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阿拉密斯的论文(1 / 1)

达德尼昂对波尔多斯的剑伤和他的那位讼师夫人只字没提。我们的贝阿恩小伙子尽管年纪还轻,却是个精明的家伙。所以,对那个自命不凡的火枪手向他讲的那通鬼话,他都装得深信不疑,因为他明白,点穿一个朋友的秘密,势必就会影响跟这个朋友的友谊,尤其当这秘密涉及个人的自尊时,情况更是如此;再说,一个人掌握了别人的一些底细,往往也会对那些人具有某种精神上的优越感。

何况,达德尼昂心里早已打定了日后发迹的算盘,决意利用这三个伙伴为自己博得个飞黄腾达的前程,如今预先就能把一些无形的线头捏在手里,而凭借这些无形的线头,就有望操纵控制他的伙伴,这在他来说,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一路上他的心绪仍然极为黯然,一种无法排遣的忧伤沉痛地压在心头:他在思念那位年轻漂亮的博纳修太太,他对她的一片至诚,还没得到她的报偿呢;不过我也得赶紧交代一句,年轻人心头之所以有这份忧伤,主要还不是由于惋惜自己没能交到好运,而是由于他害怕这可怜的女人会遇到什么不幸。在他看来,毫无疑问她就是红衣主教进行报复的牺牲品,而谁都知道,主教大人的报复是极其可怕的。他怎么居然会蒙受首相的青睐,他实在是莫名其妙,当时要是在家里碰到德·卡沃瓦先生的话,这位卫队长兴许能对他透露一些内情吧。

最能让时间过得快,路程显得短的,莫过于把全身所有的官能都集中到思想的官能上去的沉思冥想。这时候,外界的存在好比是睡眠,而这种冥想就是梦。在它的影响下,时间不复有量度,空间也不复有距离。一个人不过是从某个地方出发,到达了另一个地方而已。一路的景物残存在记忆中的,只是雾蒙蒙的一片,沿途一棵又一棵的树,一座又一座的山,一垄又一垄的景色全都堕入了忘川。达德尼昂就是在这般神志恍惚的状态下,由得**的马自行跑完从尚蒂伊到克雷夫格尔的六七里路程,待到了克雷夫格尔镇,他竟半点儿也想不起一路上曾碰到过些什么事情。

直到进了镇他才神志恢复过来;他摇了摇头,望见了跟阿拉密斯分手的那家小酒店,便拍马来到酒店门前。

这回迎接他的不是老板,而是老板娘;达德尼昂善于察言观色,他打量了一眼这位老板娘喜滋滋的胖脸蛋儿,就明白自己无须对她有所隐瞒,凭这张笑得这么开心的脸蛋,就没什么好怕的。

“我的好太太,”达德尼昂对她说道,“十来天以前我们忙着赶路,把一位朋友撂在这儿了,不知道您能不能告诉我,他现在怎么样了?”

“就是那个二十三四岁的俊小伙子,说话软声软气的,挺招人喜欢,长得也挺好的是吗?”

“还有,肩膀上受了伤。”

“可不是吗!”

“那就是他了。”

“嘿,先生,他一直在这儿哩。”

“啊!太好了,亲爱的太太,”达德尼昂说着跨下马来,把缰绳扔到布朗谢手里,“您可帮了我的大忙了;阿拉密斯,我真想拥抱他,他在哪儿?说真的,我都快等不及了。”

“对不起,先生,我看他这会儿不一定能见您。”

“为什么?莫非他有女人在身边?”

“天呵!瞧您在说什么呀!那可怜的孩子!不,先生,他没跟女人在一起。”

“那么跟谁在一起?”

“跟蒙迪蒂埃的本堂神甫和亚眠耶稣会[1]会长在一起。”

“我的天主!”达德尼昂嚷道,“那可怜的孩子不行了吗?”

“哪儿的话,先生,他好端端的;不过他受伤以后,就受了圣灵的启示,打定主意要进教会了。”

“这就对了,”达德尼昂说,“我怎么就忘了他当火枪手只是临时凑个数的呢。”

“先生您还是要见见他吗?”

