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王其实不需要加冕礼,他在前国王去世时就领受神恩,登上宝座。加冕仅仅是遵从习俗,走过场而已。所以不少人,甚至部分高官都认为1775年6月11日在兰斯大教堂精心安排的路易十六传统祝圣仪式是在浪费公共财产。就在祝圣仪式的前一个月,巴黎周边的农村因高价面粉和面包引发了**,有人考虑将庆典延期。于是,通往兰斯的各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最后真正抵达香槟之都、目睹这一历史性时刻的人比预想的要少得多。旅店老板抱怨来客寥寥,宴会负责人也为剩下的食物可惜。但在那个阳光普照的早晨,当教堂大门砰然开启时,年轻的国王头顶王冠,手持查理大帝权杖,涂着克洛维[1]圣油,沐浴在荣光之中,在场的人们无不心生敬仰之情。
圣路易之子、法兰西和纳瓦尔最虔诚的基督徒国王——路易十六,在当天宣誓将保持教会的和平,平息混乱,力行公正,铲除异教,永远维护圣灵的崇高地位,对造次者绝不姑息。三天之后,在炎炎夏日中,他按照仪式碰触了2400名浑身恶臭的瘰疬病患者,人们素来相信受膏国王神圣的碰触能够治愈这种使人面目全非的疾病。除此之外,国王还抽出时间给74岁高龄的首席大臣写信,后者留在凡尔赛,抵制愚蠢的王后的任人唯亲之举,毕竟宫廷阴谋不会因国王登基而有所收敛。所以,路易十六举行的庆典以及他所履行的仪式,是一种奇怪的混合,既事关重大又微不足道,既意味深长又流于形式,既有诸多讲究又空洞乏味。他行使的权力,许下的承诺,甚至穿着的礼服,都经过了漫长曲折而又充满偶然性的历史的洗礼。在这个从1774年5月10日起被路易十六所统治的王国里,几乎没人知道或者记得这一切的缘由。
在18世纪70年代,不包括美洲和非洲的领土,法国国王所统辖的疆域大约有277200平方英里,居民超过2700万——直至1789年,人口还增长了100万。从中世纪早期到波旁王朝末年,通过征伐以及各种事件,法兰西王国不断扩张着领土。1678年,路易十四得到了弗朗什孔泰;1766年,路易十五得到了洛林,1768年他又得到了科西嘉。但是,在法国国内,阿维尼翁及其周边各区是属于教皇的,而阿尔萨斯的几个片区名义上是属于德国国王和米卢斯的独立城邦共和国的。没人对国中之国感到奇怪,因为它们都是根据法律、传统和国际共识划定的。无论如何,这些领土只是王国内部多样性的突出表现而已。
法国最初的行政区划是行省制。各行省本是封建采邑,后逐渐被法国国王吞并,面积大小悬殊:大的如朗格多克、多菲内和布列塔尼;小的如比利牛斯山附近的富瓦;还有边境的长条状地区,如佛兰德斯和鲁西永。它们都被设为行省。我们甚至连行省的准确数目都难以确定,因为历史传统总是含混不清的。然而在1776年,39个行省被任命了总督,但其功能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荣誉象征。而从中央行政角度,王国又被分为36个财政区,每区皆委派一名督办官。财政区的历史不如行省悠久,各地委派督办官也不过是近100年的事情。但这些行政单位在建制上远比行省规范,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分明的。倒是高等法院的辖区,即13个最高法院,与行省比较类似,例如,巴黎的高级法庭就覆盖了王国三分之一的范围,而波城和杜埃高等法院的辖区只比最小的行省大一点。高等法院起源于中世纪采邑统治者建立的最高法院,当国王将别人的土地据为己有之后,他往往会选择保留而不是废除当地原有的制度。例如500多年前,英国国王曾作为诺曼底公爵在鲁昂主持法庭,直到现在当地人还是习惯称鲁昂高等法院为税务法庭[2]。历史最短的南锡高等法院于1775年建立,取代了洛林旧的公爵法庭。大多数高等法院要同时管辖几个行省和财政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必然造成司法管辖权上的摩擦碰撞。而教会也有一套自己的区划。全国分为18个大主教区和136个主教区,后者集中分布在南方,地域狭小且历史悠久。不过很多主教喜欢在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主教区内圈出“裁判权飞地”[3],布列塔尼多尔地区的主教至少就有33个这样的“飞地”,在地方乡镇,这种情况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真正复杂的还在后面:除了针对特定事务颁布的王室法令外,王国领地可以不服从那些本应适用于它们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指令。南方各省都依据成文的罗马法行事,但在其中一些地区,如比利牛斯,遵循的是地方习俗。在法国北方,传统习惯是第一位的,法律都以习惯法形式存在,迄今我们还能举出至少65条广泛适用的基本习俗和300多条各具地方特色的习俗。这意味着不同行政区之间的婚丧嫁娶、继承、财产占有等法律可能存在巨大差异,而如果一个人在不同地区拥有财产,他的财产契约可能是大不相同的。每个行政区也有自己的度量衡,同一计量单位在不同地方往往有不同的数值。在这种情况下,被欺骗或者害怕遭到欺诈的痛苦充斥在所有交易活动中,这为处于司法体系底层的成百上千家小法院和审判所带来了没完没了的案子。税制的情况也是如此,毫无规范可言。众所周知,法国北部和中央地区要缴纳的税比南部以及王国外围地区重。例如,主要的直接税——军役税,在中央省区按人头征收,而在偏远地区,像朗格多克是按地征收。而著名的盐税则根据地区不同分成6个征收等级,还有6个行政地区是免缴盐税的,包括布列塔尼。不论是在城门还是河流沿岸,数不清的税卡遍布于各省之间,货物税、通行税和关税等可以根据不同的税率,用各种各样的财物缴纳。例如,从弗朗什-孔泰出发,经由索恩河和罗讷河运往地中海的货物,途中要分别向36个税卡交钱,而这36个税卡中既有国家的也有私人的。在一个理性的观察家眼里,这样的复杂局面看起来一直都是反复无常、混乱不堪,这同时也是按部就班和毫无意义的历史遗产。但是这些传统并不像任何旅行家可以轻松证实的那样,仅仅是由地理气候、文化或者经济需要造成的。
