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小楼(1 / 1)

九点钟,达德尼昂回到禁军营,看见布朗谢已经披挂好了。第四匹马也到了。

布朗谢身上装备了一支短筒火枪和一把手枪。

达德尼昂挂上长剑,又往腰里插了两把手枪,然后两人各骑一匹马,悄没声儿地上了路。天色已经完全转黑,没人瞧见他俩出来。布朗谢跟在主人身后,相隔大约十步路光景。

达德尼昂穿过河堤,从会议门出来后就沿着去圣克洛的大路往前,当时那条路上可比现今幽静得多。

还没出城的时候,布朗谢毕恭毕敬地跟主人保持着那段合乎主仆身份的距离;但出得城来,沿途行人稀落,黑影憧憧,他就不由得渐渐地靠了上去;待到走进布洛涅森林,他已经不知不觉地跟主人并肩而行了。说实话,我们也无须讳言,置身黑黢黢的丛林之中,摇曳的树枝和惨淡的月光确实让他吓得要命。达德尼昂看出了他这位仆从心怀鬼胎的模样。

“哎,布朗谢先生,”他问道,“你到底怎么啦?”

“您没觉得,先生,这片林子就像教堂一样吗?”

“此话怎讲,布朗谢?”

“因为就像在那儿一样,我在这儿也不敢大声说话。”

“你干吗不敢大声说话,布朗谢?是害怕了?”

“是的,怕让人听见,先生。”

“怕让人听见!可我们说的事正大光明,布朗谢老弟,谁也不会把我们怎么着的。”

“喔!先生!”布朗谢说着,那个萦绕于心的念头这会儿又冒了出来,“那个博纳修先生眉头一皱看上去有多阴险,那嘴唇一翻一翻的也叫人看着讨厌!”

“你怎么又会想到博纳修了呢?”

“先生,有些事一想就想到了,要不想也没法办到。”

“就因为你是个胆小鬼,布朗谢。”

“先生,谨慎和胆小可是两码事喔;谨慎是一种德行。”

“这么说你倒是挺有德行啰,布朗谢?”

“先生,那儿一亮一亮的,是不是一支火枪的枪筒?咱们还是把头低下,怎么样?”

“可也是,”达德尼昂喃喃地说,他记起了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那番叮嘱,“可也是,那家伙想起来是叫人有些后怕。”说着,他一勒缰绳,催马往前奔去。

布朗谢就像主人的影子,照主人的样一勒缰绳,赶上去跟他并排而行。

“咱们整夜都得这么赶路吗,先生?”他问。

“不用,布朗谢,你这就到了。”

“什么,我这就到了?那么先生您呢?”

“我还得走一段路。”

“先生把我一个人撂在这儿?”

“你害怕了,布朗谢?”

“没怕,我只是想提醒先生,夜里会挺凉的,受了凉就会感冒,一个当下人的得了感冒,就没法服侍主人了,尤其是像您这么一位手脚利索的主人。”

“好吧,要是你觉得冷,布朗谢,就到前面你瞧见的那些小酒店,随便挑一家进去待着好了,明天早晨六点你在门前等我。”

“先生,今儿早上您给我的那个埃居,已经喝了个痛快,喝进肚子里去了;待会儿我要是冷了,身边可一个子儿也没有哪。”

“给你半个皮斯托尔。明儿见。”

达德尼昂跨下马背,把缰绳扔到布朗谢手里,随即裹紧披风快步走远了。

“天哪,我冷死了!”布朗谢等主人走得看不见了,就大声说了这么一句;——说完,他一心想暖和暖和,拔脚就跑到一家小酒店门口去敲门;这家酒店的外貌,整个儿是副郊区下三流酒店的模样。

