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资产阶级中,最为人们所欣赏的就是“过得像贵族一样”的人。这意味着他们不用亲自从事任何职业,而靠投资收益或者地租生活。“过得像贵族一样”的资产阶级非常稀少,任何能够承担贵族生活开销的人,也绝对能够承担成为真正贵族的花费。“成为贵族”是所有资产阶级梦寐以求的,也是对其社会成就的终极认可。如果一个人有这个财力,那么成为贵族也不难。最热门的官职中有超过4000个是授予持官者贵族头衔的,通过这条途径和其他各种次要的方法,18世纪一共有大约1万人(如果算上他们的家庭成员就是4.5万人)脱离了资产阶级身份成为贵族,速度大概是每天两人。大多数附带贵族头衔的官职确实要求两代人相继担任该职,这样才能算完全以继承的方式获得了贵族头衔。但857个国王秘书职务没有任何实际义务可言,能完全而且立刻获得贵族身份。这些职位被称为“花钱买来的肥皂”,但金融家、商人和工业家们对它们趋之若鹜。在18世纪80年代,他们把这类官职的价格炒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对于拥有职业的资产阶级来说,没有什么比看到白手起家的生意人一跃进入社会最高阶层更让人生气的了。他们本以为任何商人都低自己一等,现在却变得毫无意义:暴发户们预备用来购买贵族头衔官职的钱让所有职业人士望尘莫及——即便如此也是值得的。职业人士能做的只有请愿(就像地方民事和刑事法庭),请求将他们自己的职位也变成带有贵族头衔的,或者通过盗用贵族身份脱身。伪造家谱在当时是一个小有规模的行业。1789年之前,我们能见到的德·丹东、德·罗伯斯庇尔、德·马拉、布里索摇身一变成了德·瓦维耶[22],还有罗兰·德·拉普拉特耶尔[23]。对其等级的贸然闯入者,贵族们却不以为意,但这种态度绝非自我安慰。当高等法院投票通过只接受有多代贵族血统的成员(18世纪60—80年代有几个高等法院这么做过)、1781年著名的《塞居尔法令》规定军官必须从至少有四代贵族的家族中招募时,资产阶级舆论一片哗然。金融界购买贵族头衔的能力曾搅乱了职业人士心中的礼义廉耻,但现在这些政策针对的正是这个金融界。从表面上看,这些政策似乎排除了所有资产阶级担任炙手可热公职的可能。实际上,如果不先当上贵族,极少有资产阶级能身居如此高位。但是公开把这种情况规范化,在这个资产阶级和贵族的教育水平、价值观和外貌都逐渐趋同的时代,无疑是具有挑衅意味的。
什么东西让人们如此渴望成为贵族?当然是贵族身份所带来的魅力和卓尔不群的社会认同。然而资产阶级对特权并不陌生,当时社会中大多数人都能通过自己所处的行业、团体、城镇甚至省份获得一些特别的权利或免除某些义务。对于这个没有统一法律体系和制度的国家,特权就是其最大的特征。但贵族比大多数人享有更多特权,他们在社会中形成了独立的等级或秩序,国王的其他臣民,从最不幸的乞丐到阿瑟·杨笔下用金银餐具吃饭的殖民地大货商,都是平民。贵族在公共场合处处优先,能够佩剑,能够炫耀独有的盾徽。对贵族的审判要在特别法庭进行,而如果贵族犯下了严重罪行,可以得到特殊的死刑——斩首。他们不用服徭役,不用为驻扎军队腾地方,也不用参加义务兵役。最重要的是他们享有巨大的财税优势,免于承担盐税带来的重负——这是遭人憎恨的敲诈性盐业垄断。在转让封建财产的时候也不用缴纳财产变更税,而且贵族享有主要的直接税——军役税的免税权。实际上,很多资产阶级人士也不用缴军役税,因为城市市民也有免税权。在三级会议省区,军役税按土地而不按人头征收,当地贵族发现他们要缴军役税,而他们的邻居并非贵族,但由于拥有采邑,却不用缴纳该税。[24]当然,贵族不能免缴新近开征的直接税,例如人头税(1695年)和廿一税(1749年)。但在大多数人看来,军役税的免税权依然是贵族身份的典型标志,这明显是骑士时代的遗风。在当时人们的概念里,有责任为保卫国家而冒生命危险的人不需要为之纳税。但这种武士同盟也使贵族从事零售贸易变成一件丢脸的事情,这样做要冒着丢掉贵族身份的风险,也可能会降为要缴军役税的等级。很少有人敢于无视这项法律或其背后深深的偏见,这会危及他们作为贵族的优越处境。无论如何他们还要为子嗣打算,贵族身份是家族事务,是一项只有传诸后世才真正有效的殊荣。况且,贵族被认为应该投身比挣钱更重要的事情。按照惯例,他们是社会的管理者——这是有追求的资产阶级强烈地想成为贵族的另一个原因。
不论当时还是今天,没人知道贵族的确切人数,可靠的估计是在12万~35万之间,但这一小部分人拥有法国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土地,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依赖其封建权利所占有的。他们拥有所有最有价值的可卖官职、大量的公债,而近四分之一的教会税款则会落进贵族神父、僧侣的腰包。大多数重工业也被贵族控制,要么是通过投资,要么是由于他们直接拥有可以开展采矿业和冶金业的土地,这种产业以土地为依托,因此不会被看成是商业。甚至对于贸易的禁止也是有漏洞可钻的。大规模贸易已经对贵族和国王公卿们开放很多年了,因为他们中很多人本来就是大商人或者私人金融家,他们不会因为购买了带有贵族头衔的官职而被要求放弃生意。正因为成功的资产阶级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轻易成为贵族,他们带来的资产也一直在为整个贵族阶层的财富添砖加瓦,更不要说带着丰盛嫁妆的女性资产阶级继承人了,很多身无分文的绅士正巴望着靠她们“镀金”呢。于是,资产阶级不断增长的财富也带动了贵族富裕,帮助贵族保持住了领先地位。“贵族”就像是一个俱乐部,所有富人都觉得自己有资格——也确实有义务——加入。这绝不是说所有的贵族都有钱,但所有的有钱人最后都会成为贵族。
