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悉尼奥运会(1 / 1)

2000年初,我收到《悉尼晨报》编辑保罗·麦盖的来信,信里问我是否乐意9月去悉尼观看奥运会,写一点儿现场观感,投给他的报纸,他会支付给我稿酬。

嗯,好吧。

于是就有了以下的文字。这些稿件也刊登在伦敦《泰晤士报》和《多伦多环球邮报》上。

等待起跑的城市

在那许多一度出现后来又消失了的奥林匹克运动项目当中——数目可比你想象的要多——我觉得我最喜欢的肯定是那个称作“水上跳远”的项目。它是1904年圣路易斯奥运会的特色项目,参赛者要以直立姿势起跳,跃入泳池后保持身体笔直僵挺,不能换气,比谁漂得远。

我不知道参赛选手们是一个个地轮番上阵,还是全体一起下水,我倒希望是后者,试想,偌大个泳池里满满当当地浮着一动不动的人体,几乎是随机地四处漂着,轻轻地碰着池壁、碰着彼此,那景象真是好看。不管怎么样,虽然早期奥运会的规定十分平易近人,但这项运动实在太可笑,因而被下一届奥运会取消了。

同样没能在奥运竞赛项目中保留下来的还有甩棒、板球、爬绳、拔河、活鸽射击、摩托艇赛、双手掷标枪。还有百米游泳水手赛,此项运动仅在1896年雅典举办的第一届现代奥运会中出现过,后来就销声匿迹了。提起这些项目,是因为最近正在阅读早期现代奥运会的相关文献,跟现时的奥运竞赛项目相比,当年的比赛竟如此单纯率真,淳朴得宛如乡村室外游园会,实在不能不为之所动。

在那些年月,奥运会只是小规模的赛事——雅典奥运会的参赛者几乎不到两百人,而今悉尼的参赛者却有一万多——而且参赛标准非常宽松,连观众都有机会参加。比如说,1904年的马拉松赛跑选手当中就有两位是祖鲁族的舞者,当时他们正好在圣路易斯进行文化交流,一时心血**,就参加了比赛。赛场监督也同样有点儿宽松随意。众所周知,1900年巴黎奥运会马拉松赛跑冠军米歇尔·泰阿托,因为熟知巴黎地理,比赛时在深街小巷里抄了好些近道,大占便宜。

更厉害的要数美国运动员弗雷德·罗兹,他参加了1904年的马拉松比赛,跑完全程之后气色好得出奇。后来人家发现他在途中让人用汽车顺道捎了一程,一捎捎了11英里,就在体育馆外面下的车。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说这样的日子不会再有了。

如今,奥运会当然是一桩大买卖。悉尼耗资几十亿打造闪亮簇新的体育场馆和别的相关设施,就冲这笔投资,人们期待的绝不仅仅是板球清脆的撞击声或者飞翔的鸽子被枪打得稀烂时发出的嘶叫。

不过,这桩买卖从根本上说还是十分荒唐。从现在起直到10月1日奥运会结束那天,上百万人将要不远万里蜂拥而至,无数笔巨额款项将被消费一空,千百万字的报道将会铺天盖地,多达40亿的观众将在同一时间紧紧盯着电视机屏幕,因为全世界人民又一次要全神贯注地决出哪些人跳沙坑跳得最远、两条腿跑得最快、扔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扔得最远。

长久以来,每当我见到有人竟准备花数年工夫倾力打磨技术,练习用一根杆子把自己高高抛上天,或是在一条窄窄的横梁上做直体后空翻,或是拿一截柔韧的细棍跟别人对刺还要抢先刺中对手的胸部,总觉得那真是天大的奇闻。这个星球上五分之四的居民愿意每隔四年就花整整两星期的时间目不转睛地观看这一类活动,实在有点儿匪夷所思。而我本人,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在场观看,为进入决赛的选手们加油喝彩,无论面前进行的是男子跳板摔跤,还是女子四百米倒退式跨栏,还是别的什么无稽的、被遗忘了的体育项目,因为,呵呵,这是奥运会,人人都是这么做。

不过我期待的主要是这场盛会的壮观景象。悉尼马上就要进入最拥挤、最紧张、最受全世界瞩目、最激动人心的两星期,很可能是它绝无仅有的一次。谁不想投入其中?我是要去的,兄弟。我会在那里待着,我要享受每一个狂热的时刻。

当然了,对主办城市而言,还是有些讽刺,因为其国际能见度最高的时刻恰恰是其最不正常的时刻。

在接下来的两周内,无论悉尼可能是什么样子,它都不是悉尼了。当前盛会背后人人都信的说法当中最不靠谱的就是:这是悉尼向世界展示自我的机会。其实,这话大约得反过来说才对。奥运会实在更像是让悉尼看见世界的好机会。在这两星期里,悉尼——通常情况下是最亲切温和、最轻松闲散的城市——将会体验到我们大多数其他城市早已经历过的种种状况:紧张繁忙的服务设施,人满为患的机场,不堪重负的公交系统,迟缓阻滞的交通,恐怖的轮候长龙。

不用说,这将是个挑战。下周四和下周五,在悉尼国际机场抵境或者离境的旅客预计将达104,000人次,比以往任何时候接待的旅客多太多——这还只是预热,到10月2日那天至少会有134,000位乘客过境。整个奥运会期间,共有大约720,000人次将被记入该机场这最值得纪念的历史篇章。

同时,有预告说奥运会期间在大悉尼乘火车的旅客将有3400万人次——比平常多出2000万——因为有550万观众要前往二十多处比赛场馆观看排定的28类体育运动的321场赛事。届时将有十多万人——包括10,300名运动员,5,100名教练和训练师,15,000名媒体工作者,100,000名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必须顺利且按时地被运送到城市各处,另外还有上百万人要乘坐火车去奥林匹克公园或城市中心凑热闹,因为,呵呵,这是奥运会,人人都是这么做。很明显,现在的问题就是悉尼将如何应付。

我的感觉是它会做得很好。首先,澳大利亚人最爱自寻烦恼,这在当下倒也不是什么坏毛病。碰到像奥运会这样的大事,美国的做法是:自认为不会出任何问题,一出乱子就傻眼,然后马上一口赖掉。就这样,美国人民愣是把亚特兰大奥运会——其间的闹剧是一出接着一出——变成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一次伟大的胜利以及所有后继奥运会的榜样。你恐怕找不出一个美国人是不信这话的。

澳大利亚呢,则是把每件事差不多都做好了,却非让自己觉得不可能做到尽如人意。

澳大利亚人不习惯一下子受到全世界的瞩目,那种场面当然会让人想着就害怕。大块大块的报纸版面已经报道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备战奥运会这段漫长的时间里,澳大利亚报界已将可能发生的灾难一一提出来,彻底分析过了。除非小行星撞击地球或者发生核攻击,你绝对找不出疏漏。

有一份星期天报发表了一篇生动的报道,警告说——其实差不多是断言——奥运会可能会遭遇“致命的新型流感”的干扰。文中说,根据一份政府报告,“在可预见的将来”泛亚洲某处将暴发流感。

