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走过雨季(1 / 1)

第一章 走过雨季

引子

人活一世,草木一春。

草木的春天在三月,而人生的春天是现在。

每一根草都拥有自己的春天,

每一根树,都知道春天是自己的季节。

草芽在春雨滋润下成长,花儿开在自己的季节,

而人生,在属于自己的季节里,

还有什么理由不茁壮成长?

走过花季和雨季。再已不是朦朦胧胧的无知年龄,不再是充满幻想喜欢做梦的孩子。未来不单是美好的憧憬和遥远的向往,还需要我们去创造。

年青时代,有我们自己的理想和看法。年华如诗,我们有满腔热血和倔强个性;青春如梦,爱情不再是男孩女孩的遐想,而要用心真真正正的去体会,用生命领悟人生,拿纯情编织七彩的花篮。

我们生在伟大的变革时代,活在物质生活相对富裕的新时期,但我也有自己的悲哀,惆怅和无奈,青春让我们朝气蓬勃,同时也使我们烰燥和冲动。

我们喜欢放声高歌,也会失声痛哭。我们好胜心强,无论是奔跑或跳跃,冲刺和攀登,都有我们淌下的汗水,都留下我们年青的身影。我们有能力改造世界,也有本领开拓未来。少了老年人、青年人的稳重和顾虑,却比他们多一份朝气。风风火火,雷历风行,说走就走,说干就干。我们敢爱也敢恨,从不忧柔寡断。

我们崇拜前辈人,为继承他们的事业而拼命努力;我们更热爱祖国大地,并准备接过战士手中的钢抢,为和平安宁守卫月儿弯弯的夜晚;我们尊敬老人,因为他们是黄昏的太阳,也是学习的榜样;我们爱护儿童,她们是祖国的希望;我们爱自己的同胞已爱异域的人民,只要有需要,就会出现在四面八方……

穿过了湿辘辘的雨季,走进结蒂生果,即将收获的季节。当岁溜走,站在硕果累累的金秋,眺望遍野的黄金,我们张开双臂,拥抱沉甸甸的梦想……

正文

青春十八,他仿佛觉得自己已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说话做事都尽量表现大男人的风度。看见十四五岁的小男小女们追逐嘻戏就觉得无聊,对十七八岁的男孩女孩们也是“另眼相看”,至于小孩子们玩的那种过家家的游戏,简直嗤之以鼻。自己时常提醒自己,你已经是大人。可是当真正面比自己大几岁的“大人”们,又突然觉得自己比他们矮了半截。所以既不敢光明正大的以大人自居,又不愿委屈地被别人叫孩子——十九岁,真是个上不巴天下不着地的年龄。

他原是个乐天派,对事物都是一副大冽冽的态度。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喜欢哗众取宠的场合,话也少了许多,总保持冷静和沉默。因此有些女孩便戏称我为“大姑娘”,而真名何蓬勃,却渐渐在这所大学里被学生们忘记。除了老师有时正儿八经的叫,学生们都是“大姑娘”直呼。

只有一个女孩叫他的真名,而且每次都是那么认真,凭直觉,他感到永远都会这样叫他。

她叫向素描,是全校的校花,在我们这所学校,她最美,也最有魅力。她不像别其它女孩那样穿红红绿绿的流行时装。在休闲的日子里,总有一位素衣女郎,不是和头发染得赤橙、黄、绿、青、蓝、紫的新潮男子去的厅跳,也并非跟某位帅哥去泡酒吧,而是看书或绘画,要不就是独自听音乐或上建身室。在都市快节奏的生活空间里,显得孤芳自赏,有些人干脆说她骄傲。

她的名字和她一样纯洁,然而别八总叫她“鸽”。鸽是对她娇美身材的别称,但我从未这样叫过她,在我心中,她永远都是这一生唯一的向素描。

开学第一天的分班,碰巧他们成了同桌。今天她穿件白色连衣裙,在众多女生中婷婷玉立。

“呀,美女!”有人惊叫。

当老师把她安排在我身边坐下时,众多男生投来既羡慕又嫉妒的目光,女生们向她抛去复杂的X光线。因为今天他恰好穿平时最得意的那套白西装,也是“银装素裹”,在全班男生中看起来风度翩翩。尽管有人唏嘘出声,嘴咋,她却声色不分理动,一副冷冷的面孔,简直是一个冰雪美人。他当然也并非等闲,面对美女和外界压力,尽量平心静气不让自己失措,对一切置若罔闻。

“张丽!”老师开始拿起名册点名。

“到!”一位身着红衣,身材苗条的女孩站起身。

“云中飞!”张丽得同是个高大的男孩,一身笔挺西装。

“到!”他站起身,声音响亮地回答。

“马丽丝菲娅!“老师抬了抬老花镜,头从后面望去,前面的同学纷纷掉头,因为刚才叫的是个外国女孩子的名字。果然后面传来一句英语:“yes!”

大家被这位洋小姐的回答逗乐了,哄堂大笑起来。我却没有笑,因为他觉得一个刚来中国留学的女孩说错一个汉语单词并不可笑。瞟了一眼同学向素描,她也一本正经,脸上微微露出对刚才的嘲弄不满的神色。但在她的美目中只是一闪而过。

长着一双好看的深蓝色大眼,一头金发披肩的马丽丝被刚才的笑声弄糟了,当时向同学们笑自己时,忙红着脸用汉语说:“对不起,对不起!”

