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点“小惩罚”,孩子就明白该怎么做(1 / 1)

史蒂夫的例子可谓司空见惯,被认为是家庭教育中发生频率最高的案例之一。史蒂夫妈妈的解决方式并不会使孩子听从,反而会降低孩子服从的可能性,使情况变本加厉。当孩子不听从命令时,你通常就会重复刚才说的话。而每次重复,孩子都没有听从。反而随着每一次的重复,你的火气却越来越大了。于是就想出吓唬孩子的这一招(“你再不收拾,我将把它们统统扔进垃圾筒!”)。不过孩子知道你只是吓吓他而已,所以孩子不一定会买账。这样,结局不外乎有三种:要么家长以体罚相威胁(或实施体罚);要么打退堂鼓,“投降”认命了;抑或两者兼用。然而没有一种结果称心如意。

史蒂夫的情况明显就属于这种模式。见史蒂夫迟迟不收起玩具,妈妈就跟他又说了几遍,这样就陷入了第一个循环。随着每一次的重复,妈妈不仅没让孩子乖乖收起玩具,自己反而更生气了。重复得越多,她就越觉得自己拿孩子没办法,而且感觉儿子也越较劲儿,渐渐他们就陷入了第二个循环(“吓唬孩子”)。

当妈妈吓唬孩子说要扔掉玩具时,很明显她是想使出浑身解数让史蒂夫听话。然而,事实证明这也是徒劳的。为什么不管用呢?因为孩子的智力还不能正确估量这个后果对他的影响。或许他还小,不知道玩具价格几许,但他知道这些玩具是家长花钱买的,所以他潜意识里知道家长不会把钱给扔掉,否则,家长会心疼的。况且,孩子也知道,妈妈以前也说过这种话,但却只是说说而已。

结果这一招也没用,妈妈这时已经焦头烂额,于是她就想用“武力”强迫孩子听话。这种方法当然达不到理想的结果,孩子将来也不再拿家长的话当一回事儿,孩子的自尊心也会受到负面影响,他和家长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更紧张。

换做是你,你可能会亲自收拾玩具。乍一看,这一招确实不错,因为它不会伤到孩子的自尊心。不过事实上,这也不能让孩子真正学会遵守规矩,也不能对他以后的行为产生积极影响。

那么,如何才能让孩子立刻遵守规矩呢?如果法则1有时不管用,那你也不要着急,你可以使用法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