可想而知,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一帆风顺。近几个月来,悉尼的火车出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状况,比如列车出轨,甚至有一次莫名其妙的失火。也是在这几个月当中,还有两回机场突然停电,害得航空调度员们只能傻瞪着漆黑的雷达屏幕。其中最近的那次停电就发生在8月2日,干扰飞行长达80分钟之久。再有,奥运会组织者还不住地给这个惊恐不安的国家带来一些丑闻,比如(就只举一个例子吧),国际奥委会高级委员、澳大利亚人凯万·戈斯珀为了让自己的女儿成为第一个接过奥运火炬的澳大利亚人,硬把一位希腊裔的澳大利亚小姑娘踢出了火炬接力队伍。

尽管如此,悉尼可能还是比以往的任何奥运会主办城市准备得更充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情——场馆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修缮翻新——都办得干净利索,十分漂亮。

悉尼在城市建设上一共花费了35亿英镑——大约15亿用于官方建设,小到新的街道设施和书报亭,大到所有的奥林匹克场馆,另外20亿则用于民用设施建设,包括20家新酒店。

市中心以西10英里外的红宝树湾,从前那里是南半球最大的屠宰场和几家讨厌的工业机构的所在地,如今建起了一片闪闪发亮的白色体育殿堂——游泳中心、网球中心、棒球场、雄伟的圆顶剧场,还有别的很多很多——各种场馆之间是阳光普照的购物广场,一条绿树成荫的时尚步行街将整个体育城一分为二。最中心处高高隆起的就是那巨大无朋、光彩夺目的澳大利亚体育场。

今年七月,我曾在澳大利亚体育场观看了一场澳大利亚对新西兰的英式橄榄球赛,现场观众约有110,000人。我敢说,只要其他奥运设施能赶上澳大利亚体育场的三分之一,都将会是史上最棒的奥运会。视线极佳,座位无比舒适,音响和灯光都是我所见过的体育场馆当中最棒的。

知道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什么吗?在啤酒柜台那里有一台机器,可以在几秒钟内自动把一个托盘里的32只啤酒杯倒满——不是非常干净整洁,但就啤酒销售速度而言,溢出来的几加仑啤酒不算什么。因为啤酒都是倒好了放在柜面上的,你想拿多少就拿多少,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其实二者基本上是一回事),拿了就去排队付款,所以买啤酒不但轻松快捷,而且真的十分有趣。多亏了这点先见之明,多亏使用了这巧妙的技术,足以败坏观赛兴致的一个潜在问题被解决掉了。

当然不是说啤酒到手万事大吉,我还不至于这样傻,不过你得承认能保证11万橄榄球迷轻松喝上啤酒的设施,可以算是最大的挑战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这很能证明在奥运会来临之前无数的细节问题早已考虑周全。

别忘了,真正的考验还得看奥运比赛本身。那回看完橄榄球赛,大家乘火车回市区,密集的人群汇成巨大的漏斗形,缓缓地流进车站。人流那个挤啊——跟10万人一起坐在运动场看比赛是一回事,跟这10万人一起乘车回家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过人人都十分温和耐心。铁路系统很好地经受了这场考验,大约90分钟后我回到了市区。问题是,这批人几乎是清一色的澳大利亚人和新西兰人——他们都是相当忠于秩序的。试想,若换成奥林匹克公园的五倍于此的人群,其中许多人来自没有排队轮候传统的地区,没有耐心,不守秩序,那情形将会怎样?

当年,欧洲迪士尼乐园刚开张不久,我去游玩,曾亲眼看见成百上千位衣履翩然的欧陆游客用尽方法规避轮候——甚至有人是从出口处(不是入口)偷偷溜上车的。因此我可以十分有把握地说,悉尼奥运会期间发生混乱是大有可能的。再加上千千万万的游客看不懂英语指示牌和交通指南,我敢打赌到时在蓝山后面的广阔区域里准会发现有迷路的人在那里乱转。

总体说来,悉尼奥运会的准备工作可算是滴水不漏,哪个城市也不可能做得更好,几乎没有忽略任何细节问题。我刚刚在看一个培训录像,叫作《巴士司机奥运线路:悉尼2000》。这是一个系列短片,是把摄像机高高架在汽车引擎盖上拍摄的,用来告诉巴士司机各条指定路线。由于悉尼覆盖了1500平方英里的面积,其中包括大约800平方英里有确切地名的郊区,由于许多司机是从遥远的城市——诸如珀斯和达尔文——请来的,他们跟来自温莎镇或杜鲁斯的普通游客一样,对悉尼十分陌生,所以拍摄这么一套录像显然是一个很不错的办法。

这些影片最震撼的地方在于它们拍得太好了——好得超出了必要范围。影片中甚至有一曲原创的配乐,节奏十分欢快,让你觉得驾驶巴士从环形码头开到帕拉马塔可能是种享受。再有,影片配有的解说词不但指出了沿途的路标,还出其不意地加上些零散的题外话。比如,在由乔治路往红宝树湾途中,解说员看见位于马路左边的格拉德斯维尔医院时,兴高采烈地补充道:“格里维斯维尔医院建于1838年,最初名为塔班溪收容院,专收神经病。”

如果连巴士司机培训录像都配上了明快悦耳的音乐,还加上了对途经疗养院的历史介绍,你就可以据此断定这是一场人人关注的奥运会——我说这话可是认真的。我相信从来没有一个国家会如此专注地投入到一项工作的准备中去,除非是为了战争。据《悉尼晨报》的档案管理员统计,自1995年1月至今,该报纸登载了近8000篇文章,直接或间接地讨论奥运会问题。假定这些文章平均每篇750字,那么奥运会赛前报道一共就有550万字——把这些文字印成一本本的书排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大约能排六英尺长。字真多啊!

不可避免地,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过量的统计资料。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来自这么多渠道的统计数字四处传播,令人无法知道哪些数据是可信的。比如说,奥运会期间平均每天可能出现在悉尼的超过预期范围的人数就有好几种不同的估计,我见过的数据有40万、65万、75万、90万等。不用说,可能性的范围很广很广。

事实上,根本没有人知道在某个特定的日子究竟会有多少人来到悉尼随便逛逛,也没有人会知道有多少悉尼常住人口届时会离开悉尼。没有人知道天气如何,没有人知道出租车会多么难找。

当然了,正因如此,才会这样令人兴奋。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没有人知道事情究竟会如何发展,没有人知道任何情况。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这场盛会一定非常精彩。

悉尼——应付自如的城市

前几天,我从美国飞往悉尼途中读到一则有趣的报道,该报道刊登在《纽约时报》科技版,文中说每个正常人身上每小时会“蜕下”6万片皮屑,1.6亿颗灰尘,2万根衣物纤维,以及别的很多东西。难怪我下飞机时座位上一片狼藉。跟我同坐一班飞机的旅客有397人,14小时之中都不停地蜕下各种碎屑,也就是说我们一共留下了1.11亿衣物绒线颗粒,8890亿灰尘颗粒,还有一大堆的皮屑足够造出两个新人。真是难为了清洁工人。你再想想,那一天,也就是星期五,我所乘坐的航班只不过是出入悉尼国际机场的958个航班之一,而我也仅仅是那2.8万位不住地“蜕屑”的乘客之一,那些数字真是不堪想象。

