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布里特尔斯问。他把门开了条小缝,没有取下门链,一手遮住烛光,朝外窥视。
“开门,”外面一个男人答道,“是弓街来的警探,你们今天派人请的。”
一听这话,布里特尔斯就踏实多了,于是把门大打开。面前站着一位穿大衣的胖子,一言不发地走进来,在脚垫上从容不迫地擦了擦鞋底,好像自己就住这儿似的。
“派个人出去换换我的伙伴,好不好,年轻人?”警探说,“他在车上照看马儿。你们这儿有没有车棚,可以让车停上五分十分的?”
布里特尔斯说有,指了指外边的车棚,于是胖警官就走到大门外,帮同伴把马车在车棚里停好,布里特尔斯则钦佩不已地给他们照着亮。然后,两位警探返回屋子,被引入客厅,脱掉大衣和帽子,露出了真容。
敲门的那个人中等个子,身体壮实,五十岁上下,头发乌黑闪亮,剪得很短,蓄着半截络腮胡,一张圆脸,目光锐利。另一名警探一头红发,瘦骨嶙峋,脚蹬翻口高筒靴,相貌着实叫人不敢恭维,还长着一个朝天鼻,看上去很阴险。
“告诉你家主人,说布拉瑟斯和达夫已经到了,好吗?”胖警探说,他抚了抚头发,把一副手铐放到桌上,“噢!晚上好,先生。我可以与你单独谈谈吗?”
这话是对刚现身的洛斯本先生讲的。洛斯本先生示意布里斯特尔退下,然后自己把两位女士带进来,关上了门。
“这位就是这里的女主人。”洛斯本先生指着梅利太太说。
布拉瑟斯先生鞠了一躬。女主人请他坐下,他将帽子放到地板上,坐进一把椅子里,并示意达夫照做。达夫先生看来不太习惯与体面人相处,要不就是在体面人面前不太自在——两者必居其一——他四肢肌肉**了好几下才落座,尴尬得把手杖头都塞进了嘴里。
“好了,谈谈这里发生的盗窃案吧,先生,”布拉瑟斯说,“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洛斯本先生似乎很想拖延时间,把事情的经过讲得特别冗长,还插入了许多废话。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则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偶尔还互相点点头。
“当然,不到现场看看,我也不能下定论。”布拉瑟斯说,“但我的第一印象是——我不在乎把话说到这种地步——这不是乡巴佬干的,你觉得呢,达夫?”
“当然不是。”达夫答道。
“我来给两位女士解释一下‘乡巴佬’的意思。据我理解,你的意思是,企图作案的不是乡下人?”洛斯本先生微笑道。
“对,先生。”布拉瑟斯答道,“盗窃案的情况就是这些吗?”
“是的,就是这些。”大夫答道。
“那么,仆人谈论的那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布拉瑟斯又问。
“他跟这个案子毫无关系。”大夫答道,“有个吓傻了的仆人竟认为那孩子跟这起盗窃未遂案有关。但那只是胡言乱语,纯属无稽之谈。”
“果真如此的话,事情就好办了。”达夫说。
“他说得完全正确。”布拉瑟斯首肯道,漫不经心地摆弄着那副手铐,就像是在打一副响板,“那孩子是谁?他自己是怎么说的?他从哪里来?总不会是从云里掉下来的吧,先生?”
“当然不是。”大夫答道,不安地瞥了两位女士一眼,“我了解他的全部身世,不过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等会儿再谈。我想,你们二位是要先去看看盗贼的作案现场吧?”