“现在更是非见不可了。”

“那好,先生您只要从院子右边的楼梯上去,到三楼找五号房间就是了。”

达德尼昂赶紧朝她指点的方向跑去,果然看见院子里有一道楼梯,这种户外的楼梯而今在一些老字号客栈的院子里也还能见到。但是要进未来的神甫的房间,可没那么容易;阿拉密斯房门外的通道,恰似阿尔米达[2]的花园一般防范严密;巴赞伫守在过道里,挡住了达德尼昂的去路。熬了这么多年总算熬到了头,眼看孜孜以求的目标就要达到,巴赞更是勇气倍增。

说实在的,这些年来可怜的巴赞连做梦也想给一位教会人士当仆人,急巴巴地盼着那总也盼不来的一天早些到来,好看着阿拉密斯扔下敞袖外套,换上教士的长袍。阿拉密斯天天都得对他许愿,说是那一天就快到了,他这才总算勉强留下来继续给一个火枪手当下人,可照他说起来,老这么下去灵魂早晚得下地狱。

所以这会儿巴赞真是乐不可支。看上去,这一回他的主人十有八九是不会再出尔反尔了。生理上的痛苦跟精神上的痛苦并在一块儿,产生了他盼望已久的效果:肉体和灵魂同时受到折磨的阿拉密斯,终于把目光投向了宗教,认真考虑起皈依教门的问题,他把自己身经的两宗事故,即情妇的猝然离去和肩膀上受的枪伤,看成上苍的一种启示。

我们不难理解,就巴赞当时所处的情况,再没有比达德尼昂的到来更使他不高兴的事了,他的主人这些年在世俗观念里已经陷得时间够久了,现在好不容易刚要跳出这个漩涡,达德尼昂这一来势必又要重新把主人拖回到这漩涡中去。因而,巴赞下决心要坚守房门;既然老板娘已经把话说了出去,他没法再说阿拉密斯不在屋里,就只好竭力说服这位不速之客,要他明白主人正在跟人家进行虔诚的讨论,在这中间去打扰他是极其冒失的,至于这场从早上就开始的讨论,照巴赞的说法,在天黑以前是结束不了的。

可是达德尼昂根本不去理睬巴赞师傅的长篇大论,他不想跟朋友的仆从多费口舌,干脆一边伸手推开他,一边用另一只手去拧五号房间的房门把手。

房门开了,达德尼昂进得屋来。

只见阿拉密斯身穿黑色罩袍,头戴一顶挺像教士帽的平顶圆帽,坐在一张长桌跟前,桌上堆满了纸卷和大部头的对开本书籍;他的左首坐着那个耶稣会会长,右首坐着蒙迪蒂埃的本堂神甫。窗帘半掩着,只有一缕神秘的光线透进来,为室内平添了一层恬静的梦幻色彩。凡是通常走进一个年轻人(尤其当这个年轻人是个火枪手时)的房间所能见到的那些世俗的物件,全都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必是巴赞生怕主人看见这些东西会尘念复萌,所以就把长剑、手枪、插羽饰的帽子、形形色色的刺绣品和花边饰件一股脑儿全给拿走了。

不过,达德尼昂眼梢里似乎瞥见暗处有样东西用一枚钉子挂在墙上,代替了上面所说的那些物件,这东西看上去像根苦鞭[3]。

阿拉密斯听见达德尼昂开门的声音,抬起头来认出了自己的朋友。可是叫达德尼昂大为吃惊的是,这位火枪手见到他来似乎并没显得有怎么激动,可见他的整个身心已经跟世间的俗务相当疏远了。

“您好,亲爱的达德尼昂,”阿拉密斯说,“很高兴见到您。”

“我也是,”达德尼昂说,“尽管我还不敢肯定我这是不是在跟阿拉密斯说话。”

“是我,朋友,是我呀;可您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

“我怕我是跑错了房间,开头以为是跑进了一位神职人员的房间,而后瞧见这两位先生陪在您的身边,我又弄错了,还以为您是病重得不行了呢。”

那两个穿黑袍的人听出了达德尼昂的弦外之音,朝他射去两道带有恫吓意味的目光;可是达德尼昂毫不理会。

“也许我打扰您了,亲爱的阿拉密斯,”达德尼昂接着说,“因为瞧眼前这模样,怕是您正在向这两位先生忏悔吧。”阿拉密斯的脸上微微地红了一下。

“您打扰我?哦!哪儿的话,亲爱的朋友,我向您发誓绝无此事;为了证明我说的话,请允许我告诉您,瞧见您平安无事,我真是高兴极了。”

“啊!他总算回过神来了!”达德尼昂心里想道,“事情还不算糟糕。”

“我的这位朋友刚从非常危急的境遇中脱险回来。”阿拉密斯满怀热忱地往下说,一边用手指着达德尼昂向两位教士示意。

“您该赞美天主才是,先生。”那两人一起躬身答道。

“我忘不了的,尊敬的神甫。”达德尼昂躬身还礼说。

“您来得正好,亲爱的达德尼昂,”阿拉密斯说,“您也来参加我们的讨论,谈谈您的高见。亚眠的会长先生,蒙迪蒂埃的本堂神甫先生和我,正在讨论一些长期以来一直使我们很感兴趣的神学问题;我很想听听您的意见。”