我之所以提起这些,是因为星期五我在机场刚下飞机碰到的第一个人是一位瘦瘦小小的女清洁工,东方人,她并不像世界其他地方的清洁工那样拿一种阴郁的目光默默地怨愤地看着我,好像说:“先生,知道我想把你那些皮屑线头照哪儿摔吗?”恰恰相反,她冲我亮出了1000瓦的笑容,说:“悉尼欢迎您!”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内,我又接连受到了7次欢迎——每一次欢迎似乎都是真心诚意的。

这还不算,我原本准备要花差不多一上午的时间办理机场手续,谁能想到不到一小时工夫我就离开了机场。当时记下的一组数字我至今不敢相信,有必要在这里回顾一遍:6∶40飞机降落,7∶08办好入境手续,7∶13我的行李出现在行李传送带上,7∶18坐上出租车。这一天本该是该机场史上最混乱的一天,而在这一天我仅仅用了38分钟就办好了通过机场的一切手续。我所在的新罕布什尔州的小机场每天接待4个航班,每班飞机不超过16名乘客,而他们还无法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让你走出机场。

从我抵达悉尼机场开始,处处如此。悉尼上下笼罩着一派迅捷友好的气氛,令人惊叹。

悉尼行动间就好像主办奥运会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而且非常好玩。当然了,奥运赛程尚未正式开始,未来数天内将出现什么状况也不得而知,但是,迄今为止,我的天啊,悉尼真是一帆风顺。

天没有下过雨,几乎总是风和日丽。交通系统从容地承载着庞大的客流。韩国和朝鲜并肩走在开幕式上,温暖着千百万人的心。澳大利亚貌似有望夺取八百枚奖牌,全国人民士气高涨。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都是那样欢欣鼓舞。

不能不提的是,悉尼也出过一两个纰漏,被炒得沸沸扬扬,主要是外地巴士司机迷路的事故。有些评论员还拿这些跟亚特兰大奥运会做比较,众所周知,当时有许多司机拉着乘客在亚特兰大远郊和北乔治亚山区无心地绕了远路,但这样的比较并不公平。一方面,悉尼没有一个司机是大老粗。再说,悉尼发生的问题大都像机车刚开动时那一咯噔,无伤大局;而在亚特兰大,许多运动员却因碰上倒霉的司机而耽误了几小时工夫,其中还有一位彻底错过了自己的比赛。这么大的事故在悉尼尚未发生,发生的可能性也不大。

想当初,上一届奥运会刚开始的时候,亚特兰大简直就要全面崩溃——回顾一下当时的情形是有益的(就算没有益处,至少也是有趣的)。首先,电脑出了大毛病,导致了许多有趣的事实扭曲,一位来自乌干达的拳击手身高被写成了19英尺多,一位德国游泳选手发现自己被列在了加纳队。

其次,出现了许多安全漏洞,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开幕式上有人发现一名男子坐在看台上,腿上放着一把枪,耐心地等待克林顿总统和其他几位国家首脑的到来。他和他那件值得信赖的武器竟能安然通过两台金属检测仪和一次行李检查而未被发现。

我觉得最精彩的一出,是在一场男篮比赛中,由于技术人员拉错了电闸,乔治亚圆顶体育馆突然陷入黑暗,整整黑了12分钟。我对供电系统几乎一无所知,但我相当清楚地知道,假如是我拉下一个电闸,篮球场一下子黑了灯,我绝对不用费12分钟时间来思考把那个电闸再扳回去会产生什么结果。

相比之下,悉尼显然大获成功了,没有什么比开幕式更能表达奥运会的精神和素质。我不知道远在英国的观众有何感想,更不知道电视屏幕上的效果如何,但是我亲临现场了,我只能说,这场开幕式深深打动了我那颗惯于讥评漫议的苍老的心。

我个人以为,开幕式的导演里克·伯奇在演出中安插许多外国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澳大利亚历史文化元素,是极好的做法。现在全世界一定有数十亿人民相信,根据澳大利亚原住民黄金时代的传说,澳大利亚的灵魂净化仪式直接导致了胜利牌割草机的发明,并且令强劲的踢踏舞在年轻人当中风靡一时。

这里面的历史文化内涵我连一半也理解不了,但我敢肯定这是好东西。至少,它给了世界一些新的澳大利亚形象,不再仅仅是袋鼠、《鳄鱼邓迪》,或是肮脏偏僻的酒吧里喝着啤酒的忧郁的傻瓜。似乎从未有人评论过,将本地各民族纳入这场澳大利亚史上最大最好的演出的意义是多么重大。

这个开头非常棒。接下来会有怎样的精彩?我迫不及待。

美国作家不靠谱

我认识一个澳大利亚人,在美国居住多年,有一回她告诉我,初到美国时她在中西部的一所学校教书,某天校长来找她,神情很困惑。他手里抓着几份文件,是有关一个交换生项目的,他要为该项目写信去墨尔本。“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儿傻,”他说,“现在澳大利亚是几月?”

她说,当时她才意识到澳大利亚在大多数美国人心目中是多么遥不可及。就连澳大利亚人生活中最基本的事物,对于我的绝大部分同胞而言,都像没有属国的土地一样陌生。我真不敢想象,有多少美国人能够很自信地说出澳大利亚首都是哪里,或果断地从地图上指出昆士兰州,或报出哪怕就一个尚在人世的澳大利亚小说家的名字(两个已故的也行),或者读出Brisbane(布里斯班)这个地名的正确发音。从我的经历看,没有多少。

我的经历包括最近见面的一对美国夫妇,他们当时刚刚去过布里斯班,却还是不知道这个地名如何发音(不过他们都觉得那是个好地方)。我现在坐着,面前就摆着《纽约日报》——全美最大的报纸之一——其中有一篇旅游文章,一本正经地说悉尼是“澳大利亚的首都”。这样的例子我还能举出很多很多。所以,悉尼奥运会显然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让美国一批最有才华、最有思想的评论家来弥补这个令人遗憾的知识缺陷。很可惜,他们只派出了体育作家。

对不起。我这句话说得不好,很不得体。容我修正一下:我的父亲就是个体育作家,很聪明,很有洞察力,我绝对相信许多体育作家都和他一样。

不过,我还是得说,体育作家一般来讲不是最敏感、最有欣赏力的旅行家。体育作家们喜欢的舒适是安稳而不复杂,在他们看来“时尚”跟“尼龙”并没有矛盾。任何外国的新事物都会搅乱他们那审慎的感觉。即便如此,他们近日对澳洲生活状况的一些评论,还是令热爱澳大利亚的人登时无语。

这方面,我认为《费城问询报》的弗兰克·菲茨帕特里克先生做得无与伦比。他说澳大利亚人既友好又可爱,完了便警告读者:“千万别要咖啡。这里的咖啡味道就像是从澳洲大堡礁上铲下来的。”原来,问题出在澳大利亚咖啡太浓了——或者说口味太重——刺激了菲茨帕特里克先生精致的味觉。哎哟,几乎所有澳新地区的饮食料理都让他失望。