法兰西王国起源于起伏而开阔的巴黎盆地,慢慢向四周扩展。巴黎盆地的地理交通非常便利。由塞纳河和卢瓦尔河组成的河道系统利于船舶航行,也易于改造,为人们提供了通向大海的便捷通道。陆上的干道大路纵横绵延,很少因天然屏障碍阻而改道,而巴黎就位于这些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的中央。到了18世纪晚期,法国已经建立起欧洲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比拟的主干道系统,令外国人啧啧称奇。由于气候温和、土壤肥沃,以及交通便捷,巴黎盆地的农业,尤其是首都北部和佛兰德斯低地附近,是整个王国最繁荣、商业化程度最高的地方。这里不仅有着65万巴黎居民,还是英吉利海峡[4]沿岸全法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从诺曼底首府鲁昂到诺曼底的沿海地区,大量的人力被吸引到这里,从事欣欣向荣的棉纺织业,使巴黎盆地变成了所有英国旅行家口中的法国“曼彻斯特”。这里资源丰富、组织严密,最终成为城市聚集区,也很容易为中央政权所控制。在巴黎盆地,能读会写的居民远超王国其他任何地方,也超过了任何讲法语的地方(以能听出是法语为标准)。但在首都150英里(约合241.40公里)以外的地方,情况可就不是这样了。
在诺曼底西部和岩石嶙峋的布列塔尼半岛的边界并非开阔的原野,而是高高的山丘和由林木分隔而成的小块土地、零星的农庄和深陷的道路——这就是所谓的“博卡日风光”。再往西边走,那里的农民讲的不是法语,而是布列塔尼语,着装也与众不同,颇具地方特色。在18世纪80年代,英国旅行家阿瑟·杨(Arther Young)对法国景象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并因此闻名于世。他对当地的赤贫感到十分惊讶:“布列塔尼、曼恩和安茹就像沙漠一样。”[5]不过布列塔尼人丁兴旺,而且轻赋薄税,甚至自18世纪60年代起就有了便利的主干道。布列塔尼人对自己的独特个性也颇为骄傲。靠着粗蛮的高等法院和在雷恩召开的三级会议,他们比大多数省份拥有更多的自治空间。而且布列塔尼人通过海洋与法国之外的世界建立了联系。在布雷斯特,当地人以拥有法国最重要的大西洋海军港口为傲;洛里昂则是法国在印度洋利益的门户,声誉日隆的南特是法国奴隶贸易的中心,而且和西印度群岛的贸易频繁,仅次于波尔多。在卢瓦尔河南岸,旺代的低山丘陵区有更多的“博卡日地带”,那里分布着不少别具特色的农场与村落,但几乎没有更大的定居点。旺代海岸线的土地低矮湿软,缺少港口,这意味着所有主要交通道路都会绕开该地区。因此,旺代地区相当闭塞,其农业产出仅够温饱,要不时由南特向外出口劣质纺织品以贴补生计。
聚集了欧尼斯、圣通日、吉耶纳和加斯科尼等行省,范围一直拓展到比利牛斯山脚的加龙河盆地,与上述地域的差别可能就更大了。该地区拥有良好的航运和交通系统。除了吉伦特河口湾南边是灌木丛生的荒野外,其他都是土地肥沃、气候温暖湿润的地区,因而农业产品十分丰富。甚至连波尔多附近的砾石滩,都是种植酿造最美琼浆的作物的最佳土壤。加龙河北部地区和比利牛斯山脚则在17世纪后期引进了玉米,从而改变了这个国家,也改变了农村的经济面貌。但是,西南部地区的农业商业化程度不及北部平原。从卢瓦尔河向南延伸开的地区,采取的是“小农经济”模式,那里的地主雇佣小自耕农和佃户来耕作土地,并不期望高产值。由于中世纪英国的长期统治,布列塔尼与法国其他地方的身份认同差异巨大。法国最南边的人们讲巴斯克语和贝亚恩语,但西南部大部分地区说带鼻音的加斯科方言,口音明显与法国北部的奥依语类似。毫无疑问,波尔多是该地区的中心,也是欧洲第二繁忙的海港。这里曾在17世纪发生过两次反对国王的叛乱。直至现在,当地人对与之相距五六天路程的巴黎依然充满了不信任感,总认为巴黎过多地干预了当地正急速发展的繁荣商业。从18世纪初开始,波尔多的人口从4.5万增加到11万。
除了巴黎南边一马平川的博斯平原,北部和西部的地理景观复杂多变,大多是山地,但很少有海拔超过600英尺(约合182.88米)的地方。如果我们在南方的巴约纳到北方的色桑之间大致画一条线,在这条线的南边和东边,除罗讷河的谷底、加龙河北部地区以及里昂湾的地中海沿岸地区之外,地势都比较高。靠近地中海的地区——即南部——和北部低地之间被不可逾越的中央高原切断。中央高原是一个偏僻多山的地区,经济十分落后,人们的生活只能靠季节性地迁徙来维持,而人们通常是向低地迁徙,最远甚至到达加泰罗尼亚。中央高原上当然也有土壤肥沃的河谷,在稍高一些的地方,不少农民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但他们只能做到自给自足,甚至越来越依赖板栗而不是谷物来养活激增的人口。中央高原的南部属于广大的朗格多克地区,后者得名于它在南部与众不同的法语方言。在普罗旺斯,南方方言几乎成为一门独立的语言:所有南方人说起话来都像是意大利人或者西班牙人,和中央高原以北的居民大不相同。普罗旺斯的气候也十分特别,干燥炎热的夏季和短暂的冬季非常适合种植葡萄、橄榄树和桑树,在任何土质上都是如此,包括当地的坡地。朗格多克居住着25万新教徒,他们大多数聚集在尼姆、蒙托邦和作为中央高原南部界限的塞文山脉及其周边地区。自1685年以来[6],法国新教徒就没有享受过宗教的优厚待遇。18世纪前10年,狂热信奉《圣经》的农民掀起了血腥的卡米撒派运动,点燃了宗派对抗的火种。路易十六坚决铲除异教之后,这种对抗与怀疑有所减少,但从未消失。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国中央政府已不再以最严厉的法律对付持异见者,何况是自治传统悠久、权力有限的省份。朗格多克每年在蒙彼利埃召开的三级会议由主教们主持。但图卢兹高等法院自1762年起就变得臭名远扬,这是因为伏尔泰指责其为新教徒让·卡拉斯的司法谋害者。
普罗旺斯和朗格多克一样,也有自治的传统,但形式有所不同。艾克斯省高等法院的主席由督办官担任,税收则由公众议会管理。这个议会从1639年以后就再未召开过三级会议。艾克斯多荒野石滩,土地贫瘠,南部的土伦却是热闹的海军基地和犯人流放地。西边的马赛则是控制罗讷河口的重要口岸,这个河口是联系法国南北部的主要通道。马赛实际上垄断了法国地中海和勒旺的贸易,也掌控着通往大西洋的重要商路。1720年,法国暴发了一场严重瘟疫,马赛人口骤减,40年后才有所回升。一个英国游客写道:“这里的百姓习俗野蛮粗鲁,这一点更像是共和国,而不是君主国。”[7]很多北方人在看到南方人时也会同意这一说法。
毫无疑问,无论是从狭窄的罗讷河顺流而下,在激流中以惊人的速度冲过圣神港口的拱桥桥洞,还是从上游200公里处的里昂出发,以每天24英里(合约38.62公里)的速度缓慢前进在狭窄干道上,北方人都不会走访那个陌生的世界。当然,多菲内省东部阿尔卑斯山上的风景也吸引不了他们,那里全是高海拔的寒冷地带,居民基本以放牧为生。多山谷的多菲内省曾经也是由三级议会自治的。那里可谓“山高皇帝远”,人们还保留着几分对自治的记忆。低地中的居民都习以为常,每到冬天,多菲内山里的男人就会到谷底找活儿干,但食物有限,这就是生存竞争。最能吸引他们的就是拥有14.6万名居民的里昂。这座法国的第二大城市位于主干道交会点以及罗讷河、索恩河的交界处,没有一心想挤进高等法院并以此为荣的律师群体。丝绸贸易是当地主要的经济来源,有6万人以此为生,不过18世纪70年代中期,丝绸贸易已逐渐衰落。