随着贵族财富而来的是影响力和权力。作为“王国第一绅士”的国王会在一群贵族廷臣中度过一生,原则上,只有名门望族才有机会见他一面。他所有的大臣也都是贵族——当1776年路易十六任命雅克·内克为国库总监的时候引起了轰动,因为内克是瑞士人,一个新教平民。行政部门的所有高级官员——大使、总督、国务委员以及督办官——都是贵族,陆军和海军的高级军官以及大多数低级军官也都是贵族。大部分确保中央政府有钱花的金融家和包税人都买到了贵族身份,而且因为每个高级法庭的每个职位都是附带贵族头衔的,所以整个司法系统的上层都是贵族。在教会里,贵族占据了所有主教职位、最好的修道院院长和教士职位,而且在路易十六时期,让他们担任这些职位成为一项制度。其动机也正是1781年《塞居尔法令》的隐含目的之一:把一部分公职留给那个没有其他资产的群体——贫困贵族。
事实上,路易十六时期法国的真正管理者并非贵族,而是财阀集团,大多数贵族在其中没有一席之地。大半贵族过得和普通资产阶级差不多,很多甚至还不及资产阶级。托拜厄斯·斯摩莱特[25]在1763年如此描述布洛涅的贵族阶层:
虚荣、傲慢、贫穷而且懒惰……他们任由自己的别墅衰败,花园和农田荒芜,寄居在上城区的阴冷小屋里……没有灯光、新鲜空气或者厕所。他们在里面忍饥挨饿,这样才能有足够的钱买好衣服,每天好好打扮一次……他们没受过什么教育,没有阅读品位,不理家政,没有任何实际的职业,只会打理自己的头发,修饰自己的仪态。他们讨厌步行,如果不是为了满足被观赏的虚荣心,也绝不会出国……他们装作非常在乎自己的等级,绝不会和商人有任何来往,他们觉得商人是平民。[26]
在宫廷,在巴黎,钱能疏通一切。公爵和达官贵人们非常乐意将他们亭亭玉立的女儿嫁给大金融家。内克的权力通行证就是他作为银行家的巨大财富。很多外省首府也存在着品级和金钱的融合,尤其是港口城市。然而,这些繁华的消费中心之外的贵族们,往往是一群血统高贵,却寒酸破败、没有多少资产财力的绅士。这才是大多数农民,也是大多数法国人会碰见的贵族。他们常常发现贵族傲慢自大,急于索取封建捐税和行使领主特权,极为依恋自己的祖先和贵族的特权。1825年,塞居尔伯爵在回望革命前的岁月时曾这样说道:“相比在宫廷有关系的上层贵族或人员,人们更有理由对乡村贵族感到不满,他们贫穷而且愚昧。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除了头衔一无所有,他们总想用头衔来和一些中等阶层一较高低,而后者在学识和财富上都让他们备感尴尬、颜面扫地。”[27]这种贵族最敌视的莫过于贸易了。在布列塔尼,处境窘迫的绅士在通过经商挣回财产时,可以“搁置贵族身份”。但即便这么做了的人——比如夏多布里昂[28]的父亲,他最后成功赎回了祖先的城堡,却也花光了所有积蓄。但他乐于重新过上窘迫却貌似位居上流的理想生活。缺钱意味着这些人不可能担任法院职位——他们付不起这些职位的钱。至于用来支付高级法庭法官可有可无的职业教育的经费,他们也只能望洋兴叹。他们倾向于把高级法庭官职看成是“穿袍贵族”[29]的新来源,并对之冷嘲热讽,求得心理慰藉,尽管这种看法往往是没有道理的。另外,他们把自己看成是唯一货真价实的贵族——“佩剑贵族”。他们从祖先的血统中继承了自己的使命——战斗。他们有义务在军队中——当然是作为军官——侍奉国王,而国王相应地也有义务给予他们机会。但问题是,军队的所有职位也是可以拿钱买的,财阀们再一次把这些职位的价格抬上了天。在18世纪中期,人们对贫穷贵族问题展开过一次激烈的公共辩论。夸耶神父在1756年出版的《商人贵族》中称,解决之道在于鼓励这批贵族从商。但路易十四的私生孙子圣富瓦伯爵在其回应著作《军人贵族或法国爱国者》中谴责了金钱的魔力,并主张由贵族垄断军队职位,并以战绩作为唯一升迁标准。这既能给予贫穷贵族可靠的谋生手段,也能塑造更加专业的军官群体。到了1776年,这一系列辩论达到顶点,当时建成了由12所军校组成的体系,其中就包括拿破仑·波拿巴就读的布里耶纳军校。拿破仑来自刚刚并入法国的科西嘉岛,出身于一个贫穷贵族家庭,他在军校中学会了作战技艺的基本原理。《塞居尔法令》也有相同的意图——将来自资产阶级、把军装带来的光鲜荣誉和社会尊重看得比军事效率更重的富有纨绔子弟清理出军队。其缺陷在于对宫廷中的纨绔子弟没有影响:这些人的血统高贵无比,也同样有钱,但他们对军队的奉献承诺也仅仅流于形式。不论哪条路,天生的富二代或者贵族二代总是占先,而有天分或能力的人只能排在他们后面,这种情况不仅仅发生在军队里。在很多人看来,很显然,整个社会都是这么运作的。一个自学成才的文人尚福,通过贵族关系在1781年进入了法兰西学院,他思索这样一个问题:“什么生物与他周遭的环境最格格不入?有没有可能是这样一个人呢?——他既无金钱亦非贵族,只有靠苦干和功绩,身边却到处都是拥有金钱或者贵族身份,或者是兼具两种优势的人。”[30]公众的不满主要针对军队,这也绝非巧合。18世纪中期法国军队的战绩实在太丢人了。他们在海上被英国击败,在战场上被普鲁士痛击,再没有其他国家机构像军队这般无能了。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军队为全欧洲所敬仰,而现在它的名声一落千丈,国家想努力恢复其声望,军事学校和《塞居尔法令》一类的改革正是这些努力的一部分。如今,代替路易十四军队昔日地位的是腓特烈大帝的军队,而后者恰恰为法国许多改革提供了榜样。历任陆军大臣都不仅想要建立普鲁士风格的军官团体,还要引进普鲁士的军事战术和作战演习、军队服装甚至军队纪律。这种政策处处发生龃龉,人们往往会争论,法国士兵如果犯了普鲁士式的军事错误——比如用剑面攻击——是否能在不丢颜面的情况下被惩罚?路易十六军队的构成当然和腓特烈大帝的军队不同:大多数士兵是法国臣民,还有志愿兵。