“当然,”布拉瑟斯答道,“我们最好先去现场察看,然后再调查仆人。这是办案的老规矩。”
灯烛准备好之后,在当地治安官、布里特尔斯、贾尔斯,以及其他所有人的陪同下,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来到过道尽头的小房间,从窗户往外看,又经过草坪,绕到那间屋外,向窗户里瞧。然后,他们举着从窗内递出来的蜡烛,仔细检查窗板,又拎着提灯寻找脚印,还用干草叉戳了戳灌木丛。做完这些,他们便在屏气旁观的众人的注视下回到屋内,要求贾尔斯先生和布里特尔斯绘声绘色地解说他们昨晚的冒险经历。他们讲了五六遍,第一遍只有一处互相矛盾的情节,最后一遍则有十多处大相径庭。听完这番讲述,布拉瑟斯和达夫便退出房间,秘密而庄重地磋商了很久,相比之下,一群伟大医生对最棘手病症的会诊也只是儿戏罢了。
与此同时,大夫心神不宁地在隔壁房间里来回踱步,梅利太太和罗丝满脸焦虑地望着他。
“说实话,”他快步走了许多个来回,停下脚步说,“我简直不知该怎么办好。”
“我想,”罗丝说,“如果把那可怜孩子的故事如实相告,他们一定会赦免他的。”
“我看不见得,亲爱的小姐。”大夫摇头道,“我认为,不论是他们还是职务更高的司法官员,都不会赦免他。他们会问:他到底是什么人?一个逃跑的孩子。单凭世俗的观念和一般的可能性推断,他的故事非常值得怀疑。”
“你真的相信他的故事?”罗丝插话道。
“我相信,尽管这故事很离奇。也许我是个老傻瓜,所以才会信他。”大夫答道,“可我想,这故事不适合讲给经验丰富的警探听。”
“为什么?”罗丝问。
“这是因为,我可爱的审讯官,”大夫答道,“在他们看来,他的故事中有许多见不得人的地方。那孩子能证明的只有对他不利的事情,而无法证明对他自己有利的事情。那些该死的家伙会追问原因,追问目的,绝不会他说什么就信什么。你瞧,他自己承认过去有段时间同盗贼为伍,还因为扒窃一位绅士而被扭送到警察局。从那位绅士家出来后,他被带到一个他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他完全不知道那地方的位置。后来,他又被那些人带到彻特西。他们好像十分喜欢他,不管他愿不愿意。他被塞进一户人家的窗户,意图行窃。他正想叫醒这屋子里的人,借此洗刷自己的全部罪名的时候,那个冒冒失失、缺乏教养的仆役长闯过来,开枪打中了他,好像存心不让他为自己谋点好处似的!这一切难道你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听了大夫这番激烈言辞,罗丝微微一笑,答道,“可我看不出这里面有哪一条可以给这可怜的孩子定罪。”
“没有,”大夫应道,“当然没有!愿上帝保佑你们女人亮晶晶的眼睛吧!对任何一个问题,不论好歹,你们的眼睛永远只能看到问题的一面,而且总是最初呈现在眼前的那一面。”
发表了这番经验之谈后,大夫两手往口袋里一插,又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而且比先前走得更快了。
“我越想越觉得,”大夫说,“如果我们让那些人知道这孩子的真实故事,就会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和困难。我敢肯定,他们是不会相信这些的。即便他们最终不能定他的罪,也可以将案子拖下去,并将针对案子的诸多疑问公之于众。那样一来,你们一片善心想把这孩子救出苦海的计划就会大大受挫。”
“噢!那怎么办好?”罗丝叫道,“天啊,天啊!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两个人请来呀!”
“哎呀,就是!”梅利太太大声说,“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叫他们到这里来的。”
“我看只有一个办法,”洛斯本先生最后说,带着决绝的冷静坐下来,“我们必须厚着脸皮努力演到底。我们的目的是高尚的,别的什么都情有可原。那孩子有明显的热病症状,不适合跟人谈话,这是值得欣慰的地方,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即便没有成功,也怪不得我们——进来!”