“一个当兵的怎么想,是无足轻重的,”达德尼昂回答说,他对这情势有些担心起来了,“依我说,您还是多听听这两位先生的指教吧。”两个穿黑袍的人欠了欠身子。

“瞧您说的,”阿拉密斯接着说,“您的意见对我们宝贵得很哩;事情是这样的:会长先生认为我的论文首先得符合教义,得有教诲意义。”

“您的论文!您在写论文?”

“正是,”会长回答说,“要想取得参加圣职授任礼的资格,论文是必须写的。”

“圣职授任礼!”达德尼昂嚷道,尽管老板娘和巴赞都跟他吹过风,但他还是没法相信这事是真的,“……圣职授任礼!”他眼神茫然地挨个瞧着面前的这三个人。

“所以,”阿拉密斯接着说,他坐在扶手椅里的那种姿势,优雅得就像是在贵妇人的内室沙龙里似的,一边还把一只手悬空举着好让血往下流,挺得意地细细端详着这只就像女人的手一样白皙、丰满的手,“所以,您也听见了,达德尼昂,会长先生希望我的论文能写得符合教义,而我呢,希望这篇论文是理念化的。正因为这样,会长先生才建议我写这样一个还没有人写过的题目,我已经意识到其中有不少地方是可以充分阐发的:Utraque manus in benedicendo clericis inferioribus necessaria est.”

对达德尼昂的学问,我们早已领教过,但此刻他听到这句拉丁文,眉头并没比上回听到德·特雷维尔先生说拉丁文时皱得更厉害些,那回特雷维尔先生是以为达德尼昂收受了白金汉先生的礼物才说了那句拉丁文的。

“这题目的意思是,”阿拉密斯为了不使达德尼昂为难,接着就说,“‘品级较低的教士为人祝福时必须用双手’。”

“妙不可言的题目!”耶稣会会长大声说道。

“妙不可言,而且符合教义!”本堂神甫跟着说,他的拉丁文程度跟达德尼昂不相上下,所以仔细听着耶稣会会长的每句话,以便亦步亦趋,回声似的重复他的话。

至于达德尼昂,他压根儿没去理会这两个穿黑袍家伙的狂热劲儿。“对,妙不可言!prorsus admirabile[4]!”阿拉密斯继续往下说,“可是要写这题目,得对《使徒后教父著作集》[5]和《圣经》有深入研究才行。可是我已经对这两位博学的教会人士照实说了,惭愧得很,我由于常年参加营队值勤和执行国王谕旨,对研习宗教经典已经有些荒疏。所以我觉得,还是让我自己来选个题目,也许会方便得多,facilius natans[6],我选的那个题目跟这些艰深的神学问题相比,就好比哲学上的伦理学比之于形而上学。”

达德尼昂觉得苦不堪言,那位本堂神甫也一样。

“瞧这开场白有多棒!”耶稣会会长嚷道,“Exordium[7].”本堂神甫重复道,因为他觉得自己也该说点什么。

“Quemadmodum minter coelorum immensitatem.[8]”

阿拉密斯睃了一眼达德尼昂,看见这位朋友正张着嘴在打哈欠。

“我们说法文吧,神甫,”他对耶稣会会长说,“这样达德尼昂先生听起来更方便些。”

“对,我一路上跑得很累了,”达德尼昂说,“再说拉丁文我也早忘了。”

“行,”耶稣会会长有点扫兴地说,而本堂神甫则松了口气,回头望了达德尼昂一眼,目光中充满感激的神情,“好吧,先看看怎样来理解这条注疏吧。”

“摩西[9],天主的仆人……他只是个仆人,你们听见了!摩西是用双手祝福的;希伯来人跟敌人作战时,他是双手都举起的;因此他是双手给人祝福的。再说,《四福音书》上也说imponite manus,而不是manum。意思是放上双手,而不是一只手。”

“放上双手。”本堂神甫重复说,一边做了个把双手放在对方头上的姿势。

“圣彼得,历代教皇都是他的继任者,而他的说法就不一样了,”耶稣会会长继续说,“他是说:Porrige digitos.意思是伸出手指,现在你们明白了吗?”

