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我决定好好生活。这应该也是刹璎给我作的决定。
第二天清晨,陈又然起得很早。他进来为我打好洗脸水,没有叫醒我。我其实醒着,看着他在我房间里轻手轻脚的样子。
过了一会,有人敲门,陈又然去开门,我连忙闭上眼。
“他……”
“嘘……”
我听见斐似雪的声音,但是陈又然阻止了他出声。两个人到了房间里,没有再有别的话,我又偷偷睁开眼,看见眼前的两个人背对着我,晨光从窗中透了出来,柔和地洒满两个人的身子。我看见了斐似雪手中端的东西。大概是两份早饭。
我眯着眼,看见满世界的光。突然有些羡慕斐似雪,陈又然这样的男人,全天下打着灯笼,也未必找得到吧。
现在才发现,如此贪恋他对自己的好,只是,似乎已经没有时间了。
我起身,他们转眼看我。“醒了啊。”陈又然说。我点点头,拉开被子下床。斐似雪看见我有些不自然,我当做没看见,也点点头冲他微笑。陈又然说:“你先洗脸用早饭吧,我和他出去一会。”我点点头,自己伸手去拧毛巾。
他们俩人便出去了。
我刚把手浸没到水中,便感觉手一阵刺痛,我当是水太凉,抬手一看,却发现那红色的印记在我的手上,本来是淡红色,现在上面居然渗出了类似血珠的东西。我一看,连忙用手背擦,但是,那完全擦不掉,他们就这样一点点渗透出来,让原来那一圈颜色更加的红艳。
我仔细看了看,那图案十分诡异,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我隐隐相信,这个图案和我封印自己的声音和自己的记忆有很大一部分的关系。那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也想不出来。
忽然想起斐似雪的一句话,我也是魔,我并不是人。
这似乎就可以解释,为何我从小学习魔界的法术是如此容易,而陈又然总是学不会的原因。我如果天xing如此,身体中流淌着魔的血,那便解释得通了。
咬了几口馒头,觉得无味。窗外一阵鸟叫,我回头,看见雕花木窗之外的树杈之上,停留着几只小鸟。外面空气似乎不错,阳光也充足。我便起身决定出去走走。
果然已经是夏日了。武当客房的后院之前,有一池的白莲。轻盈脱俗,惹人怜爱。我来到这里之时,便喜欢上了这些莲花。我也不是爱花之人,这样的花,应该是斐似雪的最爱,洁白干净,又清冷。
但此刻的我却异常喜欢,想来,也是喜欢一个清静的氛围吧。像彼岸那种花,太过妖艳热烈,灼伤别人,亦让自己孤独。
为何又想起彼岸花啊。
我揉揉脑袋。继续向前走。
“小兄弟。”
我听见背后一个男人的声音,错愕地回眼看,只见在庭院的一个石桌之前,坐着一个灰白发清瘦的道士。他的道袍是淡青色的,和武当其他的道士一尘不染不同,更添几分亲近之感。他对着我招手“小兄弟小兄弟”的一直叫。
我走过去,见他眯着眼睛,指着书上一排字问道:“老啦,眼睛不好,帮我看看这些个字是怎么读?”
我指指自己的喉咙,然后摇摇手,他惊讶道:“小兄弟不会说话?”我点头,他有些惋惜地看着我:“真可惜了。”然后又对我说:“那可否帮忙把这几个字挑写出来,我送去给别人帮我读?”我点头,他高兴起来,灰白色的双眉也舒展了一下,把笔沾上墨汁递到我的面前:“真是麻烦了,这个,还有这个。”
说实话,真叫我读,我也是读不出那些字的。只能依样画葫芦地抄写下来,然后递与他,他笑道:“看你样子,笔记倒是清秀,我在很多年前在长安也遇到过一个哑巴,他有着异于常人的天赋,你们不会说话的,也往往让人惊异呢。”
我笑笑,他继续说:“那时候他还小,若现在见着,大概也和公子一般大了。”
我突然回味起他的前一句话,长安?长安我混的那么熟,有天赋的哑巴,长安城除了我一个那么风liu倜傥英俊潇洒的哑巴,哪里还来第二个?
我就在旁边一张纸上写,我也住长安。
他眨眨眼:“这到巧了!”
但是我在脑内如何搜索,也找不出有眼前这个灰白色胡子的老头样的人存在,他继续说:“公子可会法术?”
我点点头。他说:“那可记得在儿时,有个道士曾在长安城中卖过书。你拿出一本,随意一挥,便把地打了个大洞?”
