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觉,纳兰碧涵睡得非常沉稳,梦都不做一个。
一个是,这些天来,都没有睡好过。另一个是,决定和他复合以后,内心突地就变得非常的轻松和愉悦,不再压抑和痛苦。
是的,这些天来,太压抑,太痛苦了。硬是逼着自己对他所做的努力视而不见,硬是逼着自己不搭理他,把他当成了空气。能不压抑,能不痛苦吗?
当然,最主要的是,中午的时候要死几次,累到了虚脱。
睡得当然沉稳!
“老公!”
梦呓了一声,轻微的睁开了眼睛,没见到某人,心儿当即不由一慌。到哪里去了呢?
下床就走出客厅。
没见到他,当即拿出手机来,给他拨打了一个电话。只是,一直被挂掉。不由地,又是一阵惊慌,忐忑不安起来。如果···不会不要她了吧?
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
几分钟过后,某人走了进来。见到他,她当即冲了上去,怒骂道:“你···你怎么不接我电话?你是不是···又要找抽了!”
“老婆,你真美。”李中南咽了咽口水。
纳兰碧涵见状一阵不好气,怒斥道:“问你话呢!”
刚来没多久的,要不要,依旧满脑子都是蝌蚪啊。
李中南哦了一声,道:“我这不是马上要回来了吗?就几分钟的路而已,省得浪费电话费啊!”
“几分钟也不行,以后我给你打电话,你必须立刻接听,听明白了没有吗?”纳兰碧涵一阵不满。几分钟···而已?
难道他不知道,就是几秒钟,对她来说,也是一种煎熬吗?
李中南道:“老婆,遵命。”
纳兰碧涵嗯了一声,迟疑了一下,咬道:“中南,我···我原谅你了。”
李中南道:“好,以后,保证不再挂你电话。”
纳兰碧涵闻言一阵气,道:“我···我不是说这个,我是···”
脑袋又不灵光了?
李中南一阵惊吓,道:“老婆,我···我今天没做错其他事啊,就没接你电话。对了,另外见了···洛克斐乐家族的小公主,你不会已经知道了吧?我···我是有重要的事找她谈的啊,你不要误会啊。”
纳兰碧涵见状又是一阵气,她算是看出来了,某人不是脑袋不灵光,而是在故意逗她玩的呢。
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洛克斐乐家族的小公主?
是他这个土包子能见的吗?
“我的意思是说,我原谅你了,不需要你再做任何事。所以,我不会再和奥多姆离婚。”
停顿了一下,她又接着说道,“海孜她爸,我们现在就回国吧,不要再留在这里。”
本来,就打算原谅他的。
只是,太无赖了,不甘心向他妥协。一气下,就要他为她做一件疯狂的事,是要一个台阶下的。只是,现在却感到害怕了起来。是的,他很厉害,但是肯定干不过北联邦的官方力量。
一旦这人出了差错,以后要她们母女怎么办?没了他,她要怎么活?
不敢想象。
说到底,当时要他做这件事,是由于在她的潜意识里,他是无所不能的。
李中南闻言冲她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来拨着她的秀发,深情注视着,道:“碧涵,我说过,我要给你一次,最浪漫,最难以忘怀的回忆。”
话落,轻轻的,拥进了怀里。
“我不要,什么浪漫的,我一点都不想要。”
纳兰碧涵猛地摇了摇头,道,“我只要和你在一起。我···我就喜欢你的土。喜欢你···傻傻的土,霸道的土,好笑又好气的土。”
某人闻言一阵愉悦,凑在她耳朵处,道:“碧涵,相信我,没问题。”
“嗯!手,不要乱动!”
·····
郊区,某个庄园中。
奥多姆·华拿拿着手机,静静地听着,一阵阵地激动。直至通话中断后,他依然一愣一愣的,满脸的不可置信。
拜纳姆·华拿问道:“我的兄弟,你怎么了?”
奥多姆叫道:“拜纳姆,我实在太惊讶了,蒂英舒竟然给我打电话了,她竟然亲自给我打电话了。上帝啊,这太美妙,太疯狂了。”
拜纳姆问道:“蒂英舒?不会是洛克斐乐的小公主吧?”
奥多姆不敢相信道:“是的,就是她。现在,她不但主动给我打电话,而且告诉了我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拜纳姆羡慕道:“噢,上帝啊,你太幸运了。”
虽说他们兄弟在哥谭市,甚至放眼全世界,都算得上是有身份的。但是,和洛克斐乐家族比起来,却是实在不值一提。
无论是财产,或者是底蕴和影响力,都是差了一万八千里的。而且,蒂英舒并不是洛克斐乐的一般后代,而是他们家的公主,并负责对外事务的存在。
另外,她非常的漂亮,就跟一个仙女一样。整个北联邦,有无数男性把她当成了梦中情人,但是能见到她一面的,绝对屈指可数。而现在,她竟然主动打电话给奥多姆,他拜纳姆能不羡慕吗?
当然,要是知道,她打这个电话只是为了试探一下某人的底。
估计,这对兄弟是会被气死的!
奥多姆激动过后,跟着又把事情跟拜纳姆一说。后者听完,惊呼道:“你是说,姓李的要在你的订婚仪式上武力抢走纳兰,并当众击杀掉你?这···太疯狂了,完全不可能!要知道,我们已经邀请了市长和不少市议员,以及很多的大富豪来参加的。到时候,肯定也会来很多记者。不可能,他绝对没有这个胆量。”
奥多姆道:“蒂英舒说的!”
拜纳姆闻言想了一下,道:“既然是她说的,就没有错了。我只是想不到,他的胆子这么大,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奥多姆咬道:“这是一件好事,我要报仇,我要除掉他。”
“是的,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不过,我们需要谋划一下。”
拜纳姆想了一下,道,“前几天,有机会杀掉你的,但是他不敢。所以,我觉得,他一定不会亲自出手的。而是,请福青的人。”
奥多姆问道:“这么说来,我们是没机会的?”
拜纳姆道:“不,只要他一出现,只要他们一动手,我们就当即全部杀掉他们。和福青在一起的,警察和FBI肯定是无条件向着我们的。”
奥多姆迟疑了一下,道:“他的身手非常的厉害。另外,福青的都是一帮亡命之徒。”
拜纳姆道:“所以,我们需要花更多的钱,从黑水公司请更多的高级士兵,最起码要一千个吧。并且,提前布置,等着他来自投罗网。如此一来,他肯定是必死无疑。退一步来讲,就算···不能当场干掉他们,只要发生了火拼,警察和FBI肯定不会放过他们的。”
奥多姆道:“万一福青扛了下来,没出卖他呢?”
拜纳姆哈哈一笑,道:“福青没有理由搅乱你的订婚仪式,这是对哥谭市的警察,对北联邦FBI的一个讽刺。你觉得,他们会愿意被姓李的当成猴子来耍吗?”
奥多姆闻言问道:“所以说,只要他到了现场,他就死定了?”
拜纳姆道:“肯定的!”
“我的兄弟,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给他送一张邀请帖?我想,他接到后,表情一定是非常精彩的!”
奥多姆哈哈大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