“当然喽,”阿拉密斯快活地回答说,“不过这事儿可够微妙的。”

“手指!”耶稣会会长接着说,“圣彼得是用手指给人祝福的。所以教皇也用手指给人祝福。那么用几根手指来祝福呢?用三根手指,一个代表圣父,一个代表圣子,还有一个代表圣灵。”

大家都在胸前画十字;达德尼昂心想也该效仿才是。

“教皇是圣彼得的继任者,他代表着三种神权;其他的那些神职品级中ordines inferiores[10],是以大天使和众天使的名义来祝福的。地位最低微的教士,比如说那些助祭和副助祭,则用圣水刷给人祝福,它象征着无数祝福的手指。现在问题变得简单了,这已经是argumentum omni denudatum ornamento[11]。用这个题目,”耶稣会会长继续往下说,“我可以写出两本这样大部头的书来。”

说着,他情绪激昂起来,在那本把桌子都压得弯了下去的对开本圣克里索斯托[12]文集上重重地拍了一下。

达德尼昂打了个哆嗦。

“当然,”阿拉密斯说,“我完全同意这篇论文可以写得很精彩,可我同时又觉得我实在是力不从心。我已经选了这么个题目,亲爱的达德尼昂,请您告诉我,您觉得合不合您的口味:Non inutile est desiderium in oblatione,意思就是‘在对天主的奉献仪式中对尘世稍有留恋亦无妨’。”

“不用再说了!”耶稣会会长嚷道,“因为您这篇论文已经离异端邪说不远了;那个异端祖师爷詹森[13]的《奥古斯丁论》里,有一句话就几乎跟这一模一样,而这部书早晚是要被宗教裁判所烧掉的。当心哪!我的年轻朋友;您在朝着邪教滑过去唷,我的年轻朋友;您会把自己毁掉的!”

“您会把自己毁掉的。”本堂神甫痛心地摇着头说。

“您触到自由意志这个要害了,这可是块致命的暗礁哪。您一头就栽进那些贝拉基[14]派和准贝拉基派含沙射影的歪论里去了。”

“可是,尊敬的神甫……”阿拉密斯接口说,他有点让这阵雹子般落在头上的论据给震晕了。

“您如何证明,”耶稣会会长径自往下说,不让他有时间说话,“一个人在把自己奉献给天主的时候,还可能对尘世有所留恋呢?请听好这个两刀论法:天主是天主,而尘世是魔鬼。对尘世有所留恋,就是对魔鬼有所留恋:我的结论就是这样。”

“我也是这样。”本堂神甫说。

“求求你们……”阿拉密斯说。

“Desideras diabolum[15],不幸的人呵!”耶稣会会长大声说道。

“对魔鬼有所留恋!哦!我的年轻朋友,”本堂神甫长叹一声接口说,“请别对魔鬼有所留恋吧,现在是我在求您哪。”

达德尼昂简直不知所措了;他觉得仿佛置身于一个疯人院里,而且自己也快跟眼前的这些人一样变成疯子了。只不过他没法插得上嘴,因为他们说的话他一点儿也听不明白。

“可是你们听我说呀,”阿拉密斯不失礼貌地说,但语气中已经透出几分不耐烦,“我没说我有所留恋;不,我绝不会说出这种有悖正统的话来……”

耶稣会会长举臂朝天,本堂神甫也照样这么做。

“我是不会那么说的,可是你们也得同意,一个人老把自己不怎么喜欢的东西奉献给天主,那至少算不得是有诚意吧。我说得对不对,达德尼昂?”

“我完全同意!”达德尼昂嚷道。

本堂神甫和耶稣会会长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我的出发点是一个三段论:尘世中有种种**,我要弃绝尘世,因此我作出了牺牲;而《圣经》上的的确确也写着:为天主作出牺牲。”

“说的也是。”那两个对手说。

“还有,”阿拉密斯继续往下说,一边用手指搓着耳朵让它发红[16],就像先前摇动双手让它变白那样,“还有,我用这意思写过一首诗,去年拿给伏瓦蒂尔[17]看了,这位大诗人对我大加赞赏。”

“一首诗!”耶稣会会长语气轻蔑地说。

“一首诗!”本堂神甫跟着说。

“快念,快念给我们听听,”达德尼昂嚷道,“这样也可以稍微调剂调剂嘛。”

“没这话,因为这首诗宗教意味很重,”阿拉密斯回答说,“这是一篇用韵文写成的神学文章。”

“见鬼!”达德尼昂说。

“全诗是这样的。”阿拉密斯以一种故作谦虚的姿态说,语气中不免有些矫情的意味:

你为充满欢乐的往昔哭泣,在不幸的岁月中蹉跎郁悒,哭泣着的你呵,当你把眼泪全都献给天主,你的苦难就会从此消除。

达德尼昂和本堂神甫似乎听得很满意。耶稣会会长却坚持自己的意见。

“当心哪,神学著作的文体切忌世俗的趣味。圣奥古斯丁怎么说来着?Severus sit clericorum sermo[18]”

“对,讲道要清楚!”本堂神甫说。

“不过,”耶稣会会长一见他的追随者弄错了,赶紧插断他说,“不过你的论文会让夫人们喜欢的,喏,就这样;它会像巴特吕[19]的辩护词那样受人青睐的。”

“但愿如此!”阿拉密斯极度兴奋地嚷道。

“您也瞧见了,”耶稣会会长大声说,“在您身上世俗的味道还很浓,altissima voce[20]。您在让世俗牵着鼻子走,我的年轻朋友,我担心圣宠不一定能打动您唷。”

“放心吧,尊敬的神甫,我为自己负责。”

“世俗的自负哟!”

“我了解自己,神甫,我的决心是不会改变的。”

“这么说您执意要写这篇论文?”

“我觉得自己适合于写这一篇,而不适合写那一篇,所以我要继续写下去,我想根据您的意见作些修改后明天再请您过目,希望您能感到满意。”

“慢慢写吧,”本堂神甫说,“我们这就怀着极其满意的心情告辞了。”

“是的,土地上已经撒下了种子,”耶稣会会长说,“我们不用担心一些种子落在了石头上,另一些掉在了路边,也不用担心天上的鸟儿会把剩下的都吃了,aves coeli coznederunt illam[21]。”

“让你和你的拉丁文都他妈的见鬼去吧!”达德尼昂说,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再见,我的孩子,”本堂神甫说,“明儿见。”

“明儿见,毛头小伙子,”耶稣会会长说,“您是有可能成为教会的一道光芒的,但愿老天保佑,别让这道光芒变成一场毁灭性的大火。”

达德尼昂在这一小时里一直在不耐烦地咬着自己的指甲,这会儿差不多都要咬到肉里去了。

这两个黑袍子立起身来,向阿拉密斯和达德尼昂鞠了一躬,然后朝门口走去。巴赞刚才一直伫立在屋外,怀着一种虔诚的狂喜,从头到尾细细聆听屋里的那场争论,这会儿见两人出来,便迎上前去,从本堂神甫手里接过日课经,从耶稣会会长手里接过弥撒经,毕恭毕敬地走在前面为他们开道。

阿拉密斯一直把两人送到楼下,然后立即回上楼来,走到还在兀自发愣的达德尼昂身边。

两人单独相对,开头出现了一段有些尴尬的冷场;两人中间总得有一个来打破这沉默,而达德尼昂仿佛打定了主意要把这份体面让给朋友。

“您都瞧见了,”阿拉密斯开口说道,“您看,我的观念又回到老根上去了。”

“对,照刚才那位先生的说法,圣宠打动了您。”

“哦!这些退隐的计划我是早就酝酿好了的;您以前不也听我说起过吗,伙计?”

“没错,可我得说实话,我当时以为您是在开玩笑。”

“这种事能开玩笑!喔!达德尼昂!”

“那又怎么!有的人连死都可以开玩笑嘛。”

“这些人错了,达德尼昂,因为死是通向灵魂沉沦或得救的门户。”

“没错;不过,要是您同意的话,咱们别谈神学了好不好,阿拉密斯?今天您已经说够了,而我呢,当初学的那点可怜的拉丁文,差不多全忘了;况且,我跟您实说了吧,我从早上十点钟起就没吃过东西,这会儿都饿得发慌了。”

“咱们一会儿就吃晚饭了,朋友;不过您知道今天是星期五;每逢星期五我都不吃肉,而且也不能看见肉。要是您在我这儿吃晚饭的话,我只能请您吃煮瓠子和水果。”

“煮胡子是什么意思?”达德尼昂有些不放心地问。

“我说的是瓠子,”阿拉密斯说,“我还可以给您添个炒鸡蛋,这已经是大大地犯戒了,因为鸡蛋也是荤的,要不它怎么生得出鸡仔儿来呢。”

“这种伙食是算不上美食,可也没关系;我要跟您待在一起,也只能凑合着吃啦。”

“让您作出这样的牺牲真叫我过意不去,”阿拉密斯说,“不过,虽说吃这种东西您的身体不怎么受用,可是请您相信,您的灵魂是会得益的。”

“这么说,阿拉密斯,您是决心要皈依教门了。可我们那两位朋友会怎么说,德·特雷维尔先生又会怎么说呢?我可有言在先,他们会把您当作逃兵的。”

“我不是皈依教门,而是重返教门。以前我是受了世俗事务的牵连才逃离教门的,因为您知道,我是不得已才披上火枪手外套的。”

“这事我一点也不知道呀。”

“您不知道我是怎样离开神学院的?”