尽管到首都的距离和到波尔多差不多,但里昂属于巴黎高等法院管辖之内,而它北面的勃艮第省本身拥有一座位于第戎的高等法院,还有真正的三级会议。17世纪早期的战火摧毁了勃艮第很多地区,而弗朗什-孔泰在并入法国之后就不再是边境省份了,由此迎来了和平时期,勃艮第著名的葡萄园也重获生机。这些地方覆盖了从巴黎到南方的众多交通要道。便捷的交通利于当地的工业建设,于是,18世纪80年代在勒克勒索的煤矿铁矿附近建立了当时欧洲最先进的工业综合设施,生产军火、军械并借鉴英国焦炭熔铸法制造玻璃。不过,法国真正的冶炼中心在勃艮第西北部洛林树木丛生的山上。在那里,金属熔铸还要依靠传统的木炭提供热量,工厂的规模也都很小。至于洛林,则逐渐成为“法国领土”。它从1738年开始由法国控制,而在更长的时间里处于被法国领土包围的状态。它的近邻是弗朗什-孔泰和阿尔萨斯——两个由汝拉山脉和莱茵河连接起来的边陲省份。在从西班牙分离出来、并入法国之后,弗朗什-孔泰在整个18世纪都处于蛰伏状态,专心于自身事务,没有受到任何国际冲突的影响。该省内部的利益焦点是贝桑松高等法院的派系斗争,而其社会结构最显著的特点便是拥有14万农奴——原则上在他们死后,土地都要归还给领主。西班牙的统治给孔图瓦带来了虔诚和正统的名声,与他们北边的阿尔萨斯截然不同。此地有和朗格多克加尔文教徒迥异的20万新教徒和路德会教友,占了当地人口的三分之一。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将阿尔萨斯并入法国——这个省的新教徒获得了宗教自由。在邻省洛林,还零散地居住着3万犹太人。阿尔萨斯和巴黎盆地之间被陡峭险峻、树木茂盛的孚日山脉隔断,该省紧邻德国,居民也大多讲德语,又地处莱茵河沿岸商业地带,这样的地理位置对其经济生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当地农民从德国人那里学会了如何种植土豆,正如阿瑟·杨所说的,在肥沃的莱茵河谷,有“你所能见到的法国最富饶多产的土地和最发达的种植业”[8]。
在阿瑟·杨的法国之行中,这样的称赞并不多见。他认为法国农业呈倒退状态,商业化程度很低——这也得到了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认同:法国农业产量低,技术落后,耕作效率也相当低下。18世纪中叶,曾有一些专家积极倡导采用新方法,政府对他们的观点表示支持,并且试图推动公众对农业展开更广泛的讨论。但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而言,这一切对他们的日常耕种并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在阿瑟·杨看来,问题的根源在于法国乡村财产的分散性和碎片化。虽然表述有所不同,但法国的所有法律都规定,遗产要进行分割。因此上一代人的遗产都将被下一代人分割继承。而欧洲其他国家为确保大宗不动产得以承袭,都制定了继承法。但在法国,继承制要么不为人知,要么财产被削弱或受到限制,而且无论如何,农民在经济上都无法承受这种继承制度。所以按照国际标准,即便是法国最大的地产也不算太大,只有教会的财产逃过了再分配的命运。不过,全法国有不少于400万的小地产所有者,他们的小块土地加起来也许相当于法国面积的四分之一。剩下的土地也大多不是组合成片的地产,将其分块出租给佃农也许是管理土地的最好办法了。法国几乎四分之三的出租土地都按照分成制契约租给农民,由租户耕种土地并自行准备农具,地主提供种子并得到半数收成,或者按照双方契约规定的比例收取粮食。此类租约中,双方承认小块土地的收成是无法预计的,难以定期缴纳固定地租。事实上,不论是自有的还是租种的,大多数农民的小块土地产出都难以满足一个农民家庭的口粮需求,更不用说可出售的多余粮食。当时致力于改善农业生产的人都哀叹说:所有的法国农民似乎都只关心种出喂饱自己家人的粮食,真是太糟糕了。他们最大的野心,也仅限于让土地满足其果腹的需要。
人们越来越渴求谷物,这本是传统需求,也是由饥荒带来的合理担忧。但这也妨碍了农业生产的多样化,尽管多样化其实有助于减轻农业歉收带来的灾难。事实上,在某些地区已经有了一些变化,人们开始种植高产量作物。西南部农民靠种植玉米生活,并能出售小麦;阿尔萨斯和洛林则大面积种植土豆。这两处新作物的种植都是在灾难性歉收发生之后才得以固定下来的。西南部的歉收发生于17世纪60年代,东部两省的歉收发生在1737—1741年间。但法国北部不适合种植玉米,而土豆在大多数农民看来还是喂牲口用的。无论如何,和谷物比起来,两种新型作物都需要更加肥沃的土壤,而肥料早就供不应求了。这是因为牧场常常被开垦为农田,家畜只能去公地或者休耕地寻找食物。在与人类争夺土地产出的情况下,牧群不论从数量上还是从培育质量上都无法提供足够的肥料。正如阿瑟·杨不断强调的那样,牧群消耗掉的休耕地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北方,土地习惯上三年一休,在南方则多是两年一休,任何一次休耕都使国家相当一部分可耕种土地毫无产出。只有在佛兰德斯及其周边地区,当地农民才会使用能够恢复地力的草料植物来替换谷物,诸如四叶草、紫苜蓿和驴食草等,这样一来,土地就无须休耕了。所以,这些位于法国最北部的地区能够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一直保持粮食产量居全国之首,绝非偶然。
在佛兰德斯出现的这种先进生产方式,最初是为了应对早期欧洲城市化程度较高地区的人们对食物的需求,这些地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且门槛很低的市场,激发了人们的种植热情。巴黎和北方人口稠密的沿海地区也有着类似需求,因此促成了巴黎盆地的开阔地带乃至全法国唯一的大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城市市场的巨大需求带来了收入,对地主而言,出租大片土地变得有利可图,也使所谓大佃农愿意接受地主不断抬高的地租。耕种几块大片土地的费用十分高昂,用来耕地的犁、牛马以及雇来种地的半熟练劳力都价格不菲,这也是为什么乡村大多数田间汉都用铁铲和锄头,而“农夫”一词就代表使用某种手段的人。不过,大佃农在乡村社会从来都不受欢迎,因为他们囤积最肥沃的土地,将农耕地变成牧场,圈起原本开放的土地,蔑视摒弃传统的公共权利——比如拾落穗和自由放牧。在地主和农民都对通过提高土地肥力赚取金钱毫无兴趣的农村社会,大佃农是一个干扰因素,除了种子,他们几乎再没有投资过其他的农业产品,阿瑟·杨曾多次对法国大多数农场建筑设施的荒废和工具的残破感到震惊。大多数农民和地主一样,都对为市场进行农业种植没有兴趣,即便有些兴趣,他们的市场也只能是地方性或区域性的。
