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大美育综合课程对幼儿动作技能发展的影响(1 / 1)

3.2.1 引言

3~6岁幼儿的动作能力处于个体动作发育的重要阶段,他们通过肢体动作了解身边的事物,探索和学习外部世界。发展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的智力起源于动作。”[1]幼儿的动作发展关系到个体全面发展的质量。国内外大量的研究指出,动作发展不仅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和动作水平,还会影响其心理发展,它与认知、情绪及社会适应等方面都息息相关。[2]所以幼儿体育教育在幼儿的动作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幼儿体育教育是使幼儿初步掌握各种运动的基本动作,发展幼儿的基本活动能力,促进其身体的全面发展,使幼儿体验到参加体育活动的乐趣的教育活动。2015年,我国颁布的《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首次将动作发展列为幼儿健康领域目标之一。

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简单枯燥的身体运动训练需要与美育相结合。美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美的事物,培养学生的审美欣赏、审美表现、审美创造的能力,同时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等素质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指出,要“促进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4]。美育与体育相互促进,可以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美育能使机械的体育技能、技巧训练变得轻松、愉悦。由于美育的渗透,幼儿的体育训练便不再仅仅是简单机械的动作技能训练的活动,而成为令人愉悦、充满乐趣的健与美相结合的游戏与艺术。将幼儿的体育与美育相融合,可以让幼儿在体育活动中掌握基本运动技巧,强健身体素质(速度、灵敏性、力量、耐力、柔韧等)。同时,幼儿通过体育活动训练可以形成优美协调的动作、灵巧舒展的身姿,充分感受运动美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还可以培养幼儿的卫生习惯。

可见,提高幼儿的体育教育质量离不开美育。从教育目标的综合达成来看,如果只要求幼儿掌握基本动作技能,而对动作行为间的逻辑关系和协调美感不做要求,就与其他方面的教育在目标、内容、方式上都难以形成内在的有机联系。所以,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的互相交融很有必要。为了验证美育综合课程对幼儿体育运动技能的提升效应,我们根据幼儿园《规程》提出的保教目标,结合《幼儿园教育发展纲要》中体育内容进行了幼儿园美育综合课程改革实验研究,其中包括制定“幼儿园美育主要目标”和“体育同时目标”体系,并在这一目标体系指导下,进行了大综合美育课程对幼儿体育目标达成的实验研究。

3.2.2 方法

3.2.2.1 对象

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重庆地区8所幼儿园分别选择中班和大班各抽出幼儿共计128名,各园分设实验班与对照班。实验班和对照班幼儿各半,男女各半。实验班与对照班在师资、设备、生源等方面条件相当,各园幼儿智力发展(智力测验的前测)差异不显著。

3.2.2.2 实验设计

采用对比实验研究。实验期限为3年,第一年为教材编写,第二、三年具体实施。各幼儿园自设实验组与对照组,选择班级分别从中班和大班开始。本实验共有中班四个实验组,四个对照组,大班三个实验组,三个对照组。

3.2.2.3 实验过程

(1)实验组

第一步,建立目标过程。

在《幼儿综合美育课程分类目标》的“美育主要目标”中,审美表现能力第5、6条和“体育同时目标”中对幼儿体育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标,见表3.4。在美育综合课内容体系中,体育按照人体健美的基本指标分为运动技能、体质机能健康素质和卫生行为习惯养成等三大方面。实验采用运动形象、运动兴趣、运动的音韵美感来激发幼儿,引导幼儿通过审美感受,积极、轻松、愉快地学习动作技能,在达到美育目标中动作审美能力提高目的的同时,达到体育行为技能发展的同时目标,以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表3.4 幼儿美育主要目标与体育同时目标对照