“一无所知。”

“那就听我来告诉您吧;《圣经》上不是也说了:‘你们要彼此忏悔’,现在我就来向您忏悔,达德尼昂。”

“我呢,事先就赦您无罪,您瞧,我的心肠挺软的。”

“别拿圣事开玩笑,伙计。”

“那么您就说吧,我洗耳恭听。”

“我九岁起就进了神学院,到了快满二十岁,只差三天就可以当上神甫的那会儿,事情全都安排妥了。有天晚上我按老规矩到一家人家去,我到这家人家去得挺勤——有什么办法呢!那时候我还年轻,还嫩嘛——我常为府上的女主人读《圣徒列传》,把一位看冷眼的军官弄得酸溜溜的。这天晚上,我事先译好了《犹滴[22]传》中的一段,我把译好的韵文念给那位夫人听,她一迭连声地赞扬我,而且俯身在我的肩头跟我一起看我的译文。正在这当口,那个军官不等通报就突然闯了进来。我承认,我俩的姿势是有点儿随便,那个军官一见之下心里直冒火;他当场没对我说什么,但等我前脚离开,他后脚就跟了上来。

“‘神甫先生,’他说,‘您想不想让我用手杖揍您一顿?’

“‘这我可没法说,先生,’我答道,‘因为还没人敢对我这么着。’

“‘那好吧,您听着,神甫先生,要是您下次再敢到今晚我碰见您的这座屋子里来,我就饶不了您。’

“我想我当时是害怕了,脸变得煞白,双腿好像不在自己的身上,我想找句话回答他,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连声儿都没吭一下。

“那军官等着听我的答话,见我说不出来,就哈哈大笑,撇下我转身进屋去了。我回到了神学院。

“我是个血气方刚的体面人,绝不是个孬种,这您想必也是看得出的,亲爱的达德尼昂;我这次蒙受的奇耻大辱,尽管没有别人知道,但我觉得这个耻辱留在了我的内心深处,在不断地折磨着我。于是我向院长说我觉得准备得还不够充分,请求把圣职授任仪式推迟一年举行,院长同意了。

“我去找了巴黎最好的剑术教师,跟他说定每天去上一次剑术课,整整一年里,我一天都没间断过。后来,我受羞辱的周年纪念日到了,我把长袍往墙上一挂,全身穿上骑士的装束,前去参加我熟识的一位夫人举办的舞会,我知道那家伙一定也会在场的。舞会的地点在老好人街,离中央监狱挺近。

“果然,那个军官也来了;当时他正含情脉脉地望着一位夫人在唱一首情歌,就在他唱到第二段中间的时候,我走到他的跟前。

“‘先生,’我对他说,‘您是否仍然不许我再到贝耶纳街某人的宅邸去,而且要是我一时性起不肯照办的话,仍然还要用手杖揍我?’

“那军官惊诧地望着我,然后说道:

“‘您找我有何见教,先生?我并不认识您呀。’

“‘我就是那个念《圣徒列传》、把《犹滴传》译成韵文的小神甫。’我回答说。

“‘啊!啊!我记起来了,’那军官嘲弄地说,‘您找我有何见教哪?’

“‘我希望您能抽空跟我一起到外面去兜个圈子。’

“‘明天早上一定奉陪。’

“‘不,不用等到明天早上,如果您愿意的话,马上就去。’

“‘要是您一定要马上……’

“‘没错,我一定要马上。’

“‘那我们就走吧。夫人们,’那军官说,‘请稍等片刻。我只消把这位先生解决掉了,马上就回来为各位唱最后一段。’

“我们走出屋去。

“我把他带到贝耶纳街,一年前他就是在这个地方,这个时间,对我说了我刚才对您说的那两句话。当晚月色很好。我俩拔剑出鞘,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把他直挺挺地刺死在地上。”

“棒!”达德尼昂说。

“这样一来,”阿拉密斯继续说,“由于那些夫人没见她们的这位歌手回去,后来又有人在贝耶纳街瞧见他横尸路上,身上有处致命的剑伤,于是都想到准是我把他干掉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就只好离开了神学院。这时候我认识了阿托斯,而波尔多斯又在我的剑术课以外教了我几个绝招,在他俩的影响下,我决定申请当个火枪手。我父亲是在阿拉斯围城战中殉难的,他生前曾蒙国王厚爱,所以我获准披上了敞袖外套。所以您明白了吧,今天该是我回到教会怀抱里去的时候了。”

“为什么不是昨天也不是明天,而偏偏是今天呢?今天您到底出什么事啦,究竟是谁把您弄得这么心灰意冷的?”