“你们给我闭嘴!”老师严历地说了一声,笑声立刻就停止了。他走到马丽丝身旁说:“没关系!”马丽丝才怯生生的坐下来。

“吉姆*格林!”老师继续点名。

“到!”马丽丝的同桌吉姆站起来,用生硬的汉语回答。吉姆话音刚落,又是一串哄笑,而且比刚才更强烈。这也难怪,他明明从座位上站起来,却硬说“倒”,也由不得大家不笑,就连我与白素描也忍俊不禁。

待吉姆坐下后,老师意味深长地说:“同学,在你们被别人嘲笑时心里怎么想?”全场寂然。“我们不能用这样的态度去对待外国留学生,他们的汉语虽然没有你们这样流利,但成绩和表现不见得比你们差,有谁愿意上讲台和马丽丝用英语朗读比赛?”又是死一般的宁静。

“白—素—描!”一个清雅的名字突然从老师口中叫出。此时我身旁的同桌站起身,用夜莺般的声音回答。我心里猛地一震,心灵的湖面荡起层层涟漪,竟差点忘了下一个是自己,稍稍有些慌乱地起身报道,坐下后望了一下对方,见她脸上挂着一丝微笑,莫非我刚才的模样有伤大雅?”我不禁心里暗问自己。

老师安排的是关于十一世纪语言文明的论题。

“BJ正在申奥,假如一旦成功,八年后的BJ将是世界人民的向往。作为一个有五千年悠久文化的炎黄子孙,如果连文明用语都做不好,岂不成了别人笑料,损了民族的形象?老师讲完这段开场白,叫大家自拟题纲写一篇千字小短文,围绕新世纪如何文明用语各抒已见。

他自以为平时的作文功底不错,老师开导后便胸有成竹。在纸上构思自己的德意之作。不知是今天有美女陪伴心里踏实,还是今天脑子格外窍,不到二十分钟,已龙飞凤舞地把观点阐述清楚。看着洋洋洒洒近千字文章,心里好生得意。故作轻松地搓搓握笔出汗的双手瞅了一眼白素描,见她早已停笔,正悠闲地阅读课文,面前的稿子已写满绢秀的蝇头小楷,还在运笔时用了行书技巧,整篇文章光字香起来就让人心情悦愉,我慌忙收回目光,心里却暗吃一惊,见别人都还在伏案疾书,便学着她默默读课文,其实心里早已为自己那篇不成样子的东些懊恼。

第一天,还没有选举班长,只得劳动老师亲自动手。老师最后才来收我们的作文,我正在为老师搞什么而纳闷时,终于轮到我和白素描交卷了。

“何蓬勃,你以前发表过文章,这个论题怎么样?老师边收卷子边问。

他心里顿时紧张起来,老师几名恭维的话让我如坐针毯,他亲眼止睹过白素描写文章的速度,“哪里,哪里……”他边支唔边拿眼愉瞧美女。她的美目中掠过一丝赞赏,尽管他们的目光只是一刹那轻微接触,他还是看出她的赞赏中带着不服气。也许是讲师的表扬起吹捧作用,他正收拾文具准备离开,便有同学围过来问:

“你的文章发表过?还真看不出来!”

“想不到你是真人不露相!”

“你可真有两下子,能否借大作一阅……”

众人七嘴八舌,把他弄得晕头转向,而同桌的美女,早已得无影无踪……

周未的早晨,校图书馆内座无虚席。然而来读书的人虽多,但大部分是凑热闹的,真正想在图书馆泡一个上午的似乎不多。有些人忙忙惜些资料,人们都争着翻那些流行的时装、汽车、电脑等新潮杂志,不一会便散了。

只有坐在最后排的白素描,旁若无人的专心研读一本《红楼梦》。她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周末,别人都忙着逛时装店,跑大超市购这买那,她就不为所动。依然一如既往地攻读自己喜欢的文学作品,仍然喜欢独处,难道她害怕喧嚣吗?

如果不是何蓬勃的日记里把她描绘得如同圣女,假如不是她的确貌美如花,有人恐怕会这样问,喜欢寂寞的女孩,一定是孤独的了。

白素描边看书边在笔记上作记录,这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她喜欢读过一本书后写出自己的感想,即使看到报刑杂志也不列外。不过今天她有些心神不定,竟把思绪转移到别昨天的那次作文课上。

想起那个论题,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对这次作文她是蛮有信心的——“我的基础不至于这么差吧!”她很自信,不过当她眼前放电影一般晃过昨天课堂上的情景时,又有哭笑不得,胜至有些恼火那个刚分的同桌,他让她被人取笑,但她不得不配服他写文章的神速,但同时也不服气的想:“我看他拿什么证明自己的实力。

“白鸽,原来你在这儿?”白素描正在沉思,被吓了一跳。

随着声音进来一个女孩,长发披肩,穿一身流行的红色夏装,身材娇小苗条,一脸阳光。见白素描吓了一跳,扮个鬼脸咯咯笑了起来。

张丽,今天又去哪追赶时尚了?白素描和张丽是高中时的死党,知道她平常的个性。

“哎呀,白大小姐,别磨磨蹭蹭的浪费时间。待会儿时代广场的展销会就要开始了!”张丽不由分说,把她从座位上拉了起来。

张丽是个喜欢追赶时尚的女孩,大概半个上午,白素描陪她不知转了多少时装店和私人饰品街。

“白鸽,这件短袖衬衫不错,具有巴黎浪漫气氛,只是裤子颜色过于单调,似乎不服合东方人的性格……”张丽挑来挑去,把目光锁定在靠柜台那套夏装是说。

白素描笑了笑说:“喜欢的就是最美嘛,这套夏装正适合你的体型!”

