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谈的参与方式(1 / 1)

魏晋清谈 唐翼明 1806 字 7天前

从《世说新语》中的记载分析,魏晋清谈是有一定的参与方式的,但又不拘一格。大别之有以下三种:(1)一人主讲式;(2)二人论辩式;(3)多人讨论式。现分别举例解释之。

1.一人主讲式

魏晋清谈的源头之一为两汉的讲经。讲经的办法是一人(当然是精通此经,学问为众人所公认者,例如五经博士之类)在上座主讲,众人在下面听讲,讲到告一段落时,下面的人也可以提出问题或不同意见,谓之“问难”或“诘难”。《后汉书·儒林列传》开头第二段描写明帝带头讲经,其文曰:

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学,稽式古典,笾豆干戚之容,备之于列,服方领习矩步者,委它乎其中。中元元年,初建三雍。明帝即位,亲行其礼。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备法物之驾,盛清道之仪,坐明堂而朝群后,登灵台以望云物,袒割辟雍之上,尊养三老五更。飨射礼毕,帝正坐自讲,诸儒执经问难于前,冠带缙绅之人,圜桥门而观听者盖亿万计。[66]

这当然是一次很特别的讲经活动,其他人讲经自然不可能有明帝这样的气派,但讲经的形式终归相差不多,无非是“具体而微”。

魏晋清谈中似乎还保有此一式的残余,只是不多见。即见之,也多仍在讲授经典的场合,特别是新传入的佛经,大概因为解者不多,这种形式便派上用场了。《文学》篇中有几个此式的例子,全同佛经有关。例如:

①《文学》三七条:

三乘佛家滞义,支道林分判,使三乘炳然。诸人在下坐听,皆云可通。支下坐,自共说,正当得两,入三便乱。今义弟子虽传,犹不尽得。

这条说三乘是滞义,即难解之义,只有支道林能把它们说得清清楚楚。支道林说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明白可通,但他一讲完,大家来讨论(“自共说”)时又糊涂了。这样的场合,当然只有一人主讲最好。但如果偶然碰上听众中有强手,一人主讲也就可以马上变成二人论辩。例如:

②《文学》四五条:

于法开始与支公争名,后情渐归支,意甚不分,遂遁迹剡下。遣弟子出都,语使过会稽。于时支公正讲《小品》。开戒弟子:“道林讲,比汝至,当在某品中。”因示语攻难数十番,云:“旧此中不可复通。”弟子如言诣支公。正值讲,因谨述开意,往返多时,林公遂屈,厉声曰:“君何足复受人寄载来!”

这种情形在汉代讲经中也是有过的,例如有名的戴凭“夺席”的故事,见于《后汉书·六九上·儒林列传》 :

正旦朝贺,百僚毕会,帝令群臣能说经者更相诘难,义有不通,辄夺其席以益通者,凭遂重坐五十余席。[67]

又东汉讲经中有时会设一人“专掌难问”,例如《后汉书·七九下·儒林列传·魏应传》说:“时会京师诸儒于白虎观,讲论《五经》异同,使应专掌难问。”[68]这形式在魏晋清谈中仍然沿用,例如:

③《文学》四〇条:

支道林、许掾诸人共在会稽王斋头,支为法师,许为都讲。支通一义,四坐莫不厌心;许送一难,众人莫不抃舞。但共嗟咏二家之美,不辩其理之所在。

此处许询即是“专掌难问”的人,他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都讲”。据孙楷第先生考证,魏晋佛家讲经时,例以一人主讲,一人唱经,主讲的叫“法师”,唱经的叫“都讲”[69]。但这里许询显然是掌难问,而非唱经,或者是兼掌难问与唱经,也有可能。其实“都讲”一词也还是从两汉讲经中继承来的。《后汉书》中“都讲”数见,似乎是指弟子中的高足,起着帮助老师,带领其他弟子的作用,类似现在的助教[70]。例如:《后汉书·二六·侯霸传》:

(霸)笃志好学,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毂梁春秋》,为元都讲。[71]

又卷三七《桓荣传》:

除(荣)兄子二人补四百石,都讲生八人补二百石,其余门徒多至公卿。[72]

又同卷《丁鸿传》:

鸿年十三,从桓荣受《欧阳尚书》,三年而明章句,善论难,为都讲。[73]

从最后一例看来,都讲很可能负有“掌难问”之责。如果这个推测不错,则《世说新语·文学》四〇条中许询为“都讲”而专掌“送难”,显然是全部继承两汉讲经的办法,而非得自域外佛家的传统,也不是魏晋清谈之新创了。

“都讲”之制一直沿用到南朝。《南史·七一·沈洙传》:

大同中,学者多涉猎文史,不为章句,而洙独积思经术,吴郡朱异、会稽贺琛甚嘉之。及异、琛于士林馆讲制旨义,常使洙为都讲[74]。

2.二人论辩式

前述一人主讲式带有浓厚的讲经遗痕,不是魏晋清谈的典型方式。魏晋清谈的典型方式是二人论辩,事实上前引三例中后二例也已经部分地变成二人论辩了。二人论辩在汉代讲经中虽然也有萌芽,如前引《后汉书》中戴凭“夺席”的故事,但毕竟不成熟得很,且系偶一为之。在魏晋清谈中,二人论辩发展成为最常见、最有效,也最成熟的清谈方式。

二人论辩式的清谈又可以细分为两种。一种是除主客二人外,没有其他听众的;一种是主客外尚有其他欣赏者的。前者如《文学》三三条:

殷中军尝至刘尹所,清言良久,殷理小屈,游辞不已,刘亦不复答。殷去后,乃云:“田舍儿强学人作尔馨语!”

