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国,江梅村。
这里是全国最穷的村庄之一,公路不通,要走十里山路才能见到这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村落。
这里,最富裕的人家,也只是比别人多种几亩地,要上学得走十里山路,去镇上。
而镇上,只有小学和初中,如果要读高中,得再坐上班车前往四十公里外的黄县,而整个黄县也只有一所高中。
而这所高中,陈轩没有考上。
中考落榜,对于这样落后的一个村子来说,再正常不过了。
但是村里人对于陈轩的落榜,实在太意外了。
他是真正的天才,村里儿唯一的希望。
从小到大,永远都是第一名,而且是领先第二名一大截的那种,根本没人考的过他,对此只能惋惜。
老爹陈武抽着旱烟,愁眉苦脸的说道:“没考上,你打算咋办?”
“我,去打工吧。”十六岁的陈轩,不能不懂事,因为家里是交不起高中的择校费的,那要种一年的地,而老爹一直抽这种旱烟,肺不好,干不了重活儿。
陈武叹了叹气,欲言又止,咳嗽了一下,敲了敲烟枪道:“考场上晕倒,我们家也许真的没有那个命,要去打工就去吧,明天我让李悟那小子带你去。”
“嗯。”陈轩点点头,李悟是邻居的儿子,去了大城市打工,每年回来带着大包小包,很是风光。
跟着这么一个大哥去打工,家里人也放心些。
明天要走,陈武带着陈轩到邻居家里拜访,领着人来家里吃了顿饭,做了荷包蛋和梅菜扣肉,算是很难看见的丰盛午餐了。
李悟去过大城市,说话言语自然的多,在桌上侃侃而谈,把大城市魔都说的如同天上人间。
接着看了一眼陈轩,看着看着,突然一惊道:“陈轩,你的眼睛,好像是传说中的重瞳啊!”
“重瞳是啥子?”陈武一边给人倒着自家酿的米酒,一边问道。
“重瞳就是眼睛里有两个瞳孔,大瞳装小瞳,传说古代都是圣人之相,不是圣人,也是某个行业的顶尖人物。”李悟说道。
“别闹咯,还圣人,你喝多了。”陈武摇摇头笑道。
“诶呀,你别不信,我看过小说的,重瞳本是无敌路,后面一句是啥来着,想不起来。”李悟敲着脑袋。
“富土康里拧螺母。”陈轩想了想,补充了一句。
“……”李悟先是一愣,接着哈哈一笑,喝酒吃菜,虽然恭维别人会让人开心,但是马屁不能拍在马腿上。
人家中考落榜,明显开心不到哪里去,尬吹就惹人烦了,李悟识相的不说话。
下午,酒足饭饱的李悟看见陈轩拿着一把自制弹弓出门,就跟了上去:“打鸟啊,带我一个。”
“好啊。”陈轩也不拒绝,带着李悟来到山头。
陈武看着陈轩这个时候还有心思打鸟,不禁摇了摇头,其实他就算去求去借,也愿意再供陈轩读一年。
毕竟这个小地方,多少年没出过读书天赋这么高的孩子了。
而现在,他自己都放弃了,那便算了吧。
两人刚刚走进山里。
接着,一只麻雀飞过,陈轩弹弓拉满,眼睛一眯,一发入魂,啾!
麻雀应声落地!
“牛哇牛哇,这弹弓厉害的。”李悟夸赞不已,以为陈弦发挥的好。
殊不知,这也算是陈轩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那天考场晕倒,直接导致了陈轩直接缺考了语文加数学两大主科。
神仙也考不上了,剩下的全满分都没用。
但是,当陈轩醒来之后,就发现了自己似乎得到了某种超能力。
只要集中注意力,就能看到未来三秒内发生的事情。
只要自己不去干扰,眼前这三秒钟就不会变化。
但是,如果陈轩选择干预,那就会发生变化了。
所以本来就会用弹弓的陈轩,如今射的愈发精准,年富力强,百步穿杨,尤其是打移动靶,简直是神准。
不过,这个也不是完全无解的,比如陈轩就试着用这招来打苍蝇。
然而,苍蝇反应太快了,他的走位不是固定的,是根据攻击来临时反应的。
所以即使陈轩能预判,人家也可以临时改变。
陈轩的灭蝇计划,就一直无法实现。
反而是打鸟这方面,得心应手,只是不能连续用,用一次得休息十几二十秒,不过打鸟违法,这麻雀不是目标,陈轩直接放了。
陈轩非常清楚,这很可能是一种超能力。
而留在村里,或者去读高中,这个能力绝对是发挥不了什么作用的。
不可能说我能预知三秒,就能考试无往不利了,这个能力,应该在其他地方会比较有用。
好消息,有超能力了,坏消息,这能力没啥鸟用,但是能打鸟用。
就在李悟还没动手去捡麻雀的时候,突然又一只鸟飞腾而起。
陈轩弹弓发力,立刻瞄准。
瞳孔骤然一缩,陈轩眼中的世界,仿佛停止了一般,可以让自己看到三秒后的未来!
就是这里!
本来就会打弹弓的陈轩,配合这个能力,成了神级弹弓手,预判量精准到极致。
再次一颗石子精准打中鸟的翅膀,同时陈轩也看清楚了,这只就是自己的目标。
一只飞不高的鹦鹉!
这山里怎么会有鹦鹉,陈轩也不知道,但是发现之后,它就成了陈轩的最大目标。
“牛哇牛哇,二连中,要是我的ez有这种预判就好了,啧啧啧。”李悟惊叹的说道。
“ez是什么?”陈轩奇怪道。
“哦,就是儿子,拳头的亲儿子。”李悟笑道。
“拳头?”陈轩搞不懂,这李悟去了大城市,总说些听不懂的话。
“一个游戏公司,标志是个拳头,做了一款正在火遍全球的游戏,英雄联盟,ez是里面的一个英雄。”李悟笑道。
“哦。”陈轩没有追问,只是问了一句,“出去能带我看看吗?”
“当然,你可能不知道,英雄联盟可是我赚外快的法门。”李悟悄悄的说道。
“外快,能挣钱?”陈轩眼睛一亮。
“当然,明天出去的时候,我再跟你细说。”李悟说着,先去把鹦鹉抓了回来。
陈轩拿着鹦鹉,微微一笑道:“是时候,看看你的学舌能力了。”
……
第二天一早,五点半的天,刚刚蒙蒙亮,陈轩和李悟就要出发了,因为要步行十里山路,才能赶上车。
所以出发必须要早,带着大包小包,跟父母道个别,母亲帮着收拾,各种叮咛嘱咐。
陈武躺在**,不想起身,读书才有前途,打工的人生,要走出这个村子都难,他生气。
等陈轩走了,他才偷偷爬起来,走到门口,偷偷的看着陈轩远去的背影。
直到消失在山路的尽头,回头一看,一只绿色的鸟吓了他一跳。
“什么东西?”陈武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一只鹦鹉。
“什么东西,什么东西!”鹦鹉叫道。
“闭嘴!”
“我走了,我会自己赚到学费,然后去上大学的,我还会赚到医药费,给你治病。
我走了……”
突然变化的声音,让陈武一愣,这是……陈轩走之前,给我留下的话吗?
原来,他比我想象的,还要懂事。
陈武沉默半天,擦上一根火柴,想点上旱烟,想了想灭了火,然后把烟枪折断了,以后没劲,就玩鸟吧,这只鹦鹉是陈轩留下来的礼物啊。
想到这里,陈武把烟枪折断,丢进了灶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