“总的来说,食物是很成问题的,”他略带伤感地写道,“三明治很薄,不中吃。最糟糕的是,百吉圈几乎就见不到。”

我从来没想到有人觉得吃在悉尼会是一种磨难,可是你瞧这位。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可有些鸟偏偏找不着林子。

另外,《华盛顿邮报》的萨利·詹金斯女士对奥运会开幕式也无甚好感——“离开了溜冰场的白雪溜冰团(Ice Capades)”,就是她的中肯的评价。这我还能容忍(我喜欢白雪溜冰团),可是她还接着说,且把矛头指向甜美可爱的金发女孩小妮基·韦伯斯特(开幕式里演出的小姑娘),她评普利策奖恐怕是得不到我的投票了。特别是,她竟然说:“演出已经整整一小时四十分钟,要是她妈妈也像梅丽尔·斯特里普那样尖叫,‘我的宝贝叫野狗吃了吗?!’我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奇怪。”

有关袋鼠的笑话已经成为许多报道文章的主题,最引人注目的,其实也是最难以理解的,莫过于刊登在《休斯敦纪事报》上的一篇周末报道,这篇夺人眼球的文字一开头就写道:“今天早上我发现睡衣里有一只袋鼠。我永远无法知道它是怎么到的那里。不过这儿遍地都是袋鼠,都在一条条街道蹦跶。伙计,出了机场用不着打的。把行李塞进育儿袋,紧紧抓住两只耳朵,然后,骑着袋鼠蹦进城吧。”

这到底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说,飞行时差综合征有时是很可怕的。你大概能想到,许多记者都发现澳大利亚有着丰富多彩的词汇,既有趣,又费解。好几位记者编出了词汇表,里面解释了诸如larrikin(小流氓)、jillaroo(牧场女徒工),甚至bloke(家伙)这些难以捉摸的词语。不知为什么,我特别记住了一句,是发表在《洛杉矶时报》上的,措辞十分谨慎:“澳大利亚某些地区的女性被称为sheila(口语,即‘女郎’)。”

我最重大的发现,是《底特律自由报》上的一则消息。据报道,一位无名的澳大利亚篮球运动员用了某个词语来称呼美国选手文斯·卡特,该词与banker谐韵。记者不太熟悉那个词,因而无法提供充分的字面解释,只好说该词听上去大概是jerk(笨蛋)的意思。当然jerk这个词我是很熟悉的。

最令人惊讶乃至失望的是,没有几个记者发现悉尼是个很特别的地方。我读过的报道中,只有《印第安纳波利斯星报》的鲍勃·克拉维茨像是真正喜欢这个城市。他在一篇奥运会揭幕文章中写道:“再找不出更好的舞台来举办这新世纪的第一届奥运会了。今天的悉尼焕然一新,全城上下一片欢愉,用无以言表的美丽向世界展示着自己。”

而在别的报道中,你很难感受到悉尼具有某种令人艳羡的魅力。

也许这些前来工作的访客忙得无心观赏,但他们的确好像有那么一点儿说不上来的不情愿,不愿在业务需要之余跟这座城市稍事亲近。我觉得在这些奥运活动中我所见过的最奇怪的事,就是上周《快讯》的一则报道,说美国全球广播公司NBC往悉尼运送了7264公斤星巴克咖啡,以保证员工能有足够的咖啡因以维持美国式的亢奋。

不知他们会不会分一杯给可怜的菲茨帕特里克先生,可能的话再捎带一块Hostess Twinkie蛋糕或者加工乳酪。因为,还得熬过漫长的十几天,我们才能回到家中,再次吃上像样的东西。

纪念品:不为纪念而生财

在本届奥运会之前,我参加的最大的公众活动是在1990年,当时伦敦《星期天通讯》[29]的几个老伙计派我去新奥尔良观看超级杯足球冠军赛。

在那里我了解到,一名持证上岗的记者投身于大规模的、财力雄厚的公众活动是何等惬意的事。在新闻中心报到时,我拿到一只有型有款的帆布包,里面塞满了小礼物——笔记本啦,钢笔啦,纪念章啦,如此种种——另外还有一个信封,装满了各种邀请函,有晚餐,有午餐,有早餐,有上午的茶点,有产品发布会,还有各种赞助商举办的鸡尾酒会。别把我想得太肤浅,好像光凭一群大公司拿鸡尾酒、豪华自助餐和一个塞满时髦纪念品的记者包就能赢得我的好感,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不过,如果他们这么做了,我还是很感激的。

关键是,由于我努力地应邀参加每一场聚会,我拿到了一大堆纪念章、钢笔、笔记本、订书机、帆布包,还有别的很多纪念品,因此十年来我从不用花钱买圣诞礼物。

很自然地,我以为悉尼大抵也是如此,唉,结果那种大方的馈赠并没有发生在悉尼。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惊讶,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人比悉尼奥运会的组织者更了解白拿礼物的愉悦和吸引力了。但实际上,从免费赠品的角度看,悉尼奥运会相当寒碜。

还好,我也不是完全一无所获。跟现场观看开幕式的其他十一万位观众一样,我拿到了一只带碰簧锁的手提袋,里面装了一堆五花八门的小玩意儿——一枚纪念章,一双短袜,一把贴纸,一支塑料手电(用来骚扰邻座的观众)。《悉尼晨报》很大方地给了我好几件带有晨报标志的衣服(可能是作为现金的替代品):一件polo衬衫,一件橄榄球衬衫,一顶棒球帽,一件尼龙雨衣。当然了,这些衣物我一天到晚得意洋洋地穿着。所以说,我并不是完全一无所获的。

但我也意识到,我还没有一件可以带回美国去的真正的奥运会纪念品。这时,我读到一篇刊登在《晨报》金融版的文章,教你如何通过购买对的纪念品而一夜暴富。

基本上,这个奇妙的过程就是:买件什么东西,放上百八十年,然后兑换成钞票。比如说,1896年你花半块德拉克马[30]买下一张名为“雅典奥运会”的海报,好好照看它,也照看好你自己,那么今天你会发现它值1450澳元。

于是,怀着强烈的牟利的欲望,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能带走一件有价值的东西以纪念这场澳大利亚最大的盛会,我走上悉尼的街头去购物。

我的天,那外头的东西真是多。你想要什么都有。随便说出一件东西来,只要你能想得到,我敢保证你会在悉尼的某个地方发现此物在售,上面印有奥运五环,价格比你觉得离谱的数目还贵一倍。我看见有茶巾、浴巾、衬衫、伞、工装裤、棒球帽、帆船帽、浴室地巾、拳击裤、运动衫、足球、篮球、防水大衣,还有别的很多很多,件件都印着闪闪发亮的“Sydney 2000”字样。

我想找件不同寻常的东西,在帕丁顿区一家名为“甜美艺术”的创意蛋糕店里我发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块蛋糕,做成萨马兰奇头像的样子——这么多年来他头一回漂亮得令人垂涎——后面是奥运五环的背景,头像前面是一只跃出水面的小鲨鱼,仿佛正扑向他的咽喉。

