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名医平一指(求收藏,求票票。)(1 / 1)

三天之后就是科考。

大大小小的学子们挤进了各自的州府。

盐官县,靠近临安府的一座畿县。

如今的临安府是南宋的首都。

盐官县作为极靠近临安府的县,地位自然而然也就水涨船高。

虽然还是一个县,但却要比平穷的州府还要繁华了。

这里可以算得上是天子脚下了。

盐官县有一位著名的郎中,姓徐叫徐从,在整个江南都很有名望。

因为医术高明,家里家外都种着青柏松竹,因此又被称作柏松先生。

盐官县的历任县官都对他敬如上宾,甚至还赠予了他一块悬壶济世的牌匾。

贡院之内多生瘟疫。

为了防止三天以后考试的时候发生瘟疫。

徐从被请去帮助贡院预防瘟疫。

按照道理来说,进了贡院,直到乡试结束,都是不能够再离开贡院的。

但徐从突然接到了家中妻子病重的书信。

心急如焚之下,他只能请辞回家。

可一回到家。

迎接他的却并不是亲人,而是一个正在胡吃海喝的少年。

以及一个躺在病榻之上,奄奄一息的女人。

“真是抱歉,老朽无能为力。”

徐从简单的观察了一下阿朱的情况以后,默默的摇了摇头。

这女人身上的伤口虽然因为经常清理的关系并没有腐烂化脓。

但肩胛骨上的铁钩却是硬生生钉进去的。

要是刚钉进去,他还有把握能够取出来,并保下她的性命。

如今她气若游丝,显然是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自己今天的招牌算是要被砸了。

不过,他看着一旁大快朵颐的邬宫,眼底深处闪过了一道精芒。

邬宫并没有易容。

自然被他认得出来。

江湖很大,但又很小。

纵然这些天都在贡院之中,可他也收到了风声。

可这个少年怎么看,都不像是传说当中的肉身灵芝。

“救活她你能活,救不活她,你全家都得死。”

邬宫拿起碗,手掌凭空生长膨胀,直到把整只土陶碗攥在了手心。

用力握拳,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整只土陶碗却已在悄然之间被捏成了粉末。

再度松开手掌的时候,只剩下棕黑色的尘埃朝着桌面上掉落。

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黑色灰尘全部拍干净,顺势撕下桌上烧鸡的大腿,邬宫一边用力的咀嚼,一边冷着眼看着对面的医者。

“你杀了我全家也没用,我医术不精,无言以对。

门口悬壶济世的牌匾,我会亲自砸碎掉。

但你要想救她,杀我全家也救不活她。

事实上,不止我没这個能力,整个大宋能够救活他的,光我知道的,也不过只有三人罢了。”

“谁?”

“杀人名医平一指。

平一指原本住在开封,但并没有投靠满清,而是逃到了临安府。

至于,究竟在临安府哪里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他好像进了大内,成为了如今的太医院的院判。”

“还有谁?”

“天山三十六洞七十二岛,有一个护心岛,上面是春秋时期的医家传人,传承至今,医术高明。”

“太远了,最后一个是谁?”

“最后一个也不近!”

“你说!”

“南疆播州,金家!除此以外,我便不知道还有谁能够救她了。

另外,如果你想救她,最好趁早,现在的她气若游丝,随时都有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

邬宫撕下了烧鸡的大腿塞进了嘴里,脑海里却在不断的思索。

这三个地方,除了临安府以外,好像没有其他的选择。

徐从坐到了他的对面,面目踌躇,仿佛在犹豫要不要说接下来的话。

过了好一会才做出了某种决定一般:“我虽然不能救她,但是我有家传的宝药,足以吊住她的性命,让你去临安府找平一指。

但这东西我不能平白无故的给你,得用你的一样东西来换。”

邬宫眼中精光一闪,:“我为什么要和你换?我不能抢吗?”

“你找不到的,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它在哪?”

邬宫沉默了一会:“你想要什么?”

“江湖上有传言,说伱吞吃了万年太岁,变成了让人白骨生肉的肉身灵芝,吃你一口血肉可延年益寿,吃掉你的心脏则可以长生不老!”

“哈哈哈哈哈哈!”邬宫突然仰天大笑起来,他捶胸顿足,声音洪亮,整个院子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鬼话你也相信?”

“给我一块你的血肉,我把家传的宝药给你!”

“你也想要长生不老?”

“谁不想?”

邬宫眼中全是浓郁的杀意。

他不用想都知道,这究竟是谁放出来的流言。

“好,但你最好别吃,有剧毒!”邬宫从腰间掏出了匕首,递给了对面的老者:“自己来拿!”

徐从陡然一愣,犹豫了一下,转身拎过了药箱,接着坐到了邬宫的侧面。

他从药箱里拿出了更加专业的小刀,点燃了蜡烛,用烛火将小刀烧的滚烫,这才对准邬宫的胳膊上去就是一刀。

速度极快,没眨眼的功夫就切下了一块血肉,大概有一根拇指大小。

但紧接着,他又拿着金疮药填补伤口,并用纱布包扎。

之后才小心翼翼的同样用纱布包起血肉放进了药箱。

“我去拿宝药,你坐这等一会!”

