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钟灵的脚和女纸人
临近十一点半。
一切工作准备就绪,许风坐在电脑前,准备发布小说。
值得一提的是,先前拍戏时的空闲时间,许风并没有闲着,他早就把《鬼吹灯》八部写完了,《天龙八部》也写了一半左右,存稿十分充足。
许风打算《鬼吹灯》先发前四部,《天龙八部》也先发个三分之一。
主打的就是让读者一口看个爽!
读者爽了,他的稿酬同样也会很爽!
至于小说热度之类,许风完全不担心。
自己本身的人气就已经很高了,再加上这两个王炸,开局超神轻轻松松。
“哥,你快点,要吃饭了……”
楼下传来安知意的声音。
房子大也有坏处,比如吃饭要靠喊。
苦恼。
“噢,马上就来。”
许风随口回应,加快了速度。
他正上传的是《鬼吹灯》的前四部,分别是:精绝古城、龙岭迷窟、云南虫谷、昆仑神宫。
地球上,谈到盗墓题材,《鬼吹灯》系列不可不提。
盗墓文开山之作!
作者天下霸唱,他的父母都是地质工作者,从小他便跟着父母,到过不少地方,对山川地理、土质结构十分熟悉。
这些经历,再加上他不俗的文笔和恢弘的想象力,于是,《鬼吹灯》就此诞生。
2006年1月,此书先是发表在天涯上,发表后便快速风靡一时,随后签约起点,成为2006年度百度搜索风云榜网络小说榜单的第一名,同时也登上全国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成为2006年畅销的网络小说之一。
这部小说的另一个巨大的意义在于,它构建出了“盗墓宇宙”,并为盗墓文打下了基础。
它的许多设定,比如粽子、黑驴蹄子、倒斗,成为了此后这一类型小说的“金科玉律”,至今还被后来者们一直沿用。
“好了!”
《鬼吹灯》每一部大约有三、四十万字,写起来难写,但发布起来还是很快的。
许风弄好《鬼吹灯》后,开始发布《天龙八部》。
谈到武侠,金庸武侠同样是不可不提。
曾陪伴了不知道多少人的童年,深深刻在人们记忆中!
长大后,许多名场面只要提起,就可以立即在脑海中浮现,比如俏黄蓉美食引诱智激七公、小龙女被点穴后惨受辱、张无忌力战六大门派、天龙中少林寺大战等等。
音乐响起后,更是令人DNA狂动。
比如乔峰每次出场时的BGM,《难念的经》、《铁血丹心》、《归去来》等等。
许风心里想着,手上的动作没有停下过。
突然,他看到了一段话,会心一笑。
【段誉点点头,俯身去除她鞋子,左手拿住她足踝,只觉入手纤细,不盈一握,心中微微一荡,抬起头来,和钟灵相对一笑。段誉在火光之下,见到她脸颊上亮晶晶地兀自挂着几滴泪珠,目光中却蕴满笑意,不由得看得痴了。
……
段誉和钟灵都是满脸飞红。段誉忙除下钟灵脚上一对花鞋,揣入怀中,情不自禁的又向钟灵瞧去。钟灵格的一声,笑了出来。】
“啧啧……”
许风记得金庸对“足部”描写挺多的。
《射雕英雄传》中,就有关于黄蓉洗脚的描写。
【黄蓉道:“你说,你干吗眼睁睁地瞧着我洗脚?”那官军不敢说谎,磕头道:“小的该死,小的见姑娘一双脚雪白粉嫩……生得好看,脚趾甲红红的……像观音菩萨……”
黄蓉笑道:“伱这蠢材见过观音菩萨的脚吗?”砰的一声,伸棒绊了他一个筋斗,居然没再追究。】
再有,《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挠赵敏脚心,这一段简直是名场面。
《神雕侠侣》中,小杨过也抓小龙女的脚。
《侠客行》,石破天看侍剑的脚。
——《老爷子就好这口!》
“我发布金庸作品,书迷们该不会也认为我好这口吧?”
许风赶紧止住念头。
书是金庸写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过,说起来,妹妹的脚确实挺好看的。
他一边乱七八糟想着,一边快速传着章节。
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已上传完成。
……
“来了!”
“来了!”
奇点网。
沈明月着急忙慌的从椅子上起身,快步小跑着去取外卖。
“我可太难了!”
沈明月心想。
一般来说,长假之后,基本上要花上个一两天,才能找回往日的工作状态。
但她呢,根本没这个过渡时间。
早上还在通勤之时,许风便发来了要发新书的短信,而且想中午发布……
对于这种大神加顶流大明星,肯定不能拒绝,只能满足他,把他伺候好。
于是。
刚上班,沈明月便赶紧联系人做好许风新书的宣传工作,等到快到中午的时候,她又特意叫了外卖。
她知道今天中午,自己要加班了。
提着外卖,沈明月快步回到了坐位上。
不得不说,当编辑好处还是很多的,比如可以最早看到大神的新书,还比如可以一边吃饭,一边工作,看小说只需要滚动鼠标滚轮就可以了。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
沈明月吃着卤肉饭,眼睛盯着电脑屏幕。
她最先看的书是《鬼吹灯》。
相比起《天龙八部》,她对这本小说更感兴趣一些。
原因很简单,“鬼吹灯”+“盗墓文”,一听就很刺激。
她喜欢哥哥带来的刺激。
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她想在这本小说中看到许风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无论是《道诡异仙》,还是《遮天》,亦或是仙剑系列、《神话》等等,都充分说明了许风的想象力无比丰富。
反倒是武侠小说,上限基本上已经定死了,翻来覆去都是那些套路,订阅不会很高。
即使是许风写的武侠也是如此,奇点网上的武侠类小说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出过爆款了,久到沈明月努力回想了很久,也想不起来上一本有点名气的武侠小说叫什么名字。
“不过,这本所谓的盗墓文,订阅也很难说啊,没想到,居然是第一人称小说……”
沈明月揉了揉眉心,感到有些头疼。
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敢用第一人称写书?
至高神的任性?
除了恐怖灵异题材,大家用的一般都是第三人称,读者们也更容易接受第三人称一些。
只能说,不愧是许风吗?
路子野,胆子大,专门搞一些稀奇刁钻的姿势!
“有一说一,笔力还是一如既往的强,哥哥是能干的。”
沈明月继续往下看。
【胡国华鬼主意最多,为了应付舅舅,他回家之后到村里找了个扎纸人纸马的匠人,就是烧给死人的那种。
这个扎纸师傅手艺很高明,只要手你说得出来的东西,他都能做的惟妙惟肖。
他按要求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
沈明月看小说的速度越来越慢,眼睛如着迷一般直直看着电脑屏幕,筷子久久不动。
只是半章,她便看得有些入迷了。
小说第一章讲了一个名叫胡国华的人,曾经家里很富有,后来家道中落,成了穷人,为了从舅舅那里骗点钱,他谎称要娶媳妇,让舅舅给凑点钱。
等钱到手,为了应付舅舅,他找人扎了一个纸人。
“纸人……”
沈明月脸色微变。
她想起了葬礼上那种惨白着脸、没有眼睛的纸人!
为什么纸人通常没有眼睛?因为它一旦有了眼睛,就有了人物的神气,也就有了灵气,很容易被不洁的东西占有。
这点,是沈明月在一场葬礼上,从一位老人家口中得知的。
“扎纸师傅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
你品,你细品。
沈明月越品越感到不对劲,感觉瘆得慌。
明明大中午,外面也是大晴天,她却感到头皮发麻,心里升起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