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1901年澳大利亚的六个殖民地结成联邦之前,它们是各自分立的,而且其分立程度到了滑稽可笑的地步。每个殖民地都发行自己的邮票,按自己的时间校准时钟,有自己的税收和征兵体系。正如杰弗里·布莱尼在《澳大利亚简史》中所记,维多利亚沃东加地方的酒吧老板想要卖墨累河对岸新南威尔士奥尔伯里地方酿造的啤酒,就得支付与从欧洲进口啤酒相当的赋税。这显然愚不可及。于是1891年,六个殖民地(另加新西兰,它差点儿就要加入,不过后来退出)在悉尼开会讨论组成一个真正的国家,即澳大利亚联邦。摆平所有相关事务花了好几年时间,不过1901年1月1日,新国家宣布成立了。
由于悉尼和墨尔本的重要性不分伯仲,于是大家各退一步,同意在未开垦地区建设一个新首都。在此期间,墨尔本被定为临时首都。
关于首都选址的口水仗打了好几年,直到向政府廉价购置土地的移民在新南威尔士南部的铁宾比拉山边缘扎根,建立了偏远的农耕社区后,结果才尘埃落定。它被称为堪培拉,不过那时候这个名字通常被英国化为“堪培里”。它冬季寒冷,夏天酷暑,前无村后无店,根本不像是一个可选择作为国家首都的地方。周边九百平方英里的土地绝大部分都是牧场,几乎毫无用处,这是由新南威尔士割让,用以仿照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的范例建立的、由联邦直辖的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
于是,年轻的国家有了首都。新的问题是,该起个什么名字呢?解决这个问题又是好多年的爱恨情仇。美国出生的政治家金·奥马利是联邦的一大推动力量,想将新首都称为“莎士比亚”。其他提出的名称有迈欧拉、小麦乌尔黄金、伊之谬、桉树乡、悉墨拉德帕布里斯荷(所有州首府的第一个音节)、奥泼森、快乐石、干渴邑、笑翠鸟、克伦威尔和傻得冒烟的维多利亚守护人守护者。最终,“堪培拉”胜出,多少也是因为没定出其他名字,就沿用惯名。在庆贺这一决定的官方仪式上,总督夫人在一众显要面前站起身,用“怨艾的声腔”宣布胜出的名称就是一直以来使用的那个。不幸的是,没人想到要事前给她介绍一点基本情况,她把音给发错了,没有轻捷地重读第一音节(比如Can-burr-a,甚至Can-bra),而是把重音一顿顿在了中间音节(弄成了个Canbear-a)。没关系。年轻的国家有了建都的地方,首都也有了名字,他们花了十一年才走到这一步。以这样迅捷的速度,他们有望在大约半个世纪之内使城市运转起来。而实际上,他们花的时间还要长。
尽管堪培拉现在是国中的第六大都会,也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计划型社区之一,但它仍旧是澳大利亚最难亲近之处。作为首都,它至今交通不便。它在悉尼至墨尔本主干公路休姆公路四十英里之外,主要的铁路线也同样把它一脚踢得开开的。通往南方的干道并没有连通什么地方,而西面呢,除了从小镇蒂默特过来的一条土路就没有任何进入该城的通道了。
1996年,约翰·霍华德总理在当选之后拒绝居住在堪培拉,引起了轰动。他宣布自己将继续留居悉尼,会按工作需要通勤去堪培拉上班。你能够想象,这在堪培拉市民中引起了**,大概他们自己都还没有过这种想法呢。特别有趣的是,约翰·霍华德是迄今为止澳大利亚最没趣味的人。想象一下,一个非常敬业的殡仪馆经理——一个11岁就有强烈的欲望要成为殡仪馆经理的人,一个成年后最值得骄傲的成就是当选昆比恩地区殡仪馆经理联合会主席的人——把自己的人格一分为二,再一分为二,那就是约翰·霍华德了。当一个像约翰·霍华德这样非常没有色彩的人都鼻孔朝天看不起一个地方,那你就知道此地一定值得一观。我等不及要去看看。
前往堪培拉,你要驶过穿越村野林区的有分车带的公路。渐渐地,尽管仍在林区内,那路变成了有点儿城市特征的林荫大道,最后,你到达一个建筑样貌壮观、间隔得当的地方,你觉得就是这里啦——或者像堪培拉这样零零落落、朦朦胧胧的地方,到了这么个地儿,你就差不多算是到了。这是个很奇怪的城市,根本不能算个真正的城市,而是一个里面藏着城市的、大到极点的公园。它到处是草坪、树木、树篱,还有个大湖点缀其间——非常宜人,就是有点儿出人意料。