这时,达德尼昂走上一条狭小的岔道以后,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到了圣克洛镇上;但他不走大道,而是从城堡背后兜了个圈子,再从一条很僻静的小路往前走,不一会儿就到了信上说的那座小楼跟前。那座小楼位于一道高墙的拐角上,四周非常空旷。这道高墙的一边就是那条小路,另一边是道树篱,把一座小院子围在了中间,院子里面有座其貌不扬的小屋。

他是来幽会的,而因为人家事先没关照他到了以后要打什么暗号,所以他就等着。

周围一片寂静,这地方简直就像离京城有百里之遥似的。达德尼昂往身后望了一眼,就把背靠在了树篱上。在树篱、院子和小屋后面,一片茫茫的浓雾笼罩着整个大地,只有稀稀落落的几点亮光在眨眼,犹如地狱里凄怨的星光,那儿就是沉睡中的巴黎,空蒙而落寞。

但对达德尼昂来说,周围的景观都披上了欢乐的盛装,一切的一切都在对他微笑,就连浓重的夜色也仿佛是清澈透明的。幽会约定的时间就要到了。

果然,片刻过后,圣克洛教堂钟楼宽大的窗口里缓缓地敲响了十下钟声。这金属的撞击声在寂静的夜空中哀鸣,带着点凄凉的意味。

可是,这敲出约定时刻的钟声,却每一下都在达德尼昂心里引起一阵和谐而美妙的震颤。

他抬头凝望着耸立在街角上的这座小楼;小楼的窗户,除了二楼的一扇以外,全都放下了百叶窗。

二楼的这扇窗子里亮着柔和的灯光,墙外有两三棵椴树簇生在一起,窗里透出的灯光给这几棵椴树的树枝洒上了一层银辉。不用说,就在这灯光优雅的小窗后面,俊俏的博纳修太太正在等着他。

达德尼昂陶醉在这甜蜜的遐想里,眼睛望着那个让人动情的小小的居室,静静地等了半个小时;从下面望上去,看得见一角天花板,从天花板上描金的饰线,可以想见房间其余部分的高雅。

圣克洛教堂敲响了十点半的钟声。

这一次,达德尼昂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只是觉得仿佛有股寒气钻进了血管,流遍了全身。也有可能他是开始觉得有点冷,把一种纯粹生理上的感觉错当作心理上的感觉了。

他骤然想到,说不定自己念信时看错了时间,也许幽会是约在十一点呢。

他朝窗口走上几步,让那道灯光正好照在自己身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又看了一遍;时间并没看错:是约在十点钟。

他又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寂静和孤独开始使他感到相当不安。十一点钟敲响了。

达德尼昂当真有点担心博纳修太太会不会出什么事了。

他击了三下掌,这是恋人们常用的暗号;可是没人应答:连回声也没有。于是他有点气恼地想,说不定博纳修太太等着等着睡着了。

他走到高墙跟前想爬上去;但这堵墙刚抹过灰泥,达德尼昂没地方好攀手。

这时他看见了那两棵大树,它们的树叶仍沐浴在一片银辉中,其中有一棵的枝丫伸到了小路上方,达德尼昂心想站在树上准能看清小楼里面的情况。

这棵树爬起来挺容易。再说达德尼昂才二十岁,所以还没忘记孩提时代的那套本事。一转眼工夫,他就已经站在大树的枝丫中间,目光透过玻璃窗射进了小楼。

眼前奇怪的景象使达德尼昂从脚底到头发根都打起了寒战,在那片柔和而宁谧的灯光下,竟是一幅令人触目惊心的凌乱景象:一块窗玻璃打碎了,房门被人用力砸开,剩下的一半悬挂在铰链上;一张想必原先放着精致的宵夜的桌子躺在了地上;瓶子摔成了碎片,水果滚得满地都是,又给脚踩烂了;房间里的一切东西,都表明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异常激烈的殊死格斗;达德尼昂甚至觉得在这异乎寻常的一片狼藉中,还瞥见了撕碎的衣片和沾在桌布、窗帘上的几滴血渍。

