,让观众够不到我。不过一个倒霉学生还是用榛子照着我的头扔过来,差点儿打着我。否则那么大的力量,一定会敲碎我的脑袋,因为榛子足有小南瓜那么大。不过看到这个小流氓被痛打一顿,轰出门去,我也知足了。
我的主人当众宣布,下次赶集还带我来演出,同时给我预备了一辆稍微舒适的车子。他这么做是有道理的,因为第一天的旅途加上八小时的表演,我累坏了,两条腿几乎站不起来,话也没法说了,至少三天时间我才恢复过来。并且即使在家我也得不到休息,方圆一百英里的绅士听说我的传闻,都赶到主人家看我。
我的主人发现我实在有利可图,决定带我到全国各大城市去。准备好长途旅行中必需的东西,安排好家里的事情,他就辞别了妻子,于1703年8月17日前往位于这个国家中部,距离我们的家三千英里的首都。那时我来到这个国家快两个月了。我的主人骑在马上,让格兰黛克利齐坐在他身后。她把装我的箱子拴在腰间,抱在膝上。女孩把箱子四壁铺上她能找到的最柔软的棉布,棉布下面垫得厚厚的。她又把娃娃的床放在里面,预备了床单、衬衫等必需品,将一切都安排得十分便利。我们只带了一个伙计,他骑着马驮着行李跟在后头。我的主人计划让我在沿途的所有城镇演出,或者去离开大路五十到一百英里的村子里,为大户人家演出,想多挣点钱。一路上很轻松,每天走不上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黛克利齐为了照顾我,故意抱怨说骑马颠簸得太累了。她经常顺着我的意思,把我从箱子里放出来,让我透透气,看看乡间的风景,不过总是用绳子拴着我。我们过了五六条大河,每一条与尼罗河或恒河相比,都宽阔许多,也深得多。很少有像伦敦桥下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河。这次行程历经十个星期,我在十八个大城市演出,还去了许多乡村。
10月26日我们到了京城。我的主人在离王宫不远的大街上找了个住处,照例先贴出海报,详细描述了一番我的相貌和才能,又租了一间三到四百英尺宽的大房子,做了一张直径六十英尺的桌子供我在上面表演,距离桌边三英尺的地方加了一条三英尺高的栏杆,提防我掉下去。我一天表演十场,以满足人们的好奇。现在我已经把他们的话说得很好了,他们对我讲话我也完全听得懂。另外,我还学习他们的字母,能解释一两个句子。这些是格兰黛克利齐在家里,或是在来的路上有空时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