“二位小姐真有眼光,不防试穿五下看看效果怎么样!女服务员向张丽说。

张丽忙着衣镜前试衣,不一会儿便惊叫出声,“太好了,白鸽,我就买这件!”

“小姐,你也买一套吧!”我看那套白色的短装正适合你!”服务员手指挂着的衣服说。

白素描仔细审视那套夏装,典雅而又大方,前卫但不超前,实在是自己心仪已久的东西。但她却向服务员说:“谢谢你,下次在来吧!”

“又是老掉牙的一招!”走出商场,张丽白了白素描一眼说,每次不想买,她们就用这句话。

陪张丽逛了一整天的街,白素描实在是有些累了,她正准备休息时,想起明天要发下来的作文,她打消了念头,翻开课本准备复习。

周一的早上,老师把批阅后的文稿发到每个同学手中。

“从你们的这次作文可以看出,你们的总体水平还偏低,对文学修为尚浅。有些同学胜至和中学生一样犯走题的毛病,把语言文明说到一些无关痛痒的闲话上去。不过……”老师左手抬了抬眼镜:“在这里有几篇文章值得一读,他们的观点切中时弊,有较强的针对性”

“首先,我来向大家朗读一位来自大洋彼岸的女留学生的文章,对现代文明,马丽丝有她独到的见解!”老师翻出马丽丝的作文搞说。

“有请赵老师!”张丽是第一个领头鼓掌,全班立刻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这时,同学们才认真打量起眼前这位老教授来,六十来岁的样子,花白的头发向后梳着,眼镜的玻璃片很厚,少说也有一千二百度,步态蹒跚,声音虽洪亮却不免有些脱力,肉少皱纹多的一哇脸,人虽精神,但一看就知道是典型的知识分子瘦弱形象。

“语言文明是人们进行友好交往和沟通最重要的方式,无论是公开的社交场合,还是私下里面两人之间的谈话,如果能恰当使用语言,做到粗话不出口,脏话不带夹,以亲切、和霭,热情和诚恳的态度去待人,文明用语就不是一句空话……”老师边读边在教室里镀着方步。

同学们开始吃惊马丽丝那种学者式的叙述方式,她把现代的文明用语在经济竞争中所带来良好效益作了报为科学的分析。老师念完用赞许的目光看了看马丽丝一眼,然后把那些写满红色评语的卷子还给她说:“希望你继续努力!”

全班的目光都聚在这个洋学生身上,前几天还在班上出洋象的马丽丝,一下子成为全班一颗闪亮的新星,对这个唯一知道她来自纽约州的女孩,她的身世一直是个秘。

何蓬勃瞧了瞧白素描,她正若有所思,脸上满是惊讶和赞赏。心想:“她也暗自佩服马丽丝吧!”

白素描的确在为这个大洋彼岸来的女留学生的才华而吃惊,她头看了看身旁这位外表帅呆,曾称在报纸上发表过文章的何蓬勃,见他不无震惊。心想他那篇文章肯定是搞砸了,这个光会吹牛的男生,老师表扬他时还自已为很了不起呢!神气得像个大文豪,依她恐怕是个外表华丽而腹内空空的混世魔王。

马丽丝羞涩地站起来,学着中国人的样子双手接过老师手中的卷子,长着长睫毛的深蓝色大眼带着喜悦和兴奋。她怀着激动的心情坐下,一颗朴朴乱的**无法停下来,这是她来中国最愉快的一天。她理解中的中国,虽然也存在一些社会矛盾,但这么多日子的感觉告诉她,现在外面的许多传言是假的,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和睦的民族。

来中国之前马丽丝是美国州立大学国语系的学生,成绩一直很优秀,对西方世界当今社会的一些弊端不满。大学毕业后,便想到中国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来,因为自小她就从来自中国的母亲那里听到许多中国古代的传奇故事。在她十五六步的花季,曾幻想自己的男朋友应该像中国古代的唐伯虎那样懂的怜香惜玉。中国文化熏陶了她,在纽约那个每天争论名利和金钱,谈论腰股票与美元的物质城市,幻想清静和飘逸,拥有一种与世隔绝的宁静恐怕不只是马丽丝一个人的理想。

她要来中国留学的事首先遭到父母的反对,母亲只是担心,因为她在母亲眼里她还是个二十来岁的孩子,父亲则是反对,他是美国纽约一家大型企业的股东,自己又是经济学博士,对中国有他自己的偏见。他相信中国历史悠久,却固执地不看好中国的发展潜力。作为一个经常在美国媒体上露面,与自己的国民一起讨论股票和美元的美国经济学家,他习惯了以自己为中心忽略别的生活方式,对发展中国家不够关注,他是生活在世界经济神经枢纽中顽固者之一。

马丽丝开始阅读上面的批语,那生幼活泼,幽默之中略带几分恢谐的语气使她不禁对这位面容慈祥,衣着简洁的中国教授多了几分尊敬,她想起来中国前与父亲通话时的情景——

父亲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旁。身着黑色西装,白色的头发向后梳着,苍老的面孔布满皱纹。

“你说什么?”父亲吃惊地问。

“爸爸,我要去中国学习,明天就动身!”马丽丝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撒娇似的说。

父亲显得吃惊又无可奈何,对这个“先斩后奏”的独生女,他一向疼爱有加,苦笑着问:“无法改变了吗?”这是作为父亲的一种妥协,他知道自己已无法阻止女儿去中国了。女儿倔强的小脸在电话屏上出现。她已经收拾好行李,正坐在卧室的书桌前打电话说:“是的,爸爸,我无法后悔!”

