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七:任人唯亲,情有可原(1 / 1)

目前,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的逐渐做大,家族企业、现代企业之争不仅是学术界、理论界研究的热点,更是民众茶余饭后议论的话题。家族制企业“任人唯亲”、“唯血缘是举”的做法似乎成了众矢之的,不少人甚至宣称,其如果不改弦更张、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入关之后,必定会被狼吃掉。

道理如此简单,连平民百姓都知道,可为什么充满生存智慧的中国企业家们却要反其道而行之呢?做大、做强、做好,难道不是他们的目的吗?跑步前进、纵深发展、直捣黄龙,难道不是他们的理想与追求吗?难道他们不知“发展才是硬道理”吗?

近几年,我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企业家,方知在其“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背后有着更为深刻的原因。

重庆摩托大王尹明善是一个知识分子型的企业家,现代企业制度所崇尚的理论与思想其不可能不知;家族制管理会限制、影响其企业发展的规模与速度,他也心知肚明。而他的产业如此庞大,那他理应早实施现代的产权与管理制度了。孰料,他不仅是坚定的家族化管理的拥戴者,更宣称保持家族化50年不变。

经验来自教训。创业初期,正当他欲大展宏图之时,他最欣赏、信任的一个徒弟却要离开,他满腹疑惑,不知就里。徒弟临行时告诉他,他的皮箱里装满了公司的机密文件,想要回,须用100万来赎。闻此言,尹好似五雷轰顶,遂愤而告官,结果官司打了5年,期间花费的心力、精神、金钱与时间,可想而知。从此,他得出了“家族企业的管理在中国应该是50年不变”的结论。

老板们的事业日益壮大,我问他们,其最大的困惑是什么,他们的回答简单而平淡,“没有安全感”、“这个社会太缺乏安全感了”。

创维集团老板与其销售总经理发生争执,后者愤而率一百多名营销兄弟投奔高路华,并与前者就佣金提成之事对簿公堂;广西喷施宝董事长王祥林与其聘请而来的总经理王惟尊,短短数月之后,“蜜月”便走到了尽头,原因不是经济纠纷而是刑事犯罪,因为王祥林状告王惟尊“职务侵犯与商业受贿罪”,而王惟尊却说王祥林造假账、欺骗投资者。黄陆之争与二王之争,孰是孰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此不宜评说。不过,深谙中国国情、置身大泽之中的企业家们,却得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攘外必先安内。否则,其高歌猛进之时便是老窝被端之日。

正因如此,企业家族化不但没有减弱之势,反而愈演愈烈,妙招迭出,且不乏实效。姑试举一二:

其一,王员外招亲。为确保自己的万贯家业不付之东流,利用女儿钓金龟婿也就成了一条捷径。经过一番严格的考核与竞争之后,入选者大多品行端正,更不乏留洋的MBA,通常是千里挑一的知识精英。

其二,红粉兵团董事会。有些企业家,雄性激素比较发达,因此,在事业扩张的过程中也就不乏女人的身影。而女人一旦有了寄托的平台,也通常是不让须眉的,很快便会成为打理家族资产的生力军。与社会上流行的CEO相比,她们更让企业家放心,一般情况下是绝对不会倒戈的,并且这种奇特的格局在管理成本、决策效率上也要比常规手段好得多。于是,这些企业家便利用红粉们争宠好胜之心、同性相妒之理,频频施展“政治”攻略,上下其手,平衡控制,一举数得。

这些好似天方夜谭的故事之所以在真实的社会中存在,并且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源于中国企业家们生存环境的特殊与残酷。在一个几乎无规可循、无信用可言、无强力保障的转型社会中,对他们而言,任人唯亲是风险最小的选择,打虎还要亲兄弟,何况是执掌基业!如果环境改善了,他们何尝不愿用更为科学、更为规范的方式来发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