他心头怦怦直跳,急忙爬下树,想看看是否还能找到些其他的争斗痕迹。柔和的灯光依然在静谧的夜空中照耀着。达德尼昂这时发现泥地上这儿一个印痕,那儿一个凹坑,显然是些杂沓的脚印和马蹄印,先前他之所以没注意到这个情况,是因为他根本没想到要去注意。另外,有一辆马车的车辙似乎是从巴黎方向来的,在湿软的泥地上车辙印得很深,但到小楼这儿就戛然中止,然后又掉头往巴黎而去。

达德尼昂继续搜索,终于在墙边发现了一只撕裂的女式手套。但这只手套干干净净的,没沾上一点污泥。这只带着芳香的手套,正是情人们巴不得从一只玉手上摘下来的那种手套。

达德尼昂一边继续搜寻,一边只觉得额头一阵阵地直冒冷汗,心头由于一阵可怕的焦虑而抽紧,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然而他为了安慰自己,还是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座小楼也许跟博纳修太太根本不相干,那位少妇跟他约定在小楼前面碰头,而并没说是在小楼里面呀;说不定她是在巴黎有事要办一时来不了,或者是让她那嫉妒的丈夫缠住了脱不开身。

可是所有这些推断,都被发自内心的悲痛冲乱、撞垮、推翻了,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内心的感情会把我们整个儿攫住,明白无误地大声提醒我们:大祸临头了。

这会儿,达德尼昂几乎要疯了;他跑上那条大道,沿刚才来的方向直奔到渡口,询问撑渡船的船家。

晚上七点钟光景,这个船家载过一个裹着黑斗篷的女人摆渡,那女人看上去很不愿意让人家认出她来;但是就因为她这么小心翼翼地提防别人,船家偏偏生了个心要看看她的模样,结果看出了她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那年头也像如今一样,俊俏的小娘儿们跑到圣克洛来,又怕让人认出来,这是常有的事;可是达德尼昂一听船家那么说,却马上认定他看到的那女人就是博纳修太太。

达德尼昂凑近船家屋里的灯光,又把博纳修太太的信看了一遍,确准自己没有弄错,幽会地点是在圣克洛而不是别的什么地方,是在德·埃斯特雷先生的小楼跟前,而不是别的什么街上。

所有的迹象都向达德尼昂表明他的预感是对的,一场大祸真的临头了。他拔腿往城堡的方向奔去;他恍惚觉得,就在他跑开的这段时间里,小楼里似乎又出了什么事儿,正等着他去理出个头绪来。

小路上依然那么沉寂,从窗口透出的灯光依然那么柔和宁谧。

蓦然间,达德尼昂想到了墙边那座不起眼的小屋,它这会儿黑灯瞎火的,没有一点声响,可是刚才它肯定看见了,也许这会儿它还能告诉他究竟看见了什么吧。

院子的门关着,他从树篱上跳了过去,一条狗吠叫起来,但他不去管这条用链子拴住的狗,径直朝小屋走去。

他敲了一阵门,没人应声。

小屋如同那座小楼一样沉浸在死一般的寂静中;然而,这小屋已经是达德尼昂的最后一线希望,他执拗地继续敲门。

不一会儿,他好像听见屋里有了动静,但声音很轻,像是蹑手蹑脚,生怕给人听见似的。

于是达德尼昂停住手开口央求,他说话的语气是那么不安而又那么恳切,那么惊惶而又那么温和,就连最胆小的人听了他的声音也会放下心来。终于,一扇虫蛀破旧的百叶窗打开,或者不如说罅开了一条缝,屋角的一盏小灯刚照亮达德尼昂的肩带、长剑把手和手枪柄,窗子马上又关上了。然而,尽管这一开一关只是一转眼工夫,达德尼昂还是来得及瞥见了一位老者的脸。

“看在老天爷的分上!”他说,“请您听我说:我在等一个人,可没等到,我担心得要死。附近是不是出过什么事了?您说话呀。”

