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话 新相识(1 / 1)

食味记 熙禾 1349 字 8个月前

路边田埂上,站着四个十六七岁的年轻姑娘,穿着打扮皆是乡间常见,肘弯里都挎着竹篮,脸蛋给冻得红喷喷的,眼睛直勾勾望着孟郁槐,你推我我搡你笑个不住。

说话的是当中穿一身秋香色袄子的,身段高挑却极纤弱,好似一阵风就能刮跑一般,脸色也不如其他几个姑娘那样红润好看,倒像是一株冬日寒风中娇怯怯的腊梅。

“关家妹子。”孟郁槐脸色一切如常,淡淡冲那姑娘点了点头,“我娘这两日身子不大好,趁着得闲,我便在家多留两天。”

那姑娘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同伴,有些犹豫地走过来两步:“是呢,我也瞧着大娘最近仿佛瘦了些,平日里她就一个人在家,你有空的时候,是该多陪陪她才对。但不知你能在家留到几时?早两天我爹还说,这些年得你家帮衬不少,我们也没甚可报答,就想着赶在除夕前,请你和大娘来家吃顿饭,聊表谢意,你……”话音刚落,目光之中便多了两分期待。

“不用那样客气,咱们既是邻居,互相帮忙本就是应当。”孟郁槐仍旧显得很镇定,仿佛对于当下的谈话委实兴趣缺缺,“况且,我既在镖局做事,便少不得依着那边的时间来做安排,在家中再呆个几日就得回县城,有一趟镖要走,去平山府,来来回回怎么也得二三十天,怕是赶不及在家中过年了。”

“……也是,可不能误了正事。”那姑娘却也不失望,照旧笑着道,“那我就跟我爹说,等你回来了再把这顿饭给补上不迟。”

花小麦看看她,又转过头瞧瞧孟郁槐,暗自在心中犯嘀咕。

是相好么?可瞧这两人客客气气说话的样子,怎么又似乎不大像?

正想着,那姑娘已经将注意力转投到她身上,往她脸上张望两眼,含笑道:“这位姑娘,你是不是景大嫂的妹子?”

她的声音就像她的人一样,也带着一股柔弱的意味,却并不惹人讨厌。花小麦当下便有些惊讶:“你认得我?但是……咱们好像没见过吧?”

“的确没见过,不过你瞧着眼生,眉眼之间又与景大嫂有几分相似,我便大着胆子猜一猜罢了。”那姑娘唇边笑意愈深,“我叫关蓉,与郁槐哥是多年的邻居了,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我叫……花小麦。”花小麦伸手挠了挠自己的太阳穴。

田坎上那三个姑娘闻言,便凑在一处窃窃私语起来。

“原来她便是景大哥那个小姨子吗?听说是老家闹饥荒,跑来投奔的,往后就在咱们村扎下根,再也不走了。”

“这……不会吧?”另一个道,“景大哥那间铁匠铺生意一向不好,他们又没地没田,哪有余钱多喂一张嘴?再说,也没有小姨子靠姐夫养活的道理呀!”

第三个连忙拉她一把,斜了花小麦一眼,压低声量道:“你们傻了吗?就景大嫂那脾气性子,她若做主要把自家妹子留下来,哪里还有景大哥说话的份?没钱?没钱又怎样,挣命呗!你们只看着吧,保不齐过二年,还得给攒出一份嫁妆来呢!”

这就是火刀村大多数人的普遍想法。在他们眼中,花小麦跑来投奔姐姐姐夫是错误的,荒谬的,会给景泰和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花小麦就是一只吸血鬼,非把无辜的景泰和榨干不可!

花小麦心理强大,并不会因为这样的议论就觉得心灵受到创伤,而且,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三个姑娘说的也是实情,至少现在,她还靠着景泰和与花二娘两个养活。不过她相信,这种情况,绝对不会持续太久。

她不在乎,也不打算辩驳,关蓉的脸色却有点泛红,扭头柔声对那三个姑娘道:“你们不要这样说,人活一世,谁还能一帆风顺,永远都不遇上困难?难道咱们就没有个需要人帮助的时候吗?”