“搞清楚了,先生,”布拉瑟斯走进房间说,后面跟着他的同事,把房门关严之后才继续道,“这不是一起串联的案子。”
“‘串联’是什么鬼名堂?”大夫不耐烦地问道。
“女士们,”布拉瑟斯边说边转向两位女士,仿佛在可怜她们的无知,但对大夫的无知却很是鄙视,“我们把有仆人充当内应的盗窃案称为‘串联盗窃’。”
“没人怀疑仆人参与了这个案子。”梅利太太说。
“确实没人怀疑,太太。”布拉瑟斯答道,“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有可能参与作案。”
“正因没人怀疑,他们才更有可能参与作案。”达夫说。
“我们查出这事是城里人干的,”布拉瑟斯继续报告道,“因为作案的手段是一流的。”
“确实干得漂亮。”达夫在一旁低声说。
“是两个人干的,”布拉瑟斯接着说,“他们还带了一个孩子,看窗户的大小就明白。目前我们能说的就这些。如果方便的话,我们想马上看看楼上那个孩子。”
“也许该先请他们喝点什么吧,梅利太太?”大夫说,脸色忽然明朗起来,好像想到了什么新主意。
“噢!当然!”罗丝热心地大声说,“二位想喝的话,马上就可以送上来。”
“哎呀,谢谢,小姐!”布拉瑟斯说,用大衣袖子抹了抹嘴,“干我们这一行就是容易口渴。您随便弄点什么吧,小姐,别为我们过分费神。”
“你们喜欢喝点什么?”大夫一边问,一边跟着年轻的小姐向餐具柜走去。
“来一点烈酒,先生,如果不太麻烦的话。”布拉瑟斯答道,“从伦敦到这里的路上,我们可是冻得够呛,太太。我向来觉得烈酒刚好可以让身子暖和起来。”
这番有意思的话是对梅利太太说的,她十分优雅地听着。趁此机会,大夫悄悄溜出了房间。
“啊!”布拉瑟斯说。他并没有握住酒杯的高脚部位,而是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夹住底部,把酒杯举到胸前,“这样的案子,我这辈子见得多了,女士们。”
“还记得埃德蒙顿的小巷里的入室盗窃案吧,布拉瑟斯?”达夫先生帮他的同事回忆着。
“跟这回的案子有点像,不是吗?”布拉瑟斯先生答道,“那件事是大烟囱奇克威德干的。”
“你老是把那个案子算到他头上。”达夫说,“我告诉你,那是家猫佩特干的。大烟囱跟我一样,同那个案子毫无关系。”
“去你的!”布拉瑟斯反驳道,“我比你清楚。你记得大烟囱的钱被人偷走那件事吗?那才叫人吃惊呢!比我看过的哪本小说都精彩!”
“那是怎么回事?”罗丝问。一见这两个不速之客流露出心情转好的征兆,她就迫不及待地加以鼓励。
“那是一起谁都不会深究的盗窃案,小姐。”布拉瑟斯说,“那个大烟囱奇克威德——”
“大烟囱就是大鼻子的意思,小姐。”达夫插话道。
“小姐当然知道,不是吗?”布拉瑟斯先生问,“你老是打断别人的话,伙计!小姐,那个大烟囱奇克威德在战桥路开了一家酒馆。他有个地下室,许多公子哥常去那里看斗鸡逗獾[1]之类的。那些游戏设计得非常巧妙,因为我自己去看过好多回。那阵子他还没加入哪个团伙呢。有天夜里,他放在帆布口袋里的三百二十七几尼被偷走了。一个戴黑眼罩的高个子藏在他卧室的床底下,等夜深人静之后动手的。盗窃成功后,那人便从二楼窗户嗖地跳了下去。他的动作很快,可大烟囱的动作也很快。他被响声惊醒后便跳下床,抄起老式大口径短枪朝那人开火,街坊邻居都被惊动了。他们马上大喊捉贼,到附近搜索,发现大烟囱已把那贼打中了,一路上都有血迹,延伸到远处的一道栅栏才消失。不过,那家伙还是带着钱跑掉了。结果,持证贩酒者奇克威德先生的名字就和别的破产者一起登上了《警务公报》。人们为这个可怜的家伙募集了各种救济和捐款,我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但他丢钱以后始终情绪低落,在街上来回走了三四天,拼命揪扯自己的头发,好多人都担心他会寻短见。一天,他匆匆来到警察局,跟治安法官密谈了很久。然后,治安法官拉了拉铃,把杰姆·斯派尔斯叫了进去——杰姆是个能干的警员——让他协助奇克威德先生拘捕那个窃贼。‘昨天上午,斯派尔斯,’奇克威德说,‘我看见他打我家门前经过来着。’