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语言运用

揉面

使用语言,譬如揉面。面要揉到了,才软熟,筋道,有劲儿。水和面粉本来是两不相干的,多揉揉,水和面的分子就发生了变化。写作也是这样,下笔之前,要把语言在手里反复抟弄。我的习惯是,打好腹稿。我写京剧剧本,一段唱词,二十来句,我是想得每一句都能背下来,才落笔的。写小说,要把全篇大体想好。怎样开头,怎样结尾,都想好。在写每一段之间,我是想得几乎能背下来,才写的(写的时候自然会又有些变化)。写出后,如果不满意,我就把原稿扔在一边,重新写过。我不习惯在原稿上涂改。在原稿上涂改,我觉得很别扭,思路纷杂,文气不贯。

曾见一些青年同志写作,写一句,想一句。我觉得这样写出来的语言往往是松的,散的,不成“个儿”,没有咬劲。

有一位评论家说我的语言有点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我想谁的语言不是这样?拆开来,不都是平平常常的话?

中国人写字,除了笔法,还讲究“行气”。包世臣说王羲之的字,看起来大大小小,单看一个字,也不见怎么好,放在一起,字的笔划之间,字与字之间,就如“老翁携举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安排语言,也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一句,一句;痛痒相关,互相映带,才能姿势横生,气韵生动。

中国人写文章讲究“文气”,这是很有道理的。

自铸新词

托尔斯泰称赞过这样的语言:“菌子已经没有了,但是菌子的气味留在空气里”,以为这写得很美。好像是屠格涅夫曾经这样描写一棵大树被伐倒:“大树叹息着,庄重地倒下了。”这写得非常真实。“庄重”真好!我们来写,也许会写出“慢慢地倒下”,“沉重地倒下”,写不出“庄重”。鲁迅的《药》这样描写枯草:“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大概还没有一个人用“铜丝”来形容过稀疏瘦硬的秋草。《高老夫子》里有这样几句话:“我没有再教下去的意思。女学堂真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我辈正经人,确乎犯不上酱在一起……”“酱在一起”,真是妙绝(高老夫子是绍兴人。如果写的是北京人,就只能说“犯不上一块掺和”,那味道可就差远了)。

我的老师沈从文在《边城》里两次写翠翠拉船,所用字眼不一样,一次是:

有时过渡的是从川东过茶峒的小牛,是羊群,是新娘子的花轿,翠翠必争着作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引缆索,让船缓缓的过去。

又一次是:

翠翠斜睨了客人一眼,见客人正盯着她,便把脸背过去,抿着嘴儿,不声不响,很自负的拉着那条横缆。

“懒懒的”、“很自负的”,都是很平常的字眼,但是没有人这样用过。要知道盯着翠翠的客人是翠翠所喜欢的傩送二老,于是“很自负的”四个字在这里就有了很多很深的意思了。

我曾在一篇小说里描写过火车的灯光:“车窗蜜黄色的灯光连续地映在果园东边的树墙子上,一方块,一方块,川流不息地追赶着”;在另一篇小说里描写过夜里的马:“正在安静地、严肃地咀嚼着草料”,自以为写得很贴切。“追赶”、“严肃”都不是新鲜字眼,但是它表达了我自己在生活中捕捉到的印象。

一个作家要养成一种习惯,时时观察生活,并把自己的印象用清晰的、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写下来也可以。不写下来,就记住(真正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到的印象是不易忘记的)。记忆里保存了这种经用语言固定性的印象多了,写作时就会从笔端流出,不觉吃力。

语言的独创,不是去杜撰一些“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好的语言都是平平常常的,人人能懂,并且也可能说得出来的语言—只是他没有说出来。人人心中所有,笔下所无。“红杏枝头春意闹”、“满宫明月梨花白”都是这样。“闹”字、“白”字,有什么稀奇呢?然而,未经人道。

写小说不比写散文诗,语言不必那样精致。但是好的小说里总要有一点散文诗。

语言要和人物贴近

我初学写小说时喜欢把人物的对话写得很漂亮,有诗意,有哲理,有时甚至很“玄”。沈从文先生对我说:“你这是两个聪明脑袋打架!”他的意思是说这不像真人说的话。托尔斯泰说过:“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

尼采的“苏鲁支语录”是一个哲人的独白。吉伯维的《先知》讲的是一些箴言。这都不是人物的对话。《朱子语录》是讲道经,谈学问的,倒是谈得很自然,很亲切,没有那么多道学气,像一个活人说的话。我劝青年同志不妨看看这本书,从里面可以学习语言。