我走进去询问详情时才得知,那块蛋糕不卖,而且它也不是真的蛋糕。店员说:“这是泡沫塑料做的。”她又解释,“可以重复使用。”

我没说什么,虽然脑海里的确闪过了一个念头:要借萨马兰奇蛋糕来推广悉尼奥运会,这一天可能永远不会来。

“那么如果这是块真的蛋糕,而且真的要出售,它能卖多少钱?”我问道。

“800元吧,900也说不定。”

我们都觉得,虽说是赶上了千载难逢的盛会,这价钱实在还是不菲,于是友好地道别了。

最后,跟所有访问悉尼的游客一样,我走进了位于波特街的官方指定的奥运商店。那是家大商店,总是人满为患,各种纪念品应有尽有。特别吸引我的,是道恩·弗雷泽和默里·罗斯的DNA套装。这是一套纪念章,里面分别装有澳大利亚两位最受赞誉的游泳健将的DNA微粒,标价分别是160澳元和200澳元。柜面上的小伙子不知道人家是怎么搞到两位奥运明星的DNA的,虽然他很肯定那并不需要从身体上强刮下来。

他也不能解释为什么罗斯先生的DNA要比弗雷泽女士的贵40澳元。唉,不管是160澳元还是200澳元,都远远超出了我所能接受的一对纪念章的价格,尽管我承认这种可用于克隆你自己的奥林匹克冠军的材料并不是天天都能买得到。

我走向下一个柜台的时候问道:“这东西你们卖出很多了吗?”

“所有的东西都卖得很多,”小伙子回答道,一脸疲惫的样子,“这类东西多数都没有存货了。”

店里只有一个地方不是特别拥挤,那就是卖吉祥物的柜台。不知为什么,如今每一届奥运会都有吉祥物。莫斯科有Mischa熊,长野有可爱的雪片状的小生灵。亚特兰大那个嘛,我看就是个被枪崩倒在街角的人。现在悉尼的吉祥物是Millie、Sod和Oily之类的,叫什么都好啦。不管怎么说,它们都挺失败的,这么说并不奇怪,因为它们很没品位,吉祥物总是很失败,因为它们总是非常非常没品位。(我刚刚记起亚特兰大的吉祥物名叫Izzy,就是人们常说的“Izzy死了吗?Izzy还有气吗?Izzy身上有钱吗?”)

好了,这就是我把悉尼奥运会吉祥物每样一件买回家的原因。你瞧,奇货可居呀。在将来的几十年里,全国上下每家每户的壁炉上都端端正正地摆一个奥运纪念盘,架子上都醒目地搁上一只奥运纪念杯。只有我,摆的是奥运吉祥物。你大概觉得我是个傻瓜,可是相信我吧,百年之后,等兑现钞票的时候到了,我会得意地笑。

见鬼,这是怎么一回事

前两天,我去看了击剑比赛。很多人不喜欢击剑运动,因为不理解其中的规则和术语,但实际上击剑非常简单。

说实在的,我对击剑运动一窍不通,不过这没关系,因为这是奥运会,其中有大把的体育项目是人们所不了解、不熟悉的。要我说,这也是奥运事业的一大荣耀;每一个人都能在奥运会上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打算花几天时间去关注一些比较小众的比赛项目。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世界上有一些体育运动极受欢迎,而其他的运动就不那么热门?在我看来并没有必然的原因:为什么观众们偏偏喜欢看人家踢球入网或者投球入篮,却不太喜欢看人家用尖锐的棍子对刺?奇妙的是,情况就是如此。我想知道为什么。

因此,本周前几天我跟一千二百名左右的记者和观众一起来到了击剑馆。

必须承认,击剑,至少对于没有经验的看客来说,是一项短得出奇而且令人困惑的体育比赛。裁判员一声令下,双方弓箭步向前冲刺,拿着武器,嗒、嗒,两秒钟后,一盏灯亮了,宣布一名选手得分,双方回到原位,从头再来一遍。若其中一方累计得到十五分,他/她就赢了这场比赛。一场比赛中的比赛时间一般不到两分钟。

肯定能找到上千种方法来改善这项运动。比如说,你可以允许甚至鼓励偷袭。你可以让选手们分组进行车轮战,或者要求选手们蒙上眼睛原地转圈,转得东倒西歪时再举剑对刺。你还可以让一名选手持剑,另一名选手拿长矛。说实话,几乎任何改变都是一种进步。

虽然如此,我还是看得挺投入。因为有四场比赛同时进行,场面又激烈又混乱,比赛场地的不同角落一会儿爆出掌声,一会儿发出叹息。我在现场待了两个小时,完全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被那喧嚣、那激动、那每一次电光石火般神秘难解的疯狂交战所吸引。最后,我颇不情愿地挪了窝,走向邻近的柔道馆。这又是一项我很少关注的运动,我心里隐约觉得它大概跟成龙的电影差不多。

我并不以为选手们真的会从顶篷上一跃而下,或者从过路的公交车顶飞上赛台,或者高高地凌空跃起,再回身来几个漂亮的窝心脚——我当然不会那样想,但我的确以为这运动应该更激烈一些,可惜我只看见两个人身穿休闲服,面对面慢悠悠地转着圈,转起来就没个完,一边转,一边偷偷地想把对方的衣服扯掉。我看了一个多小时,不得不承认柔道运动的魅力我完全领略不到。

很遗憾,无论我看什么比赛,总是不得要领,举重也好,希腊罗马式摔跤也好,击剑更是如此。

连拳击比赛也令我失望。奥林匹克拳击比赛只进行四轮,运动员基本来不及出汗。记分系统非常复杂,我根本没法推算。外面真正的拳击比赛通常是以一个人躺下为结束的,胜负一目了然。而在这儿,虽然我看得十分认真,但我几乎从来猜不到比赛结束时谁的胳膊会被胜利地举起来。

我差不多要放弃这次试验,回头去看主流体育运动了,但我终于决定再做最后一次尝试。在红宝树湾,我悄悄离开了前往田径赛场的人流,走进了位于奥林匹克公园一个僻静角落里的一座不起眼的建筑物。这里是乒乓球赛场。

总算有一项运动是我不但了解而且有所体验的。我自己当然打过乒乓球,再说这里的乒乓球比赛跟在家打球基本是一回事,所不同的是没有人会不小心把球碾碎,或者在比赛中途出去抽烟。别的规则——记分方法,每决出五分换发球一次,等等——都是我所熟悉的。

因为我对这比赛如此熟悉,我立刻又震惊又敬畏地意识到,那些运动员的水平竟比我高出那么多。不是说比我现在的水平高,我如今又老又胖又笨拙,且多年不打乒乓球了。我是说他们远远超过了我一生中最高的水平,也超过了我做梦都不敢想的水平。有一位名叫王楠的中国女将发了一个球,虽然我远远地坐在第五十排的位子上,但我知道那个球我绝对接不住——我是说真的,绝对接不住。

我突然意识到,在其他那些体育比赛中我所见到的恰恰就是这样的竞技水平。这本来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对我而言却像一种顿悟。我所看见的每一名运动员都太敏捷,太灵巧,太熟练了。他们的技术是那么高超,那么卓越,因此要求人们全神贯注地去欣赏,也应当得到全神贯注的关注。总之,问题不在比赛,在我自己。

啊,我真是个大傻瓜。我如此荣幸地目睹了世界一流的竞技大师们大展身手,却完全没有领会其中的妙处。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会带着新的敬意和专注去观看所有非主流的奥林匹克体育项目(花样游泳除外)。也许,我还会再看一次柔道比赛。

另外,我仍然以为让击剑运动员蒙上眼睛比赛是值得考虑的。

高,更高,再高

在过去几周里,发生了大约65.74万件与奥运会有关的事情,其中有两件事对我触动尤大,值得一提。

头一件是一则新闻,说假如伟大的美国游泳健将巴斯特·克拉比[31]参加了本届奥运会,且以1932年的速度游完全程(这显然不近情理,因为他已经去世好些年了),他就会比伊恩·索普落后整整俩池道。太惊人了,不是吗?