仅仅是交通运输费一项,就使农业市场受限的状况成为必然——在当时人的概念里,即便运输成本减少,也少不了太多。道路和河流得到修缮,人们还开凿了运河,部分人希望关税更加合理,但在任何人都无法预见的铁路出现之前,人们获得的最终利润仍然十分微薄。大多数人试图减少生产上的负担,正是这种负担侵蚀着利润。比如,通过对税种的重组,就能减少相当于一个农民总产量10%~15%的税收。原本用于维持教区教士生计,却常常被修道院或俗众挪用的什一税,大概占农民产值的8%。而徭役强迫农村劳力去修缮维护道路,使农田每年都有很长一段时间无人耕种。从路易十六时期开始,农民可以以税代役,其中的消耗又被加到了税单上。总而言之,法国存在着时人称为“封建主义”的负担。这在各地差别极大,在巴黎和曼恩税赋只有百分之几,在中央高原为10%,图卢兹附近则是15%,在布列塔尼和勃艮第的一些地区能达到25%。各处确实有一些零星的无主之地,不用承担任何税赋,并且已经存在了相当长时间,但中世纪并入法国的大多数领土都是有主之地,在路易十六时代依然如此,尽管当时所谓领主和土地所有者两种身份已经开始分离。领主对自己也许已不再真正拥有的土地享有极大的“封建”权利。这些权利通常包括象征性的货币地租,但缴纳的货币金额和实物往往会加重,其中狩猎和射击权是一成不变的两种权利。有时还包括庄园垄断,这意味着种地者必须使用领主的磨坊或者酒窖,而且类似权利往往都会由领主的私人法庭强制执行。这么说都还太简单了,很多租约会不加区分地将封建和正常租金混为一谈。布列塔尼的大部分地区,在一种所谓“可回收地产”的体制下,佃户签订一份为期9年的租约,混缴货币租和实物租,同时佃户被视作他所租种土地的建筑及果树的经营业主,领主如果不出钱买断这些土地是不能驱逐佃户的,因此佃户实际享有土地占有权。但这是否意味着佃户是土地所有者?是否是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制?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都没有太大意义——直到1789年,这一切才突然变得至关重要,命运攸关。[9]
尽管产量低、方法陈旧,而且没有改进的迹象,法国农业还是在18世纪中叶繁荣了一段时间。连年丰收满足了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需要,农产品价格看好,地租和土地价值也随之持续上涨。但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粮食产量开始变得不稳定,农业收成时好时坏。从1770年到1789年之间,只有三年是丰收年,而歉收的省份很难从外地购进足够的粮食补给。农民用于应对资源不足的酿酒作物在这些年中的产量也受到很大影响,比如1778年严重歉收,第二年却又出现超产。18世纪70年代中期,亚麻和饲料作物也严重不足。养牛人无法喂养自己的牲畜,只能将其杀死,低价出售,几乎所有人都这么做。但这一切并没有拉低一路攀升的地租和地价,地主和富农仍然如鱼得水。而对于作为法国农业主体的小业主、承租人和分成制佃农而言,路易十六统治时期可谓极其艰难、几近绝望。由于农业是王国的主要经济支柱,农业减产使得国家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备受冲击。
事实上,从事农业和从事工业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大多数工业都在乡村发展,即便是那些像建筑业理应属于城市的生意。建筑业是重要的新兴产业,正在改变巴黎和其他大城市的面貌,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每年冬天将自己的薪水带回农村的移民工人。冶金业其实与煤炭矿藏无关,大多数是位于木炭资源丰富的偏远林区的小规模公司。最大的工业——纺织业落户于城市,比如亚眠、阿布维尔、色当或克莱蒙-德-洛代的羊毛业,鲁昂和埃尔伯夫的棉纺业,尼姆和里昂的丝绸业。但只有在里昂,具体的产品制造才集中在市镇内完成,其他纺织业市镇只是一级市场,是派货和财政运营中心,而真正的纺织工作是在距离它们不超过50英里(约合80.48公里)的农家作坊里完成的。鲁昂附近大概有1330万农民从事与棉花产业相关的工作。不过,大部分工业劳动力都是农民,与之相应的,大部分消费者也同样是农民。遇到歉收年份,他们拿不出多余的钱购买衣物或其他消费品,所以,市场需求是随着农业的收成波动的。在路易十六时期,工业与农业一样,都处于不稳定状态,里昂的丝绸业就在一次次危机中起伏不定,羊毛和亚麻制品市场同样如此。只有棉花保持住了在世纪中叶经历过的增长态势,这是因为棉花的主要市场不在法国,而是在海外的南欧和热带殖民地。
但在18世纪70年代,法国没有多少这样的殖民地。英国在18世纪中期就将法国从印度赶走了,好望角东侧属于法国的只有“法兰西岛”(毛里求斯岛)和“波旁岛”(留尼汪岛)了。在加勒比海域,法国成功攫取了马提尼克岛、瓜德罗普和最重要的圣多明各(今海地),这些热带小岛的价值远远超过了它们的面积。在《巴黎条约》中,路易十五甚至愿意放弃整个加拿大来换取瓜德罗普。法国大革命前夜,圣多明各是全世界最富庶的一块土地。黑人奴隶生产出了糖、咖啡和其他热带奢侈品,这成为殖民地财富的来源。仅在圣多明各就有50万黑奴,而从非洲运输候补黑奴又是大西洋复杂贸易的另一个侧面,它依靠各大港口作为中转。正是由于殖民地的生产经营,法国海外贸易量在18世纪增长了5倍,激增的人口、奢华的建筑和波尔多、南特及勒阿夫尔等地熙熙攘攘的码头都是当时繁荣的见证。殖民地经济也与王国其他地域的经济状况不同,除1778—1783年的英法战争对它有一些冲击外,几乎没有衰退的迹象,而且此次战争中英国对这些殖民地造成的损害也不如前几次造成的严重。恢复和平之后,上述殖民地又达到了新的繁荣高峰。然而,这些地区的商业富庶并没有影响到法国内地。殖民地贸易的真正收益在于将珍贵奢侈品转手出口到北欧的港口。但即便人们将贸易所得利润投资到土地上,也多半是为了保值,而非再生产。
因此,可以说存在着两类法国经济,但两者的联系极其微弱。沿海地区和能够在四大河流域中通航的低地地区依靠国际间的贸易建立了联系,并分享了利润,它们似乎注定会不断发展。但路易十六的大多数臣民居住在内陆,交通不便,经济停滞,尽管18世纪中期引进了一些有益且优质的作物,却因为气候恶化以及人口的增长仍无济于事。17世纪动辄饿死成百上千人的饥荒似乎正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但是随着每一次几乎让所有民众成为乞丐的歉收发生,很多有识之士越来越担心现有政府的抗压能力。贫困是法国最显著的社会问题,没有人能够忽视它。旅行家们都注意到了农村住房残破、农民衣衫褴褛的现象。阿瑟·杨在凯尔西记述:“所有农村女孩和妇女都没有鞋袜,而农夫的脚上既没有木鞋也没有长袜。这是足以撼动国家繁荣根基的贫困……这里让我想起了爱尔兰的贫困景象。”[10]到处游**的流浪汉令独门独院的农户提心吊胆,不少市镇的街道上满是乞丐。即便是在最好的年景里,贫困者——这里指那些没有工作或者没有保障的人——也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即800万人。而在较差的年景,工作机会减少,还会有200万到300万人沦为贫困者。大多数贫困者都是老弱病残,其家庭也无法供养他们,而随着人口增长,许多壮年劳动力也很难找到工作或维持生计,在18世纪的法国,物价上涨速度是工资上涨速度的3倍,皮卡第制造业的巡查员让-玛丽·罗兰写道:“今天的工人需要挣双倍工资才能糊口,他们挣的和50年前一样多,而当时的物价是现在的二分之一。”[11]一个诺曼底教区的神父对此种情况作了描述,他在1774年写道:
临时工、普通工人、熟练工人和有工作但不能解决温饱的人,都有可能成为乞丐。年轻人会去工作,当他们工作到能给自己买好衣服、支付婚礼花销的时候,就会结婚、养育第一个孩子,生第二个孩子时就有些困难了,有了第三个孩子后,他们的工资就不足以购买食物以及用于日常花销。每到这个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换上乞丐的行头,开始在路边讨生活。[12]
乞丐走的路一般是通往城镇的,这会给他们带来更多(或者期望中)的机会。城镇上的施舍者大多出身乡下,早年离开人口稠密的乡村外出闯**。许多卫生状况差的城镇死亡率极高,儿童尤其容易夭折。城镇的繁荣基本依靠外来劳动力。移民即使在城里找不到工作,也能在修道院或者修女院获得救济品。医院和济贫院会接受捐助,用于接纳、救治那些丧失谋生能力的人。相比赤贫的乡村,城镇里得到私人慈善救助的可能性更大,但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就免不了僧多粥少,在路易十六时期,资源短缺的情况愈加凸显。修道院发的救济面包越来越少,这不仅仅是因为需求的增加,还因为他们遭到了批评——一视同仁的慈善举动带来了惰性。医院和济贫院发现它们长期依赖的慈善遗产捐赠也在减少,而且作为教会机构,它们得到进一步捐赠的机会也被1749年限制永久性营业土地的立法切断了。该法令通过限制永久性营业的土地来防止当时人们以捐献慈善为名转移地产。[13]投资政府债券的利息也蒙受了损失,因为18世纪的法国政府有过一次破产并转换了债期(由短期转为长期),医院的资产本已缩水,再加上通货膨胀,它们能购买的补给就更少了。18世纪法国各地关心此事的世俗民众也开始寻求贫困救济的新方法。共济会分会建立了慈善基金,18世纪80年代的几个城市还建立了慈善社团,向富人募款,救济穷人。政府也开始慎重尝试实施全国范围的济贫计划,例如,自18世纪60年代起,在每个财政区建立济贫院;70年代开始建立慈善工坊,这些措施实施的背景便是公众对贫困问题的日益关注。在学院里,在知识阶层、文人圈子中和报刊上,人们对此展开了激烈讨论,这印证了有教养的人群对一场即将超出他们掌控的危机的担忧。
穷人的行为加深了人们的忧虑。一般说来,他们会接受眼下能找到的东西,但当他们找不到的时候,就毫不羞愧地开始乞讨。乞丐们大都“很专业”,这让那些被他们缠着不放的人开始怀疑他们的乞讨动机,假装吃不起饭的人或者编造倒霉故事的现象确实存在,任何能讨到更多钱的伎俩都值得一试。当他们乞讨不成时,恐吓往往成为更好的手段,而这和犯罪也没什么两样。每个贫民都有可能变成小偷。另一种情况是走私偷运,法国的大地上布满了关口税卡。在乡村有人偷猎,在城市绝望的妇女流落风尘,尽管这实际上会不可避免地带来疾病和进一步的衰败,18世纪60年代巴黎有2.5万妓女。一个从乡下来的姑娘经历大抵是这样的:先做女仆,怀孕,丢掉工作,为了养活孩子沦为妓女。她也许会选择丢掉孩子,而面对一张多出来的吃饭的嘴,不只未婚母亲会这么做。最能体现贫困状况的是弃婴弃儿的增加,18世纪时,这一数字增长了3倍。18世纪80年代全法国大约有4万弃婴,仅巴黎就有8000人,而在像巴约这样仅有1万居民的小城镇,每年也会有50名弃婴,收留这些儿童的医院连人头都数不过来。它们会把孩子抱给奶妈喂养,而奶妈本身也是赤贫者,在这些机构里,孩子往往活不过5岁。经济状况较好的观察者认为这一切证明了下层的道德水准正在急速滑落,于是考虑该如何教育他们不要这么做,而且还会操心教育到何种程度是妥当的。但这件事的核心在于,法国经济无法为全体农村居民提供像样的生活。
农民占法国总人口的80%。路易十六的臣民中只有五分之一的人居住在规模超过2000人的聚居地共同体中,约25万人根本就没有聚居地共同体可言,他们是四处游**的漂泊者,让居有定所的人们既害怕又鄙夷。而对于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之上或者刚刚过线的人来说,流浪汉就是一种警示,他们也可能变成后者。大多数农民家庭的生活就是得过且过,混一天算一天。即便是有地的农民也难以糊口,因此,像很多无地农民一样,他们依靠某天或某季劳动的收入、做点农家手艺过活,或者把多出来的家庭成员送到已知(或者被认为)有工作的地方。1769年奥弗涅教区的一份报告中称:“居民们唯一拥有的‘行当’就是每年离家外出9个月。”[14]但悖论在于,正是这种状况的家庭构成了农村社会的主体。这不仅仅因为他们占农村居民的绝大部分,还因为他们能在大多数乡村都具备的共同体权利中找到有价值的额外资源。在公地上他们可以牧牛、收集柴草;在开放的土地上,他们会在收获之后捡拾麦穗,他们的牛可以啃食麦茬。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南方,社会共同体保护地方习惯的传统非常强势。如果领主要征收额外租税或者行使尚不确定的权利,共同体甚至会控告领主。从18世纪60年代起,在东部很多地区和西南部一些地区,官方认可并划定了公地的范围和分属,并终止了当地人的集体权利,然而,没有人利用这项立法占到过便宜。那些试图这么做的领主和大地产者被乡村共同体震慑住了,后者明显已经准备好通过法庭就这个问题进行斗争,更不要说骚乱和其他消极抵抗的手段了。村民们也用类似的策略对付什一税征收者,特别是当税款最后不能到达享有圣职的教区神父手中,而落入世俗人或者教会财产的世俗接收人手里的时候。毕竟,教区神父是每个村子的重要人物。在大多数村庄里,他也许是唯一受过教育并拥有权威的居民,与他的宗教权威和守卫教堂(在多数教区,教堂也只是普通建筑)的职责相比,神父更像是一个天然的首领。因此,他是使乡村团结一致的有力黏合剂。从历史上看,他最顽固的对手是那些在乡村团结纽带中份额最少的人——小部分拥有或能够出租足够土地的幸运农民,这些人能实现经济独立。