我在莱克斯宾馆开了个房间,没什么其他理由,只不过正好走过路过,而且尚未住过这个取了个宠物名字的旅馆罢了。对于一个混凝土建造,又取了莱克斯这个名字的大型建筑,莱克斯宾馆的一切就那么回事儿。但我不在乎。我迫不及待地要在这绿色的天地里舒展双腿、跑跑跳跳了。于是,我入住,卸了行李,马上回到户外。来的时候,我路过一个游客中心,记得它离此不远,走走便可到达,于是决定向它进发。结果,路很远——很远很远,在堪培拉,无一例外,都是这样。
我到达的时候,游客中心差不多要关门了,而且它就是个小店,放了些有关景点和住宿信息的宣传页和小册子。旁边的房间里是一个小型影院,播放着那种声嘶力竭表现欣欣向荣景象的推广片,题名叫《堪培拉——全有啦!》——里面吹嘘着你如何在同一天里又能滑水又能买晚礼服,还能吃一次比萨,只因为这个地方——全有啦!你知道我说的那种片子。不过,我高高兴兴地看了片子,因为房间里有空调,走了这么长的路,坐坐总归快活的。回到大街上,我也没有买晚礼服,吃比萨,或者去滑水,因为我根本就啥都找不到。如果你要去堪培拉,我给你个建议,那就是没带好地图、指南针、几天的给养和存了救援电话号码的手机,就别离开旅馆。无穷无尽的居民区绿茵茵的,赏心悦目,可都是一个模样,我走了两个小时,总在疑心自己是不是兜了一个大圈子。我时不时会走到绿树掩映的交通环岛,轮辐样的道路向各个方向辐射开去,每条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景象,一派澳大利亚城郊天堂的标准风光。我挑选那条看起来最可能将我带向文明的路走下去,只消十分钟,另一个一模一样的交通环岛又出现了。我没看见一个行走的路人,也没看见有人在浇灌草坪,或者诸如此类。很偶然地,一辆轿车轻轻驶过,在每个路口都稍稍停顿,司机四下里张望,脸上绝望的表情似乎在说:“啊呀,见鬼,我的房子在哪儿呢?”
我总想我能找到一家上好的酒吧,那种我在悉尼的时候经常光顾的类型——挤满了结束漫长的一天之后前来放松的职员。那种地方在这个钟点很是热闹,快乐的人们从酒吧里一直溢到了人行道上。然后,再去街坊里的小餐馆吃晚饭,迷人的餐馆,菜量十足。然而,在堪培拉昏昏欲睡的大街上显然没有这样或那样类型的消遣。终于,蓦地,我转过一个弯,市中心到了。这里终于有了商店、餐馆和其他城市商业设施,只是全都关了门了。堪培拉市中心基本上就是一连串在零售商店之间迂回蜿蜒的露天停车场,没有一点儿生活的痕迹,只有一点噼里啪啦的声响。我听了一会儿,辨出那是滑板的声音。我无事可做,就循着那声音来到一个露天广场,六七个少年一色反戴的棒球帽和宽松短裤,正在金属栏杆上练习自己的技巧,水平一般,姿势也不正确。我在长凳上坐了一分钟,带着病态的兴趣看他们冒着开创口、骨折和严重睾丸外伤的风险去追求沿栏杆滑行那转瞬即逝的快感。他们在栏杆上滑行的距离从零英寸到两三英尺不等,空中的平衡把握不住,重力把他们抛向冷面无情的路面。这显然是个愚蠢的活动。
再没有比问六个反戴棒球帽的少年可有推荐的餐馆更弱智的事了,但那时的我没想到这茬儿,于是我就当真这么问了。
“你是美国人?”一个孩子带着诧异的语气问,我倒是没料到会在一个国家的首都遭遇这样的问题。
我回答是的。
“那边街角就有麦当劳。”
我温和地解释,国籍并不要求我一定吃本国的食物。“我想要么选一家灵光的泰国菜馆。”我提议。
他们看着我,一脸的困惑和没有方向,这种表情只有14岁少年做出来才有人信。
“或者印度菜?”我满怀希望地建议,仍旧得来没人理解的表情。“印尼菜?”我继续,“越南菜?黎巴嫩菜?希腊菜?墨西哥菜?西印度群岛菜?马来西亚菜?”
单子越开越长,他们不自在地挪了挪身体,似乎害怕我逮着他们,要他们个人对本地用餐场所的匮乏负责似的。
“意大利菜呢?”我说。
“伦敦代尔街上有必胜客。”一个孩子带着胜利的表情尖声说道,“他们礼拜二供应全品种自助餐。”
“谢谢。”我说,感觉这么下去不会有所得,就起身离开,可又回转过来,“今天星期五,”我指出。
我回到莱克斯宾馆,可才到大门口,就意识到自己并不想在下榻的宾馆吃饭。这件事做起来是多枯燥而孤独啊——就是承认自己活得了无生气嘛。事到如今,我也确实了无生气了,可这还不是要害处。你可知道在下榻宾馆独自吃饭这件事中最最令人沮丧的是什么吗?就是他们过来收去其他所有餐位上的餐具和酒杯,仿佛在说:“显然今晚没人跟你做伴,所以我们把所有这些东西全部卷走,安排你坐面对柱子的位子,这就给你送非常大的篮子过来,里面只放一个面包卷儿。请用餐吧!”