言毕,她又回身给了花小麦一个抱歉的笑容:“她们就是嘴巴快了些,其实没有坏心,你别放在心上。咱们年纪相差不大,既然来了,往后就都是自己人,倘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你只管开口就是。啊,对了!”

她慌慌地将篮子从肘弯卸下,递到花小麦面前,笑道:“今天村里来了个卖冬笋的,我们几个恰好经过,瞧着觉得还不错,价格也便宜,就买了许多,不如你拿回去一些?也不值甚么钱,晚饭给桌上添道菜倒还使得。”

她态度这样温柔和善,长得清秀,声音也好听,花小麦就不由得对她生出些许好感来,朝她篮子里张了张,见那冬笋个个儿长得大而饱满,犹带新鲜的水意,便也笑着摇摇头:“不用了,再便宜也是你花钱买的,我怎好夺人所爱?我见你买的笋挺多,拿回去若是做菜吃不完,可以隔水蒸上一日一夜,再用木板压榨出汁,往里加几钱炒盐,便是笋油,夏天拿来拌菜滋味极鲜;剩下的笋晒干之后还能做笋脯,一点也不会浪费的!”

“笋油……笋脯?”关蓉费解地看了她一眼,“我们平常就拿冬笋炒个肉或是煮熟热拌,这两样东西,我还真是……”

花小麦了然一笑:“没关系,你若不会做,得了空来找我便是,我教你。”

“真的?”关蓉立刻高兴起来,脸上也有了血色,“那可说好了,过两日我便去你家找你!你看着比我还要小些,竟能懂得这么多做吃食的法子,往后我可得跟你好好学学,少不得要常和你走动,到时候你可别嫌烦啊!”

花小麦又和她寒暄了两句,田坎边等着她的那几个姑娘渐有不耐之意,孟郁槐也轻轻咳嗽了一声,见花小麦回头看他,便微微冲着村西头的方向抬了抬下巴。

管得还真够多的!花小麦在心里腹诽一句,倒也没再多留,笑着与关蓉告了别,转身往西边而去。

接下来几日,除了照常张罗一日两餐饭,花小麦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钻研厨艺上头。

村里人对她是怎样的看法,前几天从那三个姑娘的只字片语中,也能窥知一二,如今对她来说最要紧的,就是一定要把乔记纸扎铺子这顿团年饭,给做得一丝不苟,决不能有半点疏漏,尽快将真金白银赚到手里。火刀村不过就那么大一点地方,这顿团年饭做得好不好,不出半日,就会传得人尽皆知,她得尽力借着这个机会打响名头,今后,自然会有钟意她厨艺的人,源源不绝找上门来。

一顿饭就能赚四吊钱,若每个月都有个一两回,不出半年,她就算是个挣钱小能手了吧?到那时,她倒要看看,谁还能把她当做是个白吃饭的米虫!

因抱着这样的期待,她便格外肯下功夫,将菜单上那些菜色翻来覆去地琢磨。调料的配搭、刀工的使用、火候的掌握……一遍遍在心中默记,往往夜里躺在**,还要回想许久,生怕出任何差错。

转眼便是腊月初三,往常非要花二娘叫上两三遍才迷迷糊糊起床的花小麦,破天荒地天还未放亮,便已经穿戴整齐。

坐在床边,望着窗外蒙蒙的天色,她竟然觉得有些紧张,手心也冒了汗。

花小麦,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你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五星级酒楼都去得,还有什么事你办不到?

她在心中默默地给自己打气,蹑手蹑脚从西屋出来,竖起耳朵仔细探听,东屋那边一片安静,毫无声息。

花小麦深吸一口气,尽量不发出一点动静,悄悄打开院门,一溜烟,钻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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