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蓝裙子被风拂动,她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自从认识她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
我喜欢一个人。我和她是在院里的一次新年派对认识的。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她,她身圆体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她,看到她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自那晚以后,我会时不时的故意经过她工作的地方,能够看到她,我就觉得自己很幸福了。
坐在院里的图书馆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她!那么一双的秀丽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动人,我知道女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她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透彻,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她太奇怪了,说起话来横刀直入,不给别人留任何余地。我喜欢她的直爽,率真。
一天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她从下面经过,她穿天蓝色T恤,戴一顶西部牛仔帽。她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她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只有她一个女生,我的心有些发酵,酸酸的。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她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她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她。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院里举办秋季运动会时,我又看见天蓝色T恤的她,她的大大的牛仔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兄弟们
一起坐在观众席上,我告诉兄弟哪个女生我喜欢。
他们看了她,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尾随她到了她的科室,我这下看清楚,她是内分泌科的,就在我的科室楼上。
从此我对内分泌科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她,都要她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她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病例从科室里出来,她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套帅气的西装到楼上送借某某病人的病历本,她注意到我;或者,我的车子在路上出了故障,她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院里的图书馆又看到她,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她交往。我不敢看她,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她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当时要是有个洞,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钻进去。我不知道自己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竟然会为了这种事情伤心,男儿泪是不会轻易留下来的,想到这里,我变得坚强起来。
我独自坐在图书馆,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医院大门口时,我看见她正坐在台阶上,她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我兴奋大胆的牵起她的手,我送她到她家门口,她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黑色西
装,我想她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她居然捧腹大笑,觉得我很搞笑,她说我不搭格调,事实证明了她是对的,因为我们那天去了路边的大排档共进晚餐,我那名贵的西装最后变成了擦桌子擦椅子的抹布。
紧接着我去了上海的一间医院进修,我便日日夜夜思念她。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她,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她一起去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我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她,但是她忽然笑起来,直白的对我说:“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无语,尴尬极了,便转过头去。
她问我:“炮弹,你爱我吗?”我说:“是的,我爱你,我非常爱你。”我问她:“那你爱我吗?”她考虑了一下说:“不知道,不清楚。”我失望及了。她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她到科室来找我对我说,她觉得我们在一起不合适,因此决定与我分手。我不管,我苦苦哀求她,我说我有哪里不对,我可以改,我放下了一个男人最宝贵的东西--自尊,要的只是能够与她在一起。最后她终于说出了实情,她仍然忘不了她的前男友,她也不想伤害我,她告诉我,在她还没有放下前任时,她是不会跟我在一起的。她沉默的离开了我。我伤心欲绝,但是很快又站了起来,我知道,她这样做是对的,她很善良,她不想伤害无辜的人,她只愿一个人承担痛苦。我决定等她,等她有一天放下旧爱时,或许到了那一天,我还会有机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