军队中确实有23个外籍军团,其中包括令人敬畏的负责王室安全的瑞士卫队,但他们的人数还不及整个军队人数的七分之一,而且征兵制只用于招募民兵部队——这是一支只在战时调动的预备军。有很多人被招揽到一起,用于挑选每个地区所需的应征士兵;但免于参军的资格范围很广,只有最穷的农民逃不过征召。尽管现在民兵部队被收编的风险不大,但它在乡村地区仍然很不受欢迎。即便是最穷困潦倒的农民,也对军队生活没有太大兴趣。大量正规军队是在高度城市化、重兵把守的北部和东北边境地区征召的。大多数新兵要服满8年兵役,每年大概有3000名逃兵,这一数字低于当时的国际标准。军队占总人口的比重并不高,18万军人意味着每156个臣民中有一个军人(在普鲁士,这个数字是29比1),而且军队的地域集中意味着它对中部、南部和西部所有省份的生活都不会造成冲击。约有60年时间,法国军队未曾在自己的领土上打过仗,18世纪时他们也从未接到平息国内动乱的命令。因此,虽然军费开支越来越大,军队却越来越与世隔绝,对多年非军事化的地区或人群没有太大影响。然而,军队内部也分成了不同的王国。大多数军官有大把假期,他们很少见到自己的部下,对后者也毫不关心。军事理论家鼓吹的普鲁士模式提倡军人无意志的机械行动,更是无法让军官和士兵走得更近。限制军队官职任命的措施也是一样,他们急于把富裕平民赶出军官阶层,同时也排除或压制了有才能的“好运军官”,尽管后者在其他的或者较低的军阶上积累了长期而宝贵的经验。
海军不可能有这种隔阂,船上的全体官兵要连续数月吃住在一起,每位军官都要对航海和船员职责了如指掌。在整个法国海军史上,军方一直努力将军官招募限制在贵族范围内。布雷斯特、罗什福尔和土伦的海军学校用于训练海军的所有军官,它们原则上只向贵族开放。但贵族们觉得扬帆远航太艰辛,不如待在陆军,尽管这些学校培养的“红衫”军官主导着整个海军,然而一旦到了战争时期,他们的人数将远远不及从沿海地区广泛招募来的“蓝衫”军。海军中没有买官制,即便是海军最高级别的官职,也很少有廷臣问津,因此每一级军阶中的社会竞争都要少得多。大海上靠的是能力和经验,为了确保即使下甲板船员也拥有这样的素质,从柯尔贝尔[31]的时代开始,法国就在实施一种海军招募体制:在沿海地区和航运流域,每一个低于60岁且有航行经验的人都被要求注册到一个“编队”或海军预备役名录之下,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有义务出动。就像民兵招募在农民中不受欢迎一样,这种海军招募在水手、渔民和驳船船员中也不招人待见,但相比英国海军的强制征兵制,这种方法能培养更好的战舰船员——他们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打败了英军,报仇雪恨。这场战争似乎为大规模扩张海军的计划和装备翻新进行了有力辩护,而上一次的扩张和翻新结束于1763年。到1780年,法国军队中共有86艘驱逐舰和79艘战列舰在役,从1776年到1783年,海军每年的军费涨了4倍。这样的努力对美国取得独立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在战争结束之后,路易十六仍决心要让法国继续保持作为欧洲主要海上力量的地位。而他唯一一次见到海洋,是在1786年去瑟堡视察一个兴建中的大型海军港口,这也是他在1791年之前唯一一次离开巴黎周边行政区,走访王国的其他地方。那里有3000名工人,阿瑟·杨1788年8月看到他们时就已经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很想知道,要完成一项如此浩大的工程,这个国家怎么才能做到不破产。事实上,这项工程又花了65年才得以完工。而就在阿瑟·杨抵达瑟堡的前11天,巨大的国防开支已经使这个国家入不敷出了。
贵族紧抓着军事力量不放,其理由是他们的等级天然决定他们要战斗,而且他们也以此来捍卫免税权。这等于回到了典型的中世纪社会分工:有人劳作,有人战斗,有人祈祷。自然,那些祈祷的人——教士们也会诉诸类似的理由,同样是强调某种自身的实用性,为其享有的广泛特权奠定基础。按照法律,教士的等级高于贵族,是王国第一等级,因为他们是王国共同体精神幸福和道德标准的守卫者。教士约有13万人,但超过半数的教士只从事普通的神职工作(其中三分之二是女性),还有不少修道院外的教士属于大教堂和圣堂参事会联合会的成员,是没有医治灵魂职能的大教堂教士。因此,教区神父是少数,全国平均下来每位神父要负责400~500名居民。但是教士的分布和这个国家其他事物的分布一样,是不平衡的。在乡村,本堂神父是教区居民们唯一能见到的神职人员;而在城镇景观中充满了修女院、神学院、学校和医院,全部由教士运作,更不要说大教堂、教堂联合会和不计其数的教区教堂,可谓连甍接栋、钟声相闻。在很多小城镇,教堂是主要的劳动力雇佣方。在沙特尔的1.2万居民中,直接受雇于教堂参事会的就有500~600人,还有更多的人依靠它谋生,而教堂本身也是靠着周边地区的1.7万英亩(约合6879.66公顷)土地和124位封建领主来养活的。在1万人口的巴约,据估计,当地所有神职机构每年会为该镇经济贡献多达40万里弗。全法国有超过十分之一的土地在教会手中,尽管它们大部分在北方而非南方。而根据什一税,教区教士理论上能够收取每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用于维持自己的生计。实际操作中什一税的征收很不规范,而且即便是对那些没能逃过该税的人也从未征满十分之一。除了1561年后并入法国的省份——其教会被“视为外国的”,所有教会收入都被免除了平常的税收。[32]和贵族不一样,政府想要摧毁教会的免税特权,但屡屡告败。最后的一次纷争发生在1749—1751年之间,国家准备开征廿一税。教会因组织有序而最终获得胜利。和第二、第三等级不同,他们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议性的法国教士大会,休会期间,该等级所有集体事务都由一个常设的大会常务理事会管理,主管常务理事会的是两名被精心挑选出来的大会干事,他们往往是想出人头地、野心勃勃的年轻教士。然而,他们从事的大多是财政事务——免税并不意味着教会对王室岁入毫无贡献。教会每十年要向政府兑现一个所谓“自由捐献”,这笔钱会在教会内部对教士进行征收。同时,教会利用自身极高的信誉,替国家发放巨额债券,这意味着它还要筹措比“自由捐献”更多的钱来还利息。教会每年要向国家或帮助国家支付的费用加起来总共达到1600万里弗。然而鉴于他们每年岁入约为2.5亿里弗,他们的收入比例远远低于平均信徒的需求。