于是我在莱克斯宾馆大门口只不过徘徊了一下下,就回到街上。我身在一条修建得很宽阔的林荫大道上,但路上基本没有车辆,两边基本上是高大植被掩映之下的办公楼。我走了几百码,看见一家颇像莱克斯的宾馆。里面开着一家意大利餐馆,有独立的门户,这大概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馆子了。我走进去,却为难起来,里面全是当地人,个个盛装,似乎在搞聚会。他们跟侍者挺熟,对周围的环境也不陌生,说明和此处也算得老关系了——但凡当地人在玻璃混凝土宾馆里的饭店吃饭,你就知道这些人之间的关系肯定不见得亲密无间了。
侍者收走了其他餐位上的餐具,但拿了六根棍子面包给我——如果我交到个朋友,也够吃了。这是个相当惬意的地方,周围每个人的精神都大大振奋——澳大利亚人真是爱喝酒,保佑他们——菜肴也出色,可就是掩盖不了我们在宾馆吃饭这个事实。我发现,堪培拉这种情况颇多——在毫无个性的大型宾馆或其他没有特点的地方吃吃喝喝,所以你花了大把的时间,只是感觉自己仿佛在一个极大的国际机场作长时间停留罢了。
后来,报销了一份意面、三瓶意大利贮藏啤酒和所有六根棍子面包(我从未交到朋友)之后,我腆着鼓胀的肚子,缓步走出去。这次准备从一个稍稍不同的方面考察堪培拉。我肯定此地某处准有正常的酒吧,也可能找到个气氛上佳的饭馆,留着明晚前去尝试,但是什么好地方都没经过,最终又发现自己站在了莱克斯的大门口。我看了看手表,不过晚上九点半。我溜达着进了鸡尾酒吧,点了啤酒,在靠背椅上坐定。酒吧里空****,只有一张桌子边坐了三男一女,兴致好得乱嚷嚷,此外吧台上有个孤零零的男人躬身伏在杯酒之上。
我喝着啤酒,拿出小笔记本和笔放在面前的桌上以备自己突然有了重要发现,然后取出在悉尼一家旧书店买的书来。这本书名为《澳大利亚内幕》, 1972年出版,作者是美国记者约翰·冈瑟。这个名字当年在旅游报道年鉴中赫赫有名,现在恐怕被人忘得差不多了。这是他的最后一本书,也是不得已,因为他在写书的时候死掉了,可怜啊。
我翻到堪培拉章节,好奇地要看他如何讲述那时的此地。他描述的堪培拉是个十三万人口的小城,有着“一个乡下小镇的田园牧歌气氛”——一个悠闲自在的地方,红绿灯很少,夜生活寥寥,不太多的鸡尾酒吧散落各处,还有“六七家好餐馆”。一句话,现在的情形似乎是1972年以后不进反退了。我很自豪,书上挑出莱克斯宾馆,说它是游客的时髦下榻处——看见自己的选择受到肯定,就算时过境迁三十年,也总是好事情——而且它的鸡尾酒吧被认为是城中最有生气的地方之一。我从书上抬起眼,不禁泄气,都不敢想这酒吧还可能算个热闹地方。
最终,我转向了讲澳大利亚政治的章节——我买这本书的首要原因就是它了。除开澳式橄榄球的得分和一种颇受推崇的菜式“肉派漂浮”的魅力(想想看,不能引起食欲的棕色东西漂在不能引起食欲的绿色东西顶上,你还差不多都吃了)之外,澳大利亚生活中就没有东西比其政治更让局外人感觉复杂而困惑了。我曾经尝试过一两次,涉猎澳大利亚人写的有关澳大利亚政治的书籍,这些书都首先标新立异地假设这个主题有趣——有胆有识的立场,这事肯定的啦,不过没什么大用场——于是,我希望美国同胞客观超然的观察可能更有启发。冈瑟做了一个勇敢的尝试,我得承认,但这事儿太难,以他的智力甚至都没法理解清楚。比如,他在下面这个片段中试图解释澳大利亚的选举制度:
如果,在第二选择票数加入第一选择票数之后,仍旧没有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这个过程会再来一次:在此轮统计中落后的候选人的选票会以第二选择为基础分摊。如果他从第一个遭淘汰的人那里继承了一些第二选择票数,那就将以第三选择为基础重新分配。诸如此类。
我特别喜欢这种“诸如此类”的散漫总结句。它很机巧,似乎在说:“我完全理解了,只是觉得没必要再详述烦你劳神。”然而,他真正在说的却是:“我对这个方法一丁点儿概念都没有,坦白讲,我也不搞两颗小小的老鼠屎来糊弄人,写这些字的时候,我正坐在莱克斯旅馆这个阴冷建筑的酒吧里,礼拜五晚上啊,我喝得半醉了,烦得一点心思都没有,现在我要走了,换个地方再喝。”怪异的是,我切切实实了解这种感受。
