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鉴赏活动中的审美规律
(一)艺术审美客体的规律性特点
1.艺术审美客体的形式美及组合规律
(1)美的形式。审美研究者揭示出,美有美的形式,就是说美要有存在方式。譬如,音乐通过声音而存在,绘画通过色彩和线条而存在等。审美通过美的外在形式才能被审美主体感受,因而,美的形式本身就应当是美的。
(2)形式美。形式美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如果一件艺术作品是美的,那么它的形式也应当是美的,即从美的事物的外在形式就能感受到美。譬如,绘画的色彩,雕塑的线条等。
2.艺术审美客体的要素★
艺术审美过程中,审美主体要整体把握审美客体,就要抓住审美客体从形式到内容四个要素,所谓“言”“象”“意”“道”。
言即艺术语言,是各门类艺术创造的材料和媒介的总称。文学、绘画、音乐的艺术语言是不同的。言是形式美的一个方面。象即艺术形象,是指艺术家利用艺术语言所创造的物质形象,一切艺术样式都是要塑造形象的。意,即指艺术形象所含意蕴,一切艺术形象都是有寓意的。道指艺术品所渗入的艺术家的世界观、理想等。
艺术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只有对艺术审美对象的四个要素整体把握,才能获得艺术美感。
(二)艺术审美主体审美活动过程的规律性特点
1.感知
感知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认识的开始,主要是获得审美客体的信息,以便之后能够做出审美判断。感知是审美的出发点。
2.想象
美感不是审美客体在审美主体头脑中的简单复现,而是在审美主体想象中的再创造。想象是审美中的关键,正是它使感知超出自身;正是它使理解不走向概念;正是它使情感能够构造另一个多样化的幻想世界。
3.理解
艺术是创造的产物,艺术作品体现的是创造者的审美意图。审美者只有把握了艺术作品创造者的审美意图,才能深入把握艺术作品的美。理解是对审美对象的理解,是对融合在艺术形式或审美意象中的艺术家的生活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审美理想、审美意识等的理解。
4.共鸣
共鸣是艺术作品创作者和审美者在审美意识、审美判断、审美评价和审美情感方面的一致性获得。这是艺术作品审美价值实现的最高境界,是艺术鉴赏进入**阶段的一个标志。
二、艺术鉴赏的一般规律在教育活动中的运用★★
艺术鉴赏作为一种审美再创造活动,需要鉴赏主体在艺术欣赏活动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审美再创造。艺术品必须通过鉴赏主体的审美再创造活动才能真正发挥它的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艺术鉴赏同艺术创作一样,也是人类自身主体力量在审美活动中的自我肯定与自我实现。教育者要想将艺术鉴赏的这种规律有效地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需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一)充分揣摩作品内涵
对艺术的欣赏不能仅仅停留在艺术作品的表象,而是要从审美心理出发去感受作品、感受艺术家、感受作品的内涵,进而达到欣赏者和艺术家、个人审美经验和普遍经验的交融,甚至于使欣赏者得到更深层次的升华,这才是欣赏的真正含义。
(二)引导受教育者主动参与
艺术鉴赏活动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活动需要主体的直接参与。让全体学生参与到动手实践过程中去,亲历探究过程,通过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合作学习,不仅能激发学生探究的乐趣,而且能培养学生的独立精神,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作品的内涵,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三)为受教育者提供理性指导
学生审美感知能力的提高和审美意识的培养离不开理性知识的引导。每个学生对作品的感性认识都是不同的,教师要让学生在其指导下,通过与别人交流感受,在理性知识的引导下感受与艺术家创造达到基本统一的境界。
(四)自主探究,实现教育功能
艺术具有教育作用,这些都需要教师引导帮助学生分析审美客体的形象、情节和作者的创作意图,尤其是对一些有感染力的细节更需要深入挖掘,唤起学生的审美经验来感受作者的内心世界,再加以提出恰当的问题,引发心境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