在第一等级内部,对教士的征税力度也不是完全平等分配的。教区教士依赖什一税和各种工作费,如果他们有幸得到一小块教会附属地,将会缴出收入的一半,此外,他们对于主教辖区内的征税额度分配没有发言权。大教堂教士和规模较大的教士会、修道院占有教会大部分地产,他们的代表垄断了所有有权力、有影响的位置。而这些团体中最富有的群体,反过来又一定会被贵族控制,因为对于贵族而言,前者能成为他们众多子女主要的、舒适的且待遇优厚的庇护所,否则这些子女会变成家族财产的沉重负担。自从1516年弗朗索瓦一世和教皇里奥十世签订政教协议[33]以来,国王有权任命大修道院中所有主教和院长。到了18世纪,国王听取一位主教的建议,把这一重大职务委任权以圣职名录的方式分配到了下面。然而,太多宫廷家族渴望让自己的亲戚、朋友和扈从过上教士那样的好日子,所有手中握有委任权的人都发现很难抵制前者的巨大压力。随着18世纪地租的提高,对教会职位的需求量更大了。高层大主教的收入都是六位数,很少有收入在2万里弗以下的高级教士,一个较大修道院有推荐权利的院长比主教收入还高。相应地,这些炙手可热的圣职将由大贵族的次子们担任。截至1789年,所有主教级别的教士(只有一个例外)都是贵族出身,四分之一的主教职位被13个家族把持着。这个体制内的很多圣职都被任命给了非常年轻的人,他们经过短暂的学习,闪电般地接受任命,在这个早已不那么神圣的等级体制内迅速蹿升。塔列朗[34]就是一个注定要做教士而非军人的人,幼年的他因为一次事故导致一条腿发育不全。他在21岁时被任命为副主祭,几周后成为兰斯大教堂教士,几个月内当上了修道院院长——不过他在4年之后才成为神父,再下一年他成了两名大会干事中的一个,1788年他34岁的时候,已经是欧坦的主教了。后来的历史将证明,路易十六时期的主教中,没人比塔列朗更加愤世嫉俗,更加冷酷无情,因为每每遇到考验时,大多数教士还是会怀着某种热情坚守圣职。不过他们的升迁都是同样神速,毕竟也没有其他途径可走。如果说这样的体制孕育了对神圣事业并不热心的神父,那么它也使法国天主教会的主教们成为强悍的政客和权力掮客。1787年5月图卢兹大主教洛梅尼·德·布里耶纳当上首席大臣,实现了教士们公开追求多年的抱负。18世纪早期的弗勒里、贝尼斯和泰雷[35]等例证表明,路易十四永不将高级世俗官职授予教士的原则早已人亡政息了。
布里耶纳是作为教会改革者而出名的。他在1766年当上了修士委员会的主席。教士大会成立该委员会的目的是进行投资,关闭或者合并(如果有必要的话)无人居住的修士院和修女院。教会成立委员会,摆出改革姿态,可谓18世纪最大的宗教变革——1764年法国驱逐耶稣会士的后续。驱逐耶稣会士是由一系列令人难以置信的偶然事故从很多方面导致的结果,世俗权力除去了在法国宗教和教育生活中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宗教团体,这段历史极为生动地展现了一个拒绝改革的教会将变得多么脆弱。教会在察觉到危险之后,就开始四处寻找容易下手改革的地方。修士群体被暴露了出来,因为他们一直犹豫着不吸纳新人,还被愈发功利的公共舆论谴责为财富囤积者,而教会则被认为是懒汉的避难所。于是,在1768—1780年间,458个修道院被解散,其共计62.2029万里弗的资产被分发给了医院、贫民院和神学院;但更大更富有的修道院依然毫发未伤,教区教士的问题、教会中被轻视的穷困苦工的问题,也都没有得到解决。很少有教区教士真的出身贫寒,毕竟从事教士职业是需要一定教育经费的,以大多数人的标准来看,享有俸禄的教区神父也绝非极度贫穷。然而,很多教士对教会财富分配不均、在教会管理中没有发言权且毫无升迁前途可言等情况牢骚满腹。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让享受什一税的教士人数越来越多,但在很多城镇什一税已经成为历史,就连在乡村,也有三分之一的有俸教士无权获得该教区的什一税。这些税款有时被转交给了平民教徒,而更多的时候是被转移到了修道院和其他教士团体的腰包里,后者只按照固定比例把收益中的一部分付给教区神父——这种经费被称为“恰当提成”。实际上这就是教区神父们的薪水,但18世纪持续的通货膨胀必然使这份提成的价值不断缩水。王室于1768年和1786年两度下令强制涨薪,但这两次都被教士抱怨涨幅不够。那些占有什一税的教会团体不仅不支付薪水涨幅,甚至放弃了给教士们付钱。于是现在轮到神父去触碰什一税的霉头了,他们发现自己收上来的钱还不如“恰当提成”多。18世纪70年代,在许多主教辖区,教区神父的不满爆发了,他们组织起反叛集会,控诉“恰当提成”的不足,谴责向教士征税的不公平性,还有大教堂教士和修士对教区行政部门的垄断,以及主教们的“专制”——教会现行模式的靠山正是主教的权威。在1780年教士大会中,主教们重弹老调:禁止未经批准的教士集会。1782年,一纸王室法令支持了主教们的立场,这显然使所谓的“神父反叛”偃旗息鼓了。但它并未尝试铲除引发反叛的根源,因为当时的教会正遭到世俗人士前所未有的抨击。