很多事情都让这些富足农民和他们身边的大量其他居民显得截然不同。仅凭自己的力量,他们就能在饥荒或者瘟疫中存活下来,还能在村里派发工作,因为他们自己就经营着大面积的土地。他们拥有农业工具、小推车,还喂养着大量牲口。其他人必须从他们那里租借,就像他们在困难时期还要找富农借种子或现钱一样。然而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如果倒霉的借债人还不上钱,那么富有的农民就会取消抵押品的赎回权,进而占有更多财富。他们确实常常被村里人提名为地方行政长官、收税员或者教会委员。这并不代表他们很受欢迎,而是因为只有他们有时间和资源来承担这样的责任。他们和其他村民罕见地团结出现在需要一致对外的时候,例如对抗地租开价对其产生威胁的大佃农,或者是享有免税资格的贵族和市民(因为后者一旦在教区中购置了土地,那么村里所有人都要摊派缴更多的税),或者是当领主的种种权利——例如狩猎权、射击权、庄园垄断、实物或货币的封建租税——伤害到贫富村民共同的财产及利润时。村民们基本上是参照教区神父的地位来看待外来富人和庄园领主的:只不过后者被看成是乡村共同体中权力和权威的竞争者。而当日后有机会打击这些竞争者时,村民们毫不犹豫地把握住了机会。
从某种意义上说,上述这些吝啬的独立自耕农才是真正的乡下人:只有他们能够做到与城市毫无瓜葛。乡村社会中的其他人与城市生活的联系比看上去要紧密得多。大多数人无法种植他们需要的全部食物,因此需要到地方城镇市场购买。农舍作坊的网络也是靠城镇组织起来的,而且他们的产品也在城镇销售。几乎所有的农民家庭中都有人在某个遥远的城市工作过一段时间,或者干脆迁到城市中定居。通过这些途径,乡村和城市联结在了一起。城镇和乡村也并非一直泾渭分明,在很多人口密集的集合城市中心就有人放养牲畜和种植作物。法国90%的城镇居民不足1万人,只有9座城市人口超过5万。不管怎样,18世纪是城市快速扩张的时期:巴黎人口增加了10万,波尔多和南特的城市规模扩大了不止两倍,而里昂和马赛则扩大了至少50%。是的,错过了18世纪商业扩张的城镇——例如图卢兹、贝桑松或者其他数不清的小城市,它们整个世纪都在破落的城墙后苟延残喘——会逐渐失去活力。但路易十六时期法国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城镇中,他们中包括了国王臣民中最富有、最有教养和最具活力的人。
即便如此,大多数城镇居民依然贫穷,而且没有一技之长。城市的贫困尤为集中而且刺眼,城里的工作总是不够。雷恩一位法官在1772年抱怨道:“本已悲惨的城镇居民还要为自己的无能所累,他们无事可做,因为能提供给当地居民做的事情本来就不够。”[15]被包括在这个行列中的人有不计其数的临时工、搬运工、轿夫、码头工人、侍者、擦皮鞋的小孩、杂货商、二手服装贩子,以及在任何城市街道都能碰见的叫卖小贩。他们群居在地窖里或者出租屋的楼上(在巴黎是四五层楼),当处境困难付不起房租时,他们就会使医院和刑事法庭人满为患。无技能移民中运气好的人会成为家仆,也许这在任何规模的城市中都是最大的全职工作群体了。巴黎有4万~5万家仆,在大多数外省城市,他们一般占人口总数的5%~7%。雇主给家仆的待遇是包吃包住,除了发工资,常常还会发服装,其他无技能工人看到家仆们的优越处境也许会眼红不已。但真实情况往往是其他工人看不起家仆——仆人都是依赖于人的,要靠他们的主人过日子,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也不能结婚,因为已婚仆人价格昂贵且不便使唤,他们最大的奢望就是攒够钱赎身,开始家庭生活。大多数家仆都是频繁更换,这说明收入带来的表面的稳定,掩饰着他们生活的艰难和对此的不满。此外,寄人篱下、遵从他人意愿生活的感觉也很糟糕。在每个城市由临时工、乞丐、小混混和妓女组成的流动人口中,肯定有不少人曾因为一段时间的家仆工作而目睹过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他们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毫无疑问,在意识到自己永远进入不了那个世界时,他们对那一切的感受会更加强烈——或许只有做小偷能够“进入”那个世界了。
他们同样几乎没有机会进入技术工匠的圈子。大多数的生意都是严密组织、独家经营,只聘用土生土长的城里人和贸易集中地区的本地人。甚至本应是外来移民占优势的行业,也主要从特定省份聘用。比如,建筑业和凿石业工人主要是利穆赞人。技能是需要训练的,大多数工艺和手工行业都尊奉一套能力等级制度。最底层的是学徒,他们要学习行业知识。四五年之后,他们才有资格成为熟练工人,也就是所有行业的中流砥柱。在不少行业中,熟练工人还要外出游历学艺。巴黎的一个上釉工人雅克-路易·梅内特拉留下了一套十分重要的回忆录[16],从1757年到1764年,在他20多岁的时候,花了大部分时间徒步走过了南法的各个市镇,整个旅程长达1500英里(约合2414.02公里)。为了方便找工作,从一开始,他就加入了法国三个最大工匠工会中的一个,该工会帮助会员在这场“法国之旅”中的每一站找到工作和宿舍。然而,工会没有法律身份,因此各地地方政府都对其颇为不满:它们是罢工和抵抗运动的有力组织者,更不要说互相的残酷争斗了。被政府所承认的技术行业组织是所谓的“行会”,原则上讲,一个工人必须是行会成员才有从业资格。每个城镇都有一个行会金字塔,由师傅团体控制。师傅们规定自己这门手艺的标准,他们自己就能成为该行业中独立的雇主。师傅是从熟练工人中产生的,后者要交一笔入会费,并呈上一件“作品”来证明自己的技艺。但师傅的儿子,像梅内特拉这样的人,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在做了8年的熟练工人之后,无须呈交作品,就能够当上师傅。在行会成为历史之前,很多事情就是由这种不公平造成的;但师傅并不是一张必然通往成功商业之路的护照,在大多数行会里,对师傅的资格似乎并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制。而在里昂庞大的丝绸工人行会(那里有6万人,简直就是一个大工场),师傅比熟练工人还多。在巴黎,1785—1789年间有接近7000人成为各种行会的师傅。师傅人数的增长意味着大多数工坊规模很小。1789年巴黎每个工坊平均员工数为16人或17人。尽管工时很长——通常都是每天工作16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但大多数工匠都有自己的工作节奏。按照现代标准来看,这个节奏是非常缓慢闲散的。各地都出现了颁布工作纪律的工作场所。最著名的是纺织印染行业,如克里斯托夫·奥伯坎普夫的工厂,该工厂位于茹伊,拥有近1000名职工;又如加尼耶、当斯和泰瓦尔三人位于博韦,拥有800名雇员的工厂。在巴黎最值得一提的此类工厂则是王家玻璃厂,有500名员工;或者是雷韦永的壁纸厂,有300名工人。两家工厂都在圣安托万区的东部。但这类工厂的规模、组织和不受行会约束的气氛使它们显得有些另类,当然也使它们成了被怀疑的对象。不只有行会才能维护传统质量标准和工人素质,这些工厂也制定了一套控制工人的好办法。逐渐增多的自由行业不是由行会组织的,因此转而在新兴的工厂规章体制中受到密切监管。不过对于这种管理方法的怀疑之声也在与日俱增。
