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 灵泉升级4/5(1 / 1)

逍遥小镇长

果然,博爹下一句印证了他的猜测:“那鸡,我看它腿断了,以为是你打回来的野鸡啥的,然后我给你宰了,这会你妈应该切好了吧?”

王博郁闷,道:“不是,那不是野鸡,那是我养的,我准备卖的。”

博爹道:“嗨,一只鸡嘛,吃就吃了,还卖什么卖?”

“那鸡能卖一万五千块。”

“什么?人民币还是纽币?”博爹立马瞪大眼。

王博道:“你觉得有区别吗?”

博爹急忙去厨房,王博走在后面说道:“不用回去看啦,你不是说我妈正在切块吗?反正一只鸡,吃就吃了,还卖什么卖?”

“一万五啊!”

博爹和博妈是厨房好手,干活很快,东涛鸡已经分解成块了,剩下两条红色的粗短腿在博妈手里,她在研究能不能吃。

看到王博,博妈问道:“小博,这鸡腿能吃吗?是不是病变了呀?”

王博苦笑道:“妈,它们天生就这样,这鸡就俩爪子值钱,一个能卖一千块!”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博妈一脸震惊,先问道:“人民币还是纽币?”

不管哪个币种,这都是不少钱,王博可不能扔了东涛鸡的鸡爪子,做泡椒鸡爪吃!

之前一直没有吃东涛鸡,不是他不舍得吃,而是不懂怎么吃,这种鸡的鸡爪子很宝贵,做起来很复杂,在越南也只有高档餐厅能做。

鸡已经屠宰了,那鸡块做成黄焖鸡好了,这是王博最擅长的做鸡方式。

这样他接管了厨房,先在锅子里放入菜油和红油烧热,下老姜片、蒜瓣、红花椒和豆瓣酱炒香,再加入干小米椒和海椒面炒匀。

劲爆的辣香味统治了厨房,将军摇头摆尾本想跑进来玩,结果一进门呛了一鼻子,慌忙回头用爪子拉开门跑出去,一边跑一边打喷嚏。

博爹被逗笑了,笑了一会他又啧啧称奇:“壮丁咋那么聪明?它会自己开门呀。”

王博暗道这几个人兔崽子谁不会自己开门?小王不会,可什么门能挡住它那冲击力?

辣椒炒香,他开始放入鸡块,边炒再边往里加入八角粉和料酒,炒一会后打开高压锅放进去焖起来。

东涛鸡的肉和一般鸡不一样,结实,所以做的时候得用大火。但这鸡值钱的地方在于,它的肉很难咀嚼,可是香味能贯穿前后,也就是说,这肉越咀嚼越香!

焖好鸡肉后,他在炒锅里继续加油炒热,再下姜片、辣椒和蒜苗炒香,最后倒入高压锅压好的鸡块,混合土豆块一起炒。

这样一道菜就结束了,炒完后往里倒入麻椒油、洒上迷迭香和圆葱条,一锅黄焖鸡出锅了。

王博让爸妈先尝尝,博爹和博妈纷纷摆手:“待会一起尝吧,一万五千块的鸡,这辈子没吃过,一块几百块啊。”

东涛鸡个头可以,一只鸡做了一盆子,加上汤,几乎能溢出。

这道黄焖东涛鸡便成了今晚的主菜,吃饭的时候霸道总裁舀了一小碗,用餐叉插着吃到嘴里。

咀嚼着,他脸上露出愉悦的表情:“YES,这鸡的味道真不错,鸡肉焖的很黏糊,香味十足!”

博爹道:“这鸡能卖一万多块,古德总裁,你能吃出来吗?”

巴蒂尔道:“我吃过一万块的牛肉,吃过一万块的鱼片,也吃过一万块的鹅肝,说实话我就是没吃过一万块的鸡——这么贵?”

“这是东涛鸡?”查理立马反应了过来。

王博点点头,查理、墨西哥靓仔和小哈尼一行立马开始争抢,辣椒油撒的满桌子都是。

小萝莉抱着一块鸡肉在那里鼓着腮帮子啃,啃一口哈一口气、啃一口再哈一口气,最后总结道:“好辣呀!”

王博品尝着自己的手艺,厨艺没得说,鸡肉味道也没得说,东涛鸡看起来恶心,煮熟后拥有普通家养鸡所没有的香气,肉瘦而不柴,比野鸡也好多了。

吃过晚餐准备睡觉的时候,他打开沙盘看去,发现抽盘可以使用了。

而且,这次抽盘的颜色是绿色,也就是能有一次二级心的抽奖机会。

搓了搓手,他在上面点了一下,指针转动,最终出来了一颗灵泉之心!

这次的灵泉之心就是一汪绿色的流水,和湖泊之心不一样,湖泊之心也是一汪水,但水面不断有波浪滚动,而灵泉之心则是从下往上涌。

轻车熟路,他找到牧场的灵泉,将这颗二级的灵泉之心放了上去。

立马,灵泉由淡绿色变成了纯绿色,看起来更好看了,泉水涌出的速度也加快了一些。

早上再看的时候,灵泉的变化更大,整条溪流的两边,都有牛羊鸡鸭在饮水,连白牦牛都走了一公里远特意来灵泉旁喝水。

此外,湖泊里的水牛们再度进入了溪流中,它们趴在溪流中看着旁边,那里是牛魔王带着的一群西门塔尔牛,双方看样子形成了一个平衡。

王博怕它们又干起来,如果不是牛魔王的种太值钱,他都打算将这家伙阉掉了,实在太能打架了,牛脾气、牛脾气,他没想到西门塔尔这种肉奶两用牛还能有这样的脾气。

于是,他伸手推了水牛们一把,将它们从溪流一路推回了湖泊中。

强壮彪悍的水牛们也是吓尿了,它们惊慌的抬头往四周看,就是不明白力量从哪里而来,后来害怕了,待在湖泊里不动弹了。

湖泊中有湖泊之心,其实水牛们待的也很开心。

看完了灵泉之心的位置,他又将整个牧场大概浏览了一遍,最后看到两只雪橇犬屁颠颠的往兽场里跑,也拉过去看了看。

一头皮毛黝黑铮亮的骏马在他面前闪过,王博暗道这兽场之心太牛逼了,彼得逊那匹老马竟然恢复青春了。

要知道,在他记忆里,彼得逊那匹马和他一样老,皮毛已经黯淡无光,肌肉松垮,也跑不快了。

可是刚才骏马奔跑而过的时候,真是速度快如疾风。

正感慨着,又是一匹马跑了过去,这匹马是棕色和黄色双色杂毛……

接着,又有马跑进了他的视野,这次是两匹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