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回忆(1 / 1)

那年秋天初相识 黄礼 1353 字 10个月前

演讲与主持协会召集每个班的班长开会,讨论关于演讲比赛的事情,学校里要求大一的每个班级要出三个人到系里参加初赛,然后再由系里评选出来前三名参加学校的决赛。夏凌在下面记着会长所说的关于比赛的事项,记得很认真。

夏凌是第一次当班长,确切的说是第一次当班干部,这向来不是他的风格,他不喜欢管别人的事情,他跟涂老师说过自己不想做班长的事情,可是涂老师并没有要换掉他的意思,因为夏凌待的这个班,实在是选不出来一个像样的班长。

汉语言文学专业总共有两个班,夏凌在的是一班,学校说好的随机分配学生到各个班级,可是夏凌直到毕业都觉得学校肯定不是随机分配的。二班的人和一班的人有着明显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内敛,低调,具有实干精神;一班的人,放肆,自由,不爱管任何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涂老师也是经过军训一段时间的观察才勉强让夏凌当的班长,并不单单是因为那天只有夏凌一个人站起来。

夏凌记着会长的话,脑海里闪现出了全班的每一个人的样子,在搜罗着该让谁来参加这次比赛。他们班的学生,在军训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来与其他班级的不同,他们是全校军训时候的标杆,因为他们班的人都很优秀。他们有后来学校的舞蹈大赛第一名,有全校的歌唱比赛冠军,有后来学生会的很多干部,当然,他们还有夏凌。他们每个人的个性都很张扬放肆,应该不屑于参加这样没有人气的比赛,夏凌想到这里,头有点疼。

班会课上,夏凌宣读演讲与主持协会发放的通知。才开学没多久,他们班的班会就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人不参加了,他们跟夏凌说的理由让夏凌也没有办法拒绝。每个人都已经很忙了,夏凌很理解他们,因为如果换做是他,如果他不是这个班长,他也不会来参加这么无聊的班会,跟自己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学生会的要求是每个班必须要有至少三个人参加系里的初赛,希望我们班的同学能积极参与。”夏凌鼓动班级参赛的话,甚至连他自己都打动不了。

等了两天,也没有一个人报名,夏凌的第一次学生工作,就在这样惨淡的情况下给了他当头一棒。最后无奈的夏凌只好鼓动宿舍的人员参赛,为此他还牺牲了自己,另外宿舍借机聚了一次餐,是夏凌买的单。

李伟并没有参赛,他不相信这几个人能进决赛:“你们如果进了决赛再跟我说吧,我到时候回去捧场的,多么无聊的比赛。”

李伟猜中了开头,却没能猜中结尾,系里初赛的的时候,陈春和蔡磊顺利地被淘汰了,可是夏凌却坚强地留在了舞台,甚至后来登上了学校的领奖台。

“夏凌,你居然进决赛了?”李伟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是不免有些吃惊。

“班长出马,顶的了俩!”陈春笑着说,显然他并没有因为被淘汰而感到失落,因为他知道自己只是个过客,就是走一个过场,应付掉夏凌那顿饭的恩惠罢了。

“果然我们都是炮灰啊!”蔡磊也是这么说的,不过作为文艺委员的他,第一次就吃了个闭门羹,难免还是有些不爽的。

“我只是运气好罢了。”夏凌说道。

“我们也是这么认为的。”另外三个人说话的时候,出奇的一致。

夏凌和李伟最初见面的时候,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报到那天,晚上涂老师来宿舍查房,夏凌给涂老师泡了一杯茶,家乡的特产。涂老师问他们宿舍的报到情况,夏凌告诉他还有一个人没有来。

“如果明天他还没有来的话,你记得跟我说一下,我联系过他的家长了,应该是已经来了的。”涂老师说这话的时候,有点担心。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李伟一个人出现在了f栋107的门口,背着一个旅行包,手里拿着一个篮球,其他的什么东西都没有了,看起来不太像是来读书的,反而像是出门旅行的。

“嗨,这不是旅馆,同学你走错地方了。”夏凌开玩笑地说道,早来一天的夏凌,早已经跟其他人混熟了,就等着这个室友来报到了。

“我是来报到的,这是我的宿舍啊!”李伟说这话的时候,把夏凌乐得差点没从**掉下来。

“我们知道你是来报到的,你叫李伟对吧?”报到前,宿舍门口就已经贴上了他们的名字,最后一个来报到的人,大家早早地都知道了他的名字。

“恩,我是李伟,我从车站走路过来的,顺便看了看南城的夜景。”李伟说道。

“我叫夏凌,住你旁边。”

“我叫陈春,住你下铺。”

“我叫蔡磊,住夏凌的下铺。”

李伟把背包放到**,床铺陈春已经给他老早就整理好了的,李伟问了情况之后,跟陈春说了声谢谢。

“你们打篮球吗?”李伟问。

宿舍的人没有接李伟的话,都对着他笑了笑。

“怎么了?你们到底打不打的啊?”李伟又问。

夏凌从**直接跳到了地上,然后对着另外两个人说了句:“走,我们陪李伟再去一次篮球场吧。”

“你们已经去过了吗?”

“你来的晚,我们打了一下午的篮球了已经。”陈春回答。

“那要不,改天再打吧,我怕你们吃不消。”李伟说道。

“走吧,让他看看我们吃不吃的消。”蔡磊说完这句话,拿起篮球已经出门了,陈春也在换衣服了。

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大一的新生的**是不可限量的,不知不觉间,几个人就着球场旁的路灯就这样打了很久的篮球,直到体力几乎耗尽的时候,才坐在场边休息。

“夏凌,你的球打的真好。”李伟说。

夏凌笑了笑:“你打的也很好啊!”

“以后我们宿舍要称霸整个学校!”蔡磊说着,很自豪的样子。

这天晚上,夏凌一个人,拍着篮球,来到篮球场,看着学校的一切,仿佛以前的事情还都是昨天一样,可一转眼,已经是人去楼空,那些初相识的美好回忆,已经成为永远回不来的过去了。

宿舍原本四个人,组成一队的时候的样子还是清晰在目。作为新来的菜鸟,那天下午,他们把学长打的七零八落,仅仅是一个宿舍的人,就那样摧残了学长的尊严。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f栋107的名号,在他们学校,奉为传奇。

李伟走后的很久,宿舍的三个人都没有能从伤痛中走出来。

“明天把你们的入党申请书写好之后交给寝室长,寝室长同意交到团支书那里。”夏凌开完会回来的时候在宿舍里说。

“我们宿舍没有寝室长。”

“李伟已经不在了。”

夏凌听着他们的话,也沉默了。

李伟平时不爱管事情,宿舍的卫生也从来不打扫,但是他很豪爽,小事情他不在意,可是每次有点大事情的时候,他总是会第一个站出来。

篮球场上,他打过两次架,一次是为了蔡磊和一个学长打,另一次是为了陈春和别的系的人打,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在宿舍虽然很懒,但是大家的关系都很好,一直以来相处都很融洽。

夏凌跟萧晴说过:我本来以为他会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可是他只是在初秋的时候跟我打了招呼,深秋的时候,他就离开了。

萧晴说:“正是因为有很多我们来不及珍惜的人,所以才应该更加珍惜还在一起的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