我恍恍惚惚间仿佛想起有这么一出,然后再看眼前的人,那个道士的样子也显现在我眼前,恍然觉察到,原来他们是同一个人。过了仅仅八年,他的头发竟然已经斑白,而且苍老了那么多,难怪我认不出来。我指指他,做出恍然大悟的摸样,他也哈哈笑了起来:“看来是记起老道了。”
在几年后遇到一个一面之缘的故人是件奇妙的事情,因为你会感叹,世事无常,在你依然变成这样的时候,他曾经看过当年的你,你亦看过那时的他。那道士抖了抖道袍说道:“你果然就是我要寻的人,否则,现在你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眼前。看来命运永远是天定啊哈哈。”
我莫名。他在自言自语的东西,我听不太懂,但是他在怀中掏了一阵子,递与我一本黄皮封面的东西。我接过,看见上面写着《毁泯术》。三个墨字。
“我说过,若我们有缘再见,我会把这个交给你,现在是兑现诺言之时了。”
他看着我的表情,拍拍我的肩膀:“心中有疑问吧,不要紧,让老道慢慢同你讲。”
从何说起。
他抚摸着那本书的皮面,泛出古旧的样子,似乎还可以闻到一些发霉的气味,说道:“记得当时我是如何和你说的么,这本书,是一个魔人来到凡世的时候交给我的。他叫枯茧,曾经是魔王身边的一个侍从。”
他的目光放得很远:“我在炎渎山初遇的他,他来的时候啊,全身是血,我永远记得那个样子。披着黑色的披风,被撕得七零八落,但是还是把手颤颤巍巍送到我的面前,就是这本书。”我低头看,书的一边,是有淡淡红色的印记。
他继续说:“他给我的时候说,不久的将来,人界一定会有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请一定要将它交给那个人,只有他能阻止魔王,我相信他一定会出现。否则,世界将回归混沌,黑暗,处处会开满冥世之花。
之后,他便消失了。
不久,我便在长安遇见了你,那时候,我刚刚从武当逃出来。”说道这里他笑了一下,“那时候气盛啊,如何会想到,从武当逃出会发生如此大的事情。”
他握紧拳头:“那时候,如果我不因为师父的责罚而离开武当,师父也不会死于走火入魔,一把年纪了啊,还闹什么脾气。回来之后啊,一切都晚了。只有这本书,让我觉得,我好像还是有事要做的。”
“我翻看过,自己是练习法术的,便也懂得一些,知道那时候给你,你也不可能习得,如果你真的是我要找的人,等以后,我们也一定会相遇。”
他抬眼:“我是带罪之人,对师父的歉疚是永远赎不清的,但是,想到这些,又觉得自己生存是有些意义的。”他拍了我的肩膀,“你,我想,你应该就是那个人。”
我怔怔看着他,他拿起我的手,端详了一会:“你的掌纹……”
我歪了歪头,他说:“没什么。”又问,“你想学么?”
《毁泯术》。我能相信他么,他没什么必要骗我。我看他说话时,眼神是包含复杂,愧疚,难过,和真诚。我也好像可以明白,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带罪之人,不敢穿洁白的道服,亦在短短时间,就花白了头发。
我心中慢慢消化起他的话,他拿起石桌上已经冷去的茶,喝了一口:“无妨,你慢慢想想吧。”他说,“我只是希望你能明白,此时此刻,可能天下苍生的命,就会在你的手中。”
我在纸上写:“用这个,真的可以毁去魔王?”
他拈须:“魔王的实力,我是不知道的。但是这个法术的实力,练成之时,也是不可估量的。还有一点。”他顿了顿,“他只能伤害魔王。”
我愣住。
“想学么?”他最后问我,其实,语气是肯定的。我别无选择。
这一刻忽然感觉到,昨晚还在我的身边,那么温暖的怀抱,那么用力抱住我的男人,今日我居然在这里,被别人告诉,如何去杀死他。
刹璎,这样对么。我别无选择了。
或许,我毁了你,你才会永远在我的身边?
你才会在死去的最后一秒,看着我,恨着我。来世,也会想念我,再遇见一个人的时候,能告诉他,我前世的时候,遇见过一个很爱的人,我不记得他的容貌,只记得很爱他。
多么希望那个人是我。哪怕被你恨着。
我转眼,看着那灰白发的道士。对他点点头。
就如这个道士所说,我们的相遇绝非偶然。我只能沿着这条路走,直到我看见所有事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