我看了看手表,惊讶地发现这才十点十分,又要了一杯啤酒,拿起笔记本和笔,想了一分钟,写道:“堪培拉,极为无聊的地方。不过,啤酒是冰的。”我又多想了会儿,写道,“买袜子。”然后,我放下笔记本,不是放好笔记本,伸长了耳朵,听酒吧那头快活四人组的对话,却听不大清。于是,我决定给堪培拉撰个新口号。一开始,我写的是:“堪培拉——啥都没有!”然后写:“堪培拉——为什么要等死?”我又多想了会儿,写道:“堪培拉——通向其他所有地方的门户!”我认为自己最喜欢的就是这条了。接着,我又要了一杯啤酒,画了点儿漫画。两条正要产卵的鲑鱼,逆着一串淙淙的小瀑布往上游到半路,累了便在平静的水塘里休息,一条鱼对另一条说:“我们为啥不就待在这里**呢?”我自娱了一回,把那页纸放进口袋,留着等哪天我学会画人们真看得明白的物体来再派用场。然后,我又偷听他们说话,在他们说个俏皮话的时候赞赏地点个头微个笑,希望他们能看见我并请我过去同坐,不过他们没那意思。接着,我又来杯啤酒。
我想那最后一杯啤酒大概是个错误,因为那之后的事情我就记不大清楚了,只是对每个走过酒吧的人抱起了无与伦比的好感。其中有个菲律宾人,她拿着吸尘器进来,要我抬起脚,让她清洁椅子底下。那天晚上的笔记只有其他两个条目,都写得有点一惊一乍。一条说:“维多利亚苦啤——为什么这么叫?一点儿都不苦。还很甜哪!!!”另一条说:“我告诉你,巴里,他那是火花放电屁!”我认为这里所指是我从邻桌那些人谈话中听来的某个颇有色彩的澳式短语的曲解,并非真正有电学性质的肠胃胀气现象。
不过我也可能出错。我出过错的。
早上醒来,我发现堪培拉下起了令人生厌的长脚雨,积起了一摊摊水塘。我本来计划消消停停地走一走伯利·格里芬湖上的大桥,去另一边博物馆和政府大楼聚集的地区。这个早晨糟透了,这种天里徒步出门就是冒傻气,现在更恼人了,因为我从宾馆一出来就慢慢意识到自己踏上了比头天下午还要漫长而艰巨的征途。堪培拉真真儿是个广阔得惊人的城市。从纸面上看,它挺吸引人的:蜿蜒迂回的湖泊,绿树掩映的大道,还有一万英亩的公园(比较一下,纽约的中央公园面积840英亩),但到了实地,它不过就是好多好多绿化,由建筑和纪念碑分开,一块块隔得老远。
这种情况如何形成,倒是值得一想的。1911年,选定建都地之后就搞了城市设计大赛,赢家是伊利诺伊州奥克帕克的沃尔特·伯利·格里芬,一个弗莱克·劳埃德·赖特的崇拜者。格里芬的设计毫无疑问是最棒的,但未必有多大意义。另一个优秀的参赛者,法国人阿尔弗雷德·阿加什没仔细看情况说明,也可能根本就没看吧,把国会和很多其他重要的建筑放在了一块洪泛区上,保管那些议员一年要有好几个月踩着水辩论。另外,他把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摆在了城市中心,其中原因,我们只可狐疑着揣测了。尽管有这些古怪的缺陷,他的设计还是得了第三。二等奖给了伊莱尔·萨里宁,他儿子埃罗就是后来说服歌剧院评审们选择约恩·伍重的大胆设计的那位了。老萨里宁的设计操作性强,但其中含着某种野蛮的堂皇——一种原始第三帝国的质感——这让澳大利亚评委感觉不安。
对比之下,格里芬的计划立现可爱之处。它设想了一个七万五千人口的花园城市,两旁植树的大道自成角度穿城而过,中心地带还有个观赏湖。漂亮而且自信,宏大却不傲慢,理想地契合了标志着澳大利亚性格的那种对体面的适度的、不抓狂的追求。而且,格里芬对表现形式的重要性也有超前的理解。他提交的不是那种看起来像是涂写在餐巾背面的朴实无华的草图,而是一系列大幅的全景式构图,精细地绘制在撑开的上等亚麻布上。他得到了新婚妻子玛里昂·马奥尼·格里芬的莫大帮助——实际上是全靠了她,她无疑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建筑艺术家之一。
全部由玛里昂完成的画作表现了剪影似的空中轮廓线,形状秀丽标致——这里一个穹隆,那里一个金字塔——但给出的细节却惊人的稀少。它们是可望不可即的印象画——缥缈的天上人间。你能愉快地盯着这些画看上几个小时,但转过身,没一会儿,你就想不起其中的一件事物,只依稀记得其构图还是讨人喜欢的。虽然格里芬和他的妻子从来没有到过澳大利亚(他们用地形图开展工作),画作却不寻常地接近当地风貌——简单整洁的美和广阔无垠的天空,你一定会说这只有以至深的熟稔为基础才能办到。平心而论,沃尔特是个有天赋的建筑师,甚至偶尔很有灵感,而玛里昂则是个包装天才。