如表3.4所示,《幼儿美育主要目标》第5、6条表明:幼儿基本动作行为发展的美育主要目标是:自然、协调、正确,养成生活中所期望的必要的健康、安全、性格、行为习惯和态度。体育同时目标则是:有参加运动的兴趣,身体正常发育,机能协调发展,体质良好,初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审美主要目标和体育同时目标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和一致性。目标确定后,分别又对幼儿体育提出明确的实施内容。并采用点、线、面原理,形成内在有机联系的教学模式与方法,以保证美育目标达成,同时促进幼儿体育目标达成,促进幼儿身体运动技能的发展。

第二步,课程实施过程。

幼儿体育内容的基本动作技能主要包括走、跑、跳、投掷、平衡、钻爬、攀登等动作。以“走”为教育起点,走的训练是重点,而且要花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在幼儿充分掌握了“走”这个重点以后,再向跑、跳延伸成为“线”。

如以典型活动“我会走”为例,按美的走姿特征和“走”这一基本动作技能构成的基本要素分为自然走、协调走、精神饱满走三个层次的具体教学目标,并确立了教学的步骤:①观察解放军或运动员的走步姿态美为典型活动的开端;②自然站立的姿势;③愉悦性的自然走;④两臂前平举走;⑤两臂侧平举走;⑥按信号向指定方向走;⑦一个跟着一个走;⑧两手抱头,眼看前方,抬头走;⑨展肩屈肘挺胸走;⑩上下肢协调、精神饱满、有节奏地走。这10个教学步骤组成了走的典型活动。

在大多数幼儿掌握了走的美和正确的动作技能后便延伸向“跑”,由此延伸向“跳”的教学。走、跑、跳连成了体育基本行为技能训练的一条“线”。体育目标和内容的其他方面如体质机能健康素质,卫生行为习惯等又分别构成若干条线,线与线联系起来就成为“面”。体育目标和内容这个面与德育面、智育面等联系起来构成了“体”。

综合美育教学的最佳教学起点为“点”的典型活动。在“点”的典型活动的教学中,教师要重视教育内容的形象性、趣味性、愉悦性等美育因素的发掘,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感知某一具体典型动作行为技能的美,激发幼儿学习、欣赏、表现美的技能,形成最初的审美经验。在引起幼儿对这类事物的兴趣的同时,创设条件,设置情境,逐步引导,教会幼儿对这类事物的整体形象和有关概念的实际掌握,使幼儿在各点中,均能感受到美的形象的直观性、新颖性、愉悦性,这样,原来枯燥的技能训练就变得愉悦、主动,且其身心得到轻松、自然、健康的陶冶。

在实施美育教材时,教育内容具有多变性与针对性的特点。各方面的教育内容通过低、中、高三个阶段来完成。低、中、高不与小、中、大教育时期对应,而是与本班儿童身心发展实际水平和接受能力相对应。在确定教育最佳起点时,根据本班幼儿实际,将点上下移动,可将点降至低一个阶段或延伸到高一个阶段。而且点、线、面、体的关系是相对的,点的教学中也有线、面、体的关系,每一线、面、体在较高层次上可看成是一个点。例如,走这个动作,中班最佳起点可为“两手抱头,眼看前方,抬头走”,大班最佳教学起点为“展肩屈肘挺胸走”。

(2)对照组

实验组被试进行干预活动的同时,对照组被试按照常规学习活动安排学习,不参加任何干预活动。

3.2.2.4 检测与统计工具

本实验效果的检测工具使用专家自编的幼儿体育基本动作技能(走、跑、跳)发展水平测评表(见表3.5)。由五位专家组成测评小组对实验结果进行检测。

(1)测验采用专家等级评价法。

(2)测查方式为现场走、跑、跳测评。在专家组成员事先录制好的音乐伴奏下,指挥幼儿完成走、跑、跳的动作。测查避免幼儿熟悉的教师口令及音乐,尽可能减少客观因素,使测查工作在同一氛围之中进行,保证测查的可信度。