‘你为什么不抓住他呢?’斯派尔斯问。‘我吓成了一团,你用牙签都能把我的脑袋打碎。’那可怜的家伙说,‘不过,我们肯定会把他逮住的,因为昨晚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又从我家门前经过了。’听完这番话,斯派尔斯立刻把几件内衣和一把梳子塞进口袋,准备在外面待上一两天,然后就跟奇克威德一起回去了。斯派尔斯埋伏在酒馆的一扇窗户下,躲在一小块红窗帘后面,帽子仍戴在头上,一听到动静就可以冲出去。夜已经深了,他坐在那里抽烟斗,突然听奇克威德大叫:‘他来啦!抓贼呀!杀人啦!’杰姆·斯派尔斯冲出去,看见奇克威德正在拼命沿街奔跑。斯派尔斯跟上去,奇克威德继续跑,路人纷纷回头大喊:‘捉贼啊!’奇克威德自己不停地喊叫,跟疯子一样。他绕过一个拐角,眨眼间就不见踪影了,斯派尔斯飞也似的拐过弯,见那边有一小堆人,便钻进去问:‘贼呢?’‘该——死!’奇克威德说,‘又让他跑啦!’这事真怪,但哪儿都没有贼的影子,他们只好返回酒馆。第二天早晨,斯派尔斯又埋伏在老地方,在窗帘后面搜寻戴黑眼罩的高个子,直看得他两眼再次酸痛起来,最后只好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刚一合眼,他就听见奇克威德嚷道:‘他来啦!’斯派尔斯又冲了出去,而奇克威德已经领先他半条街。他们跑了相当于头天两倍远的路,那贼又不见了!又如此反复一两次之后,一半的街坊邻居都认为,奇克威德先生的钱是被魔鬼偷去了,而且偷了钱还来捉弄他;另一半的街坊邻居则认为,可怜的奇克威德先生伤心过度发疯了。”
“杰姆·斯派尔斯怎么说?”大夫问。他在这个故事开始后不久就回到了房间。
“杰姆·斯派尔斯嘛,”警探说,“他很长时间什么都没说,只是不动声色地听取了各种信息。这证明他对自己的本行很是精通。一天早晨,他走进酒吧,掏出鼻烟盒,说:‘奇克威德,我查出这起盗窃案是谁干的了。’‘真的?’奇克威德说,‘噢,亲爱的斯派尔斯,只要让我报仇雪恨,我死也情愿!噢,亲爱的斯派尔斯,那恶棍在哪儿?’‘行啦!’斯派尔斯说,递给他一撮鼻烟,‘别再装蒜了!是你自己干的。’的确是他自己干的,他还借此捞了不少钱。要不是他那样急于把假戏演真,谁都不会识破他的真面目!”说着,布拉瑟斯先生放下酒杯,咔嚓一声扣上了手铐。
“真有意思。”大夫说,“现在,如果二位方便的话,可以上楼去了。”
“只要您方便,先生。”布拉瑟斯应道。于是,两位警探紧跟着洛斯本先生,上楼来到奥利弗的卧室,贾尔斯先生手持蜡烛走在前面照路。
奥利弗一直在打盹儿,脸色更难看了,烧得似乎也更厉害了。在大夫的帮助下,他勉强起身,在**坐了一两分钟,望着两个陌生人,根本不知道眼前是什么状况——事实上,他似乎想不起自己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孩子,”洛斯本先生说,声音不高,但十分激动,“这个孩子顽皮无知,闯进后面某位——你怎么称呼他来着?——某位先生的庄园,不慎被弹簧枪[2]打伤了,今天早晨来这里求救,却被这位持蜡烛的聪明绅士立刻抓起来,并遭到了粗暴对待,生命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身为医生,我可以为此做证。”
听了这番对贾尔斯先生的介绍,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便把目光转向这位仆役长。他莫名其妙地瞪大眼睛看着他们,又瞅了瞅奥利弗,再望向洛斯本先生,既害怕又困惑,模样很滑稽。
“我想,你不会否认这一事实吧?”大夫说,扶着奥利弗轻轻地重新躺下。
“我完全是出于——出于好心,先生!”贾尔斯答道,“我当时真的认为他就是那个孩子,否则我绝不会对他动手的。我又不是冷血无情的人,先生。”
“当时你认为他是哪个孩子?”资格更老的探员问道。
“我认为他是盗贼带来的那个孩子,先生!”贾尔斯答道,“他们——他们肯定带来了一个孩子。”