那扇窗又慢慢地打开,那张脸又出现在窗口:但这张脸比刚才那会儿更没有血色了。

达德尼昂把事情的前前后后如实告诉了那老者,只是没把名字说出来;他说了他怎么跟一位年轻女人在小楼前面有个约会,因为她没来,又怎么爬上那棵椴树,在灯光下看见了屋里一片狼藉的景象。

那老头仔细地听着,不时还点点头表示确实是这样:临末了,等达德尼昂说完以后,他摇了摇头,神情之间像是说情况不妙。

“您这是什么意思?”达德尼昂喊道,“看在老天分上!喔,请您说说明白吧。”

“唉!先生,”老头儿说,“请您别再问我了;我要是把看见的事情告诉了您,肯定要遭殃的。”

“这么说您是看见出事了?”达德尼昂接口说,“既然这样,看在老天的分上!”他边说边抛给他一个皮斯托尔,“您快说,快说说您都见到了些什么,我凭绅士的人格保证,绝对不把您的话泄露出去。”

那老头见达德尼昂确是一片至诚,而且满脸悲痛之色,便做了个手势要他听着,然后压低嗓门对他说道:

“九点钟光景,我听见街上有响声,想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刚走到门口,却见有人正想进来。我是个穷人,不怕有人来打劫,所以就去开了门,只见门口几步开外站着三个男人。黑暗里还停着一辆大马车,车上套着辕马,旁边还有几匹骑坐的马。那几匹马的主人,不用说就是这三个骑士装束的汉子。

“‘哎,这几位先生!’我大声说,‘你们这是想干什么呢?’

“‘你总该有部梯子吧?’一个看上去像是头儿的人对我说。

“‘有呀,先生;就是摘果子的梯子。’

“‘把它拿给我们,然后回你的屋里去,这个埃居是给你的酬劳。可你得记住,要是你把待会儿看见和听见的事情说一个字出去(因为我相信,凭我们怎么吓唬你,你还是会去看,会去听的),你就甭想活命了。’

“说这些话的中间,他丢给我一个埃居,我捡了起来,他把梯子拿了过去。

“他没说错,我在他们身后把园子门关上以后,装作进屋的样子;但转眼间我就从后门溜出来,摸黑钻进一丛接骨木中间,打那儿往外望可以看得很清楚,可没人能看得见我。

“那三个汉子已经让车夫把马车悄悄地挪上前来,这会儿正从车里拽下一个头发花白、穿得很寒伧的矮胖子,这个穿深色衣服的矮胖子小心翼翼地爬上梯子,鬼鬼祟祟地往小楼的那个房间里张望了一眼,再蹑手蹑脚地爬下梯子轻轻地说:

“‘是她!’

“跟我说话的那人马上跑到小楼门口,掏出身边的一把钥匙打开大门,进去后又随手把门关上;同时,另外那两个人爬上梯子。这时,那个矮胖子待在车门跟前,车夫坐在车座上,一个仆人牵着另外三匹马的缰绳。

“突然间,小楼里响起一阵尖叫声,一个女人跑到窗口,打开窗户像要往下跳。可是她一眼看到了那两个男人,马上又往后退去;那两人跟着爬窗冲进了屋里。

“这时候我看不见什么了;可我听见有人砸家具的声音。那女人高声呼救。可是不一会儿喊声就闷住了;那三个男人抬着她走近窗口,其中两人从梯子上爬下来,把那个女人放进了马车,随后那个矮胖子也跟着上了车。留在楼上的那个人关好窗子,片刻过后仍从大门出来,走到马车跟前看了看那女人是否在里面。那两个同伴这时已经上马等着他,随后他也纵身上马,那个仆人在车夫边上坐好,马车就由这三个骑马的汉子押送着往前疾驶而去,事情也到此结束了。打那以后,我再没看到,也没听到什么动静。”

达德尼昂被这可怕的叙述吓愣了,一动不动地站着,连话也说不出来,但是愤怒和妒忌的精灵却在他的心里嗥叫。

“我说哪,小爷,”老头儿又说道,年轻人这无言的绝望神情,显然比叫嚷和眼泪更让他感到同情,“行了,别难过啦,他们并没把她杀死,这才是最要紧的哪。”

“那个领头干这没人性勾当的家伙,您能说说他是怎么个人吗?”

