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李明炜受伤后,郭兰兰天天给他做饭。她说,李明炜是因为她而受伤的,在他伤愈之前,她包解决他的伙食。李明炜给她钱,她不要,说自己做饭,没花什么钱。李明炜说,你家里有负担,不收钱我不吃你的饭。李明炜提出每顿饭给十块钱,郭兰兰说,这只是普通家常饭,值不了这么多钱。李明炜说,还包括工钱。争来争去,郭兰兰只答应收每顿饭三块钱。
昨天,李明炜告诉郭兰兰,他伤好了,以后别再给他做饭了。郭兰兰提议,以后两人搭伙吃饭。李明炜早就有这个想法。自从到美安地产中介公司工作后,吃饭成了他的大问题。他买了台小冰箱,每隔三两天买一次菜,但是菜买回来了之后,有时因为工作忙没时间做菜,有时因为太累懒得做,菜便在冰箱里腐烂了。即便做了菜,也常常因为自己一人吃不完而倒掉,造成很大的浪费。为此,他头疼不已。能跟郭兰兰搭伙吃饭,这些问题很容易解决。更何况,自己一人吃饭实在太闷太枯燥。
李明炜想没想就答应了。李明炜提议,两人轮流做饭。
郭兰兰说:“得了吧,看你每天回来的时间都不一样,还是我来做吧。我摆摊,时间相对自由,能保证每顿饭按时吃。”
李明炜说:“这哪儿行?每天让你做饭,那我岂不占你便宜了吗?”
郭兰兰说:“我自己一人做饭很浪费,两人搭伙做饭,可以帮我节省钱啊。再说了,就算被你占便宜,那也是小便宜,我又不是小心眼的人。”
李明炜还是过意不去,提出,买菜的钱他出三分之二,郭兰兰出三分之一。郭兰兰坚决不同意,说李明炜要是坚持这样,那就别搭伙了。李明炜只好遵从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