“你要小心!”他不无但心的说到。

“爸爸,晚安!”马丽丝高兴地向父亲道句晚安挂了电话。

马丽丝正想入非非,突然听到赵老师又开始读文章,他用的是中文,马丽丝听起来有些吃力,而其它同学,都全神贯注地听着。

何蓬勃听见老师念自己的文章,全身不自在起来,觉得不是滋味。他最怕的就是别人一点小事表扬自己,而白素描听着同桌的文章,眼神从不屑变成吃惊,最后竟一脸赞许。尤其是最后一段:“语言文明是民族之窗。一个民族的素质,可以从人们说话时的语言行为体现出来,要在21世纪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文明的社会,必须从每一个人做起,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才能为新世纪华夏民族真正融入世界打开一扁文明之窗!”

“最后,我在给同学们朗读白素描同学的《做一位文明公民》。”老师是个喜欢朗诵的老师,从他读到好文章时那种兴奋的神态可以看出。白素描的文章短小精焊,和她的人一样清秀:“做一位文明公民,做一位受到外宾们喜欢的中国公民。我们要把语言文明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使我们伟大的民族处在世界文明的前列……”

伊斯兰·候赛因来自伊克首都巴格达。他父亲是一个石油商人。在海湾战争时期,就拥有上千万美元的资产。由于战争失败后伊拉克动荡不安,经济受挫,候赛因的父亲不得不为自己的公司另谋出路。作为一个**的石油商人,他预感随之而来的将是国际社会的制裁。所以他们全家移民俄罗斯,并在莫斯科注册了自己的石油公司。

候赛因个儿高挑,聪明好学,早在俄罗斯后考上了一所大学。“他是一个懂得很多的人。”同学们和他交谈后,有人这样评价他。

三月的海滨之夜,天空下着牛毛细雨,候赛因从大学宿舍里发出来,打着雨伞钻进了路旁的出租车。

“先生,您去哪儿?”年轻漂亮的女出租司机问。

“五马商业街。”没想到他的普通话出奇的标准。

“OK!”司机把车头掉过来,顺着他说的地方驶去。

“先生,你是来自俄罗斯吧!”司机把车里的音响调小一些问。

候赛因有些吃惊这位司机的观察能力,惊讶之余不禁问:“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觉得你的俄罗斯味很浓!”司机不慌不忙。

“哦……”候赛因有些不敢相信地应了一声,不在言语,显然他已练就一副对外界刺激保持自我感觉的脾气。

双方沉默了一两分钟,司机又打趣道:“你的汉语真不错,你还是我见到的能把普通话说得这么标准的外国人。”

“汉语太难懂了,我来海滨一年多了才学会些日常用语,现在还只能看些简单的文章。”候赛因深有感触的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嘛,只要你用心,其实也不是那么难懂!”三岔路口,司机小姐把车停下来等交通灯说。

“但愿如此吧。”候赛因呼口气说。

走在海滨繁华的五马商业街,候赛因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和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不禁感慨多多,这已经是他来中国的第二年春天了,两年来他体会到经济发展给海滨带来的变化,他不由拿这里和自己的祖国伊拉克,在他们曾经居住过的故乡巴格达的祖国伊拉克,即使最繁华的巴格拉闹市区,也无法看到如此繁华的景像,十年的经济封锁已使那里的人民无力从商。回味起纯朴的孩堤时代,那时的巴格达市一片繁荣,到处是商场和超市,无论老人和妇都面带笑容。然就在他上小学的时候,突然传来因本国政府因素激怒国际社会,多国联合部队进攻伊克的消息整个正常的生活秩序一下被打乱,他清楚记得那时巴格达的情景,一时间戒备森严,到处是军车,人们纷纷搬迁,有的胜至痛哭流睇,从人们那慌张的神态中年幼的他意识到:“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果然,几地天后父亲对他说全家搬迁莫斯科的消息,听说那是一个伟大的地方,然而对于他来说是那么遥远而又陌生,他们全家搬后不到一个月,在莫斯科的家中,他从电视和报纸上得知伊拉克与美国为首的军队开战的消息,后来便是自己的祖国军队向外国投降,一直到如今的经封锁。

候赛因逛了数家皮鞋店和服装超市,挑选自己今天决定买的衣服,但总是觉得不顺心,也许是乡思勾起以往的原故吧,他匆匆买了一件衬衫便打道回府。

从王马街回来,他开始看着那件昂高的衬衫发呆。想起自己的消费,他不由得有些惭愧,因为去年他到巴格达时,他现在一件衣服是那里一个人好几个月的消费,他没有像往前一样习惯地在试衣间试穿,而是例外的去翻一个日记本。那是去年从巴格达时父亲给他的日记本,并嘱咐他好好珍藏,老人当时一脸哀怨,严肃地说:“孩子,看了它,以后你会懂得怎样做人。”

他小心地打开第一页,那是一段话:“一生中,我追求过许多理想,也向往着美好的未来,我拼命挣钱,只是想完成自己的心愿,为自己的祖国贡献绵帛之力。虽然浪迹四海,飘泊他乡,但我仍然坚持自己民族的信仰,执着阿拉伯人热爱和平与安宁的愿望。

我年青的时候向往圣主,因为传说中他是我们民族至高无上的神。经过数十年风风雨雨,我终于明白,真正的上帝是自己。如果真的能求助于降世主,我的民族就会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幸福,那么就不会有别人在我们的家园里搞破坏了,但一切上帝都无能为力。