教会最遭人诟病之处是其政治权力。它垄断了公众崇拜,国王的所有臣民在法律上都是天主教徒。同样,从法律上讲,新教徒不享有宽容(阿尔萨斯地区除外),也没有民事权利。就在1762年,一名牧师被处死了,政府新近释放新教囚犯只在1775年发生过一次。教会还控制了几乎整个教育系统,提供了大部分的济贫和医疗救济。它拥有覆盖面很广的审查制度,其布道坛常常被世俗政府借来发布重要公告和警报。这一切都强化了教会所宣称的自己拥有的上帝所赐的道德权威。在法国,法律和政令的日常执行非常不到位,在这样的国家中,教会使臣民保持温驯服从的功能就显得无比重要了。
在王国的大多数地区,除军队之外,推行法律最重要的力量要算骑警队了,这是一支马背上的警察部队,人数多达3000人。按照传统,不论大小,所有的城镇都雇佣看守人,但即便在最大的城市里,看守人总数也不超过三位数。只有巴黎的警力比较充足,各种部门加起来有2000多名警官,另外还有法国卫兵和瑞士卫兵。事实上,法国的法官比警察多得多,经过前几个世纪的买官制,法官人数大大增加。司法系统的最底层是成千上万的小司法辖区,不少是私人性质的,但都配备了一套完整的班子: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代诉人、法庭警察和执法人员。仅昂热这座2.6万人口的城市就有53个不同的法院和审判庭,不过,它们都不是司法系统中的高级机构。稍大一些的贝桑松有高等法院,其在职人员约为500人,其中大概有十二分之一的人员从事与法律直接相关的工作,其他更多人则间接依赖法律工作。这座司法迷宫带来的延误和巨额花销臭名昭著。1763年,巴黎高等法院的最高检察长(他应该了解情况)记述道:“有人每两三年就要打一场官司,耗费大量金钱只为了找到那位能受理他案件的法官,我们难道不是天天看到这样的人吗?”[36]但只要法国制定不出一套规范的法律体系,只要政府无法买断所有持官者的官职,问题就无法解决。这样的改革和理性化行动在1771—1774年以及1788年确实断断续续地发生过,是政府和高等法院政治斗争的副产品,但这类改革与催生改革的短暂局势一样,转瞬即逝。
高等法院位于司法系统的金字塔顶端,是各自管辖区域的最高终审法院。它们同时享有广泛的行政权力,这使它们常常和总督、督办官发生冲突。最重要的是它在立法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所有法律都要经过高等法院的注册,才具有合法效力,高等法院有权向国王呈上谏诤书,指出新立法中的缺陷。在国王给出答复之前,高等法院延缓注册,于是具有了搁置或阻碍政府政策的能力。自从路易十四死后,高等法院将这种技巧发展成了主要的抗议手段。原则上,谏诤书是国王与法官之间秘密的交流,但这个时期,高等法院为引导公共舆论而将谏诤书出版发售已是司空见惯之事。在得到国王回复之后,高等法院通常会更新自己的谏诤书。到了18世纪后期,高等法院的反抗手段扩展到了法官罢工和偶尔的大量辞职。然而,每个人都知道,国王有最终决定权,他会亲自到庭(在外省,国王会委派代表),通过一个被称为“御临法庭”的会议命令高等法院注册引起争议的法令。君主代表着正义,法官的权威也来源于委派,因此,只要国王一出面,法官自然失声。高等法院通常会抗议君权的出场,但如果君主这么做了,他们也绝不会继续抵制。高等法院保存了颜面,而且不是通过公然反叛的方式——任何高等法院法官都没打过这种算盘。除了财政与宗教事务之外,大多数存在争论的问题也不需要通过“御临法庭”这一极端方式才能得到解决。即使如此,在18世纪60年代,很大程度上由高等法院引起的驱逐耶稣会士事件也是他们插手宗教事务的极限了。但在军费开支不断上升、政府不断征税和举债来满足军需的时代,财政问题上的对抗却只能愈演愈烈。18世纪上半期,司法辖区覆盖了全法国三分之一的地区,直到那时为止,最重要的高级法庭——巴黎高等法院在财政问题上还处于孤军作战的状态。但自1749年廿一税开征以来,外省法院也开始显示自己的权威,一方面是针对财政问题,另一方面是反对(在高等法院看来)中央政府的各省代理人扩充自己权能的努力。这种争斗在18世纪60年代尤其激烈,政府和贝桑松、图卢兹、波尔多、波城和雷恩的高等法院都发生过冲突,更不要说和其他高院周期性的小摩擦了。高等法庭越来越被怀疑密谋败坏政府声誉,篡夺王室权力。1766年,路易十五觉察到必须用强硬措辞重申他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威,在这次被当事人回忆为“鞭笞会议”的事件中,国王亲临巴黎高等法院,宣布道:
国家的最高权力仅国王一人所有……法院的权威也只能来源于国王,他们以国王之名才能充分行使的权威,也永远归属于国王……只有国王享有立法权,不依赖于任何人,不允许任何分割……整个公共秩序都以国王为基础,国家与国王的权力与利益同为一体,也只能由国王掌握。
冲突仍旧不断,事实证明,因18世纪中叶战争带来的税负难以在和平时期得以填补。当新的司法大臣莫普激怒了巴黎高等法院,导致后者拒绝任何合作时,双方的冲突达到了新的**。莫普随即流放了法官,选择一些更听话的合作者取而代之。他还抓住机会取消了高等法院的买官制,在整个高等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之内都建立起一套新的下属法院架构。提出抗议的外省高等法院也被改制了。出人意料的是,这次改革中大多数在职法官都选择了合作,但惨遭流放和革职的法官却掀起了一场巨大的抗议风潮,宣称这是推翻王国宪政的行径。在这次改革按压下法院意见之前,雪片般的谏诤书朝国王飞来,尽管政府有精心安排过的宣传计划,但大部分舆论还是对改革的价值疑心重重。当3年之后路易十五去世时,这项体制还未能在法国巩固下来,因此,如何处置高等法院就成了路易十六继位之后面临的第一个重大政治议题。几个月后,他决定召回法官,重建旧的机构,莫普被解职,其所有改革措施被取消。新国王身边最有影响力的大臣们劝谏说,如果他不召回可靠而备受信赖的公共自由守卫者,公共舆论就不会相信他的良苦用心。因此,在路易十六行加冕礼的同时,旧的司法体制得以重建,买官制得以恢复,巴黎高等法院再次开始写谏诤书,阻碍新法律的注册。但若有人认为一切又回到原样,那就错了。高等法院看到,自己并非不可侵犯,公众也看到,自己面对一个决绝的政府是多么无足轻重。通过1775年和1776年的谏诤书,巴黎高等法院非常满意地证明了自己仍旧强大,在接下来近10年的时间里,它保持着相对的沉默。而一些外省高等法院内部,与莫普合作的法官和不合作的法官之间暗自相互指责,于是陷入了多年的分裂。莫普是法国最后一位司法大臣,拒绝签署辞职书,他最终于1792年去世。高等法院的政治势力曾一度为莫普所削弱,却很难完全恢复,即使它已经得到重建。