“我受的伤,亲爱的达德尼昂,在我就是一种天启。”

“您受的伤?嘿!您的枪伤都快好了,我敢肯定,今天最让您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这事儿。”

“那是什么事儿?”阿拉密斯问道,脸红了起来。

“您的心里有道伤口,阿拉密斯,一道还在流血、让您感到疼痛的伤口,那是一个女人给您留下的伤口。”阿拉密斯的眼睛里不由得闪出光来。

“哎!”他掩饰住自己的激动,装得若无其事地说,“请别说这类事了;我,如今居然会想这类事,会有失恋的苦恼?Vanitas vanitatum[23]!照您这么说,我是在神魂颠倒啰,那么请问是为了谁?为了个轻佻的花边女工,为了个年轻的女用人?呸!这种女人,我在哪个驻地都能搭上。”

“对不起,亲爱的阿拉密斯,不过我的意思是您的眼光要高得多。”

“高得多?我是什么人,敢这么不自量力?我不过是个可怜的火枪手罢了,又穷又没有名气,我痛恨一切束缚人的枷锁,我在这世界上总觉得格格不入!”

“阿拉密斯,阿拉密斯!”达德尼昂用一种怀疑的神情望着朋友说。

“人生如尘土,我回到了尘土中间。生活中充满屈辱和痛苦,”阿拉密斯神情黯然地往下说,“所有那些将生活跟幸福维系在一起的线索,一根根的都在人的手里断掉了,尤其是那些灿烂的金线。呵,我亲爱的达德尼昂!”说到这儿,阿拉密斯的语气中有了些苦涩的意味,“相信我的话吧,当您也受了伤以后,别把您的伤口让别人看见。沉默,是这苦难的人生中的最后的一丝欢悦;您得提防着别让任何人觉察到您的痛苦,要不然那些好奇的人会像苍蝇吮吸受了伤的黄鹿的血那样吮吸我们的眼泪的。”

“唉,亲爱的阿拉密斯,”达德尼昂也深深地叹了口气说,“您这就像是在说我的事哪。”

“怎么说?”

“是啊,有个我喜欢、我心爱的女人,刚被人家从我身边劫走了。我如今不知道她在哪里,不知道他们把她带到了哪里;她也许给关进了牢狱,也许已经死了。”

“可是您至少还能安慰自己说,并不是她情愿离开您的;您没有她的消息,是因为她没法跟您取得联系,可是……”

“可是什么?”

“没什么,”阿拉密斯说,“没什么。”

“这么说,您是决定要离开这尘世了;这个决心已经下定,再也不会改变了?”

“绝不改变。今天您还是我的朋友,明天您对我来说就不过是个幽灵,或者说,您将不复存在了。至于这个世界,那只不过是座坟墓而已。”

“唷!听您这么一说,可真叫人寒心。”

“有什么法子呢!我的使命在召唤我,它夺去了我的生命。”

达德尼昂笑了笑,没有作声。阿拉密斯继续说道:

“不过,既然我这会儿还流连在这片尘土上,我想听您说说您,说说朋友们的事情。”

“我本来倒挺想跟您说说您的事儿的,”达德尼昂说,“可是我现在见您对一切都已经变得那么冷漠;爱情,您不屑一顾;朋友都是些幽灵,世界就是座坟墓。”

“唉!您自己早晚也会这么想的。”阿拉密斯叹着气说。

“那咱们就别谈这些事了,”达德尼昂说,“这封信也干脆烧了吧,那里面无非是告诉您,哪个织花边的俏妞儿或是年轻的女用人又对您变心了。”

“什么信?”阿拉密斯急切地嚷道。

“这封信是您离开以后送到您府上的,看门人托我带给您。”

“是谁寄来的?”

“喔!不是眼泪汪汪的女用人,就是伤心欲绝的妞儿呗;也许是德·谢芙勒兹夫人的贴身女仆吧,她身不由己,只得跟着女主人回都尔去了,这娘们还真够爱俏的,信纸上都洒过香水,信封上还盖着个公爵夫人的纹徽哩。”

“您说什么?”