其余如《文学》三一条、三六条、四一条、四二条、五七条、六二条、六五条都属此类。(当然,这些场合也可能仍有听众在场,只是《世说新语》的作者未加记载而已)。

后者如《文学》一九条:

裴散骑娶王太尉女,婚后三日,诸婿大会。当时名士、王裴子弟悉集。郭子玄在坐,挑与裴谈。子玄才甚丰赡,始数交,未快;郭陈张甚盛,裴徐理前语,理致甚微,四坐咨嗟称快,王亦以为奇,谓诸人曰:“君辈勿为尔,将受困寡人女婿。”

这种二人对谈而他人在旁或学习、或欣赏的方式是魏晋清谈中最为典型也最为有味的一种,因而也就最为人称道。《世说新语·文学》中所记的精彩清谈大多属于这一种,例如六条、二〇条、二二条、三〇条、三二条、三八条、五一条、五六条都是。

二人论辩式的第二种,虽然有其他听众在场,但并不参与论辩,这似乎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试看《世说新语·文学》一九条、二二条、三八条、五六条,都给人这种感觉,即除论辩双方外,其他人只是静听、欣赏,可以“咨嗟称快”,却不随便插嘴。否则便有“犯规”之嫌,至少是不礼貌的。这就像观棋,“不语”才是君子。《南史·七一·儒林列传·张讥传》中有一段记载张讥和周弘正论《周易》的故事可资参证,二人都是当时有名的清谈家:

陈天嘉中,(讥)为国子助教。时周弘正在国学,发《周易》题,弘正第四弟弘直亦在讲席。讥与弘正论议,弘正屈,弘直危坐厉声,助其申理。讥乃正色谓弘直曰:“今日义集,辩正名理,虽知兄弟急难,四公不得有助。”[75]

只有在主客双方在相互理解上发生困难的时候,即所谓“不通”或“不相喻”的时候,第三者才可加以点拨,加以骑释。当然,这个第三者也必须是清谈的高手。例如《文学》九条:

傅嘏善言虚胜,荀粲谈尚玄远,每至共语,有争而不相喻。裴冀州释二家之义,通彼我之怀,常使两情皆得,彼此俱畅。

又如《文学》五三条:

张凭举孝廉,出都,负其才气,谓必参时彦。欲诣刘尹,乡里及同举者共笑之。张遂诣刘,刘洗濯料事,处之下坐,唯通寒暑,神意不接。张欲自发无端。顷之,长史诸贤来清言。客主有不通处,张乃遥于末座判之,言约旨远,足畅彼我之怀,一坐皆惊。真长延之上坐,清言弥日,因留宿至晓。

3.多人讨论式

前举最后一例颇值得加以注意,因为它似乎是一个介乎二人论辩式和二者之间的例子。试看此处张凭本在“下坐”,不被视为清谈中一个平等的份子,直到抓住一个机会表现了自己的才华之后,才被刘惔“延之上坐”,至于“清言弥日”。这样看来,至少当时在座的人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只是某两人对谈,其他人洗耳恭听。

更清楚的是《文学》五五条(引文见第三章第一节)。支道林、许询、谢安等人共集王濛家,以《庄子·渔父》为题“言怀”:“支道林先通,作七百许语,叙致精丽,才藻奇拔,众咸称善。于是四坐各言怀毕。”最后是谢安发言,先简单地发表了对以上诸人看法的意见(“粗难”),然后“自叙其意,作万余语,才峰秀逸”,“四坐莫不厌心”。这里基本上没有辩论的意味,而是各人围绕着同一个题目来表现其见解之高和言辞之美,亦即表现其清谈的才能。

可以想见,这样的情形不会很多,因为它需要具备两个先决条件:第一,参加者必须都是势均力敌的清谈高手;第二,每个参加者对讨论的题目都必须相当熟悉。二者缺一不可。不过《言语》二三条记载了一个特殊的例子,当时大概只具备了第一个条件而不具备第二个条件,于是各展所长,裴“谈名理”,张华“论《史》《汉》”,王衍与王戎“说延陵、子房”,大家倒也谈得不亦乐乎。

总括地说,魏晋清谈就其参与的方式而言,有一人主讲、二人论辩、多人讨论等三式,颇像现代西方学术活动中之lecture,dialogue与seminar。三式中以二人论辩最常见、最典型,也最具魏晋清谈特色,因此以下各节将主要就二人论辩式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