1776年整个行会体制差点被废除,当时巴黎工匠们都上街庆祝这个消息。可就在几个月后,旧体制又基本恢复了。1781年引进的新管理手段后来被称为“工作表”。这是一份所有工人都要携带的工作记录,雇主签署该表之后,工人才能下班。这种新的发展和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实际工资缩水,使路易十六时期的工业领域越发不稳定。以生动描述18世纪80年代巴黎生活而著称的路易-萨巴斯蒂安·梅西耶写道:“几年来,我们能清楚地看到人民的不顺从,特别是工匠们。学徒和年轻工人希望表明自己是独立的,他们对自己的师傅缺乏尊重,并且自行组成团体。”[17]这些观察家非常关心接连不断的罢工和抗议,他们也许低估了师傅们及其手下之间由共同技艺、文化背景、熟悉的行会规章以及小工坊里的氛围等因素培养起来的团结一致。最生动的例子出现在里昂,这个“大工厂”的师傅和熟练工人联合起来,多次与几个垄断了他们产品收购和销售的大商人发生冲突。而每当农业歉收导致物价飞涨时,所有地方的师傅和熟练工人也都会协同合作。在这种时候,从未出现过工匠要求加薪或者师傅主动加薪的情况。双方——包括他们的妻子,她们也常常在此种情况下出来抗议——都希望,不论市场状况如何,政府能够出面平抑物价。
面包或者谷物价格的突然上涨被认为是公共秩序安全最危险的时刻,而城镇的秩序是最容易崩坏的。农民卷入其中的骚乱往往在他们到城镇赶集的时候发生。人人都认为面包的价格应该得到控制,维持普通人能够接受的价格水准。当面包价格超过这条线时,他们就会从道义角度考虑,认为自己有权采取行动把价格降下来。这些行动也许就包括威胁面包师和粮食零售商,甚至绞死那些消极应对的商人。暴民也会闯入商店或仓库,按照他们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把货物卖出。“囤积居奇”在粮食匮乏时期被认为是最严重的犯罪。骚乱群众会胁迫当地法官把粮价调整到可接受的程度。大多数法官也会立即同意,而且会在之后的数周内监控粮价。如果巴黎发生这样的情况则会被看作全国的大事——首都都挨饿了,那整个国家就岌岌可危了。在巴黎方圆100英里(约合160.9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市场中,粮食供给要优先满足巴黎的需要,而且即使到了两倍于该距离的地方,巴黎的影响依然很大。但最密切的监控也无法预测粮食短缺,虽然在18世纪40—60年代间的丰收年份中,粮食供应是相对可靠的(除了1752年),但1768—1778年这10年却给很多地区带来了麻烦——这段时间的收成非常不稳定,而且由于国家首次尝试放松对谷物贸易的管制,后果就更加严重了。政府在18世纪60年代放开了部分管制,70年代早期又加强了约束,到1775年又再次放开。其结果就是在库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粮食价格和价格预测都陷入了混乱。1768年在勒阿夫尔和南特发生了骚乱和民众自行规定粮价的情况,1770年在兰斯也是如此。在1770年,政府曾试图通过一些挑选出来的大商人调整粮食供应,结果却导致谣言风传——传言说卑鄙的大臣设计了所谓的“饥荒条约”,要让国王的臣民们挨饿。无论如何,政府重新管制并未缓解1773年的粮食短缺,波尔多差一点因此被饥民们洗劫。然而,最糟糕的莫过于1775年的“面粉战争”,就发生在路易十六加冕礼之前。尽管1774年粮食歉收,但杜尔哥相信自由市场能够最有效地防止粮食短缺,因此坚持撤销所有管制。到了第二年春天,巴黎面包价格的上涨超过了50%。4月27日,在巴黎以北25英里(约合40.23公里)瓦兹河畔的博蒙爆**乱,闹事民众在一周之内席卷了巴黎周边地区,直逼凡尔赛王宫大门以及首都的面包市场。国家不得不调动军队,逮捕上百人,公开处死两人,才恢复了秩序,而那时法国东北部大部分地区早已经历了长达两周的混乱。到了1778年,轮到了几个南方城市——格勒诺布尔、图卢兹和波尔多(再一次遭洗劫)——经历粮食歉收之后的民众开始暴动,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1784年和1785年的诺曼底。面粉战争平息12年之后,杜尔哥的下届官员不希望重蹈覆辙,于是积极干预谷物市场,保持粮价平稳,只有在1787年的大丰收之后才稍有缓和。然而,他们未能在正确的时机放松调控。
受过良好教育的旁观者总会将面包骚乱归咎于穷人——乞丐、流浪汉和小混混,这类人使城市街道每天的情景令人恐惧生厌。旁观者们认为,一无所有的人能从混乱中得到一切,这就是他们如此疯狂的原因。面包占大多数普通人食物总量的四分之三,在正常时期,一个最贫穷的雇工要把其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花在面包上。如果面包涨价,那么他整个生计都将受到威胁,因为剩下用于支付其他食物、衣服、供暖和租金的钱变少了,这使他有可能变得一贫如洗。有些人把激起类似于1775年混乱的人们称为“乌合之众”或“人渣”,并对此深信不疑,他们中大多数人从来不知道如此精打细算的生活到底是怎么过的。大量没有生活在赤贫状态的法国人随时都面临着跌下贫困线的危险,他们也随时准备用暴力来避免这种厄运。当他们这么做的时候,城市里有生活保障的少数精英们就要被吓坏了,平常他们是城市生活的主导者,而且从来不用担心一块4磅重的面包的价格。
这种精英人群在大多数城镇中只占人口很小的比例——从未超过五分之一,通常远低于五分之一。他们中总有一些成功的工匠师傅,而境况宽裕的标志就是不用亲自参加劳动。法国主导阶层的显著特征是:一双柔弱的手,得体的衣着,有侍从或仆人,能识文断字,并拥有法国普通男女做梦都想不到的稳定收入和财产。他们的人数不超过200万,而除了几十万的贵族和教士之外,其余都是所谓的中等阶层——资产阶级。路易十六时期的资产阶级人数比路易十四末年的两倍还要多。与此同时,法国的总人口只增长了四分之一,所以资产阶级在社会中所占比例的增加比他们的人数增长得更快。这些人占据了大量的国民财富。大多数工业和几乎所有的商业资本都集中在资产阶级手中,总计占到法国全部私有财产的五分之一。大概有四分之一的土地归他们所有,他们还持有大量政府公债(尽管具体比例不明)。这份资产中有很大一部分被用于买官。自16世纪以来,买官被证明是法国极为成功的一个产业。18世纪80年代,由于资产阶级参与到买官的竞争中,把很多官职价格推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点。资产阶级的投资还不断涌向很多正在改变城镇面貌的新式华丽建筑,以及不断拓展的奢侈品行业。