有朝一日,我希望再回到故乡有,为自己的同胞献一份爱心,哪怕只让他们吃上一餐饱饭,我也感到无比欣慰。

候赛因看着这些词句,泪水不觉掉在纸上,他的心,沉浸在父亲那悠悠的伤中……

安妮是个文静的俄罗斯女孩,毕业于莫斯科大学俄文系。她的父亲是俄罗斯目前最大的皮鞋销售商,全俄各大城市都有他的皮鞋连锁店。由于父亲的鞋大部分从海滨进口,她才怀着研究性的心理报考海滨大学,想从这里打开中国鞋文化宝库的大门。

在海滨的这些日子,她发现这里有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她有些困惑,这座城市到底有什么魅力呢?她的俄语很不懒,汉语普通话却糟糕得可怜。然而第一天她便找到知音,她的同桌候赛因不但有一口流利的伯语,汉语普通话也不错。

“喂,你好,你是来自俄罗斯吧?”候赛因用俄语道。

“我来自莫斯科,你也是吧?”安妮惊奇地问。

“老家伊拉克,第二故乡俄罗斯!”

“你喜欢莫斯科吗?”安妮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天真地望着他。

“喜欢!”他不假思索:“尤其那里的地铁,真是别有情调,让人想像无穷……”

“不过,莫斯科的十月可是冰天雪地哟!”安妮兴奋地打断。

“在冰天雪地里也别有一番乐趣嘛,堆雪人、滑雪、冰雕、充满诗意!”候赛因像回味自己某件得意之作。

“用冰雪搞艺术要数中国东北的哈尔滨,听说那里的冰灯闻名世界。”候赛因如数家珍,突然他脸上一热,安妮正望着自己,像个小孩儿,他有些不好意思:“总之,莫斯科是个好地方……”

安妮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跟着说:“是呀,的确很神圣!”回想起与候赛因交谈时的情景,安妮有一种莫名的甜蜜:“也许是他的开朗吧!”她在心里说。她收起课本准备走出教室,见他正和几位男生走来:“明天再问她吧。”她想。

云中飞性格开朗,不拘小节。他父亲是一位在大陆投资的台商。在温州独资一家眼镜公司,2000年,他父亲的公司在SH上市。受父亲的影响,他特别钟情于炒股,是个十足的股迷。喜欢把大部分时间和零花钱都消耗在观察股市行情和炒股上。他不同于何蓬勃的少年老成和大罗密欧的“无所谓”,在处事上有他可爱的一面和稚嫩的一面。

开学的第一天,他就注意到何蓬勃与向素描他们那一对,老实说他当时心里有些不舒服,但他碰到二人冷冷的目光时,马上打消了念头,“这两只死鸟深不可测!”云中飞在心里暗骂。

就在他心里暗自叽咕的同时,他碰到张丽的上当。“真是个鬼精灵!”从对方狡猾的眼神中他觉得她应该是个善于掏蛋,喜欢干“坏事”的女孩。她的目光让人捉摸不透——热情?冷漠?玩世不恭?“真倒霉!”云中飞心里暗自叫苦。

“喂,借你的钢笔用一下不介意吧?”张丽未等云中飞开口点头,却已把文具盒里的那只未用的钢笔拿去了。到现在为止,这已经是她老实不客气第几次向他借苯。跟她做同桌是云中飞最伤脑筋的事情,她会在他正专心于某件事的思考时,以搞突然袭击的方式向他拿这借那。对这个煞星似的女孩,他气愤也及,却始终拿她没有办法。

一个星期天下午,云中飞终于有了主意。

晌午过后的太阳虽不太恶劣,却也火辣辣的烤得人们汗流胛背,浑身难受。光膀子的男人们,是这座城市的一道败笔。那些平时大喊“文明”、“礼貌”的大男人们,却不顾一切光着上身满大街溜哒,有的还牵着一条卷毛的哈巴狗,在烈日的肆虐下,文明在有些人心中似乎无足轻重。

云中飞没有和何蓬勃他们去逛街,当他像发现“猎物”一般盯着张丽只身走出女生宿舍,便幽灵似的跟了上去。

张丽今天似乎很沉默,一改往日那种喜欢哼流行歌曲的习惯,穿着一身黑色连衣裙,手里捧着一束白色鲜茶花。这倒让云中飞暗自讷闷,这个活泼得像只燕子的女生今日怎么如此安静?他还清楚记得对方常不厌其烦地挂在嘴边的歌词:“你还没有牵过我的手,那是因为你没种……”

眼见张丽向列士陵园走去,云中有些失望而又好奇,她到底会把花献给谁呢?他满腹狐疑地跟在她后面。张丽似乎觉察到有些不对,但她仍不回头,心里觉得这个跟踪者好笑——有神经病的男生。

张丽是来为一位武警战士的英灵献花的。这位黄土下的亡灵,就牺牲在九八年的抗洪抢险斗争中。他是张丽的一位堂哥,一个刚从警校毕业不久,分到岗位才两年的年轻战士。

九八年的涛涛洪水,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张丽的堂哥是为救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大妈牺牲的。当时待救者位于四面被大水包围的房顶,她堂哥在连续救了数十人精疲力竭时,毅然再次游向老人栖身的地方,当他使尽最后一丝力气将已昏迷的老人背到安全的地方,自己却永远地倒下了。

