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出奇的是——
自从道佛大会举办完之后,几乎在应天府的个个权贵,每家都有了几个道家或佛教之间的人情来往。
仿佛真有了什么交易。
或者说对于鬼神二字有了什么防范,下意识的行径罢了。
反正所花费的,不过只是权贵家里面的九牛一毛,大抵也没人太多在乎。
道佛一事,落下!
而晋王朱掆的病症似乎也依旧未曾根治。
姚广孝来了一趟,也只是给了一些辅助的法子,能够让这败血症发作时候的疼痛减免不少,但也就到了头。
然后!
接下来的大事,便成了朱尚炳的大婚!
东宫朱允炆那边早已有了婚约,也早已成家立业了,只是没有子嗣而已,至于朱尚炳这边也是时候该轮到了。
婚事举办,直接将道佛大会原本的那些鬼鬼神神全都扫清了,更别提婚礼的其中一个主人公正是太孙,朱尚炳。
对方的名字在这应天府内,可是比那些神神鬼鬼,和尚道士来得响亮得多。
尤其是对百姓而言,那更是如此。
一下子!
应天府上大街小巷甚嚣尘土,不知多少人茶余饭后的闲谈。
“这张家可真是天大的福气被砸到了,能够同太孙结为亲家,日后也自然是官运恒通。”
“原本我等所想,太孙怎么着也都要和国公之家在一起吧?可如今是棋差一着啊。”
“不过想想也是正常!当今太皇后也都是寻常民间之人,就连曾几何时的太子妃那也是寻常之人而已,包括其他各处藩王妃,也和当地豪族世家毫无关联。”
“如此一来!倒是一脉相承!”
……
张家!
锦衣卫指挥使,已升上了一个官。
张林穿着些正袍,并非官袍,摆足了老岳丈的架子。
今天正是黄道吉日!
大婚之时。
而在他双目所望之处,正是自家宝贝女儿的闺阁小院。
而在这小院之内。
丫鬟小环在旁边默默伺候着,用前段时日张大妈学来的手艺,一下一下轻轻的给大小姐张宜如梳着洗发。
“一梳,百年好合!”
“二梳,子孙满堂!”
“三梳,白头偕老!”
“……“
梳着梳着。
丫头小环似乎就有些舍不得了。
“小姐,你这就要嫁人了吗?奴婢舍不得你。”
小环眼眶微眼红,眼看着似乎金豆子都快要掉了下来。
“这有什么舍不得的?”
张宜如轻轻一笑,那驼红的脸颊之上也透出几分淡淡的红月。
她嗔怪的看了一眼。
探出手来捏了下丫头,肉嘟嘟的小脸蛋。
“反正你这个小丫头,不也是我的陪嫁吗?到时候说不定还是个填房丫鬟呢。”
此话一出!
小环瞬间羞得低下了头。
“小姐姐!别再说了,人家现在还小呢。”
“还小啊,那怎么也要跟我一起出嫁啦?”
张宜如继续逗弄着。
不过该说不说事实也是如此。
她嫁过去了之后,丫头小环也正是朱尚炳的填房,并非是侍妾,也并非有什么名分。
只是张宜如身边的填方,仅此而已。
至于为何意?
自是若有朝一日张宜如怀了孕,小环便是能上了床榻,以此来宽慰夫君之苦,接着才会有了一个名分。
两人才能够成为真正的姐妹。
“怎么啦?你还不乐意啦,还是说你瞧不上你家姑爷呀?”
张宜如继续打趣着,开着玩笑。
小环一生气一跺脚。
正好梳子,梳完头发了直接往旁边一放。
“小姐!坏!”
“小姐又在逗小环了!还是赶快穿上新衣,可千万别误了黄道吉日啊。”
“听说姑爷和一众迎亲的人来咱们府上。那可万万不能失了礼数,不然的话外面那些人又该嚼舌根子了。”
“让他们说去!”
“今日啊,我这个小姐在乎的,还真就只有我家丫头小环一人了!”
张宜如缓缓站起身子。
并没有穿着新娘服,但头上戴着的凤冠霞帔却是足以将她那原本端庄秀丽的面庞,衬托的更为雍容华贵,更为光彩照人。
“难道小姐,连姑爷都不要了吗?”
小环眼珠子咕噜一转,打趣的说了一句。
可她这点开玩笑的本事,怎么可能会是张宜如这个大小姐的对手?
后者轻轻一笑!
再次玩笑话。
“那要看我这个丫头,喜不喜欢姑爷啦?”
小环又是要闹了一个大大的红脸。
她根本不是对手。
外面的鞭炮声噼里啪啦响起,小环惊慌失措,连忙大喊。
“好了,姑爷来了。”
“小姐赶快穿新衣服吧,千万不能够误了时辰啊。”
“好好好,一切都听你的。”
两人穿起了新衣。
也幸好!
这种流程之前已经演练过,两人不至于不知所措,连衣服都穿不上了呢。
约莫!
半柱香消耗,张宜如已然穿好了新衣新娘子的服饰,头戴盖头,在小环的搀扶之下,袅袅婷婷挪着步子。
慢慢走出。
接下来的流程,便就显得极其正规了。
新娘来到了秦王府,夫家之处,然后被朱尚炳这个新郎官亲自抱起来到这大厅,开始拜见高堂,拜见天地。
做完一切!
新娘子被送回了新房。
而朱尚炳这个新郎官,却是留在了前厅挡酒,也算是让来客多沾沾喜气,同样也是和众人之间多有些交情。
不过一眼望去!
来的。
除了他家的亲戚那几个藩王。居然连通政司的大学士杨奇也都来了。
“万未想到!”
“世子殿下却是如此这般承欢,今时今日倒是也该多喝杯喜酒了。”
“大学士能来,正是小子我的福气!岂敢阻碍半分?”
朱尚炳和杨奇两人对撞酒杯,轻轻一饮。
继而!
朱尚炳再次往这边一看。
同样!
将周王朱橚,三叔还有四叔包括此前的晋王朱掆还有齐王,朱榑也都纷纷地喝了几杯。
晋王朱掆最为简单。
喝了杯喜酒,匆匆转身离去了。
人家大喜的日子~
他这么一个带病之人,而且还是绝症,委实有点晦气,来喝一杯喜酒,依然尽到了他这个做叔叔的责任。
算是为两人之间也留一份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