拎着药箱,徐从转身离开了房间。

邬宫疼的是满头大汗,腐烂之巨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他的身体就和普通人无异。

因此刀剑自然能够伤害到他。

看着徐从匆忙离去的脚步。

邬宫也不怕他跑了,他全家老小都被绑住手脚,扔在不远处的屏风后。

除非,他想断子绝孙。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

他回到了房间,手上拿着一个紫褐色的匣子。

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像是刚刚才从水里打捞出来一样。

邬宫突然想到了,在刚进入这个院子时候看到的那一口深井。

难怪,他说自己找不到,原来是藏在了深井之中。

面对着邬宫打开了匣子,刚一打开,还没有看清楚里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淡淡的药香味就在空气之中弥漫。

一朵干制的莲花,静静的泡在匣子之中的透明液体里。

“这是金莲花,来自于天山。

看到它浸泡的液体没有?

叫做金莲汁。

每天需要喂她三滴,早中晚各一滴,每隔七天必须要用冰水浇灌,最好先烧开,以后再放置冷冻。

不然,就会迅速丧失药性!

这是我家的传家之宝,虽然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肉身灵芝,但我相信了。

我拿了你一块血肉,用我的传家之宝进行交换,你也不算是亏。”

邬宫伸手在液体之中沾了一下,将手指塞进嘴巴。

感受着淡淡的甜味在口中回荡。

邬宫点了点头。

虽然,不知道这究竟有没有用。

但至少是无毒的。

合上了盖子。

邬宫看着面前的徐从。

“帮我雇一辆马车。”

“好!”徐从刚一转身,突然感到眉头一痛,眼前一黑,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一根筷子从他的后脑穿过,洞穿了他的整个大脑,又从额前透出。

没有痛苦,也十分的迅速。

邬宫手掌的皮肉一阵收缩,从好似捏牙签的巨手变回了只能抓住筷子的一半。

抽回了筷子。

任由尸体倒在了地面上。

“对不起,我不能冒险!”

看也不看地上的尸体。

邬宫脸色异常的平静。

这几日的亡命厮杀,已经让他彻底适应了这纷乱的江湖。

他突然有一些理解,为什么李莫愁会杀人如麻了。

杀的多了,自然也就麻了。

滴了一滴金莲汁进入阿朱的嘴巴。

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心理作用。

邬宫觉得阿朱的脸色突然红润了起来。

原本,微不可察的呼吸也逐渐开始恢复正常。

心想着这个老家伙果然没骗自己,邬宫稍稍松了一口气。

他抚摸着阿朱的面孔,:“我们之间萍水相逢,虽然朝夕相处的日子不是太多,但就凭你没出卖我,我也绝不会放任你不管。”

邬宫脑海之中突然闪过了黄蓉、李莫愁的面孔。

追捕自己的海捕文书贴满了大街小巷。

她们一定会知道自己出了问题。

要是李莫愁知道了,找上门来......邬宫突然浑身一颤。

默默祈祷她还是不要知道的比较好。

拿起桌上的烛台扔到了一旁的窗帘上。

邬宫抱起阿朱转身就走。

他要去临安府找平一指,尽快把阿朱救活。

至于,之后的事情,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江南的房屋多为木头为主,火焰一点就着,眨眼之间就烧连成了一片。

火焰急速的蔓延。

很快便烧到了屏风的后面。

被蒙住口鼻的徐家人感受到了危险的降临。

疯狂的挣扎。

但却并没有什么用处,没过多久就被火焰彻底吞没。

周围的邻居,很快就看到了那冲天而起的黑烟,能自发的过来营救。

火焰燃烧之中,上半身赤裸的男人们,拿着水桶冲进火场。

但要说自愿,他们还真不自愿,只是房屋相连。

一旦要是不救火,那么很有可能会连带着烧到他们自己家。

所以,救火是唯一的选择。

高大的黑衣人站在人群的外围。

看着远处的大火,他暗叹一声,还是来迟了一步。

主要是他们也没有想到,邬宫速度会如此之快。

短短几日的功夫,就长途奔袭了数百里,跨越了数个州府。

不过,至少从眼下看来,他还是没有找到救活那个女人的名医。

那么,整个江南地区就只剩下一个人能够救他了。

刚要转身,一只雪白手掌却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这只手掌看上去娇嫩无骨,却重若泰山,压的他连转身都做不到。

黑衣人双腿发颤。

那近乎实质化的杀意,让他宛如身处于修罗地狱之中。

“我问你答!”

是个女人的声音,清脆悦耳,仿佛黄鹂鸟一般。

但他就是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仍然感觉自己身处于冰窖之中。

“你们在找谁?”

“......邬宫。”

在说出这个名字以后。

黑衣人忽然感觉那一只手掌的力量又重了几分。

很显然,这个女人也在找邬宫。

“他在哪?”

“他在到处找名医救一个女人......柏松先生徐从,是江南最有名望的医生之一,但现在却被杀了。

如今,江南的大医就只剩下一个人了。

不杀我,我可以带你去找他。”

“名医......平一指吗?女人......”

黑衣男人的心头一沉,刚想要再说些什么,突然感觉到眼前一黑,整个人就失去所有意识,僵硬在了原地。

过了许久,当有人发现他已经死去的时候,他仍然还站着。

只是皮肤漆黑,五官之中向外流着黑红色的血液,脖颈之处则有着一道鲜红的血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