莫普造成的破坏不止于此,其改革也使王室沾上了不可磨灭的污点。尽管路易十五曾在1766年以极为严厉的语言强调过自己的权威,但他仍然会宽容高级法庭的一些挑衅行为。这表示法国王权遵循法律,并能够接受臣民合法表达自己的不满。大批群众支持高等法院,而国王对它偶尔的让步也等于向国民证实了他并非暴君。不断成熟的王权本已对高等法院永无休止的阻碍感到厌倦了,对莫普的支持更将双方微妙的信任一扫而光。法院的起源和权力与法国王权本身一样古老,而莫普对法院的攻击使它的形象成了专制主义、目无法纪、只遵从王权意志的政府代理人,面对这个专断无常的政府,任何人或任何财产都是不安全的。如果路易十六不将莫普解职,而继续推行他的改革,那么“暴君”的帽子将会提前17年落到他的头上。但即便是重建旧的高等法院也无法抹去高等法院曾被压制的回忆。法国人现在知道了,如果国王愿意,他能够实行的权力有多么大,大家对此颇为不安。1771年之前的机构和人员是回来了,但是承载这些机构人员运转的政治信任(甚至是天真)的气氛却难以修复。
高等法院的法官大概有1200人,加上其他主管特殊金融财政审判的高级法院法官约1000人,他们共同组成了所谓的“穿袍贵族”。所有高级法庭官职都附有贵族头衔,但是到目前为止,很少有法官的贵族头衔是从官职那里获得的。他们大多数有好几代的贵族血统,而现在很多高等法院已决定只接收这样的贵族成员。他们主管着各自省份的全部地方事务,这也是他们会如此频繁地与督办官、总督发生冲突的原因。在巴黎,他们主导着全国性事务。高等法院和大城市高级法庭不仅仅比外省法院享有更大的权力和司法管辖区,大多数督办官、国务专员和大臣都是巴黎穿袍贵族出身。野心勃勃的年轻法官在干了几年之后,就会去购买官职,争取成为80名国王司法助理中的一员。在这之后,他们就能顺理成章地把目光投向34个督办官职位,这些职位一直是为他们这一级别的官员准备的。大多数督办官最后当不了内阁大臣,但他们却可以是督办官。这一切意味着,在首都,政界和法律界是紧密相连的,他们之间普遍的子女联姻则让这种关系更进一层。政治斗争中的任何人都在两派各有亲属,而双方的对抗并不总像表面上那样激烈。由于斗争双方关系密切,他们知道需要给对手留点面子。莫普自己不久前就担任巴黎高等法院院长,可他把过去同事中最敢说话的人流放了,而且流放到似乎是刻意选择的险恶之地,于是,这个舒适惬意的圈子震惊了。毫无疑问,莫普招来了私怨,而当他把被称为“侵略者”的外来人安排进他的新司法体制时,他背负的恶名也被进一步强化了。狭小的法律和行政精英圈子控制着王国大多数权力机关,他们并不欢迎新鲜血液,即便是在外省,“穿袍贵族”的谱系也只会偶尔断线。只有另外两个团体在王国统治问题上有同等发言权,而其中一个团体唯有成员在世时才能保有体面。
这个团体就是金融家群体,当时也简称其为“财源”,总人数在200人到300人左右。金融家群体掌管着政府的岁入和支出,保证政府有钱可花,提供短期贷款,并通过与私人银行和贸易界接洽,发放更长期的债券。大多数的间接税都是由总包税局征收的,这是一个富有的财团,通过每6年一签的合同获得垄断包税资格。直接税的收入也是由金融家组成的持官者收取并转出的。他们以管理公共资金为生,这项工作的高额收益让他们成了国王最富有的臣民。这群人中多数是从卑微的商人做起,但他们都没忘记给自己买一个贵族头衔,他们的女儿是全法国价码最高的女继承人。他们过着极尽奢华同时也令人怀疑的生活——人们怀疑他们的耀眼财富是从公共经费中攫取的,所以金融家备受嫉恨。老贵族把他们看成暴发户——尽管他们也很想“挽上”后者女儿的嫁妆。自由职业者也这样认为,同时又嫉妒金融家的成功。纳税人把金融家看成是公共吸血鬼,他们怀念那些令人记忆犹新的事:每当一个新国王上台之后,总会有金融家因挪用公款而被送上法庭。但在1774年,这绝不可能发生——他们的影响力太大了。财政大臣们花了十多年时间相继废除了金融家把持的官职,然而到了1781年,这些努力被放弃了。4年之后,总包税局在巴黎四周建起了一道10英尺(约合33.53米)高的城墙,用于防止人们逃避通行税。他们授意建造的城门或关卡堪称现代设计的杰作。但对于巴黎普通百姓而言,它们象征着财政欺压和挥霍国王岁入。
不过,要说挥霍纳税者金钱的惊人例证,还要往西走12英里(约合19.31公里),到凡尔赛去看看。那里坐落着王宫,还有组成法国国家的第三股关键势力——廷臣。5万人居住在凡尔赛,使那里成为法国第二大城镇。有1万人在国王的家——凡尔赛宫里生活或干活,整座城镇的生活都依赖于此。宫廷每年花费3500万里弗,相当于国王岁入的5%,大部分经费都落入数百位廷臣的腰包。任何人只要穿着得体都可以进入凡尔赛宫。阿瑟·杨惊叹道:“在这里,你能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没有人会怀疑你,自由极了!”[37]但只有被引荐到国王面前并伴随其左右的,才是货真价实的廷臣。而一个人要成为“宫廷贵人”,必须提供能将其贵族血统追溯到1400年之前的可靠证明,或者得到特殊照顾才可以。