表3.5 幼儿基本动作技能(走、跑、跳)发展水平测评表

(3)测查评分。由每位测验人员以每项5分制评分,然后进行统计检验。

(4)数据结果运用SPSS15.0软件进行处理。

3.2.3 结果

3.2.3.1 实验组和对照组幼儿走、跑、跳动作发展水平比较

实验对实验组和对照组幼儿基本动作技能发展水平的影响结果见表3.6。由表3.6不难看出,实验组走、跑、跳平均值均大于对照组,经检验,p值均小于0.01,说明实验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从实验组和对照组走、跑、跳三项的平均得分比较可知,走的平均分最高,其次是跳,最后是跑。

表3.6 幼儿基本动作技能发展水平测验统计结果

注:*p<0.05,**p<0.01,***p<0.001。

3.2.3.2 实验组大、中班走、跑、跳动作发展水平比较

由表3.7得知,大班实验组(由中班升为大班)走、跑、跳平均值分别为4.16、3.88、4.13,均高于中班实验组(由小班升为中班)平均值4.00、3.86、3.87,而走、跳的平均分接近,且均较高,说明动作技能的掌握水平与幼儿年龄发展水平有关。幼儿随年龄增长掌握较高难度的动作能力增强。中班实验组走、跑、跳平均值均小于大班实验组,且走的平均分最高,跑、跳平均分较低且差异极小。

表3.7 大班、中班幼儿体育基本动作技能发展水平差异检验

注:*p<0.05,**p<0.01,***p<0.001。

3.2.4 讨论

3.2.4.1 实验组幼儿走、跑、跳动作技能发展水平高于对照组

这表明以美为结构点,将美育渗透于体育活动,既达到了美育目标,又较为理想地完成了体育教学内容,达到了体育目标。如走的动作技能能达到两臂摆动、身体正直、步伐均匀、自然协调、抬头挺胸、精神饱满地走,这样就使幼儿在人体运动的审美欣赏和表现之间形成了互相促进,互相完善的健与美的有机联系。从实验组和对照组走、跑、跳三项的平均得分比较可知,走的平均分最高,其次是跳,最后是跑。这是因为:一方面,从审美欣赏和表现角度看,走、跳、跑这三种基本的动作技能本身具有不同的难度水平。按审美目标的要求,“走”技能的难度本身是最低的,其次是跳,然后才是跑。另一方面,就体育审美活动的训练而言,走作为重点和典型活动,在走、跑、跳等系列行为训练中出现了多次美的形象性、愉悦性、趣味性等审美欣赏与审美表现的训练,幼儿对这些基本动作已深深印入脑中,所以实验效果“走”优于“跑”“跳”的效果是可以理解的。

3.2.4.2 实验组大班幼儿走、跑、跳动作技能发展水平高于中班实验组

中班实验组(由小班升为中班)走、跑、跳平均值均小于实验组大班,且走的平均分最高,跑、跳平均分较低且差异极小,说明幼儿年龄越小,掌握较高难度动作的能力越弱,这与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体发展水平有关。大班、中班两个年龄段的幼儿掌握走、跑、跳动作得分均接近4分或4分以上(满分为5分),合格率达95%以上,这再一次显示了美育对完成体育同时目标这一构想的正确性与可行性。

3.2.5 结论

(1)以美为结构点建构的幼儿综合美育课程,在达成美育主要目标的同时可以促成体育目标的达成。

(2)在点、线、面、体的教育模式中,“走”的行为技能发展,优于作为延伸“线”的教学内容“跑”“跳”动作技能发展的水平。

(3)在美育促成体育目标达成的过程中,年龄阶段特点仍然是幼儿动作技能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1] 郭佳伟.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研究.保定:河北大学,2011.

[2] Westendorp,M.,Hartman,E.,Houwen,S.,Smith,J.,Visscher,C..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ross motor skills and academic achievement in children with learning disabilities.Research in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2011,32(6).

[3] 屠美如,楼必生.学前儿童艺术综合教育课程研究简介.学前教育研究,2001(3).

[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