“糟糕,我大概把信给丢了!”达德尼昂故意一边装着在找信,一边这么说,“还好,反正这世界是坟墓,男人是幽灵,女人当然也就是幽灵,再说对爱情您已经不屑一顾了!”

“呵!达德尼昂,达德尼昂!”阿拉密斯大声说道,“我可要死在你手里了!”

“喔,总算找到了!”达德尼昂说。

阿拉密斯跳起来抓过那封信就看,那副迫不及待的模样,就像是要把信吞下去似的;看着看着,他的脸变得容光焕发了。

“看起来这位女用人还有一手好文笔。”咱们的信使漫不经心地说道。

“谢谢,达德尼昂!”阿拉密斯嚷道,他高兴得都要发疯了,“她回都尔是身不由己的;她对我没有变心,她仍然是爱我的。来呀,伙计,让我来拥抱您一下;我太幸福了,我兴奋得都要透不过气来了!”

两个朋友绕着可敬的圣克里索斯托文集跳起舞来,那篇论文的羊皮纸卷滚得满地都是,两人毫不心疼地在上面乱踩乱踏。

正在这时,巴赞端着一盆瓠子和一盆煎蛋卷进屋来了。

“出去,你这倒霉蛋!”阿拉密斯一边嚷道,一边摘下平顶圆帽朝他脸上摔去,“你打哪儿来还回哪儿去,把这些讨厌的蔬菜和不中吃的东西都带回去!叫他们来一盘烤野兔肉,一盘肥阉鸡,一盘大蒜烤羊腿,再来四瓶勃艮第陈葡萄酒。”

巴赞望着主人发呆,不明白事情怎么会突然变得这样,手里的那盆炒鸡蛋滑到了瓠子上,瓠子又滑到了地板上。

“这会儿是把您自己奉献给天主的时候了,”达德尼昂说,“要是您非得向他表示一下礼貌不可的话:Non inutile desiderium in oblatione [24]。”

“让您的拉丁文见鬼去吧!亲爱的达德尼昂,来吧,咱们好好地喝,喝个痛快,您再把你们的事儿好好讲给我听听。”

[1]一五三四年西班牙教士罗耀拉创立的天主教修会,教规中强调绝对服从会长,无条件听命于教皇。

[2]意大利诗人塔索的长篇叙事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中的女主人公。她用魔法引诱十字军骑士勒诺,使他在她的花园里流连忘返,始终远离十字军。

[3]一种用细绳或细链编成的鞭子,苦修的教徒用以自笞。

[4]拉丁文:妙不可言。

[5]相传1世纪末至2世纪中叶基督教内一些经典作家的著作,因这些作者系使徒的弟子或与使徒相识,故这些著作被认为具有与使徒教诲相近的价值。

[6]拉丁文:顺手得多。

[7]拉丁文:开场白。

[8]拉丁文:简直海阔天空。

[9]《圣经·旧约》中的犹太人先知,曾奉神命率领在埃及为奴的犹太人逃出埃及,迁回迦南。他在西乃山上受十诫,并颁布犹太教的教义。

[10]拉丁文:地位稍低的神职人员。

[11]拉丁文:最简单扼要的结论。

[12]圣克里索斯托(约347—407):即“金口约翰”。著作甚丰,大多为宣传教义的讲稿及《圣经》注释。

[13]詹森(1585—1638):荷兰天主教反正统派神学家,詹森主义创始人。一六二八年起撰写《奥古斯丁论》,认为人性由于原罪而败坏,自由意志随之丧失。死后被罗马教皇英诺森十世斥为异端。

[14]贝拉基(约354—约418):古代基督教神学家。主张人有能力避免犯罪,而行善或作恶都取决于人的自由意志。这些教义与奥古斯丁的学说针锋相对,为此曾屡遭正统教会贬责。

[15]拉丁文:对魔鬼有所留恋。

[16]让耳垂呈粉红色,似是当时的一种时髦。大仲马在其他历史小说中也有类似描写。

[17]伏瓦蒂尔(1597—1648):法国诗人,书简作家。朗布耶夫人沙龙中的活跃人物。

[18]拉丁文:教士布道必须严肃。

[19]巴特吕(1604—1681):法国律师,法兰西学院院士。以提倡改革法庭辩论著称。

[20]拉丁文:味道很浓。

[21]拉丁文:鸟儿把剩下的都吃了。典出《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三章。

[22]传说中杀死敌将而解围城之困的犹太寡妇。《次经》中有《犹滴传》一卷。

[23]拉丁文:万事皆空。

[24]拉丁文:献祭时不妨对尘世稍有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