里昂的丝绸、西印度群岛的糖和咖啡以及诸如版画、壁纸之类装饰品的热销,都源于资产阶级的喜好和品位。资产阶级的资本在巴黎和其他外省城市如波尔多建起了富丽堂皇的剧院,资产阶级自己又会掏钱买票,保证剧院上座率。他们投资教育和文化的热情则带来了学校和大学学院的大量增加以及图书市场的繁荣,也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比如报纸、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和不计其数的俱乐部和文化社团的建立。这一切都极为有力地证明着:随着穷人越来越穷、数量越来越多,富人也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富。梅西耶在1783年写道:“富人和其他人的差距每天都在扩大,而当穷人看到(前者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变得日益奢靡,贫困就越发令人无法容忍。敌意变得更深了,整个国家被分成了两大阶层:贪婪麻木的人和极其不满的人。”[18]
资产阶级的致富根基是18世纪迅速发展的商业和工业。所有资产阶级都是靠商业发家,随着时间的积累,他们的财富也与日俱增。伟大的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阿瑟·杨在波尔多时写道:“这里商人的生活极为奢华。他们的住宅造价不菲。他们对客人的招待极为慷慨,很多菜是用金银质餐具盛装的。豪赌则是很糟糕的事,甚至有绯闻风传商人包养剧院的歌舞女郎,当然这也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名声。”[19]雅克·萨瓦里在1675年出版过一本广受欢迎、多次再版的小册子,其中描绘了节制、朴素、精打细算的传统“好商人”形象,阿瑟·杨见到的资产阶级已经完全脱离了那个世界。但毫无疑问,大多数生意人没有过上这样的日子。资产阶级和其他社会群体一样,富有的少数比节制的大多数更引人注目。但从根本上说,区别仅仅是程度不同而已。在任何层面上,商业资产阶级的行为大致是一样的。他们中几乎没有人愿意把钱留在当初发家的行业,贸易和制造业虽然利润可观,但毕竟不稳定。因此,资产阶级一旦有了钱,第一反应就是买地。所有的殖民地货物托运商和大城市银行家都会把他们的千万家产用来购置选定地区的庄园、乡间别墅和广阔的领主采邑,成功的小城镇商人则会购置街边房屋或者城外花园。土地总是保险的,虽然利润不高,但很稳定。总之,土地更为人所看重。一切最优秀的人,以及那些长久以来治理这个国家的人,都是地主。因此,任何想要在社会中成为大人物的人,都不能没有土地,而那些有着坚定志向的人知道他们早晚要从生意场全身而退。
很少有资产阶级家庭在富过了一代人之后还留在生意场上的,除非他们是新教徒或者犹太人——这两者被法律捆住了手脚,只能挣钱。经商利润如果不用于购置财产,就会用于为下一代人提供优越的教育环境。通过教育,下一代才有可能从事高尚职业,人们才会忘记他们是商人起家。这是长期以来确立的模式,尽管18世纪末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肯定商人的作用,并对他们一旦有钱就放弃自己行业的做法感到惋惜,但现实中商人的做法还是没有改变的迹象。
1780年,里昂的一个诉讼当事人这样描述他的对手:
我不能保持沉默,忘掉这件事……我自己就是一个广受爱戴和尊重的商人的子嗣,热斯先生侮辱了商业,他把那些从事这个行当的人称作“社会糟粕”,这就是他如何称呼这个举国上下都同样尊重的职业的。但请记住,热斯先生和我一样,也是商人的儿子,他否认了自己的血统,我却以之为荣。[20]
这位作者是地方法庭的一位法官。显然,他以父亲的职业为荣的原因在于,父辈挣的钱足够给儿子买到这个官职。而繁荣的买官市场最能证明长期以来资产阶级对摆脱商业这一“恶名”的渴望。买官制起源于16世纪,一开始是作为国王借钱的手段,到了17世纪,官职买卖成了法国社会生活的基本制度,如果官员可以缴纳这个官职所需的年税,就可以把职位传给自己的孩子或者卖给第三方。这让官职听起来像是和土地一样的投资品,而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需求,王室开放了绝大部分官职的买卖。整个司法体系,上至高等法院的最高主席,下至最偏远的乡村法庭的法警,都是可以买来的。其他成千上万的、各种品级的官员也是如此。在路易十六时期大概有7万个可以买卖的官职,价值共计9亿里弗[21],而且随着大多数官职的涨价,整个市场的价值继续上扬。只有传统上不卖给资产阶级的官职——比如高等法院中的部分职位,或者那些可能会长期赔本的官职才没有涨价。其余官职价格都一路飙升,这是因为资产阶级无比渴望过上受人尊敬、有职业尊严感的生活,离喧嚣的生意场越远越好。
其实担任公职挣不到钱,但人们并不在乎。事实上,在巴黎或其他外省中心担任公证人一类的职务能够挣到很多钱。一个有天分的——或者很多人认为仅仅是好运的——麻烦制造者能在法庭上脱颖而出,获得成功。这也是有史以来首次有作家发现自己能靠笔杆子吃饭。但所有这些成功故事都是特例。大多数资产阶级的命运——同时也是他们的目标——是在审慎、与世无争但舒适的境况下茫然度日,找个门当户对的老婆,官职有人继承或者儿孙满堂。比如,注定要成为其时代最著名的外省资产阶级的马克西米利安·罗伯斯庇尔,他的家族在阿图瓦从事法律行业已有五代,在1788年之前,他似乎除此之外无路可选。在毫无生气的外省城市阿拉斯,罗伯斯庇尔靠打官司过着平静的生活,在特别审判法庭当小法官补贴收入——这种法庭在全国各地不计其数;他有充裕的闲暇进行广泛阅读、写诗和参加文学比赛,还成为当地学院的成员。在其他城镇,有数不清的人和他过着同样的生活——平凡且单调。很多人加入了共济会分会,借着后者的“远大理想”和神秘且原则上秘密的仪式来给自己的生活增添色彩。而其他人,在充斥着中等阶层自负感的小世界中,纠结于各种琐事,比如感到被蔑视、争夺蝇头小利或者牢骚满腹、进行微不足道却又尖刻无比的争论等。在被当地律师讨论小组除名之后,罗伯斯庇尔就写过一本刻薄的小册子控诉他们。在格勒诺布尔,另一个小镇律师安托万-皮耶尔·巴纳夫在10岁的时候和他母亲进入一个为省区总督的贵族朋友预留的剧院包厢里,被赶了出来,结果巴纳夫在当地以此闻名,并且他本人对此颇为受用。这让资产阶级(同时也是新教徒)的巴纳夫步入了社会和宗教人士的行列,这明显是他们相当珍视的一种特质。巴纳夫后来表示,这件事使他的人生有了一项使命:“把一个人从天生被蔑视的境遇中拉出来,将其提升到应有的社会等级。”不过,他母亲进入那间著名包厢的决心(他的父亲当时坐在剧院正厅后排)是一个生动的事例,显示出了使资产阶级备受煎熬的执念——他们对贵族既爱又恨的复杂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