实际上,他在本届奥运会上所能战胜的唯一对手,是可爱的赤道几内亚小伙埃里克·莫桑巴尼,他在水里就像被无形的绳索缠住了似的,而且用了整整一下午才恢复了身体热量。(当然了,这反过来也说明假如莫桑巴尼参加的是1932年的奥运会,他的游泳事业就会大放异彩。)

第二件值得一谈的发现,是报上的一则简讯,全文是:“卡塔尔曾付100万美金求得比利时举重联合会八名举重运动员。”其他细节均无提及,因此也可能是我误解了此番转移运动员的意义。也许卡塔尔只是有很多重物需要搬运,但我的理解是卡塔尔想为自己购买几枚未来的奥运会金牌(虽然这不关我的事,但是鉴于比利时举重队迄今为止的表现,我想建议他们别让那些小伙子靠近药检处)。我得承认,有人竟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令我十分震惊。但是经我调查,事情看来确实发生了。

如果本国体育联合会同意,运动员是可以代表别国参赛的。但不管怎么说,我认为这两件事基本上已经说明了你需要了解的有关现代奥运会的所有问题——那就是,运动员们越来越棒,而有些人为了争夺荣誉不择手段。我担心的是,对后者的追求可能会无可挽回地毁掉前者。本届奥运会已有二十名运动员及教练因各种药物检查不合格而被打发回家,他们悄悄地蒙羞离去,临走前还用一堆极拙劣的理由让我们小小娱乐了一回:比如说他们的牙膏被人做了手脚,或者他们以为带上足以装满游泳池深水区的生长荷尔蒙自己的头发就有望再生。

现在,我发现自己国家的田径队也面临着同样的指责。你肯定已经注意到,美国铅球运动员C. J. 亨特——田径明星玛丽昂·琼斯的丈夫,在最近的一次药检中被发现有一种名叫诺龙的非常可恨的促蛋白合成类固醇超标一千倍,在他的庞大的躯体内到处晃**。只有极大的一管牙膏才可能在完全非故意的情况下使如此大剂量的违禁药品进入体内,因此显然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亨特先生很可疑。

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对此作何反应呢?到写作本文时止,它站在亨特一边,坚称他尚未“被判定任何罪名”——也就是说,尚未被它定罪——且继续努力恢复他作为奥林匹克大家庭荣誉成员的信誉。同时,亨特的主要赞助商耐克也给予了“完全的支持”,于是赋予了“放手去做(Just do it)”这句广告词一层新的意味。

喜欢讥评时事的人也许会得出一个结论:我们美国对违禁药品的政策就是把使用者要么送进监狱,要么送去参加奥运会。这么说也不全对,但的确我们似乎采取了双重标准。也许你还记得,今年七月,美国奥委会前药物管理处总监韦德·埃克萨姆声称,当年参加亚特兰大奥运会的美国田径运动员有半数曾在违禁药品检测中呈阳性,而美国官方没有对此采取任何行动。

最近,国际业余体育联合会的总医务官阿恩·永奎斯特指责美国田径联合会,该事件的管理机构,在过去两年内隐瞒了十二至十五例药检中呈阳性的本国田径运动员。亨特先生在近几个月内的四次不同的检查中被发现类固醇水平超标,这有什么,美国官方认为这些都没有必要向奥委会报告。

如此说来,美国记者有充足的理由感到愤慨了吗?那也未必。《华盛顿邮报》的萨莉·詹金斯一两天前发表评论,以一名罗马尼亚体操运动员为例(该运动员因服用了一片医生开的止头痛的药片而失去了金牌)有力地论证了奥林匹克药检政策是不完善、不公平的,同时还指出药物检验并未始终如一地贯彻实施。

最后,她表示关于违禁药物的争论有些令人生厌,她写道:“就我个人而言,我分不清nandrolone和provolone,也搞不清pseudoephedrine和Excedrin[32]……这跟我没什么关系。”

让我看看能否把这些搞清楚,当然我并不是什么化学家。Provolone是一种美味的意大利食品,Excedrin是一种用于治疗头痛的特许专卖药的牌子。而Nandrolone和pseudo-ephedrine则是危险的药品,运动员有时会靠这些药物来超越那些太谨慎、太规矩、不愿以违法行为换取胜利的运动员。这也不关我的事,但我想诸如詹金斯女士等人应该会很在乎。

我不想在这里装童子军讲大道理(在别的地方也不想),但我真觉着奥运会应当倡导人们做正确的事,为大家树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榜样。而实际上,唉,美国人却往往认为奥运会和别的体育活动一样,要不惜代价地夺取胜利。

我热爱美国的体育运动,也仰慕其成就——我总是把杰西·欧文斯[33]高高举起,把别国的体坛英雄都比下去——但这种自豪感在另一方面往往又令我心生疑虑,因为它也包含了许多口号里说的“胜利不是主要问题——它是问题的全部”“不是赢了银牌,而是输了金牌”。

正是因为这种心态,才有了篮球“梦之队”,球员们无可争议的体育才华被委以重酬,乃至将一度精彩的比赛变成了一场又一场无谓的表演,即便如此你也不会感到丝毫后悔;正是因为这种心态,自行车手才会面无愧色地带着装有秘密的超级设计的自行车走上赛场,这虽然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但基本上是不可能被战胜的,因为它完全背离了公平竞争的意义。这种心态认为必要的时候,夺冠远比受人敬慕来得重要。

对于这一切,我无能为力。只是,当我看见自己国家的一支体育队显然自认为有关违禁药品的使用和检举揭发的规定只对他国运动员有效,自己可以另搞一套。事情发生以后,一种合适并且合理的处理方法是把C. J. 亨特召回奥运村,让他接着为玛丽昂做煎饼——这时,我只能说,我真的绝望了。

真的,那要比告诉全世界有人在你的牙膏里放了类固醇愚蠢多了。

悉尼,圆满谢幕吧

祝贺你,澳大利亚,你成功了。从开始到结束,整场盛会非常精彩。伊恩·索普光芒四射,苏希·奥尼尔不同凡响,凯西·弗里曼很可能成为第一位原住民田径女皇。基础设施经受住了考验,天气基本宜人。志愿者们鼓舞人心,全体粉丝都非常友好。无情的罪犯将盗窃之物一一归还,还伸手帮助瘦弱的老太太穿过车来车往的马路。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四百万人表现得如此无可挑剔。只有玛丽·若泽·佩雷克[34]郁郁寡欢地离去。