只有不到1000个家庭有此殊荣,大多数人即使拿出证明也得不到太大好处,因为凡尔赛的生活昂贵到了极点。只有最富有的人才能承担服装、扈从、娱乐和凡尔赛、巴黎两地的住宅维护等费用——毕竟至少要有房子才能在当地引领时尚生活。能够拿得出这笔钱的人都是法国无可争议的社会精英,是贵族阶层中的精华——包括公爵、重臣、其他享有高贵头衔的人、王室周围的高级官员、大臣、将军、大主教或王室亲信乃至其同僚等。而即便是这样的人,如果得不到更多的年金、闲职或其他有利可图的国王政令或恩赐的殊荣,也会觉得难以为继。这正是这整套体系的总设计师——路易十四的目的,他要把法国的大人物集中起来,使他们围绕在自己身边,这样才能够监控他们。凡是来到凡尔赛的大人物都获得了丰厚的奖赏,同时也被驯服,变得依赖于国王。路易十四唯一拒绝给他们的是只有政府高官才能享有的实权。但到了路易十六时期,廷臣们夺得了实权。自18世纪50年代起,公爵、伯爵和穿袍的职业人士一样,担任执政大臣职务。每天与国王、大臣以及王室亲信们相处的人,即便没有正式官职,怎么可能没有影响力呢?受到王室青睐的人有获得利益、地位、年金、官职和各种额外好处的权利,宫廷生活本质上就是不断追求这一切的过程。玛丽·安托瓦内特的寝宫首席女仆回忆说,路易十五的死讯是这样传给他的继承人的,当时“路易十五的寝宫外屋传来和打雷一样的喧嚣,这是廷臣离开去世先王的前厅,跑向路易十六这位新国王致意的声音”[38]。自从路易十五以来,数不清的日记和回忆录作者以极为翔实的细节描绘了各种宫廷阴谋,这样生动的回忆在他们的书中随处可见,其中大多数回忆极为琐碎,但与之相关的名望、财富和权力却是无比真实的。法国的统治中心在凡尔赛,如果一个人能在宫廷获得成功,他将得到无限的奖赏。
有人以廷臣积累的公共资金多少来衡量其获得的奖赏。在廷臣影响力达到顶峰的18世纪70年代,王后的密友波利尼亚克公爵夫人每年的年金和薪资总计43.8万里弗。1774年,杜巴丽夫人在她的国王情人去世之后,从宫廷退休,这位美貌绝伦、曾经的女帽制造商,退休之后卖掉了自己在凡尔赛的三处房产,搬到几英里外一幢配备了奢侈家具的乡间别墅,生活在珠光宝气之中。在好色的路易十五统治下,王室情妇确实拥有成就或毁掉大臣的能力。路易十五眼前的大红人舒瓦瑟尔公爵就是靠不断向蓬帕杜夫人谄媚进贡才登上权力巅峰的;掌管海军的国务卿莫勒帕伯爵则因为四处传她的坏话而失宠,遭到流放,直到1774年,对情妇不感兴趣的新国王即位,才将其赦免,并任命其为首席大臣和顾问,莫勒帕的流放生涯至此才宣告结束。在1781年去世之前,莫勒帕曾插手所有任期四年的国务卿(外交、陆军、海军和王室内务)的任命与解职,另外还包括财政总监和掌玺大臣(司法系统中的最高职位)的官职,以及其他所有重要职务,如督办官和巴黎警察中尉等。莫勒帕作为法国首席大臣,在王家理事会中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对一切政策制定起着主导作用,年轻的国王也对其知识和经验崇敬有加——即便这些知识和经验属于更前一代人,而前一代政府所面临的问题远不如现在尖锐。
除了莫勒帕,路易十六还能求助于谁呢?他的父母很早就离他而去,而他的祖父路易十五也没告诉他作为君主的任何责任,传授给他任何秘诀。他继承王位时年仅20岁。他的奥地利公主妻子1770年嫁给他时只有15岁,还只是一个满脑子只知道享乐的小女孩,对他不愿履行丈夫义务感到恼火。路易十六受过良好的教育,能阅读几国文字,而且十分虔诚。他有很强的责任感,决心要治理好国家,这也是他召回莫勒帕的原因,因为他的导师对后者评价颇高。但是他矮胖的外形和蹒跚的步伐使他显得很不起眼(一个英国贵族在1780年嘲笑说“国王看起来像是一个阉人歌手”[39]),天花出人意料地夺走路易十五的生命,这使他的继承人感到——像他自己说的——就像天塌下来砸到他头上一样。他登上了王位,号啕大哭,他太年轻了。114年前马扎然去世时,路易十四轻松掌握了权柄,并拿出明确的行动纲领。路易十六完全无法与之相比,他有的仅仅是良好的意愿。
英国大使观察后说:“国王陛下想要摆脱所有的阴谋利用。但这样的期待只能落空,这是年轻、缺乏经验的头脑中的幻想。他所登上的王位,远不能使他凌驾于所有阴谋之上,相反将其置于阴谋中心。若是拥有伟大、卓越的天分作为优势,也许能够粉碎这些阴谋集团,但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有这样的优势。我认为,他会成为他们的猎物,发现自己每天越陷越深。”[40]
[1] 克洛维一世(Clovis I, 466—511),法兰克王国奠基人、国王。——译者注
[2] 税务法庭,在中世纪的英国掌管税务以及裁决税务纠纷的法庭。——译者注
[3] 飞地,一种特殊的人文地理现象,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编者注
[4] 法国称“芒什海峡”。——译者注
[5] Travels in France during the Years 1787, 1788 and 1789, Cambridge, 1929, pp. 275-276.
[6] 1685年路易十四废除了象征宗教宽容的《南特赦令》。——译者注
[7] W. Scott, Terror and Repression in Revolutionary Marseilles, London, 1973, p. 10.
[8] Travels, p. 180.
[9]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有此说。——译者注
[10] Travels, 10 June 1787, p. 23.
[11] F. Bluche, La Vie quotidienne au temps de Louis XVI, Paris, 1980. p. 275.
