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上的事情》(1 / 1)

《大地上的事情》(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作者,写到39岁的时候,因为病患,告别了人世。他一生都在写,然而写得十分地谨慎,那些纯美的文字,只嫌其少,集合起来做成一部书尚不足20万字,临终前他却还要说“人们会看到里面有许多应景的文字”,说“这令我很不安”。就凭这颗坚固的不听信任何魅惑的自由之心,就会让不期然接触到这些文字的读者肃然起敬,也让依然坚守精神家园的文学中的人们执意要把他的作品请进年度十大好书的行列。

作家生活在大都市的边缘,在20个世纪末,那里还是一片“天明地净”的地方。也许是病体孱弱的缘故,也许他这一生就是要秉持着不离大地的理念,他哪儿都不写,一支笔只写大地上的事情。他喜欢徒步旅行,通过旅行亲近大地,投入大地的怀抱并细致观察大地上的事物,不由得常常心生喜悦。然而,尽管大地四季的生活有红有紫,尽管农家的老人小孩的乐趣上天入地,还有亲情友情如煦煦暖阳,读书思考像踱步文学殿堂,字里行间却终究浸泡着忧郁的情绪。他的忧郁不虚张、不呻吟、不自卑,只是宛如村边的一泓池水,清澈平静,偶起微澜。这样的文字是不能太多,也不会太多。可竟在不足20万字的时候戛然而止,连那二十四节气系列散文都还不曾写完,这如同他的生命,变成了文学“最大的遗憾”。

让我们记住这位用生命写作的普普通通的作家:苇岸,原名马建国,1960年1月生于北京市昌平县(今昌平区)北小营村,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88年开始写作开放性系列散文作品《大地上的事情》,成为新生代散文的代表性作品。1999年5月19日因肝癌医治无效辞世,年仅39岁。按照苇岸自己的意愿,他的亲友将他的骨灰伴着花瓣撒在故乡的麦田、树林与河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