前两天,我问一位悉尼朋友帕特里克·加拉格尔如何解释悉尼的大获成功,他说:“我们很擅长开派对,这不就是一场大派对吗?”的确是的。悉尼素来是世界上最快乐最亲和的城市,而在这十七天里,它还是世界上最快乐最亲和的城市。要我说,这才是最奇妙的地方——悉尼承担着地球上最繁重的后勤工作,却表现得毫不费力。尽管我兴奋得有些忘乎所以,但我也不想夸大其词。可是你来说说看,在人类和平时期的历史当中,哪一次活动比这更成功?我是从未见过这样多的人这样持续地快乐着。

另一位澳大利亚友人对我说:“就像投石入水一样,澳大利亚赢得女子水球冠军的消息传来时,我正坐火车在下班的路上,车上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地唱起了《华尔兹·玛蒂尔达》(澳大利亚民歌准国歌)。假如你六个月前告诉我,有一天我会因为我们赢了女子水球而在火车上跟陌生人一起唱,我会劝你去看医生。真是太奇怪了,不过真的很棒。”

几乎所有人都说悉尼从未运转得如此顺畅。好像没有一个人能完全理解为什么街道上总是没有多少车辆,因此全城最热门的话题就是从甲地来到乙地有多么迅捷。

从前你到悉尼游玩,当地人总是带你去植物园、北部海滩或者找一家不错的鱼餐厅午餐。这些天,他们则会带着你驾车到帕拉马塔街或太平洋大道上兜几圈,让你看看往日的交通黑点如今都奇迹般地变得畅通无阻了。

他们会不停地跟你说:“猜猜昨天下午三点我从车士活去波兹波恩特,走海底隧道花了多少时间?”

“我不知道啊,鲍勃,”你回答说,“我不大注意这个。”

“猜猜看嘛。”

“我说不上来。四十分钟吧?”

“十八分钟!”鲍勃一阵狂喜,胜利地大叫起来。

“真行啊。”你有礼貌地说。

“什么叫真行啊?简直酷毙了。你再猜猜,上星期五贝蒂的老板的表弟从塔勒尔拉去斯皮特-章克中花了多长时间?他下午四点一刻出发,开的是过了报废期的1982年霍顿车,别忘了通往澳纽联军纪念大桥的部分车道关闭了。”

就这样,鲍勃一路描述着奥运会开始以来他、他们家邻居及他所有开车的朋友所享受到的便捷的交通,可以一直说上四小时。我知道我在这儿只是说自己,但是当交通又恢复到缓缓爬行的常态,聊天的话题再度回到板球、房价、电视节目如何不值一看时,我想那会是种解脱。 我觉得生活恢复常态对于多数澳大利亚人而言会是一种解脱,但显然有不少人希望奥运会永远不要结束。奥运会已经变成了城市生活中完全自然、近乎永恒的一部分。难以想象,当你穿越这座城市的时候沿途没有巨大的电视屏幕,悉尼大桥上没有灿烂夺目的奥运五环(我觉着那漂亮极了),也没有酒吧间里爆出的欢呼,也没有身穿比基尼的澳大利亚排球宝贝**四射地将球员怀中的排球扣落地面后将产生的自豪与快乐传遍全国,那是怎样一个情景?

悉尼将变得十分安静。我曾问一位澳大利亚记者,盛会结束、游人散尽的时候悉尼会变成什么样子。他懒懒地笑了笑,说:“就好像他们都登上火箭飞船回到自己的星球上去了,我想澳大利亚有一段时间会显得很荒凉。”

我必须承认,我一直没有意识到许多澳大利亚人对这场奥运会是多么依恋,直到星期六我拿起《悉尼晨报》,看见首页有篇文章郑重地告诫读者:“奥运会结束时,很多人会感到失落,甚至悲伤。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给自己一点儿时间去释放悲伤。”

天啊!我竟以为奥运会只不过是四年一度的体坛娱乐节目。这篇文章接着建议读者趁现在发展一种新的爱好,多出去走走,甚至可以考虑换一份工作。

尤其是,文中还说:“假如你的人际关系发生危机,去寻求帮助吧,不要害怕。只当是去寻找一位奥林匹克‘教练’,不要把它看成自己的弱点。”我只能说,谢天谢地,这些人今年没有追随波士顿红袜队,不然他们会非常非常郁闷。

一想到奥运过后的寂寥,许多人便绝望得不知所以,于是悉尼城内第二大热门话题就是揣测奥运会重返悉尼的可能性。大体方案是:雅典人在葡萄酒厂把畅饮酒会给办砸了,更别说主办奥运会这样的高难度活动了,因此他们只好抽身退出,于是身陷危机的国际奥委会惊恐万状地跑到悉尼来求救。

这想法很有意思,可是它犯了一个大错误。奥运会不会——简直就不可能会——再次获得这样的成功了。我的主意(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是澳大利亚应当成为残奥会的永久主办国。澳大利亚人民心地善良,热爱运动,最喜欢找场合找理由来大放焰火。残奥会就是个极好极有意义的活动。何不让残奥会永久地享受澳大利亚为奥运会所作的努力呢?

可是我敢说,假如有人想让悉尼在2004年再度主办奥运会,美国NBC电视网一定会手忙脚乱,叫苦不迭。众所周知,悉尼奥运会已经成了美国电视收视率的灾难。我不知道电视网对于奥运会的组办和选址有多大影响——但愿没有影响——但你可以断定将来的电视权购买者会四处游说疏通,以将奥运节目安排在更有经济效益的时间段。

对了,似乎没有人对奥委会说过什么好话,就让我来说两句吧。我认为,奥委会没有让广告进入奥运会场馆,这一点非常令人钦佩。飞艇上的Goodyear(固特异)商标全被改成了G’day(你好)和Good Luck(好运),妙极了。

另外,依旧允许奥运会在悉尼、雅典之类的城市举办,也很不简单,因为对美国的电视广播而言这不是好事。早在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美国电视就大有独家播放奥运节目之势,就像它现在接收大量本土体育赛事一样。

举个例子:超级杯足球冠军赛竟允许美国广播电视网在比赛过程中时不时地叫停,插播更多的广告。你知道,比赛都有正常的暂停时间,其间可以插播广告,而这里的暂停则是广播网有意增加的。

正宗的奥运发烧友也许还记得1972年奥运会上苏联在篮球决赛中反超美国、转败为胜的最后一篮,所有美国人都认为这次投篮发生在终场哨吹响之后(确实如此)。如今多数人已经忘记了,那场比赛是在慕尼黑的深夜进行的,因此美国电视可以向最大范围的美国观众进行现场直播。我不知道事发之后国际奥委会当局是如何顶住压力的,不过谢天谢地他们挺过来了。美国观众尚未觉悟到,追踪发生在遥远异国的重要体育赛事的一大乐趣就在于必须在最不可思议、最不方便的时间观看比赛。这不仅证明了他们确凿无疑的热衷,而且无端地增加了满足感。