格里芬夫妇有着明显的波希米亚气质——丈夫钟情松松垮垮的大帽子和丝绒领带;妻子的爱好不太成体统,喜欢穿着轻飘飘的长袍子在林间空地上跳舞,动作是邓肯1的风格——在20世纪20年代粗犷风格的澳大利亚世界里,这无疑对他们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不管怎么样吧,他们1913年到达澳大利亚的时候,发现等待他们的既没有多少钞票也没有多少热情。等到第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这两样东西也随之更少了。格里芬没有管理大工程的经验,显然这也不符合他的脾性。到1920年,除了草草立桩标记了主要道路之外,其他工作一样没做成。那年年末,多少是双方协商同意吧,格里芬离开此项目。
格里芬又在澳大利亚住了十五年,成为这个国家最最杰出的建筑师之一,但是他设计的房子几乎无一建成,或者建了又被拆掉。困扰他的经济问题越来越严重。1935年,他移居印度。1937年,他从脚手架上摔落,感染了腹膜炎,一命呜呼,终年60岁。他葬于一处没有标记的墓穴。如今,这碌碌的漫长一生所留下的所有遗迹只有墨尔本大学的一部分、两三座市立焚化炉和堪培拉了——而堪培拉实在也不能记在他名下了。
恕我直言,只有格局还是他的——街道、交通环岛,还有把城市一分为二的湖。组成部分落入其他二十多人之手,都是各自为政,分头完成。在他的蓝图上建起了一座崭新的城市,但与他的设计的内涵却一点儿对不上号。实际上,这个城市就是人工莽原上一群零落散布的政府大楼。就连在城市商业区和议会区之间逶迤穿过的湖,也有一种单调呆滞、矫揉造作的感觉。北面的河岸种植了树林,倾斜的岬角上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建筑,名为首都展览馆,我先去了那里,主要不为接受什么再教育,有什么大长进,只是更希望身上能稍微干一干。
这里还挺忙。前门,两位友好的女士坐在桌子后面,发放免费的参观包——明黄色的大塑料包——每个经过的人都要了,个个又谢又赞的。
“要参观包吗,先生?”一位女士对我说。
“哦,好啊。”我说,别提有多激动了。参观包有分量,不过验看之下别无他物,就是一堆小册子——似乎收全了我头天拜访过的游客中心里的所有家伙。包太重了,坠直了把手,蹭到了地面。我拖着它转了一会儿,考虑把它丢在一株盆栽植物后面了事。问题出来了。盆栽的后面没地方再放一个黄包啦!那后面总要有九、十个之多。我环视一周,发现屋里几乎再没有人拎着塑料包了。我把自己的包靠墙放在盆栽边上,直起身,只见一个男人朝我走来。
“这里放包?”他认真地问道。
“是的。”我同样认真地回答。
我暂时担当起内部管理总监的职务,看着他仔细地把包倚墙放下。然后,我俩一同站了一会儿,认为这么办挺明智,很高兴参与了这项重要的工作,将上百个黄包从门厅移到隔壁堆起来。我们站在那里,又有两个人走了过来。“就放这儿。”我俩异口同声说,指着我们码沙袋护墙的地方。然后,我俩彼此满意地点点头,走开进了博物馆。
首都展览馆很好。澳大利亚的这些东西大多这样。建筑并不大,但很好地表现了堪培拉的历史和发展过程。让我诧异的是,其中大部分内容非常非常新。好几面墙上挂着放大了的堪培拉旧时照片,其中大多数跟现今的照片对比着看,让人印象极深。比如,伯利·格里芬湖[11]直到1964年才引水成湖。在那之前的好多年,它就是两片城区之间的一块泥洼子。在另一面墙上,两幅航拍照配成一对,表现了1959年的堪培拉(人口三万九千)和现在的堪培拉(人口三十三万)。除了湖中注了水和议会区里添了一些大型建筑之外,值得注意的是这座城市看起来变化很小。
得了这个基本印象,我当即就渴望亲眼去看一看,于是离开大楼,沿着树木掩映的湖滨到联邦大道大桥去,向着遥远一如往昔的城市行政区域进发。雨已经停了,不过伯利·格里芬湖附有一项工程奇观(他们干吗费事弄这奇观呢?),唤作库克船长纪念喷泉,一股水柱向上直冲两三百英尺,令人眼花缭乱却又看不出个名堂,然后乘着呼呼的风,化作细密的飞沫飘着洒满大桥和桥上的林林总总。我叹着气,好容易冒着水雾过桥来到另一边,走进了一片广阔得一塌糊涂的草坪,政府建筑和博物馆在其间遥遥相隔,那距离远啊,就仿佛反拿了望远镜看东西。