张丽只见到堂哥的遗相,堂哥被追记一等功,并授予新时期活雷锋的称号,火化后骨灰被埋葬在烈士陵园。那位被救的老大妈,每年清明都要从邻市乘车赶来,给救命恩人献上一束花,以表对烈士崇高的敬意。

张丽是不按清明这个季节的。有时候,她会选择双休日来慰望堂哥的英灵。在她一颗少女的心中,堂哥永远是她学习的榜样。她向守园的老人说明来意,便径直走向堂哥的墓碑,园内已有许多男女老少,个个面色凝重,人们都是怀着崇高的敬意而来。

园内环境幽静。正中央立着一块很大的纪念碑,铭刻着先烈们的英名。每个坟冢前都有鲜花放着。纪念碑前方有一个几十平方的长方形花坛。无论春夏秋冬,坛内都有几种花盛开,陪伴英雄们度过一年又一年。

见她走进陵园,云中飞已明白了什么,被张丽的行为打动。他悄悄跑到陵园旁的花店里买了一束鲜花,向园内走去。

张丽双手捧着鲜花小心翼翼地放在墓前的石板上,然后边躹躬嘴里边喃喃地说:“哥,你放心,下个星期我再来看你,一定会的……”说着禁不住心里一酸,掉下泪来。每次来陵园里献花,她都要流泪,这和她平时那种顽皮的性格形成强烈的反差。她是个嘴上泼辣,却心软且多愁善感的女孩。此时她想起小时候与堂哥相处的日子。

堂哥比她大五岁,当她还是黄毛丫头时,堂哥简直成了她的保护伞。她没有哥哥和弟弟,每次她受委屈,堂哥总会安慰她。在张丽心中,堂哥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当她中到他抗洪牺牲的消息时,她伤痛欲绝的哭了。她一阵子,她几乎每天茶饭不思,人瘦了一大圈,连父母都莫名其妙。

突然,一双充满敬意的手打断她的哀思,手里捧着一束漂亮的白花,放花时轻得像怕弄配熟睡的婴儿。石板上又多了一束鲜花,一个似曾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是他?张丽心中猛然一震。抬头与那双眼睛对视。四目相对,空气一刹间停止了流动。惊诧?疑问、感激与眸子交织。她泪眼婆娑,慌乱中忙揉揉眼睛:“谢谢你,云中飞!”张丽不无感激。

“他是你什么人?”云中飞不明所以,傻瓜似的问。

张丽并不介意,点点头说:“他是我堂哥。”然后给他讲了堂哥的故事,他听完后那肃然起敬,恭恭敬敬躹了三个大躬。

当他们来到纪念碑前,太阳已经偏西,夕阳斜照着高大的碑身,一片血红。碑前站满了社会各界人士,人们面色严肃,衣着庄重,都满怀敬意为烈士们奉上自己的真诚。风风雨雨数拾年,祖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今天,要是烈士们知道昔日他们安息的荒野如今已变成繁华的都市商业大街,肯定会在九泉之下为活着的人们高兴。

太阳的最后一缕光芒掠过大地,走出陵园的张丽和云中飞他们,仍与烈士们依依惜别……

他是个另类,在互联网上有这样的档案:

网名:大罗密欧

个性:另类帅哥

身高:175cm,标准的偶像明星身材

爱好:音乐

职业:网络情歌王子

人生格言:在幽默中寻找讽刺,当自己痛苦时,用调皮话问自己:“最近是不是移情别恋,与开心和快乐分手,喜欢寂寞孤独和最近比较烦!”

由于他喜欢逗女孩子开心,平素青一色牛仔流行时装,头发剪得奇形怪状,乍一看去有些不伦不类。女孩子们便直呼他的网名当外号,没想到他不以为耻,安然接受。日子一长,便渐渐在校园里流传开了,就连老师也常混淆,把外号当学名叫。

其实上他并不像你猜想的那么坏,除了爱赶时髦,天性顽皮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成绩全班可以保持中上等,不会被老师和同学们看得很扁,相反他有一副助人为乐的心肠,倒也不怎么让人讨厌。不过今天晚上他格外沉默,这就让人有些琢磨不透。

他是个特会享受假日的人,每逢周末,他都会找出充分理由让自己放松一下。更何况大学生活并非高中时那样拼死拼活,一不留神便担心高考时落榜,所以不必害怕父母会在双休日突然查户口似的破门而入。

白天溜达了一圈,又在网上泡了几个小时,晚上便没了兴奋的理由。但此时他头虽然蒙在被子里,脑子却在想问题。他首先想到的是:“何谓前卫靓女?”这个概念以前在心中还只是模模糊糊,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的问题,直到今天才在一家超市的广告上找到了灵感。广告的全文是:前卫靓女,玉洁冰清。打的是一种新款**,一位穿着白色**的当红女明星半祼上身,微微含笑。他心进而咯噔一下,豁然开朗,于是便有了这个疑问:“前卫?”什么叫“前卫?”

他记得某报刊上也曾提及这个词,说的是某种能够引领时代潮流的新生事物,但没把它与“靓女”连在一起思考。如果说前卫靓女是具有领导当今时代潮流的女性,在商业广告中作为一种手段来说恐怕行得通。因为时下人们都喜欢把一些毫不相干的东西与美女连在一起。汽车销售商们的“丽人靓车”和手机商们的“你一生的追求,”

无悔“美人韵”等广告气势不凡,这样的词汇仿佛已成为当今都市文化发展的一种趋势,一种潮流。要是把这个问题交给哲学家来思考,恐怕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哲学家们都是些喜欢弄个水落石出的人。光这“前卫靓女”四字,可能会讨论到伦理道德与社会文明等大问题上去。

想着想着,大罗密欧有些莫名其妙,今晚恐怕有些走火入魔吧!