有趣的是,虽然在美国几乎无人观看过目前的比赛,但所有的人都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印象:澳大利亚是一个美丽、友好、摩登、从容的国度,它所拥有的远不止袋鼠和《鳄鱼邓迪》。

旅游业的前景是如此令人振奋,Quantas航空公司和澳大利亚旅游局斥资七百万澳元在美国展开为期五周的大力宣传,重头戏么,当然了,还是保罗·霍根主演的《鳄鱼邓迪》。

据《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报道,这个策划是由于最新的《鳄鱼邓迪》续集在美国引发了强烈的关注,“强烈关注”和“鳄鱼邓迪”这两组词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印刷文字上如此愉快地亲密接触了。

提升澳大利亚形象、推动旅游业发展当然是举办奥运会的首要原因之一。旅游业现在是澳大利亚经济结构中最能赚取外汇的产业。虽然海外游客的人数去年已达到四百五十万,在过去十年内翻了一番,但相对于世界水平而言还是很有限的。比如说,法国的卢尔德每年的游客人数是全澳大利亚游客人数的三倍。

所以,发展的空间还很大,这个国家的大部分地方还有充分的空间接纳游客——尽管游客们想去的地方和有充分空间的地方很少能够重合。不管怎么说吧,根据一个名叫“旅游业预测委员会”的机构的数据,奥运会所引起的关注从现在起到2004年之间将给澳大利亚增加一百六十万游客,增加六十一亿澳元的收益,创造十五万新的就业机会——如果是真的,那就妙极了。

奥运会带来的其他一般性的经济收益很难估算。从表面看,那些数字相当可观,但就总体经济而言奥运会的收益是微不足道的。

自1995年起,奥运会基础设施方面的花费已经给悉尼增加了三十三亿澳元的收益——数额不菲,但是,周二《悉尼晨报》上一位经济分析家指出这笔收益仅占新南威尔士州同期经济收入的三百分之一,整个澳大利亚经济收入的九百分之一。新南威尔士州1994年到2006年十二年间预期将从奥运会获取的共值五十一亿澳元的横财,仅占澳大利亚国内生产总值的0.25%。

考虑到所有的成本和风险,悉尼只要能像预期的那样得到一笔小小的收益,就可算是幸运的了。蒙特利尔就是个显著的例子,四分之一个世纪过去了,蒙特利尔还在为当年的奥运会还债。

我们很可能看到的情况是,类似的奥运会不会再出现了。不少人认为奥运会规模已经太大,要达到的目标太高,太过迁就各类非主流的体育项目不那么出类拔萃的运动员。人们也许曾迷醉于赤道几内亚选手埃里克·莫桑巴尼在池道里的苦苦挣扎,他用了几分钟才游完了那场举世无双的比赛,可是我们不能不问:一个几乎不会游泳的人应该进入奥林匹克运动会么?“‘运动员村’挤得要命——真是搞笑,”一位澳大利亚领队说,“所有的运动员都带着教练、医生、助手和各种随行人员。人太多了,如果不想办法限制人数,就没法管理了。”

还有一个更紧要、更棘手的潜在问题影响着未来奥运会的规模——那就是美国人对奥运会的兴趣会不断减弱。“我认为奥运会已经完了,”9月初一名为玛丽安·萨尔兹曼的媒体分析家对《华盛顿邮报》说,也许有点绝对。她所代表的观点是,多数美国观众对奧运会的体育项目不太感兴趣。许多体育运动在其他地方有重要赛事,比如游泳、足球、体操以及任何跟马、船、小球、羽毛球有关的比赛。这些项目在奥运会以外对美国人毫无趣味可言,即便在奥运会期间也引不起强烈的关注。虽然几乎所有关于美国广播公司的收视数据的评论都集中在其网络的覆盖面上,但很有可能它所提供的东西观众并不想要。

由于美国企业愿意为奥运会的大部分花销买单——众所周知,美国广播公司NBC以三十五亿美元的巨款买断了直至2008年的奥运会报道权,而高达70%的企业赞助都由美国的公司来承担——这显然会对未来的奥运会产生影响。

因此,悉尼成为现代奥运会的至高点是完全有可能的——在这场热烈无比的盛会中为数最多的人享受着规模空前的体育比赛。

我个人认为,我们再也看不到能与之匹敌的社会奇观和体育盛况了。也许澳大利亚人的伤感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1] 澳大利亚北部的自治领,首府为达尔文。

[2] The Top End,澳大利亚第二北的半岛,仅次于约克角。

[3] The red center,南澳和北领地沙漠地区的别称。

[4] Orinoco,南美洲第三大河,仅次于亚马孙河及巴拉那河,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在1498年8月1日首次发现奥里诺科河河口,但是其源头最终于1959年才得到确认。

[5] Cape Trobulation,凯恩斯向北一百一十公里。

[6] Daintree,昆士兰州的一个小镇。

[7] Townsville,昆士兰州东部珊瑚海沿岸的一座城市。

[8] Tassie,塔斯马尼亚岛在澳洲口语中的简称。

[9] Daryl Hannah,在电影《美人鱼》中演美人鱼。

[10] Bee Gees,来自澳大利亚的三兄弟乐队组合。

[11] Harrison Ford(1942—),美国动作影星,演过《星球大战》《夺宝奇兵》《亡命天涯》《空军一号》等片。

[12] ZZ Top,美国蓝调摇滚乐队。三位成员以大胡子为音乐之外的明显标志。

[13] Sydney Hughes Greenstreet(1879—1954),英国男演员。

[14] Peter Lorre(1904—1964),澳大利亚籍美国演员,爱演危险的外国人,与薛尼·格林史翠合演过《卡萨布兰卡》《好莱坞餐厅》等多部影片。

[15] Wollongong,澳大利亚东南部港市。

[16] Bendigo,维多利亚州的城市。

[17] 北领地的小镇。

[18] Edwina Cynthia Annette Mountbatten(1901—1960),缅甸的蒙巴顿伯爵夫人,是一位英国女继承人,社交家,路易斯·蒙巴顿的妻子。印度最后的总督夫人。

[19] 沙漠地带从事游牧的阿拉伯人。

[20] 成立于18世纪的英国,是18世纪欧洲的一种带有乌托邦性质及宗教色彩的兄弟会性质组织,世界上最庞大的地下组织。

[21] 北领地南部的一处与世隔绝的城镇。

[22] 廷巴克图,现名通布图,是西非马里共和国的一个城市,位于撒哈拉沙漠南缘,尼日尔河北岸,历史上曾是伊斯兰文化中心之一,地理位置位于北非阿拉伯人、柏柏尔人文明和黑非洲黑人文明的交会点,因此商业往来频繁,民族成分复杂,历史上是一个交通要道、文化中心。

[23] 美国“家政女王”。

[24] 一种以电视、广播、网路等多元传播媒介方式授课的教育形式,为居住在偏远地区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入学的儿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为澳大利亚首创。

[25] 著名的国际记者和文献电影摄制者。

[26] 南非东北部一城市。

[27] 洛杉矶和旧金山中途的一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