就连治理本城的国家首都局都在宣传页上承认:“很多人认为议会区空****的,一副没完工的样子,机构和设施间遥远的距离使行人望而却步。”说得好,这就像行走在一个非常巨大的而且永远不会拆除的世界博览会场。
我首先去了国家图书馆,因为我想看《奋进号日志》,就是库克船长那本著名的航行日记。库克在结束英雄的发现之旅后自然把日记带回了家,但他过世没多久,日记就不知去向了,就这么过了近一百五十年,直到1923年,日记才出人意料地在伦敦一次苏富比拍卖会上现身。澳大利亚政府急忙买下,花了五千英镑(几乎两倍于其打算支付的政府所在地城市设计费),日记现在所受的推崇相当于美国对待古代珍品的程度,比如宪法,比如南希·里根。很不巧,我到咨询台问讯的时候才知道它并不公开展示,仅仅接受一周一次的预约展示。
我失望地瞅着那个男人。“可我走了八千里路啊!”我脱口说道。
“对不起。”他说,似乎挺真诚。
“我还在莱克斯住了一晚。”我说,琢磨这办法也许管用,但他能力有限,帮不上忙。不过,他指给我一份有日记照片的小册子,又鼓励我去公共陈列室逛逛看。我去了,公共陈列室很出彩。一个展厅陈列着澳大利亚显要的画像(当然,这显要是对其他澳大利亚人而言的),另一个展厅则展出悉尼歌剧院的图稿原件。不但有乌松得奖的草图,还收了第二名、第三名的——两张画显然都没什么特点。第二名给了胖乎乎的不锈钢圆柱,上面有杂色的拼块图案。第三名看上去像个大型超级市场。一只玻璃盒中摆着乌松制作的木质模型,说明歌剧院屋顶上的“帆”并非故意应和港中的帆船(在澳大利亚国内外的各种图书文章中,这个观点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而是纯粹的球面分割。
然后,我穿过上千英亩未开发的草原来到国家美术馆——堡垒一样的建筑,大得出人意料。它通风好,东西多,基本上非常不错。我尤其赞赏从没听说其名的亚瑟·斯特里顿所画的澳洲内陆,以及原住民绘画,后者多数作于卷曲的树皮或其他天然材料上,涂满了五彩的圆点和波浪线。这里有个很少有人注意的细节:原住民拥有地球上最古老的不曾中断过的文化,他们的艺术可以上溯到自己最初的源头。想象一下,会有法国人能带你去拉科斯的山洞,详细解释那些岩画的重要意义吗?例如为什么这头野牛冲出牛群,这三条曲线是什么意思。这画对他们来说宛如昨日之事那样新鲜而现实。啊呀,原住民就做得到。这是人类一个无与伦比的成就,虽然很少受人赏识,但我觉得值得在这里提一提。你不会不同意,对吧?
我原打算继续前往会议大厦,但从国家美术馆出来后,发觉下午几乎就要过去了。我不得不等到明天再说。我沿着缓坡,朝着湖和大桥的方向返回。天空终于放晴,远处的小山上落着一块块银色的光斑。云不再留在低空伺机下扑,而是回到了空明的高处,视野确实很棒。堪培拉是一座纪念碑的城市,其中大部分规模相当大,几乎全部都有自己专属的一道绿荫,在这里,我一扭头,就把它们尽收眼底。它给我的感觉不像城市——远远不像——反而更似一个保留下来的战场。那种空旷感,那种毕恭毕敬的绿意,是你期待在葛底斯堡或滑铁卢看到的东西。
很难相信,这景致里掖藏了三十三万人口,这个念头——它冒出来的时候吓了我一跳——彻底改变了我对堪培拉的看法。我曾经鄙视的,实际上恰恰是它最令人佩服的成就。这个地方不带一丝明显承压之痛,就比20世纪50年代末扩张了十倍,而且依然是个大公园。
想象某个温馨的小型美国社区——比如科罗拉多的阿斯彭——四十年间吸收了三十二万的额外居民。想想那基础设施,要满足另外三十二万个以车代步的我们的需求——大型商场,停车场,延伸进入亮彩的标志和架高的广告牌森林的八车道马路,分出三六九等的大片住屋(再见,树林!再见,农田!),偏远的超市和特大型零售中心,星罗棋布的汽车旅馆、加油站和快餐店。想想每回出门买冰箱或跑步鞋或加油的情形,一准得忍受几英里的纷纷扰扰和鸡零狗碎。哎,堪培拉可没这些破事情。多了不起的成就啊。我对这个地方的感觉整个改变了。
我还是得说,要有那么一两家酒吧也不会坏事啦。
二