他翻过身,想尽快摆脱思考进入梦乡,天晓得撞上什么鬼,又想起家里的事情。想起那个富裕的家,他又不勉有些得意。父亲经营着一家专销各种高档进口汽车的贸易公司。在海滨屈指可数的汽车大王中,也算是坐了一把交椅。

他是用不着为家里担心的。虽然父亲是个要求严谨的人,每月给他的零花钱都有明确规定。母亲就不一样了,家里就这么个宝贝儿子,多花几个钱当然不是那么回事。有时偷偷多给千儿八百也是小事一桩。有这么个会赚钱的老爸,家里的奢侈可想而知,能赚当然能花,凡是需要的的高科技家用电器全都有,老爸宝马和奔驰600等名车,两座骑骇人的价格就让中低收入的人们咋舌,老爸从来不开车,光司机就有好几个;也很少问及他的学习,偶尔打电话问一下,也是说几句便匆匆挂掉,只是苦了母亲,高考的那阵子,把个肥胖的老妈活活熬瘦了一大圈,省了许多减肥药。

想起家里,大罗密欧常常是开心的,父母相敬如神鬼传奇,事业大有所成。全家唯一操心就是他的将来。父亲是商人,脑子里装的自然是如何赚钱。在当今祖国经济蓬勃发展的条件下,当然希望儿子学的专业是和做生意赚大钱沾边的东西,于是提倡他学经济。偏偏儿子是个艺术的种子,违背他的意愿学了英语,还痴迷于音乐。好在外语如今是时代的宠儿,常常与出国和老外打交道连在一起,倒也不算没出息。突然,他脑子里闪过高考前的那一幕:

那是合家欢聚的日子。难得清闲的父亲破例回家,生活在国外的两个姐和姐夫了千里诏诏双双赶来。全家七口人几年来破天荒全聚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讨论同一个问题——他的高考。

“爸,让阿仁去伦敦吧,在那里上学我们也好有个照应。”生活在大不列颠的大姐夫妇首先开口。他大姐的丈夫是一家造船公司的股东,钱对她们来说绝不是问题。

“爸,要不送阿仁去纽约,我和约翰尽量抽时间照顾他”,二姐见父亲并未点产砂,提出让他去美利坚。大家的眼睛都盯着老人的下文,只有大罗密欧低头不语,未等父亲开口,他冷不防冒出一句话:“我哪儿也不去!”

“在家里做寄生虫白吃白喝?”大姐首先摆出教训人的架式。

“要趁年轻出去锻炼自己,别老指望爸妈给你撑腰!”二组也乘机说。

“谁说国内不能锻炼人?别老是把国外形容成世外桃园,国内就一文不值!国内就没有发展前途,不能赚大钱?爸不是国内发展起来的吗?”大罗密欧一副挑战者的面孔,直把姐姐和姐夫们距得无话可说。

“既然阿仁不愿去国外,就由他自己吧,他不小了,有自己的看法。”见气氛有些疆,老爸忙为儿女们打圆场。这时母亲也说话了:“你爸都表态了,就让他自己选择吧,你们做姐姐的也够拖累的,省省这份心吧!”

想着想着,大罗密欧竟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了,这一连串的胡他进入了梦乡。

心灵独白:阳光——生命的源泉,在没有快乐的时候,给我一缕阳光,我会露出笑容。阳光——温馨的港湾,在寒冷的冬季,给我阳光,我的心就不会沮丧……

和大罗密欧一样,他的同桌柳青叶也是个网络发烧友。网名“阳光天使”。

夜出奇的静,柳青叶在宿舍打开自己的电脑,开始网上冲浪。她表面上看起来文文静静,内心却异常活泼。高中时就喜欢上网,网上已是老江湖。尽管她有一个动听的网名,却让网迷们感觉到她在网络上的泼辣。如果不是隔着互联网,有些网迷会担心与她正面交锋。

网友:“阳光天使,今天是不是有心事?”网友见她上线,和她打招呼。

阳光天使:“最近比较烦!”

网友:“是不是又和他开始冷战?”

阳光天使:“谁和那个蠢猪闹哪,他没劲得要命。”

网友:“天使,小心哦,那家伙上线了!”

柳青叶心中猛然一震,顺着网友的提示,她点击了一下对方,屏幕果然出现了一句话:“是哪个该死的找我?”见对方的不客气,他心里顿时来了气:“你姑奶奶!”心想既然你不给我面子,我不好过你也别过好,谁也不买谁的帐,她边打字心里边回忆着第一次和同桌大罗密欧在网上见面时的情景,那时他们谁也不认识谁,却吵得不可开交。

她记得那是读高中时一个孤独的周末之夜,窗外下着磅砣大雨。她在寂寞之中打开电脑,不知是因为太孤独,还是因为下雨心情压抑,她找到语音聊天室并戴上了耳寨,倒霉的是竟有一位讨厌的男网友用温州话骂自己,那声音轻

之中带着磁性,听起来像表演一般有空有调:“阳光天使你请听,你不美,长得像个大人参。自称阳光太过分,看你网名,让人觉得真反胃……”对方边说边唱,让同聊天室的发烧友们笑声连天。