“哦?那么你现在还这样以为吗?”布拉瑟斯问。
“现在认为什么?”贾尔斯应道,一脸茫然地望着询问者。
“认为他是那个孩子。笨蛋!”布拉瑟斯很不耐烦地答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贾尔斯哭丧着脸说,“我不敢发誓就是他。”
“那你是怎么想的呢?”布拉瑟斯先生问。
“我也不知该怎么想。”可怜的贾尔斯答道,“我想他不是那个孩子。事实上,我几乎可以肯定他不是他。您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这家伙是不是喝醉了,先生?”布拉瑟斯转身问大夫。
“你真是个十足的糊涂虫!”达夫极为轻蔑地对贾尔斯先生说。
在进行这场简单对话的过程中,洛斯本先生给病人把了脉。这时他从床边的椅子里站起来说,如果两位警探对此事还有怀疑,不妨到隔壁房间里,把布里特尔斯叫来问问。
根据这个建议,他们来到隔壁房间。布里特尔斯先生被叫来了,可他把自己和可敬的上司都卷入了更加破绽百出、荒谬绝伦的故事之中,让人如坠五里云雾。他没有澄清任何问题,只是证明他自己糊涂透顶。不过,有一点他倒是很清楚——他坚称,即使此刻把真是窃贼的孩子放到他面前,他都认不出来。他之所以把奥利弗当成那个孩子,是因为贾尔斯先生说就是他,而贾尔斯先生五分钟前已在厨房承认,他开始非常担心自己当初的结论下得太草率。
大家又做了其他种种天才的猜想,有人提出一个问题:贾尔斯先生是否真的开枪打中了谁?检查了与他昨晚开过火的那支枪配套的另一支枪后,大家发现,枪膛里只有火药和褐色的纸弹壳[3],并没有什么颇具杀伤力的东西。这一发现让每个人都大感惊讶,只有大夫除外。原来,大约十分钟前,他把弹丸从那支枪里取了出来[4]。然而,最震惊的莫过于贾尔斯先生本人。他已经苦恼了好几个小时,担心自己可能使一个同类受到致命伤害,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接受了“枪未上弹”的新判断,简直如获至宝。最后,两名警探不想再为奥利弗多费神,便让彻特西的治安官留在宅子里,自己到镇上过夜,答应明早再来。
次日早晨,有消息传来,说有两个男人和一个男孩因为前一天夜里形迹可疑被拘捕,关在金斯敦的临时监狱里,于是布拉瑟斯与达夫两位先生前往金斯敦。然而,经过调查,所谓的“形迹可疑”可归纳为一个事实:他们被发现睡在一堆干草垛下。这虽然是弥天大罪,却也只能处以监禁。根据仁慈的英国法律及其对国王全体臣民的博爱精神,在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这一事实不足以判定睡觉人犯有暴力夜盗的罪行,也就不应处以极刑。于是,布拉瑟斯与达夫两位先生两手空空地去,又两手空空地回来了。
长话短说,又经过几番审问,费了许多口舌之后,治安法官终于欣然同意梅利太太和洛斯本先生联名保释奥利弗,但那孩子必须随传随到。布拉瑟斯和达夫得了几个几尼的酬劳后回伦敦去了,但他们对此行侦办的案子却存在不同的看法:经过对全部情况的周密思考,达夫先生倾向于认为,这起未遂夜盗案是家猫佩特所为;布拉瑟斯先生则在同等程度上倾向于将功劳完全归于了不起的大烟囱奇克威德先生。
与此同时,在梅利太太、罗丝和好心的洛斯本先生的共同照料下,奥利弗开始渐渐康复。如果上天能听见发自心灵深处、饱含感激的热忱祈祷的话——否则祈祷又有何用?——那么,这个孤儿为他们祈求的天恩早已渗入他们的灵魂,化为了平静与幸福。
奥利弗开始渐渐康复
[1] 将獾放进桶中,放狗驱逐之,观众赌哪种动物先出来。
[2] 一种隐藏起来的火枪,当闯入者、偷猎者或者动物触发机关之后便会开枪。在1827年英国议会通过相关禁令之前,这种安保措施是合法的。
[3] 19世纪初期的弹壳是用纸制成的,直到19世纪60年代才出现金属弹壳。
[4] 两支配套使用的枪装的是相同的弹药,这意味着贾尔斯开火时用的也是未上弹丸的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