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九四〇年开始发表小说,那年我二十岁。屈指算来,已经有半个世纪了。最初的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各体文习作》和《创作实习》课上所交的课卷,经沈先生寄给报刊发表的。四十年代写的小说曾结为《邂逅集》,一九四八年由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以后是一段空白。一九四九年到六十年代,我没有写小说。一九六二年写了三个短篇,在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了一个小集子《羊舍的夜晚》。以后又是一段空白。到八十年代初,我忽然连续发表了不少小说,一直到现在。

我家的后园有一棵藤本植物,家里人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因为它从来不开花。有一年夏天,它忽然暴发似的一下子开了很多很多白色的、黄色的花。原来这是一棵金银花。我八十年代初忽然写了不少小说,有点像那棵金银花。

为什么我写小说时作时辍,当中有那样长的两大段空白呢?

我的小说《受戒》发表后引起一点震动。一个青年作家睁大了眼睛问:“小说也是可以这样写的?”他以为小说只能“那样”写,这样写的小说他没有见过。那样写的小说是哪样的呢?要写好人好事,写可以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的先进人物、模范、英雄,要有思想性,有明确的主题……总之,得“为政治服务”。我写不了“那样”的小说,于是就不写。

八十年代为什么又写起来了呢?因为气候比较好。当时强调要解放思想,允许有较多的创作自由。“这样写”似乎也是可以的,于是我又写了。

北京市作家协会举行过我的作品的讨论会,我作了一次简短的发言,题目是《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为什么说“回到”?因为我的小说有一个时期是脱离现实的,受西方文学的影响比较大。

我年轻时写小说,除了师承沈从文,常读契诃夫,还看了一些西方现代派的作品,如阿索林、弗?伍尔芙,受了一些影响。我是较早的,也是有意识地运用意识流方法写作的中国作家之一。

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从西南联大新校舍大门走出来。对面的小树林里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士兵。他就要死了,像奥登诗所说,就要“离开身上的虱子和他的将军”了。但还有一口气。他的头缓慢地向两边转动着。我的同学对我说:“对于这种现象,你们作家要负责!”我当时想起一句里尔克的诗:“他眼睛里有些东西,决非天空。”

以后我的作品里表现了较多的对人的关怀。我曾自称为“中国式的抒情的人道主义者”。

我是一个中国人。一个人是不能脱离自己的民族的。“民族”最重要的东西是它的文化。一个中国人,即使没有读过什么书,也是在文化传统里生活着的。有评论家说我受了道家思想的影响,有可能,我年轻时很爱读《庄子》。但我觉得我受儒家思想影响更大一些。我所说的“儒家”是曾点式的儒家,一种顺乎自然,超功利的潇洒的人生态度。因为我写的人物身上有传统文化的印迹,有的评论家便封我为“寻根文学”的始作俑者。看来这顶帽子我暂时只得戴着。

小说里最重要的是什么?我以为是思想。是作家自己的思想,不是别人的思想。是作家用自己的眼睛对生活的观察(我称之为“凝视”),自己的感受,自己的思索,自己对人生的独特的感悟。思索是非常重要的。接触到生活,往往不能即刻理解这个生活片段的全部意义。得经过反复的,一次比一次深入的思索,才能汲出生活的底蕴。作家和常人的不同,无非是对生活想得更多一点,看得更深一点。我有的小说重写过三四次。重写一次,就是一次更深的思索。

与此有关的是文学的社会功能问题。作家的使命感、社会责任,或艺术良心,这些还要不要?有一些青年作家对这一套是很腻味的。我以为还是要的。作品写出来了,放在抽屉里,是作家自己的事。拿出去发表了,就是社会的事。一个作品对读者总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这事不能当儿戏。但是我觉得作品的社会影响不能看得太直接,要求立竿见影,应该看得更宽一点。我以为一个作家的作品是引起读者对生活的关心,对人的关心,对生活,对人持欣赏的态度,这样读者的心胸就会比较宽厚,比较多情,从而使自己变得较有文化修养,远离鄙俗,变得高尚一点、雅一点,自觉地提高自己的人品。

我六十岁写的小说抒情味较浓,写得比较美,七十岁后就越写越平实了。这种变化。不知道读者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