听到这个没事找事的捣蛋男孩,柳青叶马上接过茬儿:“深夜狂风吹,门外雨倾盆,哪个神经病,敢骂姑奶奶?”她生气的声音显得急躁。不料对方哈哈一笑,竟报上名来:“复姓大罗密,欧字是我名,想跟我较量,回去练十年!”为了报复对方,她灵机一动马上编出一段顺口溜:“罗密欧,罗密欧,看你知羞不知羞,一对大耳像猪八,说话声音黄牛叫,握笔右手公鸡爪,毛脸雷公半人半兽不是人!”那晚,她和他直骂到深夜十二点,也至于第二天上学时嗓子生痛。自那以后,每次在网上见面,双方都会说几句讽刺的话,但倘若没有对方在线,她就会匆匆下线。当然更多的时候他们聊得很投机,却谁也没有说过要见面。

阴错阳差,刚进大一他们就分成了同桌,不过相互都不知道对方就是在网上难角难分的对手。直到听到别的女孩叫他大罗密欧时,她才有所警觉。她相信他一定还不知道,因为她并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还是以卧底的形式在他身边。每晚照常在网上聊天,发牢骚。但自她发现这个秘密后在网上说话时改变了许多。因为她已把网上的他和同桌的他对比起来。现实中的他帅气、大方、喜欢时尚,是都市潮流的前沿。

今晚她有些心神不灵,老觉得对方就在旁边,与对方寒喧几句就主动下线,关上电脑,心里仍然无法平静。

柳青叶在想什么呢?她——真的是在阳光下自由自在的天使吗?

吉姆格林在大街上晃悠着,他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前兜里。一边逛街一边欣赏海滨街景,体味江南风光。

今天的阳光格外好,太阳像干练的送货员一样给大地送温暖上门。沐浴着这暖洋洋的阳光,吉姆心里有些悚的感觉。又是星期天,学校没有课,喜欢早起的他就只有逛大街了。但他似乎有些失落。却找不到原因。直到在一家咖啡馆前看到一对青年男女相依相偎走出来时,才明白过来。今天少了一个人——同桌马丽丝。

在这所学校,他最亲近的朋友就是马丽丝。因为他们同是西方人。他的汉语说得很不理想,虽努力学习但表达起来还是有些困难,和同学们交流起来就难免产生误解,像隔了一层语言玻璃,和马丽丝在一起就不同,同是来自西方,用英语谈天说地时就不必担心说错句子闹笑话了。

她是学历史的,对中国古代史有浓厚的兴趣,期望在中国能有什么前无古人的发现,在剑桥大学读书时曾就当今史学上遗留的问题提出疑问,引起同行的重视。和马丽丝一样,要汉语课堂上他是学生,在外语课堂上他就是老师了。在海滨大学,他们属于半教半学的留学生。

可是今天他既不想研究历史问题,也无心学那自己很难入产让的汉语。而是想轻松愉快地逛街,顶好有个人陪着,偏偏马丽丝又没来见鬼!“马丽丝呢?我的上帝呀,这魔般的失落!”吉姆禁不住在心里诅咒。走到一家早餐店前,他发现肠胃咕咕乱叫。“该死的,昨天的晚餐太不理想!”来海滨的这段日子,生猛海鲜吃得太腻,一个劲儿的海滨味,让他不得不想起久违的西餐,不过说实在的,他心里又有些自豪,至少今后和自己的朋友们在一起又多了一份在海滨吃海鲜的谈资。

这时他走到店前。

“请问,你吃什么呢?”一位衣着简洁,扎着马尾的女服务员用流利的英语问。

听着流利的英语,吉姆有种说不出的亲切,再看这位服务小姐,人长得俊俏,并无什么挑剔时空之泪处,店也不赖,餐具都放得整整齐齐,他心里暗暗高兴,看来电视上温州大搞饮食卫生的消息不假,心里畅快,汉语就通顺了:“小姐,请给我来份麦当劳!”

“先生,你会汉语?”小姐有些吃惊。

“是的,调懂一点!”一不留神,又搞错了字。服务小姐仍面带笑容,对他刚才的失误并未在意。少了心理上的障碍,双方便用英语聊天了。

服务员:“你是哪个国家的?”

吉姆:“英国人!”服务员又笑着问:“你干什么工作呢?”她的眼睛总离不开吉姆的脸庞。吉姆有些怪难为情,红着脸说:“我还只是个学生!”

直到一顿早餐吃完,他们还意欲未尽,吉姆掏出钱包付帐时。服务员又额外送给他一杯饮料。周到的服务使他食欲大增,这是吉姆最顺心的一次早餐。

填饱肚子,他又开始溜哒,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多逛些地方。

走过十字大街,吉姆老远就看见一家超市门前有人围着,好奇心顿起。过去一看,见场地中被人群围着一老者,正在吆喝着一只长毛瘦猴给人们行礼。手里却端着钵子向人们要钱。猴子身着花马夹。像个落寞的老者。吉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玩艺。小时候曾听说中国的马戏和杂技是素色

,却无缘一见。如今见灵巧的猴子在一奶钢丝上翻上翻下,觉得挺有意思,索性把吃早餐的找零全给了对方。

虽然这种三脚猫的功夫与正宗杂技、马戏比起来相去甚远,但还是逗乐了不少人。尤其老者利落的几个空翻,更是博得声声喝彩,,在这充满经济概念的时代,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有,就拿刚才那老者与猴子,会给繁华的都市留下什么呢?

看完老者和猴子的杂耍,吉姆觉得耐人寻味。太阳已经晒得人睁不开眼。下午,他准备去研读一篇有关这方面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