下面谈谈为什么你永远理解不了澳大利亚政治。1972年,在自由党(这个党是被解读为保守党的)执政二十三年之后,澳大利亚选举产生了一届工党政府,由干劲十足且温文尔雅的高夫·惠特兰领导。惠特兰政府立马开始了一项雄心勃勃的改革计划——给予原住民他们从没享有过的权利,比如从越南撤离澳大利亚军队,实行免费高等教育,等等。然而,议会民主有时候的确会出现这种情况吧,政府慢慢失去了它的多数席位。到1975年,议会陷入僵局,惠特兰和反对党领袖马尔科姆·弗雷泽都不愿让步。
走进来掺和这个死局的,是女王在澳大利亚的官方代表,总督约翰·科尔爵士。他使用了之前从没行使过的权力,解散了惠特兰政府,让弗雷泽控制大局,并下令大选。对于这种专横的干涉,澳大利亚人义愤填膺,都没法形容他们有多愤慨了。国家突然陷入一片愤恨之中。他们自己还没机会弄明白自身的分歧呢,就有来自地球另一边的一个政府的非民选代表越俎代庖了。这使人蒙羞,也提醒人们,澳大利亚根子上还是个殖民地,依照宪法,仍旧从属于联合王国。
不管怎么说,澳大利亚人按照要求举行了大选,选民们以压倒性的多数推翻了惠特兰政府,弗雷泽上了台。换句话说,选民们平静地认可了仅仅一个月前使整个国家愤慨的行为。
所以,我说,你永远理解不了澳大利亚政治。
当然,这个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你几乎不可能从外部追踪澳大利亚政治的动态,因为有关这个国家的消息很少漏到外面的世界。可就算你在当地,尽心尽责地跟踪事态,你又发现自己陷入泥淖:争论连篇累牍,细碎的观点纷繁复杂,杂芜的亲疏敌友关系纠结,这些都妨碍了理解。给澳大利亚人一桩议题,他们会争得情绪激昂,角角落落、方方面面一个不落,还会引入许许多多不甚关联的连带问题。于是很快,局外人就搞不清楚状况了。
我游历其间的国家大事是澳大利亚是否要改成共和国——它是否要剪断与英国之间最后的殖民纽带,跨出必要的步子保证将来再没有啥约翰·科尔以类似的方式再让这个国家蒙羞。我看这根本不算个问题。难道不是所有国家都想掌握自己的命运吗?至少,你总该以为这决定是没啥弯弯绕的。
但是,就我所知,澳大利亚人纠结了两年,可能存在的每一种反对这一变化的观点都提出来了。谁会在这种体制下成为总统?我们如何能保证他永远不做不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我们不再属于皇家,那类似“皇家澳大利亚空军”和“皇家飞行医生服务团”这样的名字该怎么改?新的宪法开头该怎么措辞?我们要像约翰·霍华德那样大谈澳大利亚式“男人友谊”,或者我们得承认它是个基本空泛且令人尴尬的概念?哦,天啊,复杂透了。如果我们就维持原状,希望英国人友善对待我们,这样也许更好。
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无关紧要。不过,看着都累啊,你一准得到两个相关联的印象——一是澳大利亚人喜欢为争论而争论,二是基本上他们更情愿万事维持原状。
另一方面,澳大利亚到处都有最好最娱乐人的议会辩论,这起到了很大的弥补作用。我们自己的电视新闻节目如果提供一个发自澳大利亚议会的晚间报道,那就会生动活泼得多了。用不着解释来龙去脉——不管怎么说,基本上也超出理解范畴了——只要让观众领略澳大利亚式相互谩骂丰富的攻防技巧就成。
澳大利亚作家保罗·希恩在他的作品《野蛮人之间》中记录了一场发生在议会中的争吵,当事人是一个名叫威尔森·塔基的和彼时的总理保罗·基廷。下面是其中的一小段:
塔基:你是个白痴。你就是个没药救的笨蛋……
基廷:闭嘴!坐下,闭嘴,你个猪……你干吗不闭嘴,你个小丑……这个男人一副作奸犯科的脑袋……这个小丑插嘴插个没完了。
实际上,对于舌灿莲花的基廷先生来说,这算是吵得相当平淡的。卑劣货、垃圾犯人、宵小之徒、满嘴喷粪的笨笨虫、没用的小蚂蚁、长疥癣的蛆、喷香水的舞男、没胆量的打桩模子、杂种、遗臭万年的骗子、呆头鱼,这些绰号诨名都是公共辩论的时候从他嘴里蹦出来的,在澳大利亚版《议会记录》上找得着的,它们在书页上闪着熠熠的光芒哪,就是用来形容他的母亲嘛(我当然是在开玩笑啦)。议会里的抨击并不都是这么粗俗,但这也极好。
我多次游历澳大利亚,曾怀着极大的乐趣亲眼目睹过这类事情,所以,第二天早晨我在国会山游客区停好汽车,在动身去阿德莱德之前走一走修剪整齐的草坪,四周转转看看。你可以想象我当时的热切之情了吧。