[12] O. H. Hufton, The Poor of Eighteenth Century France 1750-1789, Oxford, 1974, ii.
[13] Walter W. Powell, Richard Steinberg (ed.), The Nonprofit Sector: A Research Handbook, 2nd ed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 26. ——译者注
[14] Hufton, The Poor, p. 69.
[15] O. H. Hofton, “Towards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Poor of Eighteenth Century France”, in J. F. Bosher (ed.), French Government and Society 1500-1850: Essays in Memory of Alfred Cobban, London, 1973, p. 152.
[16] Edited by D. Roche, Journal de ma vie: Jacques-Louis Ménétra compagnon vitrier au 18e siècle, Paris, 1982.
[17] Tableau de Paris (12 vols., Amsterdam, 1783), S. L. Kaplan, “Réflexions sur la police du monde de travail 1700-1815”, Revue historique, 329 (1979), 70.
[18] Y. Durand, Les Fermiers Généraux au XVIIIe siècle, Paris, 1971, p. 190.
[19] Travels, 26 Aug, 1787, p. 60.
[20] M. Garden, Lyon et les Lyonnais au XVIIIe siècle, Paris, 1970, pp. 534-535.
[21] livre,法国大革命前第一种货币单位。——译者注
[22] 布里索的真实全名为Jacques Pierre Brissot, de Warville是他给自己取的假名。——译者注
[23] 这些人都是后来的革命领袖,在大革命之前却都将自己的名字贵族化。——译者注
[24] 在三级会议省区,军役税的征收只与土地有关,平民土地需要缴税,而贵族土地不用缴税。因此拥有平民土地的贵族要缴税,而拥有贵族封地的平民不用缴税。——译者注
[25] 托拜厄斯·斯摩莱特(Tobias Smollett, 1721—1771),英国小说家。——译者注
[26] Travels through France and Italy, London, 1763.
[27] Edited by E. Cruikshanks, Memoirs of Louis-Philippe Comte de Ségur, London, 1960, p. 41.
[28] 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 1768—1848),法国18—19世纪著名作家、政治家,代表作有《墓畔回忆录》等。——译者注
[29] 不是世袭贵族,往往出身于资产阶级,用钱买到贵族头衔。——译者注
[30] Edited by C. Roy, Maximes et pensées: Caractères et anecdotes, Paris, 1963, p. 76.
[31] 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Jean-Baptiste Colber, 1619—1683),路易十四时代著名的法国政治家、国务活动家,长期担任财政大臣和海军国务大臣。——译者注
[32] 此处应指1561年的《普瓦西契约》,涵盖了当时全法国所有教会,这些教会不用缴税;而在1561年之后并入法国的地区,其教会被称为“外国教会”,需要缴税。——译者注
[33] 指《博洛尼亚政教协议》。——译者注
[34] 塔列朗(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érigord, 1754—1838), 18—19世纪法国著名政治家、外交家、主教。——译者注
[35] 此三人为路易十五时代担任政府高官的神职人员。——译者注
[36] M. Marion, Dictionnaire des institutions de la France aux XVIIe et XVIIIe siècles, Paris,1923, p. 314.
[37] Travels, 23 Oct, 1787, p. 89.
[38] Mme Campan, Mémoires sur la vie de Marie-Antoinette, reine de France et de Navarre, ch. 4.
[39] Diary of Lord Herbert, 7 May 1780, in The Pembroke Papers, ed. Ld. Herbert, London, 1942,p. 473.
[40] S. K. Padover, The Life and Death of Louis XVI, NY, 1963 edn., pp. 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