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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本嫁衣 七堇年 2663 字 1个月前

“我以为我遇到了所谓的爱。”

这是事后我无奈慨叹最多的一句话。我在当时可是一心托以终生的。然而我心向明月,明月照沟渠。轻信和固执总是那个时候的顽疾。心有多珍贵,彼时谁都不太懂得,因此滥用滥伤,包括我自己。其实或许我与他的心从未真正走近过,所以要论离别恐怕都是勉强。何耀辉是我见过的性情最敏感最脆弱的人,大概这源于他的写作天分。连狗都有性格,何况是人。我多么希望他能够简单快活一点,可是事情放到他这里总是变得复杂不堪。他有他的一个精神世界。人总有太多的极端,如康以明那样没有心肺的大有人在,像何耀辉这样太过细腻的人也不少。

多久之后我才懂得,他要的不过是一个陪衬,伙伴,陷入被害妄想时需要有一个人接受他的被害妄想,并且充分安慰。其实太多时候我爱他便是希望搭救他,奈何他总是拒绝搭救,溺在水中,只会遥遥伸手,一番绝望地哭喊自己是最悲惨的一个:爱我就与我一起跳下来。

其实我连付以终生都有决心,何尝没有跳下去的勇气,只是啊只是,连他沉溺其中的那池水都是他幻想出来的。在他身上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苦难。我终于明白,如果苦难是虚幻无形的,那我即便有心搭救他,都是无能为力了。我倒真希望他经历一些真实的苦难,如此他大概会懂得他其实一无所缺。

零星破碎的欢愉片刻也不是没有过。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有多少良辰美景,想起来觉得恍若隔世。尽管也都是些俗常的桥段。

大学时代我常与他在夜晚林间慢慢散步,一路无言,心中清明无限。校园里这样的情侣比比皆是,月光之下两个年轻人的并肩身影比夜色温柔。那个时候的何耀辉看很多的书,我们的相处时间常常都是在图书馆度过,他在遇见我之后更加喜欢写诗写文,又极想出去看世界,非常喜欢旅行,用他的话说是想要走出去看看,不想做井底之蛙。这些愿望都与我一拍即合。我们一起走过很多地方,也从未曾出国,更多时候只能说是风景在心中。两个学生一起背包旅行有诸多穷酸之处,都是坐长途客车,住青年旅社,喝开水吃面包。可是在我看来这些都是乐趣,因为他在我身边,所以一切旅途都非常美好。那么多次站在山顶俯瞰云海,习风阵阵,天地苍苍,我望着他的侧脸,想就此与他一生一世——我也真的一度认为我们就此会一生一世了。

我也曾就是那样用心的小女子,欢天喜地地把他宿舍的衣物和床单抱回来清洗晒干,再送回去。下课了先去食堂打好饭菜在老位置等着他来吃。吃完就收了他的饭盆,拿回去帮他细心地洗。那时我们傍晚散步,然后一起在图书馆看书,自习到晚上,再回到寝室。分别的时候会拥抱亲吻。

他想要买的书,需要用的东西,我都尽力满足。东奔西跑地寻一些东西,他喜欢的,或者我认为是好的东西……存钱来买下,给他惊喜。那个时候做家教打工挣钱略有一些收入,也全都是花给了他。女子的爱情总是显得细小琐碎,我其实并不例外,照料他如同一个妻。

他开始写诗作文,越来越沉浸在一个自怜自恋的精神世界里。渐渐熟悉之后,我才发现他并不是一个简单快活的人,时常都是忧郁模样。他的多愁善感似乎来自天性。在他人身上或许这样的性格是可以用来标榜个性的花招,甚至会显得富有涵养气质高贵……但现实是,与这样的人在一起,我常手足无措。

他的感受太丰富。但现世又容不得他这般不切实际地活着。

奈何这是走进我心的第一个人,我情不自禁要倾心对待——自幼我便是一个惶恐的人。我为了让他可以拥有平静愉快的心情,付出太多心力已无法计算。

可慰的是,他因为本性的善良和灵性,是可以懂得的。他多数时候并不表露感激,或许是面子的问题,与亲密的人之间说不出客套的话。我对他的照顾,他承接起来也似乎觉得就是应当。我以为他心里会记得。所以不会计较,太多事情我已经甘愿,且似乎早已没有退路。这犹如一种惯性。

偶尔在他极端脆弱动情,渴望获得安慰的时候,他还是会执着我的手说,一生,和你在一起让我觉得此生有希望和意义。你不要离开我。你不要离开我。

我一度为这些微薄的,仅仅存在于言辞上的感恩和爱意,欣慰得无以复加。只觉得付出再多也心甘情愿,别无他求,只愿长长久久。

但我非草木,并不是不能渐渐明白——原来这个人是需要我,且,只是需要我。他是这样的需要一个人爱他。需要极大的,无限无私的,陪衬坚实的,持之以恒的,爱。他需要我,是因为我爱他。

但他并不爱我。与我的之间,是一种赖以生存的关怀需要。他并不是爱我。

大三开始他说他希望能够有一个独立的空间,宿舍里面那些看黄片通宵打牌的男生叫他无法忍受。彼时我也很想与他生活在一起,于是我们租了房子搬出宿舍。

钱不多,只找了一间旧房子凑合。是很老的殖民时代的欧式旧房子,外观上非常漂亮,但内里破旧,地板,天花板都年久失修,墙壁上的石灰非常粗糙,大块大块剥落。木门上还是挂锁。住人其实勉强可以将就,但我也许是因为对住处比较讲究,辛苦打扫了三天的房间,又添置了一些简单的东西,把宿舍里不多的生活必需品都搬了过来——房子里简朴陈旧,但还是干干净净,总算看得过去了。

我喜欢的是后院的樱花树,和篱笆上的白色野蔷薇。开花时节,野蔷薇的翠绿小叶之间绽出一簇簇细碎的白色花朵,一树粉白的樱花在风中飘落如雨……再无比这更厌世更美的植物了。睹之叫人心碎。

我与耀辉在这里住着,度过一段并不算短的时间。早晨的时候他骑自行车载着我一起去学校上课……中午大都是在学校的食堂吃饭,下午骑车一起回来。晚上看看书,做些杂事,偶尔出门散步,就这样度过一天。

我像他的妻子一般,平日里要为两个人的生活打算,周末做完家教回来还要烧菜做饭洗衣拖地。我其实打心里喜欢阳光明亮的房间。这老房子有教堂般的高大木棂窗户,顶端是弧形的那种,阳光照耀的时刻,室内有一块透彻的明亮,看得到呈放射状的束束光线,纤尘毕现。然而何耀辉非常不喜欢亮光,他总是紧紧地拉严窗帘,在我做家务事的时候,看书,写作,屋内常常只有古典音乐的声音。

租房之后,因为有租金负担,生活开销便不再轻松,风花雪月的桥段自然少了,过得现实了好些。柴米油盐太多琐事又容易发生摩擦,加上他长时间有抑郁,偶尔我们便争吵,频率不一,闹得有大有小,但尚未提过分手。

有时候在疲倦的夜里,做完琐事,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我在昏昏欲睡的瞬间,抚摸自己日渐粗糙的手皮,所有这一切,会不得不使我惊觉我似乎是在度过一段已经有十年历史的婚姻生活。我就差没有为他生下一个孩子,整日穿着师奶裤扎着发髻去买菜,回来找街坊打麻将……

那时我才二十一岁,却平生第一次感到有了一个家,付出全部心血倾力营造我想象中的样子。女子以家为世界,男子以世界为家,或许有一定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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