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喝了十八杯酒后,我脸『色』红润,身体发热,出了一身细密的汗珠。但别以为我是要醉了,此时我身体的各项机能比没喝酒的时候还要好,可以说是进入了最佳状态。
莺莺喝了六杯酒,还不到二两,自然也是没事儿。她一边给我倒酒一边说:“傅爷真的是好酒量,比得上景阳冈上打虎的武松了。”
我呵呵一笑道:“要是我宁愿做西门庆,武松那憨货,太看不清形式了。就武大郎那德行,谁跟了他都是要红杏出墙的。”
“听您的口气,倒像是在给潘金莲平反。”她咯咯一笑。
“自然要平反。”我端起酒杯,和莺莺碰了一下,我一口干了,她喝了三分之一。我们俩不用互相监督,倒是都守着自己的承诺。“我就问你,你说实话,要是你,你嫁给了武大郎,你会不会红杏出墙?”
“我是宁可死也不要嫁给那样人的。”她说着把眼睛看向了窗户,一只大黑猫跳了进来,然后卧在了一个棉垫子上闭上了眼睛。看来那棉垫子是专门为它准备的。她回过头对我笑笑,“不过,也许是我没在那种环境里吧。”
我一笑道:“在很多种情况下,人是会变得没有原则的。尤其是在死亡面前,很少有人有勇气面对原则的。说的时候都轻松着呢,一个个慷慨激昂的,到了死前,还不都吓得『尿』裤子吗?除非是着了魔的人不怕死。”
“难道那些被日本人打死都不招的人都是着了魔的吗?”她倒是伶牙俐齿,抛给了我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我自己拿起酒壶,她抢着给我倒酒,我拒绝了。倒上酒后说:“不得不说他们在坚持着一种信仰,但是我就做不到。要是我,早就全招了,不用对我动刑我就招了。严格来说,我很怕死。”
她一笑道:“所以你当不了英雄。只能做祸害。但是祸害通常不会死的。”
“怕死有什么不对。要是人们都崇拜死亡,对死亡都能欣然接受,甚至享受死亡,那么,人类也就灭绝了。”
“你对战争怎么看?”她问道。
“战争不可避免,只要有生命的地方就有战争。不单单表现在人类。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说,这也是维护自然平衡的一种工具,是优胜劣汰的最好的方法。人类在地球上再无天敌,只能靠和同类的战争来物竞天择了。不然,人类进步的脚步反而会慢了许多。”
她问道:“这么说日本人入侵中华倒是没什么错了。”
我用手点了她几下,“这伶牙俐齿的,一般人还真的招架不住。我说了,这是自然科学的角度,不是社会学,不是伦理学。很明显,他们来这里闹腾,道德上是说不过去的。”我竖起一根手指说:“不过,只要他们打胜了,道理就有了。当年皇太极入关直取中原,就是因为胜利了,所以就有了道理。”
莺莺鼓起掌来。然后说:“傅爷是有大学问的人,不知道傅爷读了多少书呢?”
我一听激灵了一下,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二『逼』,又骂了一句二『逼』朝天!没事儿瞎显摆什么啊?只能敷衍道:“道听途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