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称呼有别(1 / 1)

在国际交往活动中,每个人都非常重视别人对自己的称呼。对别人的称呼方式,不仅反映了自我的教养和对对方尊重的程度,而且也体现了双方关系的发展程度。

1.照顾习惯

在国际交往场合称呼别人之前,应当对对方有关的习惯做法了解清楚,并且予以遵守。一般来讲,在正式场合称呼别人时必须使用尊称,主要包括如下四种尊称方式。

第一,称其行政职务。在正式场合里,尤其是在具体工作之中,以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相称,以示敬意有加、身份有别,这是国际交往中最常见、最正规的一种称呼方式。

第二,称其技术职称。当今社会正处于知识经济的时代,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人士受到普遍的尊敬。在国际交往中,若对方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尤其是具有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妨直接以其技术职称相称。

第三,称其学术学位。与前一种情景相类似,在国际交往活动中,特别是在实际工作或学术交流活动中,以交往对象的学术学位相称,既可增强现场的学术气氛,又可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

第四,称其行业称呼。在对外交往中,若仅仅了解交往对象所从事的具体行业,而不清楚对方的行政职务、技术职称或学术学位时,以其具体行业称呼相称,也是一种不失礼的方式。比如,可以称医生为“大夫”,称警察为“警官”等。

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上述尊称称呼外方人士时,都可用其中一种尊称再加上对方的全称或者其姓氏来称呼。

2.区分对象

在面对不同行业、不同职务、不同身份乃至不同性别的交往对象时,还须根据具体交往对象的不同,在称呼上有所区分。

第一,对于成年人,可将男士称为“先生”,将妇女称为“小姐”“夫人”“女士”,这是在国际社会里适用面最为广泛的一种泛尊称。在具体称呼妇女时需要注意,对已婚者应称“夫人”,对未婚者或独身者可称“小姐”,对不了解其婚姻妆况,可称为“女士”。

第二,在政务活动中,除可使用泛尊称外,还有两种称呼方式:一是称呼对方的行政职务;二是称对方为“阁下”。按照常规,“阁下”主要用以称呼地位较高者,但在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没有使用该称呼的习惯。

第三,在商务活动中,世界各国都喜欢使用泛尊称,而称呼行政职务则不大流行。在学术性活动中,情况也大抵如此。

第四,在服务场所中,对于各种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通常都可以使用泛尊称。

第五,在军事交往中,对于外方的军界人士,最佳的称呼是称其军衔,而其行政职务一般则不必称呼。

第六,在宗教活动中,对于神职人员一般均应以其神职相称,但有两点应特别予以注意:第一,切勿在称其神职时出现差错;第二,越是正式的场合,越应当在称其神职时采用全称。

第七,在一般场合下,对于教授、研究员、工程师、律师、法官、医生、博士等职称、职务或学位拥有者,均可直接以其职称、职务或学位相称,因为这样外方人士会感觉十分顺耳。

第八,在与社会主义国家人士或兄弟党人士交往中,通常可以称对方为“同志”。除此之外,“同志”这一称呼切勿在对外交往中滥用。

第九,在与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交往中,称呼对方时一定要采用对方的惯例。通常应称呼国王、王后为“陛下”;称呼王子、公主、亲王及其配偶为“殿下”;对于拥有封号、爵位者,则应以其具体封号、爵位相称,如“爵士”“勋爵”“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等。称呼对方封号时,一定要力求完整无缺。

3.防止犯忌

在国际交往场合,一定要注意避免因称呼而冒犯对方的禁忌。一般而言,下列称呼是不能采用的。

第一,错误称呼。在称呼对方时出现差错,显然是失礼至的。

第二,无称呼。需要称呼对方时却根本不用任何称呼,或者代之以“喂”“嘿”“下一个”“那边的”以及具体代码等,都是极不礼貌的。

第三,距离不当的称呼。在对外交往中,若是与仅有一面之缘者称兄道弟,或者称其为“兄弟”“朋友”“老板”等,都是未与对方保持适当距离的表现。

第四,绰号性称呼。在对外交往活动中,切勿擅自为关系一般者起绰号,也不应用道听途说的绰号去称呼对方。至于一些对对方具有讽刺侮辱性质的绰号,更是严禁使用。

第五,庸俗低级的称呼。某些市井流行的称呼,因其庸俗低级,格调不高,甚至带有明显的黑社会风格,在对外交往中亦应禁用。

第六,容易误会的称呼。一些国内常用的称呼,一旦到了国际交往场合便会引起误会。例如,“同志”可能被理解为“同性恋者”;“爱人”可能被理解为“婚外恋者”;“小鬼”可能被理解为“鬼怪”。因而对此类称呼,在国际交往活动中一般不宜采用。

4.有主有次

在国际交往场合,有时可能需要在同一时间段内对多名交往对象同时加以称呼。在此种情况下,称呼对方既要注意面面俱到,也要注意有主有次。所谓有主有次,通常指的是在需要同时称呼多名外方人士时,一定要首先分清主次,然后再由主至次依次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其标准做法有下列四种。

第一,由尊而卑。它的具体含义是,称呼多名人士时,应当自其地位较高者开始,自高而低,依顺序进行。

第二,由疏而亲。其具体含义是,若被称呼的多名人士与自己存在亲疏之别时,为避嫌疑,一般应当首先称呼其中与自己关系生疏者,然后再称呼其中与自己关系亲近者。

第三,由近而远。有时不便细分多名被称呼者的尊卑、亲疏,那么则不妨以对方距离自己的远近来进行,即先称呼距离自己最近者,然后依次称呼距离自己较远者。

第四,统一称呼。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多名被称呼者不必一一称呼,或者不便一一称呼时,则可采用统一称呼对方的方式作为变通。例如,可用“诸位”“大家”“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等方式直接称呼对方。