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世界上少数几种文字所拥有的艺术形式。中国的汉字是由笔画构成的方块字,而且,汉字具有将形象、声音和意义结合为一体的特性,丰富且富于变化,因此中国的书法具有艺术性和美感,中国历代关于书法的理论也十分丰富。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书法体制已经基本确定,形成了以楷书为主体的传统,同时也出现了卫烁、王羲之等许多书法名家,他们从不同角度对书法进行了论述。
卫烁,世称卫夫人,是晋代著名的女书法家。卫烁是三国时期著名书法家钟繇的学生,卫烁的叔叔也是当时著名的书法家,她的丈夫李矩也善于写隶书。在这样环境的熏陶下,卫烁不仅书法造诣很高,还写有书法理论著作《笔阵图》。
《笔阵图》中论述了书法中“意”与“笔”、“骨”与“肉”的关系。
首先卫夫人强调写字要“意”在“笔”先,“意”对“笔”要起到统率作用,精神集中,这样才能写得顺畅,把字写好。
关于“骨”与“肉”,“骨”是指艺术作品所体现的精神力度,表现为阳刚有力。“肉”与之相对,指的是内容的丰满。另外,卫夫人还提出了“筋”这一概念,用来表示力量的柔韧。在书法上,多骨则瘦硬,多肉则丰满,而有骨又有筋的书法,也就是刚强有力中又不失柔韧的书法是卫夫人所推崇的。
王羲之是东晋书法家,有“书圣”之称,他的儿子王献之也是著名的书法家,二人合称“二王”。王羲之对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各体都很擅长,代表作《兰亭序》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
王羲之的书法师承卫夫人,他在《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一文中,发表了他对书法的一些见解,主要是从草书来论述的。他认为草书字体要像龙蛇一样,活泼而有生气,不能刻板。字与字之间要具有章法,连续而且要有起伏。草书要善于吸收其他字体的意味,丰富多变,但同时要做到沉着,不能浮浅。
除此之外,王羲之十分强调书法要有力度,要具有生命的意味,因此,书法家在进行创作时要具有饱满的精神状态。
魏晋书法家的书法理论虽然都比较零散,仅仅是从某一个角度对书法进行了论述,但是这些思想是十分宝贵的,他们的理论与创作实践都对后来的书法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