议会大厦是座新建筑,1988年替代了原先那座更朴实一些的议会大厦。这栋楼恐怖得可以,头上荒谬地竖了一根像极了巨大圣诞树的东西。进门的时候,我驻足在一个大型景观水池边,专门瞅了瞅这架设在屋顶上的物件。
“南半球最大的铝结构!”一个脖子上挂了照相机的男人见我端详它,带着明显的自豪说道。
“还有其他铝结构竞争这个荣誉吗?”我不由自主问道。
男人看起来发窘了。“哦哟,我不知道,”他说,“不过就算有,它们也要小一点。”
我并不想引他不快。“哦,它当然非常……出众啦。”我主动说。
“是的,”他附和,“我觉得这词用得贴切,出众。” “里面用了多少铝?”我问。
“哦,我没概念。不过很多,这一点是肯定的。”
“够包很多三明治的!”我自作聪明地说。
他看着我,仿佛我是个危险的傻瓜蛋。“这我倒不知道。”他说。他有点儿被搞糊涂了,犹豫了一阵,走开了。
这是礼拜天的早晨,我并不期望议会大厦会对游客开放,可它开着哪,我得乖乖接受安检。一把随身小刀被没收了,可二十分钟之后,我坐在自助餐厅里,操着杀起人来利索得多的家伙锯烤饼吃。整个议会大厦就是那个样子——表面上庄严,很有安保意识,但同时真的很松懈,仿佛他们知道不会有国际恐怖分子前来强攻那低矮的挡墙,参观者也多是像我一样的人,只想看个所在,然后便去后面的自助餐厅来杯好茶,吃个面包点心啥的。
比起其寡淡外表所彰显的那样,它的内部要堂皇许多,用天然的木料铺着地板、护着墙。你最好不要跟着团队拥来拥去,要一个人探究。我从来没进过美国的国会大厦,可我敢说他们不会任你信马由缰。在这里,我觉得自己可以随便去哪里——如果我知道门儿,我就能溜进总理办公室,在他的记事簿上草草写个留言,也可以留下我的鲑鱼漫画为他这一天生色添彩。好几回,我鬼鬼祟祟地试着扭了门把手。门总是锁着,但没有警铃大作,安保人员也没有哐啷一声跳窗而入,用网子来把我兜个严实,再带走审问。在设置安保的区域,保安总是和和气气,乐于回答任何问题。这一点我非常感动。
澳大利亚议会分两院,即众议院和参议院(有趣,这有趣的方式还挺浅层次的,他们用英式术语称呼这项制度,又用美式术语定名两院),两院都设游客长廊,开放参观。两院场地都挺小,但比我料想的要漂亮。在电视上,众议院的那种绿是一副铁定了让人恶向胆边生的样子,仿佛议员们在某人的胰腺里面争论不休似的,但亲眼所见之下,它要有品位得多,婉约得多。参议院呢,我没在电视上见过(我以为那是因为参议员们实在不做啥事情——不过我还是会去查查我那本约翰·冈瑟的书的,回头再跟大家说这茬儿),是一种素雅慵懒的赭色。
楼上一间巨大的门厅陈列着历任总理的肖像油画,我饶有兴致地瞧了一圈。你想象得到,我在这之前读过很多东西,所以最终见到他们的面相真正是一种乐趣——一种名副其实的“哦,我听过你好多事儿”的感觉。这是和善的老本·奇夫利,战后第一位工党总理,一位真正站在人民这边的男人,他在堪培拉的时候住朴素的科拉钟饭店,一天只花纳税人六先令,人们还能见他每天早上穿着浴袍溜达着去公共浴室和其他住客一起刮胡子、洗漱。下面是自负的罗伯特·孟席斯,他须发蓬松如狮,当了十七年总理还自认是“彻头彻尾的英国人”,做梦都想着退休后住进英国乡间的木屋,显然乐于永远逃离自己的故土。还有可怜的老哈罗德·霍尔特,他1967年投身大海,由此也赢得了我对他的忠贞不渝。
这是个相当小的圈子。自1901年起,澳大利亚只有区区二十四位总理,我吃惊地发现其中很多位是我仍旧陌生的。二十四人之中,我数出十四位几乎不了解的,八位——正好三分之一——一点儿没听说的。这些人中包括名字跟节日紧密联系的厄尔·圣诞·格拉夫顿·佩奇爵士。他这个总理,公正地说,当了不到一个月。时值1939年,但政坛上也有威廉·麦克马洪,他在20世纪70年代初曾执政近两年,而他的存在直到此刻,我还颇感意外。
如果不是几天前我曾在报上读到一篇文章,我可能感觉还要差,那文章报道说一项政府研究发现澳大利亚人自己也跟我这种无知之人差不离——实际上,在澳大利亚,更多的人能历数并大侃乔治·华盛顿的功绩,而能谈谈他们自己的第一位民选首脑埃德蒙·巴顿爵士的人则较少。
带着这么一个要好好想想的严肃见解,我离开了这个国家的首都,向遥远的阿德莱德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