《史记》里用口语记述了很多人的对话,很生动。“夥颐,涉之为王沉沉者!”写出了陈涉的乡人乍见皇宫时的惊叹(“夥颐”历来的注家解释不一,我以为这就是一个状声的感叹词,用现在的字写出来就是:“嗬咦!”)。《世说新语》里记录了很多人的对话,寥寥数语,风度宛然。张岱记两个老者去逛一处林园,婆娑其间,一老者说:“真是蓬莱仙境了也!”另一个老者说:“箇边哪有这样!”生动之至,而且一听就是绍兴话。《聊斋志异》《翩翩》写两个少妇对话:“一日,有少妇笑入!曰:‘翩翩小鬼头快活死!薛姑子好梦几时做得?’女迎笑曰:‘花城娘子,贵趾久弗涉,今日西南风紧,吹送来也!—小哥子抢得未?’曰:‘又一小婢子。’女笑曰:‘花娘子瓦窑哉!—那弗将来?’曰‘方呜之,睡却矣。’”这对话是用文言文写的,但是神态跃然纸上。

写对话就应该这样,普普通通,家常里短,有一点人物性格、神态,不能有多少深文大义。—写戏稍稍不同,戏剧的对话有时可以“提高”一点,可以讲一点“字儿话”,大篇大论,讲一点哲理,甚至可以说格言。

可是现在不少青年同志写小说时,也像我初学写作时一样,喜欢让人物讲一些他不可能讲的话,而且用了很多辞藻。有的小说写农民,讲的却是城里的大学生讲的话,—大学生也未必那样讲话。

不单是对话,就是叙述、描写的语言,也要和所写的人物“靠”。

我最近看了一个青年作家写的小说,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才入小学的孩子,写的是“我”的一个同桌的女同学,这未尝不可。但是这个“我”对他的小同学的印象却是:“她长得很纤秀。”这是不可能的。小学生的语言里不可能有这个词。

有的小说,是写农村的。对话是农民的语言,叙述却是知识分子的语言,叙述和对话脱节。

小说里所描写的景物,不但要是作者眼中所见,而且要是所写的人物的眼中所见。对景物的感受,得是人物的感受。不能离开人物,单写作者自己的感受。作者得设身处地,和人物感同身受。小说的颜色、声音、形象、气氛,得和所写的人物水乳交融,浑然一体。就是说,小说的每一个字,都渗透了人物。写景,就是写人。

契诃夫曾听一个农民描写海,说:“海是大的”。这很美。一个农民眼中的海也就是这样。如果在写农民的小说中,有海,说海是如何苍茫、浩瀚、蔚蓝……统统都不对。我曾经坐火车经过张家口坝上草原,有几里地,开满了手掌大的蓝色的马兰花,我觉得真是到了一个童话的世界。我后来写一个孩子坐牛车通过这片地,本是顺理成章,可以写成:他觉得到了一个童话的世界。但是我不能这样写,因为这个孩子是个农村的孩子,他没有念过书,在他的语言里没有“童话”这样的概念。我只能写:他好像在一个梦里。我写一个从山里来的放羊的孩子看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的温室,温室里冬天也结黄瓜,结西红柿:西红柿那样红,黄瓜那样绿,好像上了颜色一样。我只能这样写。“好像上了颜色一样”,这就是这个放羊娃的感受。如果稍为写得华丽一点,就不真实。

有的作者有鲜明的个人风格,可以不用署名,一看就知是某人的作品。但是他的各篇作品的风格又不一样。作者的语言风格每因所写的人物、题材而异。契诃夫写《万卡》和写《草原》、《黑修士》所用的语言是很不相同的。作者所写的题材愈广泛,他的风格也是愈易多样。

我写《徙》里用了一些文言的句子,如“呜呼,先生之泽远矣”“墓草萋萋,落照昏黄,歌声犹在,斯人邈矣”。因为写的是一个旧社会的国文教员。写《受戒》、《大淖记事》,就不能用这样的语言。

作者对所写的人物的感情、态度,决定一篇小说的调子,也就是风格。鲁迅写《故乡》、《伤逝》和《高老夫子》、《肥皂》的感情很不一样。对闰土、涓生有深浅不同的同情,而对高尔础、四铭则是不同的厌恶。因此,调子也不同。高晓声写《拣珍珠》和《陈奂生上城》的调子不同,王蒙的《说客盈门》和《风筝飘带》几乎不像是一个人写的。我写的《受戒》、《大淖记事》,抒情的成分多一些,因为我很喜爱所写的人,《异秉》里的人物很可笑,也很可悲悯,所以文体上也是亦庄亦谐。

我觉得一篇小说的开头很难,难的是定全篇的调子。如果对人物的感情、态度把握住了,调子定准了,下面就会写得很顺畅。如果对人物的感情、态度把握不稳,心里没底,或是有什么顾虑,往往就会觉得手生荆棘,有时会半途而废。

作者对所写的人、事,总是有个态度,有感情的。在外国叫做“倾向性”,在中国叫做“褒贬”。但是作者的态度、感情不能跳出故事去单独表现,只能融化在叙述和描写之中,流露于字里行间,这叫做“春秋笔法”。

正如恩格斯所说:倾向性不要特别地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