“我不认识他。”

“可他跟您说过话,您总该看清他长得什么模样吧。”

“啊!您是问我他长得什么样儿?”

“对。”

“个子挺高,人精瘦,脸晒得挺黑,两撇黑黑的小胡子,黑眼睛,看上去像个绅士。”

“没错,”达德尼昂嚷道,“又是他!总是这个家伙!看来他真是我的冤家对头了!另外那个呢?”

“哪一个?”

“那个矮胖子。”

“噢!我敢肯定说这人不是什么有身份的爷们:他没佩剑,其他那些人对他也丝毫不客气。”

“是个侍从,”达德尼昂喃喃地说,“哦!可怜的女人!可怜的女人!他们对您干了些什么呀?”

“您答应过我不说出去的。”老头儿说。

“我再说一遍,您尽管放心,我是个绅士。绅士许诺过的事绝不食言,我已经对您许诺过了。”

达德尼昂黯然神伤地走回渡口去。一路上,他一会儿心想那也许不是博纳修太太,说不定第二天就能在卢浮宫见到她;一会儿又担心她是因为跟别人有什么私情,才让哪个吃醋的家伙闯进去劫走了。他怎么想也觉着不对劲,又伤心,又绝望。

“喔!要是我的朋友都在就好了!”他大声说道,“那我至少还有找到她的希望;可是谁又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呢!”

这时已近午夜时分;先得找到布朗谢。达德尼昂瞅见哪家酒店还有灯光,就敲门进去看看,可找了好几家都没见到布朗谢的影子。

到了第六家,他才想到这事做得有点造次了。他跟布朗谢是约定早上六点钟才碰头的,所以这会儿布朗谢不管在哪儿,都是正当的。

另外,达德尼昂心念一转,觉得还不如就待在出事地点的附近,那样说不定还能把这桩公案找出点头绪来。所以找到第六家酒店,达德尼昂就留下不走了,他叫了一瓶店里最好的红葡萄酒,找了个光线最暗的角落坐定下来,打算就这样坐等天明;可是这一回他的指望又落空了,此刻跟他待在一块儿的这帮宝贝酒客,都是些工匠、仆役和车夫,他们满口粗话,插科打诨,相互骂来骂去,再凭达德尼昂怎么竖起耳朵,也没能发现一丁半点有关被劫走的可怜女人下落的蛛丝马迹。他闲坐着无聊,又怕引起旁人疑心,所以把那瓶酒都灌了下去,酒喝完后再也撑不住,就挨着墙角尽可能摆个舒服些的姿势,合上眼皮好歹进入了梦乡。我们知道,达德尼昂才二十岁,在这个年纪,睡神的魔力是无法抵御的,即便你愁肠百结,睡魔也容不得你有半点抗拒。

清早六点,达德尼昂心绪惨淡地醒来,但凡夜里没睡好的人,天刚亮时都免不了会有这种心绪。他草草捋了把脸,就急忙查看有没有人趁他熟睡的时候偷了他的东西。看到钻戒仍在手上,钱包和手枪也仍在袋里和腰上,他就起身付了酒钱,走出店门想看看早晨是不是比夜里运气会好些,能把布朗谢给找回来。果然,他透过灰蒙蒙、湿漉漉的晨雾望去,一眼就看见那个诚实的布朗谢正牵着两匹马等在一家小酒店门口,昨晚达德尼昂从这家酒店跟前走过,压根儿就没注意到有这么个不起眼的小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