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芬那留斯讲了一对英国夫妇谈论天使翅膀的故事。男人认为“天使有翅膀”这件事是可疑的,而女人认为这不可能。许多女证人使我想起了这个故事,我可以用它来解释许多事。女人说“那一定是”,但又讲不出理由;当她厌烦正在谈论的事情时候会说“那一定是”;在感到困惑的时候说“那一定是”;当她不理解对手提供的证据时,尤其是当她迫切希望得到某样东西时也会这样说。而且,人们常常希望英国女人能直截了当地说出“那一定是”,但不幸的是,她们把这种态度藏在许多话里。因此,当我们想从女性那里学习这种“概率科学”
时,就陷入了困境。她们常常告诉我们很多令人惊讶和重要的事,但当询问这些东西的来源时,得到的肯定是从“耸耸肩”到“滔滔不绝”。没有经验的法官可能会被这种肯定的表达欺骗,认为这种肯定一定建立在某些根据上,只是证人因缺乏表达技巧而无法说出这些根据。这种情况下,法官如果要帮助这种“无助的”的证人,就会说“当然你的意思是,因为……”或者“也许因为”等,如果女证人不是傻子,她当然会说“是的”。因此,我们“显然”得到了有根据的断言,而这些断言的根据实际上不过是句“那一定是”。
在涉及分歧、区别和分析的案件中,一般很少涉及女人提出的这些没有根据的断言。女性能够很好地分析和解释数据,一个人能够理解什么,就能成功地证明什么。她们的困难往往在于一些综合工作和渐进性活动,所以在这方面她们只是提出断言。对这一特征的少数观察证实了这一说法。例如,拉菲特说,在医学检查中,女性做不了任何需要综合力的事情。女人对男人的判断进一步证实了这一观点,因为据说她们对微小的成功比对最大的努力印象更深刻。这句话没有不公正,也不肤浅,其指出的问题与女人综合力上的欠缺是相互平行存在的。因为她们能够关注特定的事情,所以就可以理解一件事上的成功,但是要不断获得成效以达到成功则需要兼顾很多方面以及具有更开阔的眼界,这一点是她们不能理解的。因此,随着怀疑程度的变化,女性言论中出现了奇怪的矛盾。比如,一名妇女今天知道了一百个犯人有罪的原因,当后来得知囚犯成功地制造了一些明显的不在场证明时,她就试图把一切转到另一个方向。因此,如果起诉看似成功,辩护方的女证人往往对辩护人来说反而是最危险的。
但在这里,女性也是有局限性的,也许是因为她们像所有弱者一样害怕得出最终结论。正如勒鲁在《人性之书》中所言:“如果把罪犯留给女性,她们会在一开始愤怒爆发时把他们全杀掉,但等到这种愤怒平息后,她们会把罪犯全部释放。”这种杀戮说明女性容易激动、动情,而且本能的正义感要求她们立即对一些恶行进行报复;而后面的释放说明女性害怕为最终结果做出有力推论,也就是说,她们对真正的正义一无所知。“男人寻找理由,女人用爱来判断;女人可以爱也可以恨,但没有爱就做不到正义,也从未学会珍惜正义。”席勒也是这么说的,而且,我们有多少次没听到女人在问,被告的命运是否将取决于她提供的证据。如果我们说“是”,她们通常会在提供证据时有所保留、扭转气氛和扭曲结果——我们必须永远记住这种情况。如果你想从女人那里得到真相,你必须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更重要的是什么时候停止。正如一句古老的谚语:“女人在不知不觉中的行为是明智的,但在做出反应的时候就像傻瓜一样”这需要牢记在心。
“犯罪中的女人总在走极端”,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正如现代作家所做的那样,把女性智力上的弱点归结于社会条件,这也许是正确的,正因为如此,女性的未来也许在于改变她们所处的环境。但就环境而言,女性还是极端主义者。
就像黎塞留所说,最虔诚的女人也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一个后患无穷的证人。最复杂的罪行往往是女性策划的,而且其中往往掺杂着一些完全没有目的的犯罪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时会对一种无法解释的罪行找到解释,这也许同样表明,第一个罪行是女性犯下的。就好像她有一种堕落的快乐,一旦第一次犯罪就放弃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